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源探究
2019-02-14许本强
许本强
[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表现的越来越严重,日益成为资本市场广泛关注和研究的热门问题。从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动机和上市公司外部影响因素两个方面,分析盈余管理产生的根源,为进一步的化解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提供一定的思路。
[关键词]盈余管理;内部动机;外部压力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我国资本市场虽然成立较晚,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是非常巨大的,无论是证券交易模式,还是資本市场监管体系都有了长足进步。上市公司盈余信息作为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主要数据之一,在投资者分析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为此,许多上市公司利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会计准则仍不完备以及信息严重不对称等现状,主动进行盈余管理,不但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 盈余管理的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于盈余管理的界定并不统一,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见解和看法。相对权威的界定来自于美国会计学家威廉姆·K·斯科特,他将盈余管理界定为:在不违反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前提下,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使企业(或个人)利益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国内学者中,魏明海(2000)最早对盈余管理进行了界定,他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为了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判断的结果,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项以改变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尽管不同时期不同作者对于盈余管理的界定并不完全一致,但是总结起来,盈余管理都有着以下共同的特征。
首先,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层。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管理层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而出具财务报告则是管理层的职责之一,企业管理层在出具财务报告时,基于各种动机,调整财务报告内容,进行盈余管理,有着天然的实施条件;其次,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以财务报告为载体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尤其是利润表数据。第三,盈余管理的结果是提供了无法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决策,同时使企业(或个人)利益实现最大化。
另外,盈余管理与财务造假需要明确区分,盈余管理是在现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范围内,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对同一交易事项做出不同处理,达到改变企业盈余结果的一系列行为和做法。而财务造假则是对真实业务的“重构”或者“虚构”业务的发生,以达到欺骗信息使用者,达到企业(或个人)利益目标的行为,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2 盈余管理的内部动机
2.1 股权融资动机
资本市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非常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筹措资金。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普通股的方式筹措资金,或者通过配股的方式筹措资金。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目前尚不完善,由于股权资金不需要定期支付利息,也不必偿还本金,我国上市公司偏好采用股权的方式融资,即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资。而发行股票,不管是IPO首发上市,还是增股配股,很重要的一个考核标准就是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市场价值的高低和可融资金的多少。比如IPO要求“发行前三年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元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等,这一系列的规定就给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出了要求,当企业本身状况不满足要求时,盈余管理就成为了可能。
2.2 债务融资动机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款或者是发行债券的方式筹措资金。不管是借款还是发行债券,债权人之所以愿意将资金借给企业使用,根本原因在于能够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获得利息收益。债权人将资金借给企业使用之后,其承受的风险程度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成果,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债权人将承受较高的财务风险,不仅债务利息得不到保障,本金也有损失的可能,这是债权人不愿意接受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会重新考虑出借风险,影响未来的出借决策。在这种现实的选择下,为了能够顺利的从资金市场上筹集到债务资金,尤其是当企业财务状况不太好的情况下,企业管理当局则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
2.3 管理层经济报酬动机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股东委托管理层代为经营企业,二者形成委托代理关系。自利行为原则的约束下,作为代理人的管理层,其利益目标与委托人股东是不一致的。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目标,管理层可能会做出危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比如更多的公务消费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传统的做法是监督与激励并用。一方面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股票期权等措施,将管理层的利益与股东利益捆绑在一起,达到一种激励作用,减少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这一背景下,管理层的报酬就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了,企业经营业绩越好,盈利越多,管理层实现的个人利益也就越大,此之谓管理层经济报酬动机。
2.4 管理层政治报酬动机
我国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份占多数,这种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多由政府委派,而非职业经理人。此时的管理层身份较为特殊,一方面是企业的管理者,另一方面实际上还带有一定的政治背景。被委派企业任职的管理者,通常把这一经历当作是其职业生涯中的一段历练过程,在企业任职若干年之后,仍会回到政府部门工作,而其任期间的公司业绩就成为其晋升的资本,这种情况下,盈余管理也就显得水到渠成了。
2.5 平滑利润动机
所谓平滑利润,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了隐瞒公司的真实经营成果,利用会计中的应计项目等会计调整方式来平衡各年度利润。有的上市公司因为种种原因,经营状况并不稳定,有的年份业绩好、利润高,而有些年份则恰好相反,盈利与亏损交相出现,尤其是出现巨额获利或巨额亏损的企业,往往会成为政府监管的重点。因此,企业管理层可能会通过计提资产减值、非经营性损益等方式平滑利润,将当期高额收益转移至其他会计期间,一方面维持利润的可持续性,增强投资者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市场以及政府的额外关注,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带来一定的节税效用。
2.6 大股东股权质押动机
股权质押通常指的是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作为质押物向资金出借者借款,在我国现代资本市场上,股权质押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流行的普遍现象。据中国财富网统计,截至2019年8月30日,A股质押总比例达到8.51%,质押公司数量3216家,质押笔数5.41万笔。之所以将股票作为出质品源于股票自身的价值,而股票的价值又取决于股价,影响股价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即盈利状况。在股票质押过程中,其筹资数量通常会按照出质股票的价值打一定折扣,一般在30%~60%之间,如以价值1000万的股票出质,通常只能筹集到300~600万元的资金。在此期间,如果一旦股价下跌,通常资金出借方会要求补充质押物,而股价下跌一旦超过一定程度,该股票可能会被平仓,为了顺利出质、不被平仓,通常要求股价保持稳定,甚至上升,这就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提出来较高的要求,管理层往往出于股东压力而实施盈余管理。
3 盈余管理的外部成因
3.1 政府监管带来的压力
资本市场上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要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将被“特别处理”,连续三年亏损将被暂停上市,如果连续四年亏损,则会终止上市,即要求企业退市。尽管这一系列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也给企业带来了相当大的监管压力。企业的盈利信息是资本市场上最为重要的财务信息,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希望财务信息更加优秀,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经营状况一般的企业希望避免亏损的发生,不要被“特别处理”;而对于已经被“特别处理”的企业来说,摘帽则迫在眉睫,有的这一切都指向了盈余。只有企业盈余持续向好,才能满足各方利益的需求。政府借助盈余信息对上市公司進行监督和管理,这种模式激发了管理层利用盈余管理来应对监管的动机。
3.2 我国特殊股权结构的影响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性。我国现有上市公司中,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比重非常大。这些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占大部分,国有资本主导地位,企业实质上是由政府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往往不是经济学上的利润最大化或者股东财富最大,而是偏向于政府效益更大,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最终目的不是基于企业本身利益的,尤其是一些涉及到国计民生的行业,这一特殊性表现的更为明显。同时,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所有的上市公司又要接受以证监会为代表的政府监督。换言之,政府既是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实际控制人,又是监督市场的主体,这就是我国特殊股权结构所导致的后果。为了向市场传达更好的经营业绩,也为了更好地达到监管的要求,盈余管理也就在所难免。
3.3 政府业绩考核的压力
上市公司通常规模较大,能够对公司所在地的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将直接影响到当地的GDP水平、就业水平等各方方面面。作为政府官员业绩考核的系统中,诸如GDP指标、就业指标都是关键性的影响因素,很多时候,上市公司为了搞好同当地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企业的正常平稳发展,不得不考虑政府部门的利益,所以盈余管理并非都是为了满足企业自身的利益需求,也有可能是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了政治业绩的压力,直接或间接地迫使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不外乎两方面的动机,一是企业自身源于种种原因,主动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企业(或个人)利益最大;二是上市公司迫于外在的各种制度规定、政治压力等因素,不得已进行盈余管理。不管是哪一种动机导致的盈余管理行为,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降低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影响整个资本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转。尽管短期内无法根除盈余管理的现象,但只有搞清其形成的根源,在未来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对症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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