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2019-02-14杨晓霞
杨晓霞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山西 运城 044000)
近年来,由于受到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农田水利工程不断出现溃坝、放水洞等问题。同时,农业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的缺乏,也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造成其运行年限缩减[1]。对此,要通过加大各个地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农业产业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力争最大程度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2]。本文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1 工程概况
山西省农业发展速度缓慢,农业质量先天不足,加之土壤贫瘠,基础设施老化,其抗灾能力十分有限。山西省人均耕地面积0.12 hm2,中低产田的面积仅占总耕地面积的70%,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全国人均水资源水平的17%。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对各地农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取得了明显的农田水利建设成效。
1.1 农业生产环境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山西省的农田灌溉,同时,随着交通条件的逐渐便利,大大节约了农田耕作的单位用水量,农业生产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例如,山西省大部分农田每亩的灌溉用水量已经由过去的1203 m3下降到了803 m3,每年节约水量约5000万m3;灌溉周期也在不断缩短,由过去的30 d缩短到了15 d。过去每逢灌溉期,每户需要至少二三名人员才能完成田地灌溉,现在仅需1名妇女就可完成。节水工程促使农田渠网布置由过去的杂乱、弯曲变得整齐划一、标准规范,大大节约了管网的占地面积。节约渠道占地面积约200 hm2,改善灌溉面积0.8万hm2,恢复已废弃灌溉用地0.57万hm2,使得年粮食生产量新增3780万kg。
1.2 农业收入水平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变,特别是加强机修梯田与机耕道的铺设,不但使得山西省农业耕作和农村的交通条件得到改善,也大大改良了该省耕地的土壤性质,提高了农业生产收益,从而推动了农民增产增收致富的进程,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
2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1)农田水利建设滞后
由于已有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时间久远、建设条件有限,使得山西省水利工程出现很多问题[3],例如: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现有要求、标准偏低、配套设施缺乏、渠道断面损坏严重、利用率低下等。随着时代的发展,该省最初投入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已经不能使用于当前环境,而且由于年久失修,资金缺乏,农田水利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部分工程已经不能使用。
(2)灌排设施不配套
由于当时建设环境及技术的限制,山西省灌溉工程普遍存在以下诸多问题:1)缺乏相关设施的配套或灌溉工程配套设施不完善,不能进行有效的灌溉工作;2)灌溉设施运行年态久远,功能缺失。相关灌溉设置和节水部门虽然采取措施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地维修,但历史债务较多、资金分散等原因导致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没有达到相应的改善效果,没有彻底解决此类灌溉工程问题;3)灌溉工程其它问题,如缺乏管理意识、管理经费不足等[4]。
(3)水利建设积极性不高
通过调查发现,山西省缺乏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不断缩减的山西省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义务工是农村群众可以给予的主要投资形式,取消之后,降低了群众对于农田建设投资投劳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致使该省水利建设利用自筹资金进行水利工程兴修的行为不断减少。2)群众缺乏对于传统农业的了解。由于传统农业的利润较低,加之分散经营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难度,导致农民从农田中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少,使其无心经营土地,进而降低了群众对于开展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水利设施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
1)缺乏完善的水利设施管理规章制度。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只是依赖于口头管理,缺乏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2)缺乏专业、专职的水利设施管理人员,导致设施出现问题后不能责任到人,不能进行及时维修,无法进行正确、有效的管理;3)缺乏维修、维护资金。经济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该省的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和修缮资金大多是来源于各乡镇政府,缺乏该有的农业专项资金,导致农业工程难以进行有效维护。
3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善措施
(1)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山西省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山西省水利管理总站,由山西省水利管理总站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管理,山西省水利局处理、承担日常业务。主要领导由山西省水利局领导兼任,实行首长负责制。根据山西省农田水利特征,拟定管理方式的原则为:实行按行政统一管理和按水系及行政辖区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按照管理方式的基本原则,初步拟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管理体制:山西省的主要水利枢纽、引水渠道及防洪工程应由山西省水管总站统一管理,山西省水管总站必须服从上级指挥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的管理及日常维护运行,在工程日常维护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必须由山西省水利局负责管理[6]。
(2)制定水利工程经费使用制度
由于面积大、用水单位多、关系复杂,根据山西省多年来已形成的水利管理体制,在管理上建议采用三级管理[7],即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第一级专管机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由各地方最高领导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各相关委、局负责人组成,成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领导小组,对山西省农田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级专管机构:充实山西省水利局人员,各水管所设农田水利工程办公室,并作为农田设施指挥部的前线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对省内所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观测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级专管机构:凡属受益范围内的工程,利用已有的驻各用水单位的水管站所机构,派专人进行管理,受山西省水利局领导。
各级工程管理机构应详尽地制定出管理细则,责任到人,都应有专人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进行管理、维护。
(3)合理设置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山西省农业水利工程的防洪效益,由县水利局直接管理,根据工程规模及分布状况由县防洪办公室直接派专人管理。各级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都应详尽地制定出管理细则,责任到人,无论汛期及非汛期都应有专人对工程进行管理和维护[8]。
4 结语
在我国当前的农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现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生产条件的提升。小型水利工程规模虽小,但其分布范围比较广泛,对地方农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保障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应通过不断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措施,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建设参与各方应负职责,为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小型水利工程提供良好条件,更好地服务工农业生产和地方经济发展,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