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多是诸善取舍,而非善恶抉择
2019-02-13济南日报编辑部
济南日报编辑部
善与恶两个特质其实是一体的
美国《国家地理》的一篇文章从科学角度研究了人的善恶天性。作者巴塔查尔吉认为,从进化的角度看,善与恶两个特质其实是一体的,都是为了让人类活下来。如果我们不对自己人善良,我们就无法团结。如果我们不对敌人残忍,我们就无法生存。科学家们进一步研究发现,影响善恶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同情心,也就是感同身受、感知他人情緒的能力。富有同情心的人更慷慨、更愿意帮助别人,缺少同情心的人则更残忍、更暴力,甚至有反社会倾向。
影响每个人同情心的因素有两个:先天遗传和后天培养。新墨西哥大学精神学家肯特·契尔氏曾以美国和加拿大的监狱犯人为研究对象,因为犯人里每五个人就有一个是精神变态者,而正常人里这个比例是1/150。契尔氏用核磁共振扫描了4000名犯人的大脑,最终发现精神变态者大脑里的杏仁核跟正常人不一样,他们的杏仁核上灰质比正常人少5%~7%。杏仁核管理着我们的情绪感知,所以精神变态者对别人的痛苦和情感很难感同身受,普通人凭感觉就能分辨的善行和恶行,他们需要思考才能明白。与之相反的是,极端利他主义者的杏仁核灰质比一般人更多,所以他们更富有同情心和共情能力。
除了先天生理因素以外,人的大脑可塑性非常强,可以被训练成更和蔼、更富有同情心的人,后天培养就能起到这方面的作用。美国威斯康辛州蒙多塔青少年行为治疗中心收容的都是行为恶劣的孩子,这家机构并没有用军事化的,也就是做错事情就要受到惩罚的教育理念来管教这些问题少年,而是让教导人员跟这些孩子建立关系、产生情感,对他们的错误行为不会采取特别严厉的惩罚,但是会奖励他们的善举。这个机构追踪了这些孩子离开这里之后2~6年内的表现,结果发现他们的暴力行为非常少。这跟其他地方的少管所相比,确实是一个成功的实践。
总之,从科学的视角看,同情心和共情能力是影响一个人善恶行为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情心,先天的生理因素和后天社会的影响共同起着塑造作用。
善良、公正是很复杂的概念
刘瑜在《彭博商业周刊》刊文说,有一次她和城东的两个朋友聚会,在选择聚会地点时,她情不自禁地思考:难道不应该在东边聚餐吗?一个人跑胜过两个人跑,这符合功利主义原则。但是又凭什么要为两个人的利益牺牲一个人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传说中的“多数暴政”?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公正是很复杂的概念。
比如有个恐怖分子嫌疑人,可能掌握了会导致成千上万平民死亡的恐怖袭击秘密,只有拷打他才可能获得该信息。那么应不应该对他进行刑讯逼供呢?应该?或许你认为为了多数人的福利,可以牺牲一个个体的权利。但如果无论如何拷打他,他都不会招──除非你对他3岁的小女儿实施酷刑──你还愿意那样做吗?在成千上万平民的生命和一个小女孩的权利之间,你会迟疑、困惑吗?
再比如,篮球巨星乔丹在运动生涯里年收入曾高达数千万美元,政府应该对他强制征收高税收以促进经济平等吗?你也许会说,应该!因为他每年交出100万美元分给100个贫困家庭,对他自己来说不会造成大的损害,但却可能大大改善100个家庭的生活水平,甚至可能改变100个孩子的命运──这里促进的不仅是结果平等,还有机会平等。那么政府有没有权力──出于同样的理由──强制我们献血甚至献骨髓呢?毕竟,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献血甚至献骨髓不会真正影响我们的健康,而对那些急迫需要这些医疗救助的人却是雪中送炭。在平等和权利之间,你是否再次感到了迟疑和困惑?
这样的例子可以无限列举下去。如果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愿意为了降低高速公路上的车祸伤亡率,而将最高时速降低1/4甚至1/2吗?如果只要不伤害他人,一个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比如女性将自己的子宫作为一个工厂,在淘宝上可以出售自己的婴儿吗?……根据心理学上的“认知冲突”理论,人有追求逻辑一致性的本能,但是这些令人困惑的情境似乎又提醒我们,没有一个正义标准可以放之四海且贯通古今,每个人实际上都在特定情境下“因地制宜”地选择正义原则。
诸善之间,妥协比胜利更伟大
每一种观念似乎都有它的道理,提醒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构成冲突的不仅仅是“善”与“恶”,一种“善”和另一种“善”也可能构成紧张关系。权利和福利之间,法律和人情之间,平等和效率之间,自由和安全之间,常常也存在着取舍关系。我们尽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念,论证哪种取舍更合理或更合乎时宜,但是如果有人告诉我们存在着一种没有代价的选择,那也许我们就真的需要提高警惕。
中国100多年来,从立宪派到革命派,从复古派到西化派,从民族主义到国家主义,从市场原教旨主义到民主万能论,有太多的观念传销者试图告诉我们存在一种“包治百病”的药方,我们也曾为此付出过惨重的代价。
而代价换来的教训应该是审慎和包容。无论是个人选择还是制度设计,有人在形容美国的立宪经历时指出,这不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而是一个伟大的妥协。的确,在诸善之间,妥协比胜利更值得庆祝。
(摘自《济南日报》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