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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2019-02-12

四川农业科技 2019年2期
关键词:产地全县乡镇

吴 玲

(四川省宣汉县农业局,四川 宣汉 636150)

宣汉县位于四川东北部,幅员4271km2,辖54个乡镇、492个村、78个社区,人口132万。其中农业人口109万,全县耕地面积6.08万hm2。是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之一。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1.1 监管机构不断健全 现有县级监管机构5个,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5人。其中,农业局内设监管机构1个,局属事业单位4个。各监管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配置不断完善更新,局属事业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已通过“双认证”考核。

1.1.2 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等监管责任制度。健全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不断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红黑名单”等监管制度和举报奖励等制度。

1.2 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1.2.1 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越来越重视。县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乡两级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县乡两级财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财政资金的投入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1.2.2 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多年来,通过不断的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和监管整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日渐增强,逐步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了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推进

建立健全了全县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名录库,加大了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把违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农产品质量监管过程实行了痕迹化可溯源管理。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全面推进,监测范围覆盖了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各乡镇快速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1.5 标准化生产逐步推进

实现了环境监测全覆盖,技术推广全覆盖,标准化生产逐步推进。积极引导 “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截止2018年11月,全县获证“三品一标”产品46个。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乡镇监管能力薄弱

2.1.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参差不齐 县级财政已足额预算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监管经费应由乡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各乡镇的财力不一致,部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预算严重不足,导致这部分乡镇的农产品监管检测工作虚多实少。

2.1.2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保障不力 一方面表现在监管检测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全县54个乡镇检测人员中有11个年龄都在50岁以上,主要原因是乡镇农技服务站最近20年几乎没有聘用新人。另一方面表现在部分乡镇农技站人员少,全县还有6个乡镇农技站仅有职工1~2人,上级对应的工作面宽量大,乡镇农技站人员身兼数职,多重身份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严重不足。

2.2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

2.2.1 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水平不高 全县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占比不高。3hm2以上规模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面积仅占全县种植面积的43.8%,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的占全县存栏量的70.5%,牛30头以上规模的仅占全县的31.5%。种植、养殖分散户的比例比较高,这部分农产品生产散户的涉及面广、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农产品安全隐患风险大。

2.2.2 “三品一标”认证不积极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认证成本高,程序复杂,激励机制不配套,企业不愿意付出过高的成本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和复查换证;另一方面是因为产品外销量不大,本地消费群体意识不到位,觉得只要价格合适就受欢迎,如果将品牌农产品价位定高了反而出现滞销现象,品牌农产品没有给业主带来明显的收益,严重挫伤了业主的积极性。

2.3 部门协调配合不紧密

2.3.1 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够紧密 当前,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分别由农业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开展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产地准出是农业部门的工作,只要农业部门产地准出工作抓好了,市场准入就顺理成章了。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市场交易不需要产地准出证明就可以进行,因此,生产主体一般不会主动要求产地准出检测。

2.3.2 部门监管执法衔接不够紧密 在农产品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等多部门,有时还会涉及到城管和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往往会出现“人齐马不齐、推磨不搭力、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如需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或专项整治活动,筹备方案都要很长时间才能敲定。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把民生工程放在首要位置,足额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解决当前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需求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增加弹性编制聘用新人、加强培训更新队伍知识等方式,解决无人干事和现有队伍老化的问题。

3.2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

一是加大培育一批规模化农业产业,由政府引导、协会牵头、企业参与,突出抓好“牛、果、茶、菌”等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产前、产中、产后”优质、高效的产业链延伸,逐步缩小全县分散种植、养殖比例。二是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充分用活品牌培育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申报“三品一标”,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农产品知名品牌,实现农产品品质提升、企业创收的共赢模式。三是加大标准化生产覆盖面。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巡查指导力度,实现标准化生产100%覆盖,突出解决分散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4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

4.1 建立行之有效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

进一步优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可操作的部门协作方案。一方面要加大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力度,倒逼生产企业产地准入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产地准出。

4.2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2019年3月底,中央到地方的机构改革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局的成立和执法部门的归口管理,将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机制。无论机构改革怎样推行,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套“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有效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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