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探索生态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具体做法
2019-02-12冯炳亮范琼勇
彭 艳,冯炳亮,范琼勇
(四川省隆昌市农业农村局,四川 隆昌 642150)
近年来,隆昌市为充分挖掘提升隆昌“稻渔”产业优势,通过整合有关农业项目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开展生态稻渔综合种养新模式的试验示范,积极探索促进生态稻和生态渔协调、健康发展的新途径和新举措。初步实践表明:推行生态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不仅能够稳定粮食产量,增加稻田种养效益,还能够通过禁止使用化学农药和化学肥料,促进农家肥与生物质肥料的快速推广应用。特别是通过采用生物、物理的防病治虫技术,能够实现稻渔的绿色生态种养,为隆昌建设一批绿色生态种养基地,打造高端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带动和引领全市稻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 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
1.1 生态稻
1.1.1 选好品种 选用经当地生产示范推广,能够达到稻米品质国标二级以上、抗倒伏能力强、耐病虫危害、生育期适中的优质稻品种。
1.1.2 定好播、栽期 中稻于3月上旬播种,4月上、中旬栽插;单季晚稻于5月下旬播种,6月中、下旬栽插。
1.1.3 育好秧、插好苗 育秧方式以旱育保姆育旱秧为主,采用宽窄行种植,以人工栽插为主。种植0.7~0.9万窝/667m2(水稻占地面积,下同),每窝栽双株;机插秧田块则按机插秧要求育秧和机插,机插田块插0.8~1.0万窝/667m2,每窝2~4苗。
1.1.4 施好肥 大田期间不施用化学肥料,只施用有机肥。具体可以采用3种施肥方式:①底追一次清,每667m2施腐熟菜籽饼150kg+蚯蚓粪肥100kg(或腐熟粪肥100kg)。②底肥每667m2施腐熟菜籽饼100kg+蚯蚓粪肥100kg(或腐熟粪肥100kg),秧苗移栽成活后追施腐熟菜籽饼50kg。③底肥每667m2施腐熟菜籽饼100kg+腐熟粪水或沼气液500kg,秧苗移栽成活后追施腐熟菜籽饼50kg。
1.1.5 防好病虫 大田期间禁用化学农药和生长激素,采用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防病:选用抗病耐病品种、人工清洁田边周围杂草。防虫:蓝板20~30张/667m2、频振灯每1.7~2hm2安装1个、性诱剂1个/667m2,或稻螟赤眼蜂2~3板/667m2。
1.1.6 管好水 中稻栽插后至拔节期浅水管理;拔节期间适当增加水层、投放鱼苗,并随中稻植株增高逐步加深水层,但水层不宜超过40cm;中稻收割后依所养殖的鱼种类对稻草的要求及时将部分或全部稻草搬出田间,防止因稻草腐烂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质致鱼死亡,同时关深水养鱼。
1.2 生态鱼
1.2.1 放养品种 鱼类主要放养鲤鱼、鲫鱼类;特种水产类主要放养小龙虾、鱼鳅、蟹类、甲鱼类。
1.2.2 放养时间 5~6月份放养,确保水稻、鱼类(含特种水产类)共生期在1个月以上。
1.2.3 投放规格及数量 按照养殖的类别和投放规格投放相应的数量。
1.2.4 饵料投放 禁止喂食含抗生素、重金属、生长激素的饲料,稻田沟凼内和土里栽种青饲草,采用青饲草和玉米、麸皮粉碎后喂食。
1.2.5 病虫害防治 禁止使用化学农药。采用生石灰对稻田水体进行消毒,每20~30d消毒1次,用量为7.5kg/667m2,在稻田投料处采取挂袋方式进行。
2 设置联合开展试验示范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1 面积
在稻渔产业核心示范区有不少于2hm2连片的、无污染的稻渔基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2 水源
试验示范区域的水利条件有保障、水源无污染,田块有独立的排灌系统。
2.3 技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一定的种稻、养渔经验和技术,参与试验示范的积极性高。
3 明确各方职能职责
3.1 签定承诺书
联合开展试验示范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出具稻渔生态种养模式试验示范承诺书,重点承诺本田不施用化学肥料、化学农药、生长激素,不过度投放原生态鱼饲料,不投放含抗生素、重金属、生长激素的铒料等影响稻田生态环境的种养行为,并按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3.2 面积要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按照隆昌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的试验示范种养技术操作和种养规模少于2hm2的,不享受试验示范补助。享受了其他财政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也不再享受试验示范补助。
3.3 确保共生期
生态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区域的渔生产按所养渔类品种相应的稻田养渔技术规程操作,但稻渔共生期必须达到1个月以上。
3.4 凭据
对2hm2以上规模种植的认定办法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提供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支付土地承包费名单及生产记录台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领补助时,必须按照项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凭据。
3.5 打造品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出的稻、渔产品自行销售。鼓励参与试验示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打造品牌和销售。
3.6 修改完善
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方案和技术的制定与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修改完善,以符合生产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