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与扶贫攻坚
2019-02-11王秋珍侯为民
王秋珍 侯为民
(古县水利局)
扶贫攻坚,保障没有一个人掉队,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郑重承诺。为此,从上到下,各部门都在积极努力工作。我们古县水利部门,为了打好扶贫攻坚战,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在临汾市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1 基本情况
古县位于临汾市东北部,属太岳革命老区、省定贫困县和煤炭资源型山区县,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等光荣称号。全县辖4镇3乡,107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总土地面积1 206 km2,总人口9.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4万人。全县7个乡镇中,有整体贫困乡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8个,核实贫困总规模为6 626户,20 022口人。
近年来,我们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作为扶贫攻坚的一项重大任务,强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县已建成运行饮水安全工程194处,受益人口73 553人,占到总人口77.4%,占到农村人口99.4%。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86处,受益人口73 301人;分散供水工程8处,受益人口252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
2 主要做法
2.1 高位统筹,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实事来抓。特别是近三年来,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列入扶贫攻坚“八大工程二十二项行动”,强化主体责任,持续精准发力。县长、分管副县长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多次深入一线指挥协调。县水利部门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具体要求,合理确定工程布局和建设规模,经过多种方案比选,科学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任务的大力推进。2017年县政府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64万元,2018年整合项目资金30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2 精准核实,优先解决贫困人口
为了全面了解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状况,结合2016-2018年山西省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普查情况,县水利局精准核实需要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和现有工程等数据,为水利助力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6-2018年三年间,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1 291.9万元,建设提、引形式工程60处,完成了98个自然村、6 396户、22 112口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 210户、7 606口人。
2.3 加强监管,严把工程建设质量
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实施中,聘请了专业监理机构加强旁站式监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与投资。为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不打折扣,选派受益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县水利局组织技术骨干,现场办公,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解决工程的关键环节技术问题。同时,严格执行工程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制度,把好验收签证,将工程质量标准控制到最优。
2.4 加强督导,确保工程稳步推进
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领导组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政府专项督查与日常业务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发改、水利、财政、环保、农电等部门的责任和工作任务,促进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工程建设期间,县政府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多次联合督查,围绕“安提”(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是否能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全部供水、是否做到年度计划贫困户全覆盖、建设资金是否及时拨付至项目法人等事项,对精准扶贫下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督导,有力推进了工程及时完工、及时通水。
3 存在问题
古县脱贫攻坚战现已取得可喜成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水利扶贫起到了很大的助力作用,功不可没。通过认真总结,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再加一把劲、再努力一把力很好解决。
3.1 供水运行监管不到位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和控制工程建设期、工程质量等方面,都做得非常到位。但工程完工验收后,交付该工程所在地村委会负责运行管理,其监管仍有不足之处,如没有协助制定科学合理的供水管理制度、设施保障维修制度、水费合理征收制度等。
3.2 部分工程标准有待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实施,达到脱贫攻坚四项指标要求,但偏重实用性,且由于投资所限,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仍不够高。
3.3 饮用水源影响因素多变化大
受当地气候、地质等人力难以抗拒的因素影响,少量饮用水源的水量变化较大,在每年的枯水季节供水量减小,难以满足农户足额用水。
4 积极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4.1 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指导和监管。
4.2 加快水利扶贫项目实施
根据贫困村水利规划确定的项目,认真组织尽快实施。一是处在项目前期的水利工程,扎实做好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二是加快正在实施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早日让贫困户受益;三是对资金尚未落实的水利项目,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争取尽快实施;四是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4.3 继续做好水利扶贫需求调查
做好水利扶贫需求调查,可为精准安排项目、精准投入资金打好基础。需求调查以贫困村为单元,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结合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精准扶贫项目,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需求的饮水工程,明确受益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4.4 按照实际实行差别化扶持
把扶贫任务的轻重缓急,作为安排水利投资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水利扶贫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机制,确保水利投资向贫困村倾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上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水利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