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合作、管制性壁垒与商业模式创新:基于价值重构的视角
2019-02-10孙金辉
孙金辉
(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以下简称为PPP)作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最新机制,正广泛地应用于诸多国家公共服务领域,并以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创新表现出巨大的影响力。在中国,尽管PPP尚处于发展初期,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还有待提升,但是它的创新特质正在强化。“十三五”规划强调,中国要在适当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的改革。PPP模式正是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引擎,撬动社会资源、消除隐性壁垒,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注]史耀斌:《推广PPP模式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经济周刊》2015年第12期。这表明PPP项目中蕴藏着巨大的创新价值有待发掘。然而不同于传统的企业独自创造价值模式,PPP项目中的价值创造是以公共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导向,并以政府与私人机构签订合同,由私人机构负责和政府监管联合完成。因此处理好公私合作关系乘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已有研究表明,随着创新性融资与管理理念的提出(刘晓凯和张明,2015)[注]陈婉玲:《公私合作制的源流,价值与政府责任》,《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组织无边界发展(李海舰和陈小勇,2011)[注]刘晓凯、张明:《全球视角下的PPP:内涵,模式,实践与问题》,《国际经济评论》2015年第4期。以及公共利益与资本利益的相互调和、相互促进(陈婉玲,2014)[注]李海舰、陈小勇:《企业无边界发展研究——基于案例的视角》,《中国工业经济》2011年第6期。,基于解决方案的PPP模式作为建设和运营捆绑合约对于不可缔约的投资激励,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从而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Hart,2003)。另一方面,中国在经济“新常态”阶段,需要政府转向市场,资源转向创新,企业转型为全业务、非线性商业模式(Søilen et al.,2012)。中国基础设施领域的巨大建设需求以及政府积极促进私营资本投资公用事业领域的态度,为企业以PPP 模式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周正祥等,2015)。[注]周正祥、张秀芳、张平:《新常态下PPP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软科学》2015年第9期。研究者相继基于投资激励理论(Bennett and Lossa,2006)、不完全合同的融资理论(Bettignier and Ross,2009)等,分析不完全合同下的企业如何利用杠杆,安排最优创新激励机制创造项目运营收益。此外,在PPP项目中,利益与风险配置机制(Grimsey,2002)、制度基础(Guasch,2004)、价格规制(Guasch,2006)等也是企业价值创新的重要驱动。
由此,诸多学者从PPP合约缔结、投资运营、责任整合,到经营创新激励、合同风险治理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针对PPP合作关系中,企业价值创造及分配的具体过程、深层机理和实现路径等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公私合作关系决定了商业模式运营环境(Zott and Amit,2008),从而影响企业价值创造及分配过程。本文以公私合作关系为切入点,刻画企业价值创新网络架构,并针对合作主体创新过程,运用商业模式容器效应的原理,揭示企业价值创造和增值的机理。
一、PPP合作中的价值创新逻辑
(一)公私合作、进入壁垒与创新获利条件
多元服务供给模式的兴起导致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关系的重构,并且对部门间超边界的伙伴关系和协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提升服务和产品供给效率,PPP合作作为一种补充或替代传统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制度安排,正广泛地应用于诸多国家可选择性的改革方案。PPP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方式,而且在本质上它是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让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在PPP合作中,良好的伙伴关系是PPP合作取得成功的保证,公共服务供给目标的实现更多地依赖各种协作、伙伴关系等形成的价值网络。然而在引入民间资本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占据了诸如规划项目目标、引导谈判方向、制定建设标准等政策上的主动权。强大的政府权力为民间资本进入政府管制领域设定了体制性障碍、法律性障碍和既定利益格局,从而导致公私合作关系的失衡。不平等关系使民间资本进入公共领域遭受着制度和政策上的“瓶颈”,这种制度和政策上的进入障碍可能导致PPP合作失效。
在中国目前经济转型背景下,上述管制性障碍构成了民营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行为重要的外部环境,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产业组织理论认为,进入壁垒对企业竞争程度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进入壁垒的存在,在位厂商能够免于潜在进入厂商的威胁而获得超额利润。一般来说,企业的进入壁垒分为市场性(结构性)、策略性(行为性)和管制性壁垒三类,前两种壁垒主要针对相对成熟、竞争充分的行业,而民营性企业由于缺乏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在位国有企业的抵制,突破政府的管制性壁垒寻求新的发展机遇的意愿更强烈。从PPP合作角度来看,各国政府被要求实行放松管制政策,允许民营经济进入自然垄断产业,实现万众创新的理念,为民营企业进入政府管制性行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面对高壁垒的限制,民营企业还需要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策略进入这些高壁垒行业,才能分得超额利润中的“一杯羹”。
制度变迁与经营压力迫使企业不断寻求创新机会,这也驱动着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民营企业争取税率优惠、政府补助、便利的融资等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不可缺少的“稀缺资源”。在价值网理论看来,合作与竞争是企业成功不可或缺的两个侧面,竞争仅仅揭示了企业间的价值分配关系,而合作则更强调价值的创造。因此企业不仅通过竞争获得价值(价值分配的过程),更要通过合作以实现双赢并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价值创造的过程)。从根本上,公私合作构成了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外部环境,它将对企业产生的解决方能带来的创新获利提供不同的机会和条件。也就是说,公私合作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存在某种耦合。达到耦合时,企业突破管制性壁垒方案能够获利,并由此获得持续运营的条件,反之,由管制性壁垒进入方案失败而导致的商业模式创新路径受阻。
(二)PPP合作中价值创新的P-C-S-P逻辑
PPP合作是政府被要求放松管制政策,允许民营经济进入自然垄断产业的外生制度变量。这意味着,PPP合作制度通过控制在位企业数量直接影响一个产业的市场结构。另一方面,企业创新行为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做出的应激反应,因而创新行为的结果——行为绩效是由市场决定的,制度并不直接影响创新行为和行为绩效。这与于良春和余东华(2009)、于良春和张伟(2010)提出的ISCP(制度—结构—行为—绩效)研究框架一致。他们认为,制度性因素(I)是决定市场结构、供求结构等结构性因素的关键;结构因素(S)又决定了企业竞争与垄断行为(C),进而影响了行为的结果——绩效(P)。在上述的逻辑关系中,制度性因素作为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的逻辑起点,在整个传导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借鉴ISCP研究框架,结合公私合作的制度外生结论,本文认为公私合作关系(Partnership)先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市场结构(Structure),进而影响创新行为和创新价值(Profit)。但是这种公私合作关系的建立必须在创新获利条件下展开,也就是说,公私合作关系的合理性应体现在它能够对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持续获利发挥积极作用,这种作用越显著,创新获利状况就越好。要达到公私合作与价值创新耦合的突破点是市场供求结构的调整。实际上,突破管制性壁垒就是一个可开辟新的供求结构,即新市场和新产业的创新“剧本”。民营企业突破管制性壁垒进入市场后,就会获得垄断经营的稀缺资源,从而大大降低资源重新配置的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净收益,企业创新价值就会优于未进入该行业的其他企业。可以推断,公私合作是通过民营企业突破壁垒的能力影响市场结构,进而影响企业创新获利,即公私合作关系(Partisanship)→突破壁垒能力(Capacity)→市场结构(Structure)→创新价值(Profit)。这就是PPP合作中价值创新的P-C-S-P逻辑。
二、PPP合作中价值创新网络重构
PPP合作中价值创新逻辑仅仅是价值创新网络架构重构的理论基石,并没有诠释公私合作带来的价值增值。从企业价值网络实践来看,受竞争和技术快速变迁的影响,参与者角色和功能定位正在发生颠覆性的变化。本文认为PPP合作中企业价值的实现并非依赖简单的投入转换过程,而取决于公私合作主体的协作机理。可以说,公私合作主体的协作是将价值创新逻辑链条有机的结合,形成了价值网络实现参与者各方价值的过程。价值网络实现参与各方价值的过程包括三个方面:从收益的角度看,PPP合作是政府部门与企业所有者共赢的一种途径;从风险角度看,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该权衡经济价值与公共价值;从竞争角度看,企业参与PPP合作有利于融洽政企关系,增强企业竞争力。种种解释证实了,公司合作中价值网络构建的可行性。
PPP合作中价值网络重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转变:①从简单的合作或竞争转向政府与企业间的合作行为,价值网成员只有突破管制性壁垒才能实现良好的合作关系,进而创造价值增值条件;②从关心顾客转向关心价值的共同创造者,合作者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功能定位与角色安排是价值网络的核心;③从单一的产品价值思维转向网络价值思维,PPP合作的契约属性决定了合约价值让渡往往更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增值效应,尤其是资源配置、产品供给效率以及供给质量等展现其价值性和重要性。④从企业个体战略思维转向网络战略思维,企业在制定个体战略时必须置身于其所处的价值生态,以此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PPP模式形成的特殊结构促使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融合,以实现个体战略与整体战略的有机结合。
与传统价值网络不同,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不再是PPP合作中价值网络的追求。如何协调价值网成员的关系、战略思维、战略行动才是PPP合作中价值网络的目标。而PPP合作中价值网络目标的实现取决于如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多元化需求。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是实现企业价值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企业常常以牺牲自身利润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因此,企业在建构价值网络时必须权衡两个不同的问题:一是如何创造社会公共价值;二是如何创造自身经济价值。首先从公共价值创造角度,企业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方式满足顾客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追求,因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才是最优效率的。这个过程需要解决以下问题:①企业的目标顾客是谁,即企业打算向谁提供产品或服务;②企业的价值定位是什么,即企业拟向顾客提供怎样的产品或服务;③企业如何实现顾客价值的创造与传递,这关系到企业与合作者之间的分工与协作问题。其次从企业自身价值实现的角度,企业必须解决“资本投资回报”的问题。企业自身价值的实现不同于公共价值创造逻辑,投资回报率最大化才是企业自身价值实现的根本。因此企业需要考虑以下问题:①激励是什么?②资本利益实现的条件是什么?③如何保障自身权利?
PPP合作中价值网络是由政府、企业、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目标顾客元素构成,以P-C-S-P逻辑彼此间互为依存,以企业战略思维转换为中心交融联接成一个综合体。企业从自身价值创造和公共价值创造两条线出发,通过协调价值网成员关系、战略思维、战略行动等活动,实现企业价值增值。其中,自身价值和公共价值互为支持、缺一不可,构建PPP合作中价值网络时必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以确保价值网络的稳定。
三、基于价值网络架构的商业模式创新的分析框架
商业模式创新是将价值链条与价值网络有机地组合,由价值链重组与价值网络重构而促发的新的价值实现过程。如前文所述,PPP合作是一种协同创新的非完全共同利益联盟,该联盟存在一个受价值链重组和价值网络重构空间布局的影响,那么,什么样的结构板块才能有效地整合资源、实现PPP合作目标?首先应该价值定位,因为价值取向决定了商业模式创新驱动的方向和最终获取的价值;其次应该考虑企业收益与风险情况,因为它决定了企业可持续发挥所需要的业绩;最后,创新主体的利益分配格局才是成功获利的关键。因而借鉴商业模式的“容器模型”,明确商业模式是由定位板块、利益板块、收入板块以及成本板块构成。这四个板块各自担负特定的功能,同时又依次联系,共同作用,最终共同决定价值交集(李东等,2010)[注]李东、王翔、张晓玲、周晨:《基于规则的商业模式研究——功能、结构与构建方法》,《中国工业经济》2010年第9期。,本文尝试将前文的价值网络平面结构拓展为立体的容器模型,分别由定位板块、收益板块、风险板块以及利益分配板块构成,形象地反映公共价值与企业价值获取的特定功能。
1.定位板块的塑造。定位板块是商业模式容器的基本结构,决定着容器的高度。价值逻辑学说认为商业模式加固顾客价值创造与企业价值获取的特殊机制。由于PPP合作的契约要求是公共价值最大化,因此PPP合作中的商业模式定位板块是围绕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展开,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和优质化的消费目标在客观上对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它的面积是公共效用函数,公共效用最大化是定位板块塑造的根本原则。
2.收益板块的塑造。商业模式创新目的是创造价值,因此企业收益是商业模式创新关注的重点。企业收益取决于企业的资源或能力禀赋,根据企业动态能力观的相关理论知识,企业资源或能力禀赋无法直接表现出来,因此只能够通过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的绩效和努力水平来反映。企业努力水平越高,政府所奖励给企业的潜在收益(如与政府缔结关系契约所获取的长期收益等)就会越高,并且收益板块的大小等于企业内在激励强度和政府外部监督强度之和。
3.风险板块的塑造。与收益板块相对应的是风险板块。合理的风险分配是建立高效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也是实现企业价值与公共价值的重要内容。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合理的风险配置能够为其提供适当的激励进而提高投资回报率和管理效率。一般来说,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需求风险和政治风险,需求风险以公私双方确立的转移支付规则为基础;政治风险由政府及官员的行为决定。因此风险板块的大小是转移支付规则和政府行为的非线性函数。
4.利益分配板块的塑造。收益分配板块是在前三块板块的基础上产生的,其大小也是由定位板块、收益板块和风险板块决定的。如果说定位板块决定了容器的高度、那么容器的大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板——收益分配板块。合作博弈理论指出,合理的利益分配可以保证参与者在非完全共同利益的情况下自愿做出贡献,从而有利于各方愿意持续开展合作。概括来看,PPP项目利益分配包括4个关键性因素——投资比重、风险分摊系数、合同执行度和贡献度,由此建立的利益分配模型能够有效测度出利益分配板块的大小。
以上四个板块围成一个空间结构,其容积大小体现公共价值与企业价值共同实现部分。对于企业而言,商业模式容器空间大小,决定其创新行为绩效的大小。容器模型的容器效应具有两个重要影响。一是企业战略选择和行动方式的直接参照。容器大小和形状直观地揭示了商业模式的各组成要素。容器的透明度和规则度越高时越有利于企业识别商业模式特征,分析具体战略行为,把握价值创造过程。二是企业经营业绩预测的量筒。商业模式容器所体现的价值量有助于经营预见者准确的价值判断,通过容器的体积、结构、粘合度等指标揭示企业经营发展规律和价值实现轨迹。
四、结论与展望
商业模式创新是价值链重组和价值网络重构的结果。在PPP合作关系中,企业以协调社会公共价值和自身经济价值为重点,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能力——本文重点关注企业突破管制性壁垒的能力,以达到PPP合作与商业模式创新的耦合,实现PPP合作目标以及企业价值。本文认为,PPP合作中的商业模式是由定位板块、收益板块、风险板块和利益分配板块组合而成的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的空间结构,其大小取决于各板块价值重构的结果,意味着PPP合作主体价值活动重复开展的可能性。基于商业模式容器模型,可以分解出各板块的价值重构模式,有机地联合了价值链、价值网络的商业模式创新理论。
根据本文所提出的理论分析框架,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包括:①价值链重组、价值网络重构、商业模式容器构建的原理与方法,系统的商业模式理论和方法体系;②实证检验PPP合作、进入壁垒与商业模式创新的逻辑关系,实质性地推进本文所提出的分析框架的合理性;③结合案例,研究如何实现PPP合作与商业模式创新最佳匹配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我国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大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