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的房产官司,谁“赢”了?
2019-02-02余战纪
余战纪
90岁的张之庚和80岁的马婉华是一对半路夫妻,携手相伴30多年。然而,马婉华以10万元的超低价,把老两口唯一的住所“卖”给自己的亲生儿子。毫不知情的张之庚陷入妻儿“背叛”、房产“被夺”的困境,悲愤交加之余,他将妻儿告上法庭。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半路夫妻组成新家
张之庚早年是北京市园林部门的一名职工,和前妻结婚数年,一直未能生育。膝下无子的遗憾,逐渐消磨了彼此的情感,两人的婚姻也走到尽头。
离异后的张之庚,陆续有人给他牵线搭桥。1982年春天,他认识了时年43岁的马婉华。初次见面,马婉华就带上了刚满12周岁的儿子马波。“我离婚后,儿子随我姓,你如果不介意,咱们交往试试看。”马婉华开门见山,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张之庚觉得马婉华为人直爽,对她产生好感。
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两人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组成了一个新家。婚后,他们就住在张之庚的房子里,房子虽有些旧,但位于北京闹市区,地理位置不错,一家人住着还算安逸。
张之庚喜欢小孩,看到虎头虎脑的马波,有一种初为人父的喜悦感。“波波,以后张伯伯就是你爸爸了,叫爸爸。”马婉华让儿子改口,但马波转身跑了:“我有爸爸!”
最初,张之庚以为只要自己多和马波接触,多关心他,他就会慢慢接受自己。于是,张之庚经常给马波买新衣服、玩具和零食,有时马波调皮捣蛋,马婉华气得要动手,也是张之庚拦下来的。但对于这一切,马波并不领情。稍长大些,虽然他的对抗情绪不再那么激烈,但看到张之庚,总是可以回避就躲开点,即使父子俩说上两句话,马波的态度也是淡淡的。
“波波这孩子心思重,你别太在意,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日子总能过下去。”马婉华经常劝解张之庚,张之庚也就渐渐接受这个对自己“不咸不淡”的继子。
马波读书时成绩一般,经常要母亲督促,才勉强把作业写完。踏上社会后,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稳定工作,平时花销多靠母亲接济。
2000年,根据北京的一些房改政策,张之庚和马婉华以较低的价格购入北京市西城区一套面积为48.8平方米的房屋,登记在马婉华名下。房子在19层,视野辽阔,明亮整洁。
这一年,马波30岁,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张之庚担心他没有固定工作,连找对象都困难。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作出一个决定:把自己名下的老房子赠给马波,自己和老伴搬去新房。
对于这个决定,马婉华和马波既意外又感激,马波更是破天荒地叫了一声“爸”。”张之庚忍不住老泪纵横:“都是一家人,谁的房子都一样。”搬家那天,马波叫了一些朋友,忙前忙后,全然一副孝顺儿子的模样。
和儿子分开住后,家里顿时冷清了不少,张之庚和马婉华盼着马波能早点结婚,给他们添个大胖孙子。
房产悄然易主
2018年3月的一天中午,张之庚正在家里做饭,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张之庚开门,看到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女孩,身后是一对中年夫妻。“大爷,我们来看看房子。”张之庚一头雾水:“看什么房子?”“这房子不是要卖吗?我找了客户,过来看看。”女孩把身后的中年夫妻迎进屋,张之庚连连阻止:“你们弄错了,咱家房子不卖。”女孩拿出一份房产证复印件:“大爷,这是不是你们家的地址?”张之庚拿过来一看,果然是自家地址,可让他吃惊的是,房屋产权人一栏居然写着马波的名字。
“这是怎么回事?”张之庚又气又急,脸色通红。等女孩一行人离开后,他没心思做饭了,就坐在客厅等马婉华回家。
“你给我解释下,房子是怎么回事?房主怎么变成马波了?”马婉华一进门,张之庚心急火燎地想要知道真相。马婉华脸色顷刻间变了:“你怎么知道的?”听到这个回答,张之庚一下瘫坐在沙发上:“看来是真的!你把房子给了马波?你们母子到底背着我做了什么?”面对张之庚连珠炮似的提问,马婉华无奈之下,只能道出实情。
事情追溯到2016年冬天,当时马波对母亲说:“我遇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和几个老板一起搞一个投资,事成之后,能赚很大一笔。不过,投资这个项目的老板都财大气粗,我名下只有一套张伯伯的房子,显得太寒酸了。妈,你的房子过户给我,我有了‘实力,成功概率就更高。”
面对儿子的苦苦哀求,马婉华心软了。但她心里清楚,这套房子是自己和张之庚唯一的房产,今后还要靠它养老,万一有个闪失,他们连落脚地都没了。“你爸把自己的老房子给了你,你要保证给他养老,好好孝顺他。”马婉华说。马波拼命点头,拍胸脯保证。
如果赠与的形式,需要缴纳较高的税费,马波提议以买卖的形式转让房产。2016年底,马婉华和马波签署了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以10万元的超低价,把她和张之庚共同居住的北京西城区的房产“卖”给儿子,而事实上,当时这套房子的市价已达500万。
听完马婉华的叙述,张之庚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你别生气,房子虽然是马波的了,但你尽管安心住着,他会给你养老的。”马婉华的这番话如同火上浇油,张之庚跳了起来:“房子都要被卖了,你让我怎么安心住?”
“啊?”馬婉华惊呆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立马打电话给马波,马波以在谈事情为由,匆匆挂了电话。
对簿公堂亲情伤
自从“东窗事发”,马波不再露面。之后的日子,张之庚彻夜难眠,想到自己的晚年可能沦落街头,连个落脚地都没有,不禁悲从心来。他实在不甘心,便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法援中心审核了张之庚的申请材料后,指派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的李险峰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和李律师的交谈中,张之庚情绪起伏,难掩心中愤怒,“我一直把马波当亲生儿子看待,没想到他这样对我……”李律师很同情这个老人,开始搜集此案的所有资料。
2018年5月,张之庚一纸诉状,把马婉华和马波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他们母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要求将涉案房屋重新过户到马婉华名下。马婉华想到要和老伴上公堂,一时无法接受,她劝了老伴又劝儿子,但谁也不肯退让。
2018年11月6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张之庚三人出庭。马波辩称,母亲将房屋卖给自己这件事,继父是知道并同意的。同时,他还出示了自己手机里2018年8月收到的一条短信:“波波,我不是不知道你妈把房子卖给你了……我是没办法才去起诉你,我也是迫不得已啊。”这条短信显示发件人正是张之庚。
看到这条短信,张之庚傻了眼,自己根本不会发短信,这条“诡异”短信怎么来的?
李险峰律师提出,即使短信是真实的,但时间显示是张之庚在起诉后发送的,并不能证明马婉华母子签订买卖合同时,他是知情的。此外,这套房子是张之庚和马婉华的婚内财产,马婉华私自处理夫妻共有房屋,该行为是无效的。
经过数次开庭,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马婉华母子的房屋交易无效,房子恢复登记马婉华名下。
对于这个判决,马波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马波上诉,维持原判。
房子重新回归马婉华名下,张之庚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律师对此案分析认为:“重组家庭”的感情本就脆弱,这场官司更让张之庚和老伴、继子之间平添“仇恨”。但张之庚已不想再见继子,耄耋之年的他熬过这场风波,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好晚年生活。
为了一套房子,九旬老人不得已和妻子、继子对簿公堂,这样的教训也给很多“重组家庭”敲响警钟。律师建议,再婚家庭可以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而对于再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一定要在共同商议后再做决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影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亲情。
(因涉嫌隐私,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编辑/纤手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