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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银行:来自中国的探索

2019-01-30郭滕达赵淑芳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9年12期

郭滕达 赵淑芳

摘要:世界范围内,针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建设的“银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将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投融资作为其业务组成部分之一,例如亚洲开发银行;以对某一绿色领域的投资为主要方向,建立相应的绿色银行,例如英国的绿色投资银行;中国从国家层面建立的绿色技术银行,将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和绿色投融资业务作为重要业务模式。其中,英国的绿色投资银行等在市场化运作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值得借鉴。2016年9月,科技部和上海市政府举行了部市会商,由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绿色技术银行进入正式建设阶段。绿色技术银行坚持推进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支撑服务,推进绿色技术发展的综合解决方案,推进区域绿色发展系统解决方案,推进绿色技术国际化转移转化服务等五个定位,以绿色技术信息平台、绿色技术转化平台和绿色技术金融平台三个平台中心为抓手,是中国绿色发展领域的一次创新实践。但是,绿色技术银行建设运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亟需解决,例如绿色技术银行管理体系缺乏协同,国家对绿色技术分类尚不清晰,支持绿色技术发展的绿色金融手段和法律、人才体系建设仍需完善等。为此提出,绿色技术银行应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对绿色创新要素的支撑作用,因地制宜设置优先投入绿色领域,探索政府财政投入与绿色金融的融合模式,深入对接国家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加强信息披露,开展绿色影响力评估;国家层面应完善绿色技术分类体系,培育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等。

关键词:绿色技术银行;绿色技术平台;绿色标准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19)12-0131-07 DOI:10.12062/cpre.20190628

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一些发达国家陆续制定了控制环境污染的法规,推动了末端治理技术的创新与发展[1]。绿色技术概念首先由E.Brawn和D.Wield于1994年提出,认为绿色技术是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及原材料消耗的技术、工艺或产品的总称[2]。随后,绿色技术的理念被引入中国,其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使得关于绿色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领域逐渐丰富。张江雪等[3]从战略规划、法律法规制度、财政金融激励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绿色技术发展存在财政金融激励不足等多种问题。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技术成果转化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据学者测算,2015—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大约为每年29 000亿元,总计17.4×104亿元,将占到预计财政收入的14%以上,严重超出了财政的负担程度[4],如何突破制约中国绿色技术创新的制度和体系障碍对实现绿色发展十分关键。绿色技术银行是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推动绿色发展的可行路径之一。2016年9月,科技部和上海市政府举行了部市会商,由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绿色技术银行进入正式建设阶段。绿色技术银行承接绿色技术的原始创新,担负起绿色技术的产业创新、落地转化和国际转移的使命,是集聚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协同,探索绿色技术领域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破解成果转移转化瓶颈的一次创新实践。然而,绿色技术银行建设与相关研究工作进展一直较为缓慢。孙新章[5]曾针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出了要加强创新示范区与绿色技术银行工作的衔接,并强调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各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的机制。但是随后的研究尚未深入展开。国外在相关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这些实践可为我们提供参考借鉴。

1国外的实践:以英国为例

世界范围内,针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建设的“银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①将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投融资作为其业务组成部分之一。例如,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 ADB)是致力于促进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实现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努力消除极端贫困的区域性政府间金融开发机构。2017年,ADB批准了2017—2030气候变化运营框架,这一框架使得ADB积极主动地向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气候适应性的发展道路转变。目前,ADB已承诺到2020年将气候融资增加至每年60亿美元,这将使ADB气候融资占其融资总额的比例约上升至三分之一。ADB对发展中经济体的支持主要采取贷款、技术援助、赠款和股权投资等方式。②以对某一绿色领域的投资为主要方向,建立相应的绿色银行。例如,英国的绿色投资银行(Green Investment Bank, GIB)主要以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为投资方向。GIB最开始由英国政府成立,并由英国政府全资控股。2017年4月,英国政府宣布将GIB以23亿英镑的价格出售给多元化的金融管理公司麦格理。2017年8月出售完成,英国政府仅保留GIB所拥有的部分资产股权。③中国从国家层面建立的绿色技术银行,将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绿色投融资作为银行的重要业务范畴。尽管英国技术集团(British Technology Group, BTG)的目标不在绿色领域,但是其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方面亦形成了先进模式。本节将以英国的GIB和BTG的部分经验为例,探讨其对我国的借鉴。

1.1由政府组建向完全市场化转变

GIB虽由英国政府成立,但其并不是提供低成本融资或者政府补贴的政策性金融机构。GIB对其所有项目的投资和运作都依据商业金融机构的运行模式。英国政府将GIB定位为一个独立于政府运作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它的所有投资都必须遵循“绿色”和“盈利”双重原则。GIB在成立之时便由英国政府确定了若干个优先投资领域,这些投资领域可获得潜在的投资回报,但却因为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失灵等原因,需要政府介入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英国政府规定至少要有80%的启动资金投资于海上风力发电、能效和生物质能等优先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这样的定位下,GIB资助了新一代6MW海上風能涡轮等项目,这种积极的创新实践吸引了大量私人投资者投入绿色产业发展。然而,这种定位也为其带来了一些困扰。GIB面临的挑战一是可投资的绿色项目缺乏,并非所有绿色产业领域都出现市场失灵现象;二是英国政府对“绿色”的定义过于宽泛,且缺少绿色标准,GIB对绿色项目的投资并不一定能够担当起绿色发展重任。关于GIB的国有私有之争从其建立之始便开始存在,2017年8月之后,GIB完成了私有化进程。BTG同样经过了由英国政府首先建设到私有化的进程。BTG于1981年由英国政府组建的国家研究开发公司和国家企业联盟合并而成,英国政府1967年曾颁布《发明开发法》,规定国家研究开发公司有权取得、占有、出让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研究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合并后成立的BTG仍享有同样权利。随着《发明开发法》的垄断性逐渐受到质疑,1984年,英国政府废除这一规定,使发明者对技术成果有了自主决定权,但是很多大学、研究机构等仍愿意与BTG展开合作,将技术成果交由其运营,BTG也逐步发展为市场化运作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移机构。

1.2 将绿色技术转移与绿色金融紧密融合

金融創新与科技创新的共生发展,是由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到特定阶段所决定的。从技术革命的演进历程来看,金融资本与科学技术在发展成熟期的协同耦合,大多是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自发而形成的[6-7]。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报告,全球整个金融体系需要重新定位以支持绿色经济[8]。公共部门基金和发展援助只能为绿色技术发展提供一小部分的资金,私营部门需要填补长期融资缺口。GIB的主要投资方法一是对具备商业可行性的成熟技术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策略,例如,海上风能发电(Offshore Wind)在英国是一项具有优势的成熟技术,商业已经具备可行性,这是GIB的首单直接股权投资型业务。二是通过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投资一些中小型绿色项目。最新财报显示,在2016—2017财年,GIB共投放了8.394亿英镑资金,推动了24个项目落地,并且撬动了总价值超过13.87亿英镑的全社会绿色基础设施投资[9]。但是,一些投资者认为,绿色项目需要一定的政府补贴来回应其普遍低于市场平均投资回报的现象。而GIB初始作为政府成立的银行却没有补贴性质,因此吸引投资的能力仍然有限。这也是各界呼吁其私有化的原因之一。BTG在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商业开发可能性基础之上,通过建立风险投资企业,对通过评议的技术予以直接投资支持。BTG从原有的专利中不断衍生新的专利,获得的报酬在技术提供者、合伙人等之间进行利润分成。科研人员把技术成果委托给BTG,在得到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可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1.3建立严格的绿色影响评估体系和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

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与绿色投资的效果需要一定的信息披露,使得各利益相关主体获得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坚定社会公众的绿色发展信心。与此同时,绿色技术的产业化过程将会带来哪些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也应有一定的模型加以评估分析。GIB就日常工作中如何评估、监测和报告其所投资项目的绿色影响力提供了一套有效的方法(此处的绿色影响力是指温室气体排放和化石燃料消耗量等)。GIB设有专业的绿色投资评级(Green Investment Ratings, GIR)团队,对项目的绿色评级、绿色影响预测、实际的绿色影响绩效、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绿色影响评估结果将会体现在GIB的财务年报中,作为衡量项目可行与否及未来获得融资金额的重要依据。同时,GIB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的委员会,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BTG瞄准世界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发明人,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共建技术转移国际网络,形成从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再开发/产业化等全链条的治理体系,BTG的人员多具有技术、市场、法律多重背景。

此外,英国、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原英国知识产权大臣杨格勋爵曾表示,知识产权每年可为英国经济创造约160亿英镑的价值[10];无论是技术拥有者还是风险投资人,对知识产权均有较好的理解和认知,这也是GIB、BTG等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社会环境。

2 中国的探索:绿色技术银行

2.1绿色技术银行的建设背景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同各国领导人签署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建立“技术银行”。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主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座谈会上,正式宣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明确了建设“技术银行”的目标。绿色技术银行是汇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高效、生命健康等可持续发展重点领域中的先进实用绿色技术,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并实现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同步服务于国内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技术领域南南合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不吸收公共存款、不发债筹资。绿色技术银行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益性服务、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建设。

2.2绿色技术银行的五个定位

2.2.1着力推进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

围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高效、生命健康等可持续发展重点领域,汇聚国内外先进绿色技术成果、人才等创新要素,提供技术标准、检测、筛选、评估和系统集成等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绿色技术交易模式,提供高性价比的、系统化的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一站式服务。

2.2.2着力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支撑服务

围绕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企业绿色技术升级改造的需求,建立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设立绿色产业基金,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投资、绿色保险、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并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2.2.3面向企业着力推进绿色技术发展的综合解决方案

结合企业绿色发展需求,创新绿色技术和金融等要素相结合的新模式、新产品,探索以技术入股、技术资本化、股份化、技术与金融综合解决方案等方式,支持企业绿色技术改造升级,分享减排收益或企业上市收益。

2.2.4面向地方政府着力推进区域绿色发展系统解决方案

围绕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地方发展需要,结合地方特色和现实需求,提供绿色技术与金融的系统解决方案,探索地方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绿色技术的集群式转移转化。

2.2.5着力推进绿色技术国际化转移转化服务

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合作,通过绿色技术与绿色金融综合解决方案的中国模式,帮助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或者在发展中国家开拓绿色发展市场。

2.3 绿色技术银行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转移转化全链条需求,绿色技术银行构建了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研发、评价评估、转移转化的服务体系,以绿色技术信息平台、绿色技术转化平台和绿色技术金融平台三个平台中心为抓手,推动绿色技术银行工作由点及面展开,如图1所示。绿色技术信息平台目前已上线试运行,重点以成果库、需求库、专家库等为核心内容,为各类主体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绿色技术转化平台积极对接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与京津冀、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等构建协同联动网络,搭建中-加、中-以绿色技术合作平台,与美国、法国等知名机构商讨共建绿色技术联合研发及转移中心。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着力支撑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引导基金与市场化基金的叠加效应。

2.4绿色技术银行的组织架构

綠色技术银行设立领导小组、管理中心、市场运营主体三层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领导小组是绿色技术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科技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成立,是绿色技术银行的最高决策层。管理中心设置海外联络部、信息情报部、法务部、战略规划研发部、政策研究部、专家委员会,是绿色技术银行的管理运行中枢。市场运营主体由绿色技术信息咨询、评估认证、转移转化、多元化金融主体和众创空间等服务机构组成,是经管理中心筛选评估后获得准入资格的授权参营机构集群。

2.5绿色技术银行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绿色技术银行建设3年以来,虽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因各方面资源集聚不够和自身积累不足,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影响力有限,在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等方面亟需提升。绿色技术银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障碍,既来自于自身的顶层设计仍未理顺,也来自于外部的机制环境尚未成熟。

2.5.1绿色技术银行管理体系缺乏协同

首先,公共平台实施主体缺乏合作。在设立之时,绿色技术银行三个平台交由上海不同单位组织实施,各个平台之间缺乏有效合作机制,且各个实施主体之间存在一定冲突。具体体现在:①信息平台最初设计时,将其定位为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手段,实现面向互联网的绿色技术成果信息、需求信息、专家信息、评估标准信息、转移转化等信息的汇聚、展示和交流平台。目前,信息平台只体现了其对成果和需求的信息集聚功能,然而集聚并不能满足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没有对有价值技术项目的初步筛选和匹配,无法为转化平台提供最基本支撑。②转化平台的定位是为企业和高校提供转化交易模式服务,包括绿色技术成果专利培育、专利质量管理和发展增值的方法,对许可转化对象或管理团队及投资方的决策原则进行研究分析,设计市场推广策略,研究市场营销方法,设计交易价值评估模型等。成果转化离不开后续资金的支持,将成果转化与金融联系在一起,才能创造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然而,转化平台无法获得充足的后续基金支持,使得国内外好的绿色技术不能实现转化落地,更无法实现将绿色技术银行打造成为南南合作平台的目的。③金融平台的资金来源以科技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上海市创业投资基金为主。该平台不具备专业的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人员,导致其尚不具备识别可转化的绿色技术的能力。加之绿色技术转移转化的投资风险较大,而诸如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又对基金投入时间要求较为严格,为了将基金尽快投出去,只能选择尽可能没有风险的项目,金融平台资金投向存在优化空间。

其次,一些制度细节设计不够完善。在调研过程中,笔者了解到,上海之外的一些地方企业尽管知道绿色技术银行建设的基本情况,但是却不清楚该如何与绿色技术银行合作,如果把技术交给绿色技术银行,能获得哪些收益,后续的产业化工作该如何开展等。绿色技术银行在信息披露、利益分担等具体制度设计方面仍存在不足。同时,服务于国家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是绿色技术银行的五个定位之一,然而,国家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本身资源禀赋不同,发展条件各不相同,没有具有针对性的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政策措施,使得绿色技术转化平台网络难以有效拓展。

2.5.2国家对绿色技术分类尚不清晰

绿色技术银行关注从绿色技术研发到产业化的全生命周期链条,《绿色技术银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绿色技术银行发展战略和建设方案》《绿色技术银行管理办法》等纲领性文件均指出:绿色技术银行旨在形成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绿色科技成果+金融”的转化机制,并向国内外提供绿色发展整体解决方案。然而,国内外目前尚无统一的绿色技术和标准体系。多数发达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建筑和能效管理等技术或行业纳入绿色范畴之内[11-12]。世界经济论坛在其《绿色投资报告》中也指出:只有对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技术、可持续交通和固废处理等领域(不包括核能和水电)的投资可视作绿色投资[13]。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将能够节约化石能源的使用量和降低单位能耗的相应技术投资都归入绿色投资。显然,我国对于绿色的定义相比发达国家更为宽泛,但是国内对绿色和绿色技术的内涵解读十分不一致[14]。尤其是,在重点或优先投资的领域和行业没有统一的绿色技术定义,特别是没有确立一致的分类标准,导致绿色技术银行难以精准发力,技术应用效果难以衡量,影响投资者和整个市场对绿色技术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绿色技术银行已经发布了《绿色技术标准框架体系(征求意见稿)》,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现有分类体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与代码、学科分类与代码、IPC绿色技术分类及绿色金融标准的融合性等。绿色技术分类标准将会对绿色项目供需两端的对接和绿色投融资带来很大影响。

2.5.3支持绿色技术发展的绿色金融手段和法律、人才体系建设仍需完善

对绿色技术创新的“被动迎合”已然不能适应绿色发展需求。然而,中国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绿色技术投资工具和方法缺乏,支持绿色技术发展的金融产品还不够丰富,没有对绿色行为(无论是绿色投资行为,还是绿色消费行为)合适的法律判定,绿色技术人才较为匮乏等。为了解决绿色技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欧盟、美国等地区和国家已经开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例如,欧盟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术语表,提出了可持续金融发展计划,着力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绿色低碳的经济活动。同时,很多国家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培育绿色金融机构,鼓励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发展。例如,截至2017年3月31日,GIB已为近100个绿色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总价值超过120亿英镑的融资,其中,公共资金投入仅占20%左右。而在法律方面,最具代表意义的是美国政府于1980年颁布的《超级基金法》,确立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创设超级信托基金提供兜底资金支持,促使整个社会更谨慎地看待环境问题。在《超级基金法》担负强化作用的同时,美国制定《纳税人减税法》,通过减免所得税、投资税收抵免等措施鼓励私人资本投入棕色地块治理[15]。就人才而言,中国高校对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的人才培养缺乏系统性,国家没有设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没有制定足够的产业支持政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技术银行的发展。

3建议

3.1理顺绿色技术银行运作和管理体系

绿色技术银行应扮演国家绿色技术“经纪人”或“经理人”的角色,宣传推广绿色技术拥有者的先进技术,寻找产业化落地方案,促进绿色产业良性发展。目前,绿色技术银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即是理顺运作和管理体系。

3.1.1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对绿色创新要素的支撑作用

进一步明确绿色技术银行三个平台的职责分工,应将信息平台、转化平台和金融平台有机整合一起。可参考科技金融专营服务机构模式,或将三个平台由政府委托一个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或将三个平台由政府整合,聘用专业的职业经理人,领导小组保留对其的直接管理权。可在信息平台下增设投资库,突出其对绿色技术的筛选功能,为转化平台提供基本信息支撑。可考虑同时在转化平台设立基金,使得绿色技术银行的商业模式可以持续。

3.1.2政府可依托绿色技术银行因地制宜设置优先投入绿色领域

当前阶段,绿色技术银行的运营模式可借鉴早期的GIB和BTG。政府应在绿色技术信息、人才、金融等资源中为其保驾护航,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成果与绿色技术银行进行充分对接,并可依托绿色技术银行确立优先支持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绿色技术目录。优先领域的设置可结合绿色技术银行服务的不同地域有所区别,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是否符合当地绿色发展要求;绿色技术成果是否可以准确识别;成果转移转化后是否可以带来较高的回报;是否属于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否必须由政府推动。如果在某个绿色领域中,社会资本能够识别、评估和管理风险,可以自主进行投资,那么可逐渐减少对该领域的支持。

3.1.3探索政府财政投入与绿色金融的融合模式

由于绿色技术创新外部性比较强,绿色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存在一定风险,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绿色技术银行应通过金融平台的牵头作用,积极引导政府财政投入,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绿色技术成果转化投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可研究借助科创板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增强资本市场对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吸引力。

3.1.4深入对接太原等国家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

2018—2019年,太原市、桂林市、深圳市、郴州市、临沧市、承德市等六座城市陆续获批建设国家2030年可持续发展创新议程示范区。要围绕国家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探讨适合其资源禀赋的具有差异性的技术转移转化和金融服务方案,研究形成项目合作对接、投融资方案和落地的具体措施。目前,绿色技术银行所能提供的资金相对有限,但其示范效应十分突出,可以通过示范区具体项目的执行,充分梳理示范区企业需求、策划整合配置资源,引入国际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加强国际资本与国内资本的合作,分享和传播在某个项目中的先进经验,给国内或国际其他相关项目提供优秀的范例,以提升绿色技术银行的能力水平,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3.1.5加强信息披露,开展绿色影响力评估

凝聚投资人、技术成果供需方等多方力量,从数据积累、系统建设、模型开发、量化方法等方面探索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和投融资的信息披露工作。可拿出绿色技术银行1%的运营资金作为特别基金,资助绿色技术银行政策和能力建设方面的研究工作,以提升领导小组和各运营主体在制定和实施政策及执行项目过程中的能力。如,可资助绿色技术转移转化的效果评估和绿色影响力评估,以及不同行业的环境压力测试分析等,相关研究结果可在公共服务平台中及时呈现。

3.2完善绿色技术分类体系

突出绿色技术分类与相关标准等的融合性,可在重点发展领域和优先投资领域,由绿色技术银行牵头,联合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率先推出一些分类标准,快速满足市场需求。①由綠色技术银行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统筹规划绿色技术分类体系建设方案,力争2~3a内制订国家标准以支持绿色技术发展,使得绿色技术银行的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绿色投融资可以有的放矢。②在一些重点发展领域和优先建设领域,应首先突破建立一批关键绿色技术标准。③鼓励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和产业联盟等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形成团体标准,快速满足市场需求;鼓励绿色技术提供企业在国家标准服务平台上公开绿色技术性能,形成领跑标准;加快采用环境技术验证等国际标准,引领国内绿色技术创新;依据标准建立分等分级的绿色技术评估和效果验证制度,实施绿色技术标识。

3.3培育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

国家应着力培育一批像BTG这样的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培养一批环境科学、法学、管理学等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吸引更多人才进入绿色技术成果转化服务领域。同时,开展绿色技术和绿色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提高公众绿色消费意识。

(编辑:李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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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banks for climate change and green development mainly have the following modes in the worldwide: taking investment in the field of climate change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s one of their business components, such as the Asian Development Bank; taking the special grean field as their main investment direction, such as the UKs Green Investment Bank; the Green Technology Bank established in China regarding green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and green investment as important business models. Among them, the UKs Green Investment Bank has accumulated some experiences in market operation, which are worth learning. In September 2016,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Shanghai Municipal Government held a ministry meeting. The Shanghai Municipality launched a pilot test and the Green Technology Bank entered the formal construction phase. Green Technology Bank adheres to the promotion of green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services, promo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 services for the whole chain of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promotion of comprehensive solutions for gree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promotion of regional green development system solutions, and promotion of green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ization transformation services. With the three platform centers of gree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platform, green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platform and green technology finance platform, Green Technology Bank has become an innovative practice in the field of green development in China.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bottlenecks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processes of it that need to be resolved. For example,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Green Technology Bank lacks coordinati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green technology in China is not clear, and the green financial means, laws and talent system to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technology still need to be improved.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Green Technology Bank should strengthen the public service platforms function to support green innovation elements, set priority areas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explore the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mode, dock Chinas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nhanc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carry out green impact assessment; the country should perfect the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green technology, and cultivate professional intermediary service institutions.

Key wordsGreen Technology Bank; green technology platform; green stand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