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民建工程施工造价控制与管理
2019-01-30刘文桂
刘文桂
【摘 要】工程施工造价贯穿了施工的整个环节,影响到工程前期的投入,也关系到工程施工的整体水平。工程施工造价指施工前,施工方全面调查施工范围,并通过书面形式参加投标,由招标方决定适当的施工企业投入资金,之后由中标方进行建设施工。因此,施工建设的不同阶段都离不开工程造价。论文着重对工民建工程施工造价控制与管理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cost of the projec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affects the investment in the early stage of the project, and also relates to the overall level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cost of the project refers to that before the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party comprehensively investigates the construction scope, participates in the bidding in written form, and the bid inviter decides the appropriate investment funds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then the bid winner carries out the construction. Therefore, different stages of construction are inseparable from the project cos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of industrial and civil constructions, for reference.
【关键词】工民建;施工造价;控制;管理;工程
【Keywords】industrial and civil constructions;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management; projects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9)10-0037-02
1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在加快,工程建设的工程量与项目和以前相比对数量与质量的要求都更高。从工民建角度而言也是如此,建设资金的利用效率,以及控制和管理施工造价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能够有效衡量工程建设水平。
2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意义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指通过应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对策,实时管理工程不同环节的造价,确保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控制,实现单位投资的最佳目的。从我国的工程施工情况出发,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存在很多弊端,不利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稳定性。因此,如果要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与水平,管理好建筑工程造价十分关键。实时管理工民建建筑工程造价,不但能够有效增加建筑单位的利润空间,还能确保我国建筑领域实现长远发展,给建筑领域带来广阔的进步空间。我国建筑领域经过长时间进步已经有了自身独特的发展方式,同时,因为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工程建筑行业的科技水平也大大提升,其规模也在持续扩张。在这样的背景下,控制与管理工民建工程施工造价就更加关键[1]。科学地控制与管理工程造价,能够全方位提高建筑单位使用资金的效率,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水平。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分析与研究影响工程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因,同时,严格管控工程造价,发挥出其应用的价值和作用。
3 工程施工造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造价管理体系不完善
工程造价往往是施工方在建设前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按照本地的建材、设备价格和相关标准开展造价工作。其实,因为工民建工程造价时,不能分析工程的具体状况,造成预算价格和现实施工时的具体费用数据存在偏差。这是由于造价管理包含领域很宽泛,不一样的地区和施工团队的造价管理機制是不同的,所以工民建工程施工造价存在很多问题。同时,因为现代技术的进步,对施工建设企业而言,传统的造价管理机制不够多样,严重落后于建设工程发展速度,跟不上当前高速发展的建筑领域的要求,给工民建工程施工造价带来严重问题。
3.2 薪酬管理不合理
工程施工建设往往时间长、施工任务繁重、区域覆盖广泛,而且不同工程需要的施工人员种类也不一样,因此,工程建设任务繁重,施工人员的薪酬总量较大。因为施工建设人员数量和种类较多,素质与劳动水平各不相同,所以在结算薪酬时,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又因为无法统一调配每个施工人员,造成多数人员不知道该做什么,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浪费了大量的投资金额[2],而且延长了施工周期,抬高了工程成本。工民建施工时,因为施工作业人员经常换岗,同时,人员间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不同的施工时期,施工人员的薪酬标准差异较大。此外,劳务费用与其绩效考核、综合素质也有关,在劳务造价管理时,问题都比较隐蔽,管理人员无法尽快找出问题。
3.3 材料与设备管理不合理
工民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与建材、设备都很关键。在管理时,不可一味相信施工方的报价,要全面考察建材与设备市场,按照国家规定和市场行情核实价格,防止浪费资金,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成本利用率。建筑工程在施工时,影响工程造价的构成部分即设备与材料投入,因为材料质量和水平高低与设备的施工效率都能影响到工程的结构,所以施工管理人员应该事先管控好工程设备与材料。但是在现实工作中要求却并不十分严格,不少施工管理人员追求一己私利,抬高设备材料价格,采用质量不达标的施工材料与设备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经济效益,也损害了建筑单位自身的市场声誉,也会极大损害工程的质量安全。同时,监督人员监督施工材料时并不严格,大量劣质设备与材料进入施工场地,施工时一旦这些施工材料与设备无法使用,还要当场购入新的材料和设备,延误了施工工期,增加了施工成本。
3.4 对工程造价的认识程度低
对于目前的建设市场来说,普遍过于看重进度而忽视了前期的工程造价管理。而且因为建设施工市场的投资成本一直增加,施工结束后很可能发生前期预算和后期费用不匹配的问题。尽管施工企业具有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体系,可实际操作时,因为人为因素造成工程造价失去其意义。同时,不少建设公司注重工程质量从而大量投资,但反而因为投入资金太多,无法发挥其真正的功能,同时,一味依赖投资,容易忽视造价工程的作用,长此以往,整个施工过程中无法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3]。工民建工程施工时,不少管理人员会过于关注开发项目,管控造价只是走个流程,并且大多数工程管理人员也不够重视工程造价预算工作。尽管大多数建筑单位有严谨的造价管理体系,但就是因为无人重视,施工时也不严格根据施工规定进行约束和规范,极大影响了单位的经济效益。
4 工民建工程造价控制的提升措施
管理人员利用造价管理能够节省施工费用,也可以防止由于材料、设备的金额不合理造成额外造价。同时,控制工民建工程造价还能帮助建设企业最快时间掌握造价信息,方便技术人员按照这些信息采用性价比最高的施工材料与设备,有效减少施工成本与缩短施工工期。
4.1 完善造价控制体系
首先,全面考察施工人员的薪酬合理性,做到竞争上岗、权责明确,防止出现施工工程中的互相推诿或徇私舞弊问题,安排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让施工人员更积极地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其次,全面审核采购人员,只要没有资格证书的拒绝使用,组建监督团队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质量不达标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造价管理机制贯穿施工建设的整个流程,作用也各不相同,不过总体而言,需要保障每个阶段预算的严谨性。因为工程建设的施工任务重、施工区域宽泛,不同的区域有着不同的造价管理目标,具体操作时,无法做到全面统一,容易引发施工问题,表明了全面科学的造价管理机制的重要性。
4.2 严格审核施工图纸
现实施工时需要认真审核施工图纸,按照实际场地调整施工图纸,全面勘察施工时间与条件,还要分析建筑物周围的人文和地理环境,考虑清楚一切因素后,再具体估算工程造价,防止因为施工图纸造成资金浪费与工程质量问题。
4.3 认真落实招标文件管理的各项细则
要求工程参与者足够重视招标文件,清楚文件内容,如果没有允许不可以改变招标文件中的施工计划[4]。如果施工时有特殊状况需要改变,应该先向有关部门反映,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修改。
4.4 对建筑施工的设备及材料进行实时管理和控制
工民建工程施工造价控制与管理时,建筑工程的采购人员在采购施工设备与材料时,应该合理配置施工设备的类型,采用有着较高市场声誉的厂家,仔细考察产品质量,确保购入的设备与材料质量有所保障。
5 结语
工民建工程施工造价对于工程的前期投入与实施中的每個环节都发挥着关键作用。施工前,应该全面考察各项影响因素,掌握有关施工的具体情况;施工时,仔细核查材料与设备,健全薪酬体系,并且明确权责一致性;最后,经常组织工程检查工作,保障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黄征.浅谈工民建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门窗,2014(2):110.
【2】张健.浅谈工民建中的地质勘查[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2):123+125.
【3】曲家正.创新技术在工民建筑施工中的应用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30(6):236.
【4】魏昀达.建筑工程项目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分析与防范应对措施探讨[J].中外建筑,2018(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