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融合市场监管职能 打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2019-01-29邹孝听
○记者 邹孝听
“我们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种情况,企业把我们执法部门当成对立面,特别反感甚至排斥我们,但经过我们真诚且有效地帮助企业分析及解决问题后,反倒成为了朋友。这样的例子很多,从1995年4月1日园区工商局成立起,我的人生就与园区结缘,与企业相伴。”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总监陆锃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成立之初的园区工商局,与管委会其他部门一起蜗居在金鸡湖畔一个废弃的度假村里,两间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办公室,四周遍布荒草与菜地,他们每晚加班,伴随蛙声一片。当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陆锃来说虽然清苦,但作为创业者与开拓者,那份骄傲和自豪足以弥补所有的艰辛和忙碌,想到自己在为园区的开发建设事业而努力的时候,一切付出都变得心甘情愿。
从培育市场主体到大市场监管,实现三部曲
陆锃告诉记者,1995年园区工商局成立之初,整个园区尚处在待开发状态,为了配合招商引资,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当时园区工商最主要的职责就是为市场主体审核办理营业执照。
1999年,工商系统实施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模式,园区工商局进入江苏省工商局垂直管理阶段。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壮大,他们着力在提升市场监管力度与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方面下功夫,逐渐营造出一个愈趋公平和透明的市场经营环境。
随着园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入驻的市场主体数量急剧增长,对于市场主体监管的要求愈发严格,监管压力与日俱增,且出现了部分监管盲区。为解决监管弊端,整合行政执法资源,2016年3月园区实行大部制改革,整合了工商、质监、食药、物价四个部门,实行“四合一”,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整合旅游、文体、教育、商贸等执法职能,实行综合执法。至此,垂直的工商监管体制到了目前大一统的市场监管体制,将原先四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监管任务进行“合并同类项”,有效提升了行政监管效能。
据了解,“四合一”之后,园区市管局共梳理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1016项,其中处罚权922项,强制40项,奖励3项,其他职权51项。在对市场主体的各项监管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次44675人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53次,办理各类案件920件,实施行政处罚3784万元。
以监管与服务并重为初衷,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23年来,伴随着园区这座新城的崛起与繁盛,陆锃作为园区开发建设的一份子,全程见证并参与了整个进程,对于园区工商局的成长与变迁,他也有着独到的见解与体会。从1996年他跟随园区工商管理培训团赴新加坡培训时,惊叹新加坡“从管理到服务,从管理者到服务员”的亲商理念,再到2007年、2017年先后再赴新加坡培训时,明显感觉到差距在缩小,甚至园区有些方面还比新方做得更好。
他告诉记者,这些年他们始终不忘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初衷,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从监管关口前移到社会服务承诺再到柔性行政执法。在他看来,行政执法其实本身就是一种服务,既保护了合法的市场主体,又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秩序。“亲商亲民的理念一直贯穿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就像是‘守夜人’,对待企业保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态度。”
园区工商局成立之初,审批权限受制,他们派专员到省局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成立之后,通过上挂干部到国家药监局,将掌握到的最新政策传达给相关企业,并完成与国家局的重要接洽和沟通工作;曾有外资企业无主观故意轻微违反了法律法规,他们既依法依规又设身处地为企业从轻处理;也曾有园区企业在外地办理相关业务时遇到困难,他们积极沟通协调,甚至派员出差帮助企业脱困……
对企业有“严管”,更富“厚爱”,监管与服务并重,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让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更加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