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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大事记

2019-01-27

中国工程咨询 2019年11期
关键词:总体方案项目组三江

(1999.11~2019.10)

湛蓝的天空,巍峨的雪山,葱绿的草原,奔腾的江河,广袤的牧场,肥壮的牛羊……这就是青海境内浩茫而神奇的三江源地区。这里是一个群山的王国、江河的源头、高原湖泊的世界、野生动物的天堂。三江源不仅是我国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根基和源泉。由涓涓细流汇集成的滔滔江河,不但哺育着中华民族绵绵瓜瓞,维系着华夏儿女的生生不息,也给东南亚人民带来了福祉和希望。

自20 世纪末期以来,由于全球气候出现暖干化,加之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三江源地区草原退化与沙化加剧,水土流失日趋严重,草原鼠虫害猖獗,源头产水量逐年减少,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三江源在悲痛地哭泣,更期待着人类的觉悟和救治。

三江源严峻的生态环境态势,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5 年1 月26 日,国务院第79 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这是一项惠及全国人民的宏大生态工程,它不仅关系到三江源地区人民的利益,更关系到青海全省乃至全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与国家生态安全。我们坚信,一个更加旖旎的三江源,将会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青藏高原,将自己无限的美丽展现在世人面前。

为了对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历程有一个总体的了解,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从编制规划项目的角度,整理和编辑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大事记》,以飨参与和关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同行与读者朋友们。

大事记分四个部分,即:设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与编制《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三江源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二期工程实施及三江源三期工程规划启动。记述时间为1999 年11 月至2019 年10 月,历时21 年。

第一部分 设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与编制《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

1999 年

青海省农林厅组织专家编制了拟设立5 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包括三江源自然保护区),11 月,向青海省人民政府呈递请示。

2000 年

2 月,国家林业局给青海省发来《关于请尽快考虑建立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函》(林护自字〔2000〕3 号)。

3 月,青海省农林厅向省政府上报《关于建立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青农林动管字〔2000〕68 号);21 日,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与青海省政府联合在北京召开“建立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可行性研讨会”。

4月,青海省农林厅向省政府上报《关于尽快批建青海三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青农林动管字〔2000〕91 号)。

5 月,青海省政府以《关于建立三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青政办函〔 2000 〕 29 号),批准在青海省青南地区建立以保护湿地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和典型的高原高寒草甸与山地草原植被为主的三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

7 月,青海省政府成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省长穆东升为组长。

8 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和中央电视台在玉树藏族自治州通天河畔举行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成立大会暨揭碑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题写“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碑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布赫题写碑文。

2001 年

7 月,中国林科院与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联合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历时1 个多月的科学考察。

9 月,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2 月,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审查评议,原则通过。

2002 年

8 月,由青海省政府、中央电视台联合拍摄的大型电视系列片《三江源》在西宁举行开机仪式。

11 月,自然保护区的阿尼玛卿、通天河沿、索加-楚玛尔河3 个保护分区的保护站建设工程动工。

2003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发布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等9 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发〔2003〕5 号),国务院批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15.23 万平方公里。

6 月,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省政府安排组织编制《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具体工作由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承担。

7 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率领的考察团来到青海,就三江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问题进行了为期6 天的考察调研。

8 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对韩启德同志给胡锦涛总书记的信(2003 年8 月14 日)和《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大“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的建议》(2003 年7 月30 日)做出重要批示。

9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在京召开“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审查会议”,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局和专家学者参加。

9 月至10 月,规划编制组对《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修改完善。

10 月底,青海省政府以《关于上报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的函》(青政函〔2003〕76 号),正式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规划文本。

11 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公司)对《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进行评估。中咨公司开展了实地考察。

12 月,中咨公司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评估报告》。

2004 年

1 月至5 月,根据评估报告以及国家发改委农经司的意见,青海省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和规划编制组对规划进行反复修改。

6 月,国家发改委将规划送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征求意见。

7 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局反馈的意见,青海省发改委组织省林业局、省农牧厅和规划编制组在京对规划做了集中修改。

8 月,李津成常务副省长带领青海省发改委与规划编制组向国家发改委专题汇报了规划修改情况。

10 月,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编制组再次对规划做了修改完善。国家发改委将规划上报国务院。

2005 年

1 月,国务院第79 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

2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298 号)。

3 月,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实施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意见》(青办发〔2005〕14 号),青海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海省发改委。

5 月,青海省编委批复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升格为副厅级。

6 月,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

8 月,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启动大会在西宁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领导出席了大会。

2006 年

4 月,青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八个管理办法和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06〕45 号)。

2007 年

8 月,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带领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和专家,深入海南、玉树和果洛3 个藏族自治州,就“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8 月中旬,青海省政府召开第72 次常务会议,研究三江源生态工程实施有关问题。

11 月,为配合国家发改委开展中期评估,在省发改委的组织下,由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完成《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中期自评价报告》(送审稿)。

2008 年

4 月,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前期工作。

7 月,由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完成的《三江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研究》鉴定会在北京召开。同时,首个由海外留学人员为青海省专门组织成立的基金会——“三江源基金会”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

9 月至10 月,三江源头科学考察专家委员会开展了我国首次三江源头大规模科考活动。

2009 年

4 月,青海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青政〔2009〕19 号)。

8 月,由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气象局原局长、中科院院士秦大河任组长的全国政协“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调研组,深入果洛藏族自治州,进行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2010 年

6 月,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青海省三江源办公室编印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科研成果汇编》,内容为自2005 年以来涉及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后续产业发展的12 类95 项成果技术。

7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带领国家环保部、民建中央、生态环保专家组成的调研组来到青海,调研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9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就“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进行专题调研,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

10 月,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青政〔2010〕90 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的90 余名专家,赴长江源头开展第三次考察。

2011 年

4 月,青海省委书记强卫主持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

8 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等一行26 人,来青海开展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省政府第86 次常务会议研究了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工作。

12 月,环保部国家自然保护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青海三江源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调整报告,并上报国务院。

2012 年

6 月,青海省政府主办《2012 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绿色发展高峰论坛·三江源生态文明专题论坛》。

7 月,由国务院参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葛志荣带队的国务院参事调研组来青海调研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情况。

9 月,为加快三江源生态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发改委、农牧厅、环保厅、林业厅等部门抽调21 名专家学者,分赴对果洛、黄南、海南、玉树进行实地调研。

10 月,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成立。

2013 年

4 月,“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

第二部分 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

2008 年

11 月,《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34 号)提出“适时启动三江源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和“建立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的要求。

12 月初,青海省发改委正式向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下达编制《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工作任务。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立即成立编制组,并与中咨公司合作,聘请国内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

12 月中旬,在青海省发改委领导下,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组建《总体方案》编写组。

12 月底,编写组完成了《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框架方案》(简称《框架方案》)。青海省发改委主持,召开由省直部门及玉树、果洛、海南、黄南、海西5 州、县政府等共35 个单位、部门参加的《框架方案》意见征询会。征询会后,编写组赴北京与国内咨询专家组,就《框架方案》的方向定位、总体思路、方案深度和广度等进行了探讨。

2009 年

1 月,按照与国内咨询专家组讨论的思路,编写组完成《总体方案》第1 稿。

1 月中旬,青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总体方案》,决定增加贵德、贵南、共和、同仁、尖扎县,使4 州完整地纳入试验区范围,据此,编写组完成《总体方案》第2 稿和第3 稿和《关于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有关说明》。

2 月,根据青海省领导要求和建议,编写组修改《总体方案》第4 稿和说明。

3 月初,青海省政府召开31 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总体方案》。会后根据会议意见,再次对《总体方案》和说明进行修改。

3 月中旬,青海省政府在北京召开《总体方案》专家咨询座谈会,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徐福顺参加会议。国务院研究室、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农经司、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3 月下旬至4 月初,根据国内咨询专家组咨询座谈会和青海省领导的意见,编制组继续对《总体方案》修改完善。

5 月初,青海省委常委会研究《总体方案》,一致通过,并提出修改意见。根据省委常委会的意见,编制组对《总体方案》和说明进行修改后,形成《总体方案》(上报稿)。

5 月中下旬,青海省政府将《总体方案》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将《总体方案》批转给国家发改委,要求征求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6 月,国家发改委发函征求中央和国务院37 个部门的意见,同时征求委内13 个司(局)的意见。

8 月下旬,根据国家发改委地区司要求,对《总体方案》修改后,再次上报国家发改委。

11 月至12 月,省发改委领导率编写组、相关处室赴国家发改委衔接修改《总体方案》。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牵头,组织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青海编写组等专家组成修改小组,集中时间进行修改。

2010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将修改的《总体方案》反馈给编写组,要求编写组完善《总体方案》中专栏相关内容。

2 月初,编写组赴北京与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共同修改完善《总体方案》及专栏。

2 月中旬至3 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对《总体方案》修改版经过认真研究后,向杜鹰副主任汇报,并对《总体方案》提纲提出修改意见发回编写组,要求组织专家尽快修改完善。

4 月,编写组对《总体方案》结构再次进行了调整,对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提交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审阅。

5 月,国家发改委杜鹰副主任召集地区司负责同志,研究《总体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5 月底,编写组赴国家发改委地区司汇报。

6 月初,国家发改委地区司领导同志与《总体方案》编制组主要成员,共同对《总体方案》的提纲、总体思路、试验内容、政策支持以及文字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推敲,并再次将《总体方案》修改稿报送国家发改委。

10 月,张平主任主持召开国家发改委第60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总体方案》,原则通过。会议认为编制和实施好《总体方案》对推进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全国探索生态保护的路径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11 月,按照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要求和上述意见,编制组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完成《总体方案》修改。

2011 年

6 月至8 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经认真斟酌和修改后,将《总体方案》呈报国务院。

8 月底,温家宝总理在《总体方案》送审稿上批示:“此事全国关注,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11 月,国务院第181 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省长骆惠宁列席了会议。会后,省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主要精神,部署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2012年

1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2〕41 号)。

5 月,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启动了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城镇规划、产业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6 月,完成《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社会事业规划》《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基础设施规划》《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城镇规划》《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产业规划》和《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水资源综合规划》5个专项规划初稿。

6 月中旬,就5 个专项规划分别征求了三江源试验区4 州21 县和格尔木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之后,将修改后的5 个专项规划送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征求意见。

8 月,“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港澳主流媒体采访团出发仪式在西宁海湖新区青海大剧院举行。

9 月,根据《总体方案》提出“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试验区建设提供咨询”的要求,在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的指导下,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与中咨公司共同研究起草了《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经多方征求意见后提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名单,报国家发改委主任审阅并同意后,青海省发改委于9 月11 日专报(2012 年第112 期)省政府。

12 月,青海省政府将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城镇、产业和水资源综合5 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函报国家发改委(青政函〔2012〕142 号)。

2013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在征求内部司局对5 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意见后,给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复函提出修改建议及说明。之后,又多次与国家发改委地区司作了汇报衔接,地区司表示国家发改委不再审批5 个专项规划,由青海省政府印发执行。

6 ~12 月,为 全 面实施《总体方案》提出的任务,按照青海省发改委的安排,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开展青海三江源“碳汇交易”研究、青海三江源生态补偿总体方案、青海三江源生态补偿管理办法、三江源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等一系列推进试验区建设的体制机制研究。

第三部分 三江源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一)二期工程规划前期研究

2008 年

11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34 号)“适时启动三江源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工作”的要求,青海省发改委要求省工程咨询中心开展相关研究。

2009 年

4 月,受国家发改委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委托,青海省发改委正式向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下达了编制《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以下简称《二期规划》)任务。

5 月中旬,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启动二期工程研究工作。

7 月,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项目组形成《关于开展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工作的意见》,确定了项目组成员,提出了重点研究课题。

7 月中旬,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召开三江源二期工程研究专家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

7 月~12 月,组织专家和项目组成员赴玉树、果洛两州调研,为全面开展工作摸索经验。

2010 年

1 月,由青海省发改委主持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40 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就如何做好三江源二期工程规划进行研讨。之后,由青海省发改委主持召开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协调会议,省直各有关厅局,三江源地区4 州政府及发改委、三江源办有关领导参加,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协调。

2 月下旬,项目组提出《二期工程编写提纲和主要内容》。

3 月中下旬,项目组外业调研工作。

4 月底,形成《三江源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外业调研手册》,并在青海大学举办外业调研培训,为开展大规模调研做准备。

5 月,项目组正式启动三江源二期工程调研,分两组赴海南州和黄南州开展工作,历时53 天,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6 月底,项目组整理汇总调研资料,编写调研报告。

7 月,由青海省发改委主办,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承办的“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研讨会”在西宁召开,会议邀请了国务院研究室、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投资协会、北京林业大学、中咨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的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青海省委政研室、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政府研究室、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以及海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格尔木市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8 月,项目组编写完成《青海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工作方案》,在编制各调研报告的同时开始研究二期工程建设内容。随后,补充对玉树州的调研。

9 月,项目组完成一期各单项工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初稿。

10 月,由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和单位对退牧还草、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等单项调研报告进行研讨。

11 月,项目组在各单项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调研报告大纲》,明确责任分工,着手编制一期工程调研报告。

12 月中旬,修改完成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黑土滩治理、鼠害防治、沙漠化土地防治、湿地保护、森林防火、草原防火、水土保持、保护区管理设施和能力建设、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建设养畜、人畜饮水、灌溉饲草料基地、能源建设、人工增雨、生态监测、科技支撑20 项生态保护工程调查专项研究报告。

2012 年

4 月,项目组完成《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调研报告》。

5 月,项目组拟定《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前期研究报告编制大纲》,正式启动研究报告编写工作。

7 月上旬,完成二期工程研究报告。

7 月中旬,青海省发改委主持召开二期工程研究报告研讨会,邀请国内著名专家、省内专家、各相关部门、三江源地区各州县人民政府参加,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9 月底,项目组编制完成《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研究报告》,三江源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基本完成,为编制二期工程规划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项目组完成区情调查报告23 篇、专项工程调查报告18 篇、11 个专项研究报告。

(二)二期工程规划编制

2011 年

7 月初,在编制二期工程前期研究报告的同时,项目组同步开展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拟定《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总体规划》工作计划、编制大纲、任务分工。

7 月中旬,项目组聘请国内和省内14 名专家组成项目顾问组。

9 月,完成二期工程规划框架稿。

10 月,青海省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听取了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关于三江源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工作的汇报,并征求委内对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大纲意见。

11 月,项目组根据调整后的大纲编制完成规划框架稿。

12 月初,青海省发改委召开二期规划专题汇报会,王长安副主任听取了汇报,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12 月中旬,青海省发改委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和玉树、果洛、黄南、海南、海西州政府、发改委、三江源办有关人员及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对规划大纲进行了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后作进一步完善。

12 月下旬,省政府第93 次常务会议听取了《二期规划》情况汇报。指示将《二期规划》作为实施《总体方案》的主要载体,按照统筹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综合性规划,要求2012 年4 月上报国家。

2012 年

1 月,项目组就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征求玉树、果洛、海南、黄南四州和格尔木市意见。之后,项目组将《二期规划》框架稿与《三江源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研究》《二期规划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研究》初稿一并分送北京12 名专家和省内14 名专家征求意见。

2 月,项目组编制完成《二期规划》初稿。随后,青海省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二期规划》第一稿的汇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项目组会后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和采纳了相关意见建议。

2 月底,编制组修改完成《二期规划》第2 稿,分送规划区各州、县政府征求意见。

3 月2 日,编制组修改完成《二期规划》第3 稿,分送省内各厅局征求意见。

3 月3 日,青海省发改委组织召开三江源各州县征求意见会。会后,项目组与各州县进一步衔接,在梳理意见后,确定修改和调整内容。

3 月5 日,青海省发改委主持征求各厅局对《二期规划》的意见,参加会议的单位有20 余家。

3 月6 日,骆惠宁省长、徐福顺常务副省长和邓本太副省长在发改委工作汇报2012 年第18 期《关于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总体规划情况汇报》上做出重要批示。

3 月10 日,修改完成《二期规划》第4 稿。

3 月13 日,将《二期规划》分送北京相关专家征求意见。

3 月17 日,青海省发改委在北京召开《二期规划》专家意见征求会,邀请了中国科学院原副院长孙鸿烈院士和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国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17 位专家参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出席了会议。

3 月19 日,徐福顺常务副省长带领青海省发改委领导和有关人员,向国家发改委杜鹰副主任做了汇报,国家发改委明确《二期规划》应与一期工程规划范围、建设内容相衔接,定位为生态保护和建设专项规划,不宜编制成综合发展规划,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城镇、产业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

3 月21 日,青海省发改委传达徐福顺常务副省长批示,要求二期规划按照生态专项规划进行调整。

3 月30 日至4 月1 日,青海省发改委赴北京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就规划范围、规划期限等问题进行衔接。经与农经司林业处衔接,明确规划名称确定为《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其范围可按21 个县加1 镇,要明确扣除《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和《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中已列入的项目。规划期限为10 年,自国家批准时间开始计算;规划基期调整到2011 年。

4 月10 日,修改完成第5 稿,并在青海省发改委内征求处室的书面意见。主要将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内容删除,保留了与生态密切相关的建设内容;并扣除了共和县在《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中安排的工程规模,同仁、贵德、尖扎3 县在《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中安排的规模,以及共和、同德、贵德、兴海、贵南、同仁、尖扎7 个县在“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中安排的规模。建设内容包括草地保护和建设、林地保护和建设等8 大方面,共37 项工程。

4 月12 日,针对青海省发改委各处室意见和建议,项目组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并做了详细的采纳情况说明。

4 月14 日,修改完成第6 稿。修改内容包括: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调整到体制机制试点中,不再估列投资;体制机制中删除了立法和执法建设、湿地保护补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城镇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费用补助的投资估算,并把转产转业农牧民燃料补偿调整为牧民燃料补偿,重新估算投资;降低各类人员培训的投资标准;调整了生态搬迁户数。

2012 年

4 月16 日,再次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衔接。

4 月20 日,修改形成第7 稿。

4 月25 日,青海省政府第100 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二期规划》。项目组整理会议发言后,形成了省政府第100 次常务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指示和意见制定了修改方案。

5 月4 日,根据青海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修改形成第8 稿正式上报省政府。

5 月19 日,赴京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再次进行衔接,根据衔接意见,项目组对《二期规划》部分工程及建设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第九稿。

5 月29 日,青海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徐福顺带领省发改委有关人员向国家发改委杜鹰副主任、农经司高俊才司长、地区司刘苏社副司长汇报《二期规划》有关情况之后,又与农经司吴晓松副司长及林业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7 月4 日,青海省骆惠宁省长带领省发改委、财政厅领导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汇报《二期规划》及生态补偿事宜。国家发改委杜鹰副主任要求农经司尽快征求意见,争取8 月份上报国务院。同时根据财政部意见,对规划中生态补偿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7 月10 日,青海省财政厅提供了《关于建立和实施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所需资金测算情况》,项目组与省财政厅共同对《二期规划》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规划第10 稿。

7 月13 日,第十二届省委4 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期规划》,并提出了修改意见。随后修改形成规划第11 稿。

7 月26 日,由青海省发改委率项目组编制人员,赴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地区司、投资司和西部司衔接、征求对《二期规划》的意见。

9 月27 日,国家发改委农经司林业处汇总国家发改委各司意见后,反馈了《对〈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的初步意见》。

10 月9 日~13 日,项目组修改形成规划第12 稿。

10 月14 日,赴国家发改委汇报修改情况,并提出如农经司对修改后的《二期规划》没有大的修改意见,青海省政府即将规划正式函报国家发改委。随后修改形成13 稿。

10 月16 日,青海省政府将《二期规划》正式函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于10 月20 日将《二期规划》分送财政部、农业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8 个部门征求意见。

12 月16 日,青海省发改委赴京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衔接协商,建议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规划评估。

12 月19 日,青海常务副省长徐福顺率省发改委领导,就《二期规划》的修改和委托评估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进行协商。总体来看,第14 稿既尊重和采纳了各部委意见,又表明了青海省保护和建设三江源生态环境的决心,也提出了探索建立以国家为主,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的长效投融资机制的客观要求,但未增减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规划结构基本没变。

12 月24 ~28 日,将修改后的《二期规划》第14 稿送达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同时报送了规划修改情况的详细说明,其间向投资司汇报衔接了规划投资情况。

2013 年

1 月8 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向办公厅报送了委托中咨公司评估《二期规划》的委托函。

1 月15 日,编制组与中咨公司进行衔接,并将《二期规划》文本送达中咨公司农村经济与地区发展部。

2 月4 日,按照中咨公司的要求,完成了近400页的《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评估补充材料》,并向农村经济与地区发展部领导和项目经理作了详细汇报。

2 月18 日,中咨公司发来《关于对〈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进行评估的函》,确定2013 年2 月26 ~27 日在北京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预评估。

2 月25 ~27 日,中咨公司主持召开了《二期规划》预评估会,中咨公司农村经济与地区发展部及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农委等单位的10 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3 月8 日,中咨公司给青海省发改委发来《关于〈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评估需要补充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的函》,要求对规划补充说明并提供14 个方面的资料。

3 月19 日,按照中咨公司要求,规划编制组向中咨公司报送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补充说明和相关资料》。

3 月28 日,规划编制组与中咨公司在京达成现场评估调研后的共识。

3 月,中心编制的《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规划研究》(44 万字),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4 月,中咨公司农村经济与地区发展部组织带领专家组一行11 人,赴共和、贵南、贵德、同仁、尖扎、治多、曲麻莱、玛沁8 县等地进行了现场评估后,与青海省农牧、林业、水利、环保、科技、气象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5 月,青海省委书记、省长等率省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赴京,拜会了国家发改委领导以及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就《二期规划》等青海省重点项目做了汇报沟通。

5 月17 日,中咨公司评估组形成了评估报告初稿。

2013 年

5 月20 ~21 日,中咨公司召集10 余名专家在京讨论了评估报告初稿。

6 月19 日,国家发改委杜鹰副主任主持召开由农经司、投资司、地区司和青海省发改委参加的协调会。

7 月,按照青海省政府领导指示,省发改委和规划编制组提出调整规划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的多个方案,反复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林业处、投资司农林水处衔接,增强了保护建设的针对性和规划实施的操作性。

8 月6 日,青海省发改委将修改后的《二期规划》第15 稿送国家发改委农经司。

8 月12 日,中咨公司签发了《关于〈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的评估报告》(咨农发〔2013〕2787 号)。

8 月16 日,根据《评估报告》修改后的规划第16 稿报送国家发改委农经司。

8 月20 日至9 月30 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征求投资司、农经司、西部司对《二期规划》的意见。

10 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与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环保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8 个部委协商会签后,将《二期规划》呈报国务院。

11 月1 日,青海省发改委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共同修改后的《二期规划》,再次呈报国务院办公厅。

12 月18 日,经国务院第33 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批准《二期规划》实施。

2014 年

1 月3 日,《二期规划》经国家发改委修改后,由国家发改委等9 部委会签。

1 月8 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37 号)正式下发,这标志着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拉开了序幕。

1 月10 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在西宁召开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启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分别发言,玉树州州长王玉虎代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地区在玉树分会场发言。

第四部分 二期工程实施及三期工程规划启动

2014 年

3 月-4 月,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总体规划——黑土滩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总体规划——封山育林工程实施方案》等20 余项生态保护实施方案。

9 月,《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基础设施规划》《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产业规划》《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社会事业规划》《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城镇规划》《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水资源综合规划》5个专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5 年

1 月,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自评价报告》。

3 月,青海第一部省级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立法——《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4 月,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5 月,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出台。

5 月,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评估及对策建议》。

6 月,进一步修改完善《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评估及对策建议》。

11 月,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12 月9 日,《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通过中央深改组审议。

2016 年

3 月8 日,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3 项三江源二期项目实施方案。

4 月30 日,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动员大会在西宁召开。

5 月11 日,《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6 月7 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

7 月22 日,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工程验收报告》。

9 月12 日,在青海西宁市召开的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大会上,《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一期22 项工程104 个子项目符合最初建设实施规划标准,生态保护效益明显,全部通过验收。

2017 年

2 月,由中心组织编制的《柴达木地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经省政府第7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4 月,青海省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会同省内知名专家及省工程咨询中心,分成4 组赴玉树州、果洛州、黄南洲、海南州就《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规划中期评估》开展为期5 天的实地调研。

9 月,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顺利完成《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实施中期省级综合评估工作。

11 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对《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规划》进行评估。随后中咨公司相关人员赴玉树州、果洛州、黄南洲、海南州开展了为期6 天的实地考察。

12 月底,制定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简称三期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方案,并报省发改委审批。

2018 年

1 月12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明确至2020 年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

1 月16 日,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实施中期省级自查评估报告》。

5 月,成立《三期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项目组,与中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编制完成前期研究工作。

6 月21 日,青海省发改委在西宁市召开《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座谈会。随后,项目组赴黄南州、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就《三期规划》前期研究开展为期6天的实地调研。

2018 年

7 月底,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领导陪同中咨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安一行6 人来到青海,就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情况进行调研。

8 月8 日,由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主任袁卫民带队,会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有关领导及华咨公司编制组成员,赴黄南州、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就《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前期研究开展为期6 天的实地调研。

11 月16 日,青海省发改委在西宁市组织召开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前期研究工作进展会,听取《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前期研究第一稿的汇报。

2019 年

1 月11 日,项目组向省发改委提交《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前期研究第二稿。

3 月18 日,项目组提交《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前期研究第三稿。

4 月30 日,青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护中华水塔工作。

5 月15 日,青海省发改委在西宁召开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前期研究项目推进会。

6 月10 日,青海省发改委会同中咨公司相关编制人员在省工程咨询中心开展了为期20 天的《保护中华水塔行动总体方案》的编制工作。

7 月13 日,青海省发改委会同中咨公司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青海省保护中华水塔行动高端研讨会,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充实完善研究报告。

7 月20 日,刘宁省长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江源三期规划编制思路及相关问题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7 月30 日,项目组就《保护中华水塔行动总体方案》征求了省直各厅局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报告。

8月19日,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在青海西宁开幕,开幕式上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

9 月8 日,青海省发改委会同省工程咨询中心分别赴玉树州、果洛州、黄南洲、海南州就《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开展为期11 天的实地调研。

9 月10 日,青海省发改委编写专报向省政府刘宁省长汇报《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2019 年-2035 年)》有关情况。

9 月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9 月25 日,刘宁省长在关于《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2019 年-2035 年)》有关情况的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这份“纲要”值得重视。可在“十四五”规划中考虑。完善后,亦可在工作中推动。可转相关部门提出终改意见。

9 月26 日,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谋划《青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发改委。

9 月28 日,项目组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讨论稿,并制定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

10 月15 日,青海省发改委会同省内知名专家及省直相关厅局,在西宁市召开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编制对接会,讨论形成规划大纲。

自1999 年开始筹备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以来,至今已历时21 年,渐渐地揭开了三江源的神秘面纱,将她的壮美展示在世人面前。其中几个重要时点值得铭记:2003 年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5 年1 月26 日,国务院第79 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2011年11 月16 日,国务院第181 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批准实施《总体方案》;2013 年12 月18 日,国务院第33 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总体规划》;2018 年启动《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规划》。

今天,三江源生态文明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区域发展任重道远,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将以历史的积淀为基石,以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求实的作风、更加勤勉的工作,发挥职能、不辱使命,奉献三江源,继续为大美青海描绘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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