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与展望
2019-01-27赵志彬
赵志彬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在新时代背景下,应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进行自省,重塑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文化的作用机制和价值所在,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
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规范存在的形式和基本构成的总和①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特色与实践导向》,载刘春田主编,《中国知识产权四十年》,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版,第9页。,包括可辨识的正式制度(如法律规范、政策规章),也包括非正式制度(道德、习俗、观念等文化)。文化是制度之母,是民族的血脉和精神家园。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却未能同步。文以化人,德润人心。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基础工程,是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构成,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正是根植于知识产权文化的沃土。随着知识产权作用日益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探讨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以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具有重大意义。只有拥有深厚的知识产权文化积淀,才能具备长久屹立的创新精神支撑,才能拥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魂。
一、知识产权文化研究的现状
要深刻理解和揭示知识产权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离不开对现有研究的总结,离不开对历史脉络的梳理,从而服务于对未来的把握和确信。为此,本文首先对现有知识产权文化的相关研究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关于“知识产权文化”内涵的认识存在分歧
为促使各国都能发展出适合自身国情的知识产权文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提出建立“知识产权文化”,但并未对其内涵进行明确②2013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通过的《经修订的2004—2005年计划和预算方案》,首次提出“建立一种明达的知识产权文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计划活动的中期计划》进一步将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列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战略目标之一。。我国对知识产权文化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关于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即什么是知识产权文化,学说观点纷纭,理解认识不一。本文梳理现有研究文献发现,国内学者大致从广义、中义和狭义三个维度对“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阐述。
在广义维度上,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文化是在人类社会实践和知识产权活动中不断产生、发展和丰富起来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③韩秀成:《知识产权文化与文化软实力》,载《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 年第12 期,第11 页;胡权林:《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重振辽宁老工业基地雄风》,载林炳辉主编:《2007 中国知识产权文化论坛论文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年版,第20 页。,其包含制度文化、理念文化和环境文化④厉宁、周笑足:《论我国知识产权文化构建》,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6 年10 月16 日。,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⑤参见孙国瑞:《知识产权文化与创新意识的培养》,载《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 第4 期,第13 页;姜胜建:《关于知识产权文化若干问题的探讨》,载《今日科技》2007 年第4 期,第30 页。。绝大多数学者在分析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时采用广义维度(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文化广义说),广义说涵盖了“文化”在物质、制度和观念三个层次的内容,概念的外延比较宽泛。
在中义维度上,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文化应包括观念和制度两个层次的内容,即观念层次上的知识产权文化(包含知识产权学说、意识和习惯等)和制度形态上的知识产权文化(包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基础设施等)⑥吴汉东:《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 年第2 期,第104 页。。简言之,知识产权文化中义说内容涵盖“文化”在制度和观念两个层次的内容,较广义说知识产权文化概念的外延有所缩小。
在狭义维度上,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文化是人类在从事知识产权活动中产生的、影响知识产权事务的精神现象的总和,涉及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态度、价值观和信念。其内涵有三:第一,它来源于知识产权实践,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文化现象;第二,它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知识财产权)的精神现象;第三,其是影响知识产权及有关事务的发生、发展的全部精神世界⑦马维野:《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思考》,载《知识产权》2005 年第5 期,第10-11 页。。狭义说对于知识产权文化概念的定义最为狭小,仅局限于观念层面⑧周洪涛、刘华:《知识产权制度的进路与出路:知识产权文化——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视角》,载《法学论坛》2006 年第4 期,第79 页。。
综上不难发现,对于知识产权文化的内涵究竟采广义说、中义说还是狭义说,国内学界对此争议较大,分歧明显,目前尚未达成统一的共识,分歧的焦点在于对“文化”内涵的认识差异。
(二)对知识产权文化的价值和作用作出了基本阐述
对于知识产权文化的价值和作用,国内学者多持积极肯定的态度,相关文献主要从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观念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研究。有学者论证了知识产权文化对促进创新文化繁荣的价值⑨卢学红:《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促进创新文化繁荣》,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8 年1 月12 日第2 版。,认为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要的丰富和补充⑩朱宏:《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构建核心价值体系》,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 年10 月25 日第8 版;中国知识产权报评论员:《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 年11 月23 日第1 版;费艳颖、姜国峰、王越:《论知识产权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融合》,载《文化学刊》2014 年第4 期,第136 页。,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⑪方伟:《知识产权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载《河北日报》2012 年1 月27 日第3 版。。有学者从知识产权文化与知识产权制度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知识产权文化是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实施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⑫王珍愚、单晓光、许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文化融合问题研究》,载《科学学研究》2015 年第12 期,第1821 页。。有学者从知识产权文化价值本身出发,认为它包含创新、法治、跨文化、私权与利益的属性,具有引领、激励、教育和社会等多种价值⑬张志刚:《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基础、价值和愿景》,载《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4 期,第105 页;舒媛、申来津:《知识产权文化:本体、属性与价值》,载《学术交流》2017 年第2 期,第129-134 页。。还有学者分析了它对于培养技术型创新人才的价值⑭丁桂芝、李建生、王文生:《论知识产权文化在技术型创新人才培养领域的价值》,载《中国成人教育》2013年第24期,第164-167页。。
(三)认识到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文化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在肯定了知识产权文化价值的基础上,现有研究也明确地指出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文化方面存在的不足,并从历史传统和现实实践两个角度剖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缺失的原因。从历史传统上讲,有学者认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惰性(传统文化心态和思维模式的惰性因素)导致近代知识产权制度昙花一现⑮吴汉东:《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 年第2 期,第106 页。;从现实实践上讲,有学者认为实践中,由于知识产品特点、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经济发展水平、公众受教育程度、执法现状等因素对人们知识产权法律心理的消极影响,造成知识产权文化价值观的缺失⑯姚远、徐和平:《缺失与构建:知识产权文化的思考》,载《湖南社会科学》2014 年第5 期,第112-115 页。;还有学者认为民众对知识产权认知不足,抵触情绪弥散和自利侵权心理等是知识产权文化缺失的重要原因⑰罗冠男:《作为观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载《天津法学》2017 年第1 期,第5-10 页。。
(四)提出了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策略
关于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和构建,现有文献分别从国家、省市地区、高校院所和企业集团等层面开展研究。在国家层面上,学者多主张应从法律政策、行业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制定措施⑱参见吴汉东:《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 年第2 期,第107-108 页;韩兴:《论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多元文化互动》,载《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年第1 期,第49-53 页;徐书婕:《突破重围,建设我国知识产权文化新体制》,载《前沿》2013 年第5 期,第84-85 页;张管媛、刘佳:《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载《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1 年第3 期,第221-222 页;刘华、周莹:《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层次与目标》,载《知识产权》2006 年第3 期,第18-21 页。;在省市地区层面上,有文章结合各自省市的具体情况,分析自身培育和建设知识产权文化的有益经验⑲参见方伟:《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创新发展》,载《河北日报》2014 年1 月29 日第11 版;刘纪雷:《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大力推进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载《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 年第10 期,第12-15 日;黄峰:《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促进创新型四川建设》,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 年10 月12 日第8 版。;在高校院所方面上,学者们多从学校知识产权教育⑳魏纪林、徐华、魏芳:《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与知识产权文化创新问题探析》,载《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 年第12 期,第94-96 页;钟旭:《论我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文化培育》,载《商业文化(下半月)》2012 年第2 期,第210 页;孙秀丽:《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研究》,载《前沿》2010 第16 期,第183-186 页;徐伟:《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立的现状和必要性》,载《黑龙江科学》2017 年第13 期,第35-37 页;等等。、高校科技创新㉑金明浩、袁伟:《高校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文化生态环境》,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9 年第6 期,第53-56 页。、高校知识产权文化体系㉒张智敏、罗堃等:《高校知识产权文化体系建设》,载《教育教学论坛》2016 年第21 期,第13-15 页。等角度开展研究;在企业集团方面上,学者们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模式选择㉓张锦锐:《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基本模式探索》,载《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 年第9 期,第6-8 页;宋联可、杨东涛、唐恒:《中国企业急需变革文化以创建知识产权文化》,载《科技管理研究》2009 年第9 期,第474-476 页。、企业战略㉔王海波:《知识产权文化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载《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 年第11 期,第44-45 页。、企业文化需要㉕李勇、鲍民明:《论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建构》,载《韶关学院学报》2007 年第1 期,第38-41 页;魏芳、魏纪林:《试析以知识产权文化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载《知识产权》2014 年第8 期,第69-72 页。等角度进行研究。
(五)现有研究无法满足我国未来发展的迫切需求
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关于知识产权文化的研究已经初具规模,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初步的基础和指引。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的纵深发展和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技术进步引发的相关行业的探索实践,现有的知识产权文化研究成果在为我国未来的持续发展而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源泉方面捉襟见肘。主要体现在:第一,受制于对“文化”的内涵难以准确界定,“知识产权文化”的内涵尚缺乏广泛的共识,导致“知识产权文化”的研究缺乏相对统一的语境。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特征的抽象和概括。当“知识产权文化”研究需要由早期粗犷式的整体性描述阶段转入对知识产权文化作用机制等问题的细致性分析阶段时,基本内涵的模糊导致相关研究无法进一步深入。第二,对知识产权文化内涵认识的模糊,使得既往的研究未能抓住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本质,导致在阐述知识产权文化的作用和价值时,未能反映出知识产权文化推进社会发展的主要作用机制。随着知识财富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在如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文化的作用以推进社会繁荣进步方面,现有研究难以作出更深刻的回应。第三,关于如何发挥知识产权文化在促进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作用,仍有进一步挖掘和探索的广阔空间。
综上,下文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现状进行自省,重塑知识产权文化概念,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文化的作用机制和价值所在,揭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发展的历史演进
知识产权作为“枪口下的法律”㉖参见李雨峰著:《枪口下的法律:中国版权史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年版。,在我国已有百余年的移植成长史㉗一般认为,清政府颁布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和《大清著作权律》为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开端。。这是一个从“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的法律变迁史,也是一个从“被动调整”到“主动创制”的政策发展史,更是一个从“外力强加”到“精神内化”的文化再造的过程㉘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评价与反思》,载《中国法学》2009 年第1 期,第51-68 页。。治一学而不深观其历史演进之迹,是全然蔑视时间关系,而兹学系统,终末由明瞭。㉙梁启超著:《中国历史研究法》,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第37 页。知识产权虽非我中华固有之制,但亦在中华土地上断断续续演进百余年。为此,下文将从历史的视野,追根溯源重新审视知识产权文化。
(一)清朝末年以前
因一般认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肇始于清朝末年,故谈及清朝末年之前的知识产权文化便让人生疑:“古代中国有知识产权吗?”美国学者安守廉说,“从中国至今,人们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事实,可推知中国自古就未曾有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古代有过的,仅仅是‘帝国控制观念传播的努力’。”㉚安守廉、梁治平:《知识产权还是思想控制——对中国古代法的文化透视》,载《中国发明与专利》2010 年第7 期,第57-58 页。不容否认,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曾是“舶来的”“引进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回忆我国历史上客观存在过的东西。否则,就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纵观中华文化发展史,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制度形态的知识产权,但仍闪耀着观念形态知识产权文化的光芒。在版权方面,我国古人高度崇尚知识的生产和创造,提倡原创,憎恶抄袭,对知识持严肃严谨的态度,传统的“文德”文化蕴含着知识产权的基因,宋代就出现了隐含现代版权制度因素的出版审查制度㉛王兆鹏:《从北宋〈白氏文集〉准印牒文看宋代文集出版的审查制度》,载《江汉论坛》2015 年第5 期,第82-84 页。。在商标方面,我国使用商业标志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秦朝时期就出现了“物勒工名”制度㉜钱小康、程学华:《略论物勒工名制度始于秦》,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 年S1 期,第115 页。,宋代出现了用于“功夫针”上的“白兔标识”㉝赵耀:《中国最早使用的商标——白兔》,载《中华商标》2017 年第12 期,第39-40 页。。在专利方面,虽没有类似英国的“专利特权”,但以四大发明为代表的古代科技无不彰显着中国人民“创造创新”的文化品质。因此,可以说,中国古代就有知识产权文化的萌芽。
(二)从清朝末年至改革开放
晚清时期,中国社会对科技创新产生了强烈的内在需求。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㉞参见潘君祥、武克全:《我国第一个奖励科学发明的条例——〈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载《上海经济研究》1981 年第2 期,第34-36 页。)在维新变法运动中得以颁布,其是中国近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开端,也意味着近代知识产权文化开始引入中国。后来《商标注册试办章程》㉟白大华:《中国近代商标法制度的形成——兼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4 年第4 期,第3-6 页。《大清著作权律》㊱李宗辉:《夹缝中的法律移植与传统创造——〈大清著作权律〉述评》,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 年第5 期,第14-20 页。的相继颁布,虽是西方逼迫法律移植的产物,但移植规则的深层含义在于移植文化,尽管当时“皇权至上”的封建思想极力压制着“私权文化”,但这一历程仍然启迪了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
进入民国时期后,中国虽处于“内忧外患”之中,但随着辛亥革命结束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帝制,科学、民主、法治等西方启蒙思想深入人心。后来伴随着肩抗“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的新文化运动的继续,一大批“倡导新文化,反对旧文化”的读物问世,使得中华文化得以创新㊲参见黄力之:《新文化运动之“新”:创新中国文化》,载《社会科学报》2019 年4 月11 日第6 版;陈廷湘:《新文化运动:中国思想创新的里程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5 年第11 期,第5-13 页。,而其中凝结着的“民主和科学”的思想,催生着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北洋政府著作权法》《中华民国商标法》《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和《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规则。这些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正是知识产权文化逐渐发生的体现。
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但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将经济建设作为主要目标,发明创造等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大力宣传计划经济体制“大公无私”奉献主义精神的氛围中,强调“私权属性”的知识产权文化备受冲击。然而,该时期我国仍然颁布了若干知识产权规则,如著作权领域的1950年《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1953年《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商标领域的1950年《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及《商标注册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63年《商标管理条例》,专利领域的1950年《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等等。这些规则延续了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火种,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和建设留存了基础。
(三)从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召开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为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1986年《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为民事权利,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相继出台并历经数次修改,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同时,知识产权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知识产权价值亦获得了普遍认可。可以说,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现代知识产权文化才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蜕变。
在这期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事件。当时,伴随着一波又一波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的出现,“知识产权”首次成为引发全社会瞩目的热词,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基本理念、规则体系乃至正当性等展开了全方位的讨论。而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而作出的一系列制度修改,不仅“催熟”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更“进口”了规则背后承载的一系列价值判断和理念,是对域外知识产权文化的移植。
当然,在这一移植过程中,知识产权曾遭受严重质疑。原因在于,一方面,知识产权所渗透出的“私”的属性与我国传统文化土壤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不服效应;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对知识产权异化严重、引入知识产权保护不利于我国的阶段性发展等担忧。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至此阶段,知识产权文化在我国已生根发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即是明证。
(四)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
如果说我国在前一阶段保护知识产权是某种权宜之计,而非内生的自发的需求,那么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随着我国创新能力的增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主动要求政府提供强知识产权保护以维持正常的竞争秩序。在这一阶段,决策者和民众对知识产权的态度和观念发生了巨大转变,抛弃了权宜之计的思维,转为坚定地支持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同时,随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理论的提出,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迸发出新的生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世界文化多样性及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实践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阐述了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定位。这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通向现代化的途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文化的理论,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以马克思主义文化基本原理为理论基石,但并非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文化基本原理的模板;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为来源基础,但并非我国历史文化母版的简单延续;要以西方优秀思想文化资源为“他山之石”,但并非西方优秀文化资源的翻版。㊳王伟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文化的理论》,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 年第1 期,第8 页。
在此背景下,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一方面,进入新时代和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将迎来蓬勃的发展,与科技创新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为知识产权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绝佳契机;另一方面,立足新时代,如何向世界传递蕴含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文化成为新课题。也就是说,现阶段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发展应抓住时代机遇,与时俱进,树立文化自信,探索打造代表先进文化思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文化,为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促进人类共同体的进步。
三、新时代背景下关于知识产权文化的几个基本判断
任何文化都是历史的和社会的,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的未来发展取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但是,我们可以对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和建设作出如下几个基本判断。
(一)知识产权文化的内涵
如前文所述,对“文化”内涵的不同认识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文化”概念的分歧。溯本追源,西汉刘歆曾在其散文《说苑·指武》中作“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语。㊴[西汉]刘歆:《说苑·指武》,载http://www.360doc.com/content/19/0702/16/31570836_84627861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 年7月10 日。此处的“文化”意指以非武力的方式来教化转变人。近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概念则是西方文化概念中国化的产物。我国古典语言中的“文化”一词被作为西文culture和kultur的对等词。1840年以后,有观点认为文化是每个社会都有独特的精神气质和生活方式。㊵何平:《中国和西方思想中的“文化”概念》,载《史学理论研究》1999 年第2 期,第76 页。到了二十世纪初,文化的概念意指艺术或文明的智力方面状况。可见,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概念不断发展,具有时代性,自西方引进以来至今仍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要想剖析文化的内涵,最聪明的方法是列举文化的基本特征而不是给它下定义㊶司马云杰著:《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10 页。。如前所述,学界大致有内涵不同的三种文化观:广义文化观、中义文化观和狭义文化观。广义的文化观认为,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一切,主要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㊷广义文化观的完整表述参见《辞海》(缩印版),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年版,第1533 页。关于广义文化观的后续发展,可参见[美]戴维·波普诺著:《社会学》(上),刘云德等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中义的文化观认为,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㊸代表性学者有泰勒、布鲁克洪等。。狭义的文化观认为,文化仅指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社会的观念形态,即精神文化㊹李林:《中国语境下的文化与法治文化概念》,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 年第6 期,第11 页。。从文化发生学的角度讲这三种文化观都有其合理性。
然而,任何一个研究者在界定和使用一个概念时,都要与他的研究对象联系在一起。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因此,本文论述的知识产权文化定位于这种改造适用的“文化”概念,即将知识产权文化限定在观念层面,有利于促进“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作为一个社会所有个体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的构成部分,不单纯从观念意识的层面理解和把握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将其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相结合,不仅维系了“知识产权文化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在联系,而且有助于更好地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避免被不必要的文化构成要素所羁绊。正如毛泽东主席所言,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形态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㊺《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663-664 页。对于文化的定义:首先,文化是观念、意识等精神层面的(如文学艺术、伦理道德、哲学思辨、风俗习惯等),是人类精神生产的产物。其次,文化虽是精神产物,但有物质载体,是有物质载体的人化的精神,文化可以通过物质载体对象化、客观化,进而被人感知。最后,文化是“人为”和“教化”,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相联系,不能割裂政治、经济条件单方面地谈文化。
综上,知识产权文化是人类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活动中形成并影响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社会的观念形态,亦即人们对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政策机制、行为方式的“态度、信仰、评价、思想和期待”㊻有关观念文化的内涵可参见[美]劳伦 里德曼著:《法律制度——从社会科学角度考察》,李琼英、林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第58 页;刘作翔著:《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 年版,第36 页;赵旭东著:《法律与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第10 页。。知识产权文化反映出一个国家或个人的价值认同。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是知识产权价值观,即一定社会群体的知识产权价值观㊼马维野:《谈文化和知识产权文化》,载林炳辉主编:《2007 中国知识产权文化论坛论文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年版,第20 页。。
(二)知识产权文化发挥作用的方式
不同于由上而下的制度,文化是由下而上地发挥功能。如前所述,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在于与特定历史条件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价值观,这是知识产权文化发挥积极作用和价值的动力源头。譬如,知识产权文化包含的“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㊽林炳辉:《知识产权文化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载林炳辉主编:《2007 中国知识产权文化论坛论文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年版,第3 页。”等价值理念,即有助于增强公民文明素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创新发展的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有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发展中国特色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㊾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文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都属于知识产权文化发挥积极作用和价值的方式。从知识产权文化整体格局角度,发挥新时代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积极作用和价值,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1.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文化的社会调整功能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历史观,文化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改造了自然,形成了社会,创造了文化;文化又反过来塑造人,引导社会。这与古文中“文化”一词所含有的“教化”之义实相呼应。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化属于社会调整的范畴,对人的社会行为具有极重要的规范作用。尽管文化的社会调整作用表现得不如法律调整那样刚性和直接,却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之效,比其他类型的规范调整得更为根本和深刻。知识产权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其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社会调整功能,即将崇尚创新精神、尊重他人创造的智力成果、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观念内化为社会公众的意识和道德准则,助力加快推进我国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激励社会主体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要培育和发展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
任何类型、任何时期的文化都是历史的产物,推进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经济社会条件。同时,文化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反作用力,应大力培育和发展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前,受制于客观历史条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偏重于借鉴和移植西方的实践经验,知识产权文化更多地体现为吸收西方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提速,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成为党和国家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所明确的路径。㊿管育鹰:《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进程与新时代展望》,载《知识产权》2019 年第3 期,第9 页。随着我国在科技、文化、商业模式等领域的创新活动不断发展,培育和发展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文化的时机已到。
客观上,我国知识产权实践已经在许多方面开创了引领示范,成为孕育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的土壤。譬如,关于知识产权入《民法典》热议多年,未来制度作何安排暂且不论,该过程中社会各界关于知识产权权利属性、制度体系、与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的关系等问题的大讨论,客观上形成了对我国此前数十年知识产权实践的自省和总结。在这期间我国学者提出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51刘春田:《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载《知识产权》2010 年第6 期,第5 页。“法治观是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理论的核心范畴”52吴汉东:《试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法治观和发展观》,载《知识产权》2019 年第6 期,第6 页。等论断,是中国智慧的体现,是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对世界知识产权的贡献。又如,在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解决了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再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世界范围内首个在最高法院层面设立的专门化知识产权司法机构,以法治方式树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进程。53罗东川:《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 开辟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境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职责使命与实践创新》,载《知识产权》2019 年第7 期,第7 页、第11 页。这些客观实践,一方面是我国现有知识产权文化发展的必然,另一方面将进一步促使我国培育和发展出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
3.要通过发展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凝聚共识,提升我国的软实力
放眼当今世界,文化对国际社会政治过程具有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如前所述,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对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作用应有更进一步的认识。通过发展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凝聚共识,在全球竞争与合作中提升我国的软实力,是未来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议题之一。实际上,关于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重要构成要素的相关研究早已有之。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受“舶来品”身份的现实制约,往往在相关研究中缺位。在新时代背景下,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重视创新、尊重知识成为社会共识,亦步亦趋地跟随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移植、理论移植乃至文化移植的阶段已然终结。未来,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中应坚定文化自信,顺应时代的进步,不忘本来、吸收外来、着眼未来,通过凝聚共识,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中增加影响力,进而提升我国的软实力。
(三)新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文化应蕴含的共识
随着技术创新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日益显著,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当代人类经济生活的主角,成为核心竞争力,成为一切财富的源泉。54刘春田:《我国〈民法典〉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载《知识产权》2018 年第9 期,第92 页。为了促进知识产权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的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知识产权文化应着力在人类共同体中凝聚以下共识。
1.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劳动的“对象化”和“外化”,它在深层本质上是围绕人且指向人的,文化发展的正确目标应该是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文化的理论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发展观,强调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服务人民大众的基本价值取向,强调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55王伟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文化的理论》,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 年第1 期,第5-8 页。知识产权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是以人类的“知识”为核心的,是以解放人的思想激发人的创造力为依托,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要顺应人类历史前进的方向。因此,历史地看,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也应是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是正确开展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理论完善以及文化发展的前提。
2.知识产权的核心精神在于合作共赢
“合作共赢”是深植于中华文化的中国智慧。古人云,“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56《三国志·吴书·孙权传》。知识产权的外观表现为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利,但作为权利对象的知识本质上属于人类文明的产物,对人类整体的进步至关重要。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对人类现有知识的充分利用是应有之义。知识产权的价值,并非借赋权之名义设置知识壁垒以实行垄断,而是通过规则设计对人类知识的“生产—使用”关系进行有效调整,其核心精神是促进人类在知识生产和使用环节的合作共赢。任何试图借知识产权之名行垄断之实的行为,都将损害人类的整体利益,是与历史前进方向相违背的,将会被历史所淘汰。
3.知识产权的立足点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合作共赢,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人类的知识产权实践应立足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这不仅体现在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上,还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机制上,更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多元化发展方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文化的理论,高度重视维护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坚持每个国家每个民族不分强弱、不分大小,其思想文化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主张不同文化和文明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反对不同文化和文明的相互隔离、相互排斥、相互取代。57王伟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文化的理论》,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 年第1 期,第8 页。这是我国为维护世界文化文明多样性贡献的中国智慧,也为当前国际社会知识产权事务中的传统知识保护、遗传资源保护、公共健康保护等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
四、新时代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文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知识产权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为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规划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布置了任务书。58参见《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成就综述》,载http://www.sipo.gov.cn/ztzl/zggcddsjcqgdbdk/hhcj_sjd/1098560.htm,最后访问日期:2019 年7 月14 日。此后,我国进一步打造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中国专利年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等活动平台,扩大了知名宣传品牌的国际国内影响。此外,中国知识产权横琴论坛、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等宣传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影响和吸引了更多公众关注知识产权。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59截至2017 年10 月,已评定两批共60 所全国试点学校,评定省级试点、示范学校870 余所,参与师生近百万人,初步形成了“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佳绩频传60目前,我国有近百所高校增设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当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迎来新契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应当进一步提高站位,从以下角度着手发力。
(一)提升文化自觉
文化自觉,主要指一个民族在文化上的觉悟和觉醒,包括对文化在历史进步中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对发展文化历史责任的主动担当。61云杉:《文化自觉 文化自信 文化自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上)》,载《红旗文稿》2010 年第15 期,第5 页。文化自觉的意义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62费孝通:《关于“文化自觉”的一些自白》,载《学术研究》2003 年第7 期,第7 页。在我国知识产权实践当前历史阶段,提升文化自觉对于今后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在新时代背景下建设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的必要条件。为此,我们应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在知识产权文化上的觉悟和觉醒,包括对知识产权文化在历史进步中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知识产权文化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主动担当发展知识产权文化的历史责任。
(二)增强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63习近平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23 页。党的十九大把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一同写入党章,进一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不仅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也包括对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实际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滋养了独特丰富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人文学术,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过去,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和文化受历史条件制约,更多地表现为追赶欧美潮流和被动接受国际标准,但也不乏基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而进行的积极探索。例如,我国从国情出发,不断完善专利执法,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执法体系。64高卢麟:《中国专利四十年》,载刘春田主编:《中国知识产权四十年》,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 年版,第201 页。未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发展,应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旗帜,研究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建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开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实践,积极参与并引导国际规则制定,在全球知识产权博弈中从容不迫。
(三)实现文化自强
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要掌握自己的前途命运,就必须有自己的文化设计,有自己的文化力量。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的文化自强。65云杉:《文化自觉 文化自信 文化自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下)》,载《红旗文稿》2010 年第17 期,第4 页。实现知识权文化自强,不仅是我们进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需要,还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人不断深化对文化自强重要意义的认识,社会各界形成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应由“做大”进阶至“做强”的共识,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提出自强举措。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我国提出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更好地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66《申长雨在2018 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报告(摘编)》,载http://www.sipo.gov.cn/zscqgz/1109709.htm,最后访问日期:2019 年7 月22 日。此外,我国还提出打造精品版权、商标品牌战略等积极的自强举措。在文化自强建设的道路上,我们要准确认识知识产权,正确对待知识产权,凝聚共识,建设先进的知识产权文化,以知识产权文化自强的新发展理念来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为构建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奋斗。
结 语
任何文化都是历史的、实践的。中国知识产权文化是我国知识产权人在不断社会实践中逐渐发展形成的,而非简单标榜而来。纵观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发展史,任何规则、理念、价值标准移植到我国后,都在时刻经受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检验和社会主义实践的重塑。那些移植后严重异化,以至于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社会发展的文化,是劣质的文化,最终将被历史所淘汰。只有通过了社会主义实践改造,被证明适合于我国传统文化环境,能够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文化,才是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知识产权文化。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是一场伟大的文化创新实践过程。与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进程不同,知识产权文化的生产在中国具有不同于以往大国崛起的情势、条件和环境,我们无法简单依赖西方国家的发展路径,也不能复制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概言之,中国知识产权文化有着自己的发展路径,在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的空间交汇中和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知识的时间承接下,既要诠释知识产权文化的世界性,又要演绎出知识产权文化的中国元素。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知识产权文化,既是属于中国的,也是属于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