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激励问题探析
2019-01-27朱培汪卫霞
朱培 汪卫霞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间力量,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生根大有裨益。通过扩大社员有序参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等手段进行民主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社员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效助推乡村振兴。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全力推动下,脱贫攻坚战已进入收官阶段。我国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8年的1660万人,广大的农村地区发生了深刻变化,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适时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旨在进一步推动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以乡村发展为着力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其中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源头、根本和基本前提。
一、问题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十分重视乡村发展。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的摸索,乡村虽有发展,但乡村的整体面貌并未得到彻底改换。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家庭联产承办责任制的实施,乡村发展注入了制度的动力,但以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不断拉大城乡差距,农民的生活水平增长缓慢甚至停滞。为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指导方针,经过十几年的社会实践,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的乡村振兴战略,并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维度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量化规划。
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和新时代“三农”发展以及城乡融合发展等层面去把握、认知和实践。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要求,就必须把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实践在广大农村地区的乡村和城镇,而活跃在广大农村地区、深刻影响广大农村居民的经济组织无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17年8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计有193.3 万家,平均每个村有3 家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的46.8%。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而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合作社是基本组织形式。发挥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地区的特殊作用,对于推进我国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生根大有裨益。在现实生产经营中,农业由于受多种要素制约,在三大产业中居于弱势地位,以农业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长期生产经营中难以避免地面临着合作社受大户控制、民主管理形同虚设、运行成本较高、经营管理合作社的能力普遍较弱、缺少专业人才、政府支持政策难以落实等诸多现实问题。在实践层面的顶层设计中,嵌入民主激励理念,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践行民主激励机制,对于激发乡村振兴系统工程中参与主体的内在积极性,真正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民主激励
(一)民主激励的内涵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激励的内涵,可能需要从多重维度来理解并把握。民主激励的根本指向是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运用这种国家制度管理自身事务。激励是指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激发人们的热情,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其朝着社会期望的目标前进。”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民主激励可以理解为:充分尊重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者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条件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各方的参与条件,激发他们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乃至乡村振兴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形成良性向上可持续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常态。在乡村地区,公民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和现实条件以及现实迫切需求,在以广袤乡村为活跃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引入民主激励机制,既可以满足广大乡村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期望,更势必会受到他们的拥护。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民主激励的理论架构
一般认为,民主激励包括民主的广度激励、深度激励和效度激励三个层面,其中,广度激励是基础,深度激励和效度激励是广度激励的延伸和保障。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激励内涵包括扩大社员有序参与的民主广度激励、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民主深度激励以及以民主激励促进工作效率的民主效度激励。
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广度激励应该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包含的公民应该包括一定区域中的乡村居民和乡村中的“能人”,也应当包括地缘性质的参与者之外的企业组织或其他支撑力量。事实上,我国传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上以乡村从事某一特定生产行业的农民为主要力量,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来源途径部分限制了其他力量以参与者的角色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为基础的民主激励机制可以深度激发村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提升村民的参与热情,也能扩大参与者来源,形成发展合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深度激励应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为抓手。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也是一件需要调动协调诸多力量的工作。实现乡村的“产业兴旺、生活富裕”,需要通过“产业振兴”来实现,就要通过一定的产业支撑来促进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各种信息、服务汇聚到活跃在广大农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随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提升,各种资源的汇聚和协调进一步优化,发展合力也就进一步凸显出来,这也是民主深度激励的目的和期待。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民主效度激励应该以民主激励促进工作效率为出发点,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有关各方纳入到民主效度激励的机制中,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效率、避免走弯路,激励有关各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效率而各尽其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进行融入民主激励,可以有效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化运行水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民主激励的实现途径
(一)扩大社员有序参与
合作社社员的有序参与,是民主激励机制发挥力量的参与基础。社员无法参与或者无序参与,势必无法实现民主激励的效果。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社员有序参与,就是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民主激励的广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农民、乡村中的“能人”以及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等,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者的来源、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参与程度、提高非成员(技术、管理人才等)的参与度,是实现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公民有序参与的必然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等职权。这就要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涉及到重大事项的决策时,需要召开成员大会对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某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某些成员能力强、资金比重大,在重大事项表决时通过类似“董事会”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广大“散、小、弱”的成员往往被变相排除在决策程序外,以“股民”的面貌出现,更谈不上民主的广度激励了。农民合作社必须坚持农民当家作主。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核心是坚持民主管理。为此,我们认为,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序参与,应重点做到以下几点:其一,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环节中,不但要看农民社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还要看产权是否主要由企业或者少数人占有。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门要利用现代网络信息系统加强审核,不能只看申请书,尤其要多方细致地审核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当家做主的权利,从而激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只有激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社员的主人翁意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才能落到实处。当然,龙头企业或大户的参与,对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他们的激励,可以通过政策激励等手段,动员他们以经销商角色,或从市场、技术的角度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从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向可持续发展。其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环节中,基层政府和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方面和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等内容加强监督,同时要注意避免行政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其三,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监督环节中,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缺乏监督技术或能力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以顾问或观察员等身份参与到内部监督中来。要充分注意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优势,为内部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产业兴旺、生活富裕”提供着基础支撑,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效益,让从乡村走出去的人愿意回归乡村,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提供必要的人口基础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广大农村这一特殊场域,亟待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事实上都存在信息闭塞、公共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仅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客观要求”,也能够“加快农产品的流通,繁荣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必由之路。在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各种支撑力量和生产要素、资源势必源源不断地流向乡村,但若要让这些资源融聚成可持续发展的合力,就须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抓手,实现保险、金融资金、技术培训、市场推广、市场信息、销售渠道、合作社现代化管理等多种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资源的汇聚融合。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理应扮演好“桥梁”和“纽带”角色,通过向内优化结构和向外宣传拉动两个维度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者、资源优化整合的推动者,并与农村居民自治组织——村委会这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身边的知心人,形成扶持合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迫切需要的要素支撑。
(三)民主激励提升工作效率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而提升“产业振兴”效率的发力点,无疑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效率。“民主与效率”整体上是相互协调的伙伴关系,合作社社员的实质性参与,对专业合作社效率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而非实质性、象征性参与,则对效率的作用不显著。是故,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融入民主机制,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范围包括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等,从这些服务范围中进行民主机制的融入,是实现以民主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从而达到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效率来推动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实践效率的目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供给,要在基于合作社成员真实需求的基础上,避免“一锅炒”式的无区别供给。一定要最大程度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服务,而是全程积极参与服务计划的制定与服务的施行,并对问题进行及时反馈。
总之,乡村振兴战略既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也是实现广大乡村“生活富裕”的必由之路,而充分发挥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乡村经济组织的作用,更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途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多维度、全过程融入民主激励,须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民主激励促进工作效率为发力点和切入点,充分激发、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得更为顺畅和高效,从而确保亿万农民在新时代具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