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的策略研究
——以安吉县梅溪镇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为个案
2019-01-27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文体站313300
(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文体站 313300)
梅溪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安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地区。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技艺、民俗等非遗项目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非遗主题(实验)小镇。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也日益重视,但由于城市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专业人员匮乏、公众文化自觉意识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严重影响着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如何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当地的非遗项目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梅溪非遗项目保护与开发现状
前期,笔者通过对梅溪地区具有代表性的非遗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并进行记录和分析。调研得出,目前梅溪镇建立了国家、省、市、县、镇“五级”非遗名录体系,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项、省级非遗项目4项、市级非遗项目10项、县级非遗项目30项、镇级非遗项目16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2人,市级5人,还建立了县、镇级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在省市县有一定影响力。
特别是2014年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上舍“华龙灯”,在上舍村传承已有200余年历史,近年来梅溪开展“走出去、请进来”非遗文化交流活动上百次,让梅溪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2008年,梅溪竹叶龙走进了“2008北京”奥运文化广场活动,亮相天安门广场;2009年,竹叶龙参加了法国第37届和平艺术节。2014年,竹叶龙又一次远赴法国,参加第42届和平艺术巡演,向世界展示了梅溪非遗的艺术魅力;2015年2月,梅溪镇主办的龙舞文化闹新春活动,吸引当地及周边观众上万人,央视4套现场跟踪面向全球直播。此外,梅溪旱船、大鼓书、梅溪山歌等诸多非遗项目还经常参加省、市、县各类非遗展演以及文艺演出活动,充分展现梅溪非遗文化魅力。
二、制约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的因素
1.名录多措施少。随着国家、省、市、县、镇5级非遗保护体系的建立,梅溪完善了非遗项目保护名录,但存在被列入遗产名录的项目多,出台具体保护措施少,“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问题较多,致使有些项目在传承中慢慢衰亡。
2.群众传播力弱。由于很多项目群体性特点鲜明,加之专业性强、操作技艺较高等原因,演员和观众越来越少,发展现状艰难。比如,通过对500人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有236人对本地非遗项目不太了解,123人认为本地非遗项目落后、过时,141人认为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己无关。
3.存在流失严重。因为缺少系统的整理及保存,一些代代相传的非遗项目在不同村落传承差别很大,有些项目缺少传承人,或传承人年老体衰,难以继续保护和发展。
三、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策略
1.强化队伍建设。政府须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保护办法,加强管理队伍和传承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注重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2.加强村落保护。大多非遗的承载与传衍在农村,个别村还相对保持着较为完整的传统文化生态,对这样的原生态村落应进行整体性保护。比如,梅溪的上舍村,国遗华龙灯已经在这里传承200多年,应加大保护传承力度。
3.做好阵地展示。加快建设有特色的非遗文化传播基地,定期组织非遗项目研究,周期性举办传统非遗项目展演、展示等学习宣传活动,规范基地的传播功能。或根据非遗资源建设博物馆、展览馆、档案室等,对珍贵的资料和实物进行妥善保管和宣传。
4.开设非遗课程。通过“紫梅大讲堂”等载体,开设非遗传承相关课程,系统培训非遗传人、演艺人员、项目鉴定和管理人才。将优秀的非遗文化项目引进中小学校园,促进非遗文化在青年学子中薪火相传。
5.打响文旅品牌。结合安吉省级大花园打造,梅溪东南景区建设,将华龙灯、竹叶龙、马村蚕桑、梅溪旱船等非遗产中技艺类的项目,开发为旅游体验项目,让游人参与其中,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四、结语
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对地区文化的发展及繁荣意义重大,因此,要采取正确的保护与传承策略,大力宣传非遗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实现非物质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