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化导向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的路径探析
2019-01-26霍长野欧阳国亮
霍长野,欧阳国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035)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成为新时期公安政法工作专业化建设的基本导向和思想引领。尤其是“实战”这一理念,对于新时期的公安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目前公安部已经建成了27个重点实验室,分布于全国十余个城市,它们不但是公安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引领者,同时也是公安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培育者。在实战化导向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如何进行人才培养、如何创新人才培养方式以及如何培养服务于公安实战的复合型人才,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背景与现状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推广,我国公安部门愈加意识到传统的手段已不能完全满足公安实战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科技在公安业务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实验基地势在必行。[1]在岁月的车轮刚迈入21世纪的时候,公安部就从全国公安工作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提出了科技强警的战略决定,并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2003-2008年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决定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以提升公安科技研究水平、应用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在科技强警战略指引下,公安部于2008年至2017年间分三批先后建设了27个重点实验室。这批重点实验室从依托单位情况看可以划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依托于公安院校建设的实验室。公安院校是公安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也是公安行业开展科研的生力军。目前,公安部根据部分公安院校自身的优势学科资源和优势科研力量建设了5个重点实验室。如安全防范技术与风险评估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文件检验鉴定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灭火救援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等。第二类是依托于公安行业科研院所建设的实验室。公安行业有一大批服务于公安实战业务的科研院所,这些院所长期从事理论研究、技术推广和产品研发工作,是公安行业推进科研攻关的重要力量。此类重点实验室目前有9所,如信息网络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警犬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南京警犬研究所)、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第三类是依托于公安机关建设的实验室。公安机关工作在前线,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安部根据部分公安机关自身的优势资源成立了13个重点实验室,如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分析与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公安厅)、毒品分析及禁毒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公安厅)等。
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以来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经过十余年的规划与建设,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已经遍布于全国十余个城市,它们在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的支持下,坚持以公安业务中的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在提高公安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为提升公安行业科研水平、服务公安实战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的成效也十分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承担了大量的科研项目,发挥了科技兴警的排头兵作用。从2008年起,公安部通过科技强警基础专项资助的形式,使各个重点实验室结合自己的研究优势和专长承担了大量的专题研究项目。这些专题研究项目不但资助额度相对较高,而且研究内容上也突出了前沿性和应用性,为警用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在此过程中发挥了显著的排头兵作用。
二是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研究队伍,为公安科技创新提供了人才保障。各个重点实验室在获得批准建设之后,依托单位都从财力上给予了稳定的支持,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如27个重点实验室一方面普遍建立客座研究员制度,将公安行业中的优秀人才纳入到实验室研究队伍当中,促进人才的多元化、专业化发展。另一方面,选派实验室内部人员进修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这些举措都得到了落实,为公安队伍培育了一批高素质的科技人才。
三是提供了公安科技交流的业务平台,并形成了品牌效应。公安部重点实验室通过设置开放课题、进行科研合作攻关、整合业内优势资源、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等方式,不仅促进了公安行业的科技交流,也促进了公安行业与非公安行业(如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合作,成为了行业内最为重要的科研平台,甚至在一些领域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已经成为一种品牌。如近年来科大讯飞、美亚柏科、阿里巴巴、方正国际等国内知名公司纷纷与公安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业务合作,品牌效应持续扩大。
(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十余年来,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问题也在逐渐凸显,总的来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部分实验室存在转型与升级的困难。在公安部建设的20余所重点实验室中,有不少实验室属于侧重于传统技术的实验室,例如文件检验、痕迹检验等。这些技术在历史上曾为刑侦工作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撑,但随着犯罪手段的多元化以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传统技术在案件侦破中的价值有所降低,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侧重于传统技术的实验室目前都面临着技术升级与业务转型的困难,如何将原有的传统技术优势同新时代的警务需求完美结合起来,是新时期公安部重点实验室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其次,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综观国内其他行业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一般都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甚至行业内的领军人物。如教育部建设的重点实验室中,一般不乏院士、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相比之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尚未形成自己培养的高水平人才,仅仅是通过外聘或兼聘的方式引进一些高层次人才作为名誉研究员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荣誉性职务。此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也不是特别稳定,直接影响到实验室人才培养以及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
再次,实验室开放程度低,资源利用率不高。公安部重点实验在建设初期曾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旨要求,提出了“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基本要求,旨在促进实验室的交流合作。但从现实角度看,公安部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基本上只向本部门(或依托单位)内部开放使用,其他科研机构或单位很难参与其中。换言之,实验室的开放程度较低,一些技术资料、研究设备对外利用的程度也很低。这些问题不仅仅违背了“开放”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制约了实验室技术资源的对外交流,不利于实验室与企业、科研院校、公安机关进行技术协作与科研攻关,同时也不利于促进实验室与新型学科、边缘学科的交叉融合。
只有正视问题,方能在未来的发展中掌握主动权、创造先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问题导向”的角度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现阶段存在的这些问题,实际上也为今后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发展方向,尤其是为今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供了基本思路。
三、实战化导向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的路径与措施
实战化导向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实验室的人才应当是实战型的人才。那么什么是实战?它是相对于实训而言的,实训强调的是在训练中模拟。而实战重在参与实际案件的侦办,尤其是参与一些重大案件的处置,例如各类突发事件、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等。[2]在实战化导向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必须探索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并制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策略。
(一)建立人才互通机制,促进人力资源整合
人才是第一资源。公安部重点实验汇集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将这些人才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必定能强有力地推动公安科技创新发展。但现阶段受各种因素影响,尤其是受一些错误认识的影响,如很多人认为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属于依托单位(实际上不管依托于哪个单位,它们性质上都属于公安部),各实验室在依托单位的主导下制定了相对封闭的人才管理机制,导致不同的实验室之间缺乏人才流动和合作机制。因此,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有必要加快人力资源的交流互通,建立具有一定弹性的人才管理机制,整合人才资源。一方面,建立不同实验室之间的人才交流机制,实现互补性人才定期交流和岗位互换。另一方面,注重引入公安机关实战型人才。公安机关是最前线的单位,每天都与违法犯罪搏斗,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也培养了一大批实战型人才。公安部重点实验室要注意发掘这些实战型人才,必要时应当加以引进,充实实战型人才力量。
(二)强化与实战单位合作,培育实战型人才
公安部现有的27个重点实验室,大部分依托于公安机关和科研院所,只有少数依托于公安院校。平时多以从事科研工作为主,除了接受公安机关送来的物证鉴定外,平时较少参与实战工作。因此,要提升人才队伍的实战化水平,就必须加强与公安实战单位的合作。从合作途径来说,主要有以下两条。一是派员前往公安实战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其形式可以是全职实践锻炼,也可以是挂职锻炼,但不管是哪种形式,都应保证能真实参与实战工作,并且能达到一定的实践锻炼时长,如每两到三年锻炼半年。二是建立重大案件联动机制。对于社会上发生的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理所当然是公安机关去侦查,可以说公安机关是实战最前线的单位。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应当打破地域限制,与外地公安机关建立跨地区的重大案件联动机制,当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时,可以根据实验室研究专长参与到案件的具体侦办过程中。这些途径和措施,对培养实战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探索和实践。
(三)深化与公安院校交流合作,培育专家型人才
我国目前有30多所公安院校,公安院校是公安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也是新时期警务人才的重要储备库。公安院校中,有一大批学者型警务人才,他们精通警务知识,对行业动态很了解,对人才培养也有丰富的经验。公安院校的师资力量、教学实力、人才培养规格,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不能比拟的。在实战化导向下,重点实验室必须深化与公安院校的交流合作,打造全面育人的新机制。其路径主要有三个。一是定期派遣人员前往公安院校尤其是部属公安院校学习培训,了解最新警务动态和发展趋势,掌握警务基本技能,为培养专家型人才奠定基础。二是建立与公安院校科研合作交流机制,以实战为导向,联合申报国家层面社会风险管控与治理方面的大型课题,实现与国家战略对接。三是构建与公安院校人才交流机制,通过设立临时岗位的形式,促进人员流通与锻炼。如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人员去公安院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公安院校的老师前往重点实验室担任临时研究员从事科研工作等。
(四)根据依托单位的性质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如前文所述,公安部27个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可以划分为公安机关、公安科研院所、公安院校三大类。很显然它们的性质是不同的,那么在选择人才培养的路径和策略上应当求同存异,根据自己依托单位的实际情况,寻找适合自身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于依托于公安机关的重点实验室,由于公安机关本身就是实战前线单位,具有先天优势,因此要建立“实战—科研—实战”的人才培养模式,让实验室人员接受常态化的实战锻炼,促进其综合能力的提升;对于依托于公安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除了前面提及的加强与实战单位、公安院校合作交流外,更主要的还是要瞄准公安行业实战需求,深化内部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与创新,建立“科研—实践—实战”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于依托于公安院校的重点实验室,因为自身已经具有人才培养的先天优势,所以在人才培养方面,重点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深化并完善“科研—鉴定—实战”人才培养模式。[3]总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要注重结合依托单位的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4]提升自身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突出依托单位的特色和优势。
除了上述路径和措施外,加强对人才的考核评价也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立以实战为基本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对人才进行多元考核,是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公安行业人才培养路径的重要体现。
四、余论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安机关要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5]可以说,这为公安人才队伍建设赋予了新的使命。公安队伍中的高素质人才少不了专家型、实战型人才,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公安行业对既懂理论实务又懂实战操作的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公安部重点实验室要加快专家型、实战型人才的培养,为新时期的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撑。需要指出的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培养专家型人才和培养实战型人才并不矛盾。从表面看,专家型人才注重的是理论层面的培养,实战型人才注重的是实践方面的培养。但本质上看,二者是相互统一的:专家型人才虽然重在理论,但仍然是为实战服务;实战型人才虽然重在实践,但可以与专家型人才兼容,这就是新时期提出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公安部重点实验既要重视培养专家型人才,也要重视培养实战型人才。这是人才培养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公安工作的必然选择。从未来发展看,公安部重点实验室要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技兴警的根本要求,把科技兴警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通过自主创新,用科技引领现代警务创新,用人才支撑现代警务变革,在助力公安事业发展建设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