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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革命史”概念的再辨析——对《“新革命史”学术概念的省思》一文的回应

2019-01-26

中共党史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陈文革命史学者

李 金 铮

《“新革命史”学术概念的省思:何为新,为何新,如何新?》是陈红民教授在《苏区研究》2018年第5期发表的一篇文章(以下简称“陈文”)。陈文认为笔者提出了“新革命史”的学术概念,是“新革命史”的主要倡导者,因而主要以笔者发表的几篇文章为例[注]李金铮:《向“新革命史”转型: 中共革命史研究方法的反思与突破》,《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期;《再议“新革命史”的理念与方法》,《中共党史研究》2016年第11期;《“新革命史”:由来、理念及实践》,《江海学刊》2018年第2期。在本文中,笔者所引述的个人观点,主要来自以上三篇文章。陈文的观点,可参见其发表在《苏区研究》中的这篇文章。为节省篇幅,对以上文章,本文不再一一作注。,对“新革命史”或表示疑惑,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应该说,自“新革命史”概念提出以来,曾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而陈文是第一篇比较全面地阐述不同意见之作,尽管不是长篇大论,但颇值得重视。学术研究必须在争鸣中才能获得发展,对陈文参与“新革命史”的讨论应该表示极大的欢迎。陈文所论给笔者以不少启发,尤其是促使笔者进一步思考相关理论问题。在不少同行的鼓励和督促之下,笔者就文谈文,对陈文所提出的一些疑惑、看法进行解释或回应。由于关涉方法论问题,讨论所及就不仅仅限于革命史,而是扩展至中国近现代史乃至整个历史学范畴。答复和回应的目的与陈文一样,都是为了活跃革命史研究的气氛,推动革命史研究的继续进步。

一、中共革命是“新革命史”研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陈文在开篇指出,作者个人主要的研究方向是国民党史与蒋介石,对于革命史的研究虽有关注,但不从事革命史研究,没有任何的研究成果。

从这一表述以及结合全文来看,陈文似乎将“革命”仅仅理解为中共革命,而将国民党史排斥在革命史之外了。实际上,国民党曾是革命党,国民党的革命也是中国革命史的一个组成部分。笔者所说的“新革命史”的研究对象是中国革命史。那么,什么是中国革命史呢?

笔者发表的文章,对此已有比较系统的解释,借此机会再做申论,基本观点是,如果按照现代革命的标准来衡量,中国革命是指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了独立解放、自由民主和现代化建设而进行的一系列革命运动。然而,对于这场革命的首尾断限,并不容易确定。就起点而言,早在民国时期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就已多有讨论。有人认为是鸦片战争后就开始了,有人认为是太平天国运动,有人则认为是辛亥革命。印维廉认为:“太平军之役——中国国民革命的出发点……在中国民族革命史上,应占首要的地位。”[注]印维廉:《中国革命史》,世界书局,1929年,第14、17页。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的民族革命斗争,从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算起,已经有了整整一百年的历史了;从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算起,也有三十年的历史了。”[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32页。梁漱溟认为:“中国革命应从清末孙中山领导的革命算起,接连贯通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之成功。”[注]《梁漱溟全集》第2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47页。新中国成立后,在一般通史类教科书的构架中,将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两次革命高潮,那么太平天国运动就是中国革命的起点。不过,近些年学界对此争议较多,一些学者认为二者都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革命。如果不是,就要向后延伸,而1911年的辛亥革命是一场现代意义的革命则无任何疑义,因此可以此作为中国革命史的起点。[注]当代也有学者认为,从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至1911年辛亥革命前,革命思潮就已经产生了,故中国革命史不妨进一步往前追溯。如张灏就指出,1895年后由于空前的政治危机与文化危机,中国改革的阵营逐渐分化为改革和革命两股思潮,也因此展开了百年来革命与改革的论战。在这场争论中,革命派很快取得压倒性优势。在20世纪初年,中国思想界开始出现“革命崇拜”的现象。参见张灏:《转型时代与幽暗意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316—317页。美国学者斯考切波认为,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革命,最初始于1911年上层阶级反对专制君主制国家。参见〔美〕斯考切波著,何俊志、王学东译:《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3页。此外,美国学者费正清、石约翰等则将1800年作为中国革命的起点。参见〔美〕费正清著,刘尊棋译:《伟大的中国革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431—435页;〔美〕石约翰著,王国良译:《中国革命的历史透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一版序言”第3—8页。

对中国革命史的下限,也有不同意见。学界一般认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革命结束的标志。但也有历史学者包括笔者认为,应打破1949年的界限,将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作为中国革命的组成部分。因为在这一时期,尽管现代化建设已成为中国追求的目标,但战争年代的革命思维、革命行动并没有完全停止,继续革命、不断革命和现代化建设几乎是同步进行的[注]美国历史学、政治学者裴宜理也大致指出:“解放战争的军事胜利并未终结革命的进程……毛泽东毕生致力于开创和培育一个全新的革命文化。虽然这工程直至1976年他逝世时仍未完成,然而其影响却并非无足轻重。”裴宜理:《安源——发掘中国革命之传统》,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页。也有其他学者持此类似看法,如哲学史家陈来认为:“在意识形态上我把1949—1976年的中国内地也算作革命时代。”陈来:《现代儒家哲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369页。他是把“文化大革命”结束作为“革命时代”终结的标志,而笔者认为应该是1978年的改革开放。。其实毛泽东早于1939年底就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51页。

正是在以上意义上,可以将中国革命史分为前半场和后半场:1911年至1949年为中国革命的前半场,1949年至1978年为中国革命的后半场。事实上,不管如何划分,近代以来的中国革命既包括中共革命,也包括国民党革命。当然,从对中国近代史、中国当代史乃至对世界历史的影响而言,中共革命更为关键,更为重大,当然也更值得研究。中共革命不仅终结了中国近代革命,也终结了中国近代史;中共革命将中国革命由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向新民主主义革命[注]就此而言,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可称之为“新革命”,是“新革命史”,当然与笔者今天所提出的“新革命史”不是一回事。,使中国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走向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中共革命由五四时期一直延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且中国革命的后半场与中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是吻合的。其时间跨度之久,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少见的。也可能正因为此,有人甚至将“中共革命史”作为“中国革命史”的代名词了。其实,中共革命史不过是中国革命史的一部分,当然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基于历史地位、个人兴趣和精力,笔者并未将整个中国革命史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是主要研究中共革命史。不仅如此,在中共革命史之中,更多关注的是1921年至1949年战争年代的革命史。笔者以往所发表的有关“新革命史”理念和方法,就是以这一时期的中共革命史为例进行阐论的,实证研究文章也基本上限于这一领域。近些年学界关于“新革命史”研究的成果,大多也集中在这一领域。这一现象本身就表明这一领域的历史地位和革命史学界的一种倾向,但同时可能给人一种误解,以为“新革命史”就是战争年代的中共革命史。其实,相关学者从来都没有排斥其他革命史领域的研究。尽管如此,本文依然是以战争时代的中共革命史为例来回应陈文对“新革命史”的意见。

笔者还想强调的是,对任何一个革命史段落包括中共革命史,无疑都应置于整个中国革命史的范围之内进行研究,都应该注意前后相继的革命史之间的内在联系。甚至不止于此,还应将革命史置于整个中国历史长河之中,以充分理解革命史的地位、特色和影响,进而为中国近代史的整体解释作出贡献。此为历史研究的应有之义,至于学者重视到什么程度,能否做到,是另外一回事,无须赘言。

不过,在陈文的最后一部分又有一句话:“新革命史”与传统革命史都是以中国近代以来的革命历史(当然中共领导的革命史为基本主线)为研究对象。从这一表述来看,国民党革命史也应在此范围之内了。但综观全文,陈文对此未作进一步说明。有鉴于此,笔者拟略作解释,希望有助于对这一问题的全面理解。

二、新的革命史研究能否称为“新革命史”?

这是陈文对“新革命史”的一大质疑。

第一,陈文以民国史研究为例认为,每个史学领域的研究均有一定的阶段性(中国当代史学研究受政治环境影响甚大,阶段性尤其明显),研究理念与方法一直在进步,但其他领域基本上未加 “新”字。例如,中华民国史研究领域在过去的40多年来进步巨大,方法趋于多元化,研究内容也大大扩展了,但好像没有学者提出“新民国史”的概念。诸如杨奎松、王奇生等一批学者研究民国时期中共党史、革命史的相关课题,但他们是研究民国史还是革命史的学者,不好准确归类。再如,过去的蒋介石研究偏重政治方面,也有些简单化和脸谱化,现在的研究则开始侧重他个人的因素、家庭、教育、人际关系诸方面。学界的共识是蒋介石研究要发掘新材料,运用新方法、新视野,寻找新课题,不少论文也在朝这些方向努力,但也没有人提出“新蒋介石研究”的概念。

陈文的意思是,改革开放以来民国史研究在理念、方法和内容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并未名之为“新民国史”“新蒋介石研究”,按此逻辑也就没必要提出“新革命史”了。这一逻辑当然有其合理性,但笔者认为这不是唯一正确的逻辑。改革开放以来新的民国史研究,没有人会否认可以继续称之为“民国史”“蒋介石研究”,但如果有学者对之进行总结,提出一套新的理念和方法并称之为“新民国史”“新蒋介石研究”,也未尝不可。[注]笔者写完此文初稿后,发现在2018年12月南京大学举办的“第一届中华民国史前沿论坛”上,陈红民提交了一篇《“新民国史”,何以可能(提纲)》的文章,其观点与《苏区研究》发表的文章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他指出:“想到‘新民国史’这个概念,是受到学界颇流行的‘新革命史’的启发……是否可借鉴提出‘新革命史’概念的思路,提出一个‘新民国史’的概念,既肯定这些年来民国史研究对最初限定的突破,也引领未来 20 年民国史研究的趋势,迁就民国史研究的新格局。”由此来看,陈红民等于完全同意笔者的看法了。革命史同样如此,如果有人继续以“革命史”的名义进行研究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打出“新革命史”的旗号也没有阻止的必要,二者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关系。其实,问题的关键主要在于,“新史”有没有必要提出,提出之后是否能起到推动史学发展的作用。倘若不提“新史”,并不影响某一历史领域的研究,那就不一定提出,否则就是有必要的。笔者认为,对于革命史来说,在当今传统革命史观仍然盛行的情况下,就已经到了不提“新革命史”就不足以真正推动革命史研究的地步。另外,在世界学术发展史上,以“新××学”或“新××史”来继承和改变已有的学科、领域,是颇为常见的现象。譬如,在西方经济学中,就有一个从古典经济学向新古典经济学的转变,后者无疑是对前者的发展。在历史学科,也有“新史学”“新经济史”“新政治史”“新社会史”“新文化史”等概念,它们同样是对已有历史领域的发展。就此而言,“新革命史”的提出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至于杨奎松、王奇生等学者不好归类为研究民国史还是革命史的学者,原本就是学界的正常现象,没有必要非得划到某一领域不可,而是既可以称其为民国史学者,也可称其为革命史学者。如果想统一的话,则称为中国近现代史专家或历史学家都是可以的。笔者本人曾戏称自己的主业是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革命史是副业,同样没有必要归为某一类,而是既可以称为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学者,也可称为革命史学者,或者称为中国近现代史学者皆可。“新革命史”的提出及其实践,好像与此没有太大的关系。

第二,陈文以革命史研究为例指出,“新革命史”的倡导者还提出,革命史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49年至1978年为第一阶段,1978年至2000年为第二阶段,2000年之后为第三阶段。“新革命史”是指2000年后的学术发展。相对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在研究领域、方法论方面有很大的进步与拓展,但并未有学者称之为“新革命史”。

需要说明的是,不敢肯定其他学者是否提出过上述革命史研究的分期,至少笔者未曾做过这样的总结。姑且不谈这三个阶段是否完全准确,关键是陈文将第二阶段的研究并未有学者称之为“新革命史”能否作为否定“新革命史”提出的理由?在笔者看来,即便有这样一个阶段,恐怕更多只能说革命史研究的“进步与拓展”还不够强、不够大,更重要的是还没有学者想到明确地提出“新革命史”。要知道,“新革命史”并不是将“革命史”前面加一个“新”字那样简单,而是长期研究到一定程度和因缘际会的结果,在学术史上这是很正常的现象。陈文说第二阶段没有提出“新革命史”,并不必然意味着第三阶段就不可以提出,更不能说这一阶段提出来就是有问题的。正如“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主要是民国时期取得了许多成果之后才提出的概念,但恐怕不会有人说,此前没有提出就认为后来提出这一概念是有问题的或不应该提出的。

第三,陈文认为,在一个学科或研究领域中,如果不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发生了变化,只是在研究方法上有进步,能否就用“新”来重新命名?因为“新”与“旧”(或者“传统”)是相对的概念,有时间的因素(学术进步)在里面,如果轻易用“新”“旧”划分,那么,再过20年革命史研究又有了进步,是否还需要提出“新新革命史”的学术概念?

笔者以为,不可将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包括核心内容)割裂开来,二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不能割裂和二元对立。历史包括中国革命史本身是“死”的,不管时代如何变动,客观对象不会发生变化,然而历史学是“活”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研究的理念、方法、视野、议题和具体内容也会发生变化。而历史研究的议题、内容往往就与研究的理念、方法、视野有关,历史自身不会也不可能自动告知历史学者应该研究什么。即便是历史资料的挖掘,也与此有直接的关联,世上留存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资料经常到了一定历史时期才被重视,就是明证。“新革命史”强调研究对象与传统革命史无异,但研究的议题和内容则随着方法的变化而变化了。“新革命史”的方法主要包括六个方面:运用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视角,强调基层社会和普通民众的主体性,革命史与大乡村史相结合,加强区域和层级间关系的研究,从全球史视野考察中共革命史,开拓新的研究视点,等等。以上方法,一定能带来革命史研究内容甚至是核心内容的变化。另外,就所谓“核心内容”而言,对历史起决定作用的“核心内容”与历史学者所理解和研究的“核心内容”是否能划等号?笔者认为,是否“核心内容”主要取决于学术价值,二者能划等号当然很好,不能划等号而将历史上的非“核心内容”转变为研究的“核心内容”,也往往是历史研究的正常现象。毛泽东、蒋介石无疑是对中国近代史产生过重要影响的核心历史人物、核心内容,但在研究内容上同样可以发生变化,譬如他们的日常生活与中国政治变动之间的关系,难道不是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核心内容”吗?从研究议题和研究内容的变化而言,即便将“新革命史”视为一个新领域也未尝不可,只是笔者目前还宁愿将其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罢了。

那么,对陈文所说的“‘新’与‘旧’是相对的概念,如果轻易用‘新’‘旧’划分,那么,再过20年革命史研究又有了进步,是否还需要提出‘新新革命史’的学术概念?”,又应作何理解呢?

历史研究当然不能轻易用“新”“旧”划分,但“新革命史”的提出不是轻率的时段划分,而是针对传统革命史观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而提出的,如前所述已经到了不“新”不足以继续前行的地步。至于以后革命史研究又有了进步,是否还要提什么“新新革命史”,笔者以为,如果不是像“新革命史”与传统革命史那样有重大区别,则没有提出“新新革命史”的必要。20世纪初梁启超提出“新史学”,已经过去百年,尽管史学研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其“新”的实质并未发生巨大变化,所以迄今中国史学界没有出现所谓“新新史学”的概念。即便有重大革新,也不一定叫“新新革命史”,而应该发挥研究者的聪明智慧,创造出新的学术概念。在其他学科譬如经济学领域,新古典经济学产生之后,又产生了“新兴古典经济学”,“新”与“新兴”之间表明了二者的承继和不同。其实,最为重要的,仍是首先要看“新革命史”在现在所能发挥的作用,而不是未来若干年后叫什么名称。其实,这一概念就是真的消失了,也没必要惊慌,谁也不能保证其延续多少年,更不能期望其“永生”。

第四,陈文认为,倡导者列举的“新革命史”成果,多数学者不能说都明显具有了“新革命史”的自觉意识。因此,这样的举例显得有些勉强,因为有些海外学者可能都没有听说过“新革命史”这个词,有点被“新革命史”了。大陆学者中被视为“新革命史”楷模的杨奎松、黄道炫等学者,也没有多少谈论“新革命史”的文字。

陈文所言基本属实,然而这一事实并不能作为否定“新革命史”概念的证据。无论谁的论著,一旦发表就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任何学者都可以结合其本人所处的时代、思想作自由的评说。在学术史上,用新的理论、方法和概念来衡量、分析以往的著述并予以定名是极为正常的现象。比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西方学术界产生的概念,但由此认定中国历史上一些学者的学说属于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则是完全允许的。王夫之头脑中没有“唯物主义”的概念,但并不妨碍学界认定他是明末清初著名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家[注]当然,如果中国学者能提炼出具有中国历史特色的概念,更可冠之以名称。。扩而言之,我们现在撰写论著所用的概念、术语、符号等,已经和古人相差甚远,难道因为古人没有听说过这些东西就都“被”什么了吗?果真如此,学术研究真是寸步难行了。由此推知,所谓被“新革命史”的学者及其论著并没什么可奇怪的。退一步说,即便当事人不认可自己的论著被划分为某一类,也不影响这一事实和逻辑的合理性。法国著名学者福柯就不承认自己被说成是“后现代主义者”,但不能因此而否认他的许多作品属于后现代主义谱系。陈文说杨奎松、黄道炫等学者没有多少谈论“新革命史”的文字,然而正如陈文所言,他们已经被大陆学者视为“新革命史”的楷模,既然都成为楷模了,为什么他们的一些作品不能视作“新革命史”的成果呢?[注]黄文治对王奇生的著作《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发表过学术评论,标题为《观念变动与新革命史研究价值取向——评王奇生〈革命与反革命〉》(《开放时代》2010年第8期),明确将其视为“新革命史”研究的成果之一。王奇生本人虽然谈论“新革命史”不多,但也曾明确运用过这一概念,譬如在《高山滚石:20世纪中国革命的连续与递进》(《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一文中指出:“近年来,中国史学界又有‘重拾’革命史的态势。大家深感革命在20世纪中国历史中的重要地位,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国革命……新革命史研究的特点以及未来走向,大致呈现如下趋势……。”

第五,陈文以西方兴起的“新文化史”为例指出:20世纪80年代西方历史学领域出现了以“新文化史”兴起为标志的全面转向,“新文化史”概念风靡一时,出现许多重要成果,然而,提出此概念的美国历史学家林·亨特(Lynn Avery Hun)经过一段实践后,对“新文化史”的提法进行了修正并逐渐放弃了“新文化史”的概念。

这一表述意味着,“新革命史”也会步“新文化史”之后尘,不仅进行修正,而且会放弃。笔者以为,在欧美国家,“新文化史”研究迄今仍然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新文化史”概念仍弥漫于历史学界。而其他国家尤其是中国,“新文化史”更是一股方兴未艾的史学潮流,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退一步讲,即便以后真的消失了,也不能否认“新文化史”曾经拥有的价值,更不能说“新文化史”的提出本身是有问题的。而“新革命史”的提出还不到十年,可以反思和修正,但还远未到放弃的时候。即便以后放弃了,同样不能作为否认今天提出和使用“新革命史”的理由。

三、“新革命史”与传统革命史有无区别?

从陈文的讨论中还可以发现,作者认为“新革命史”与传统革命史所做的工作没有太大区别。

第一,陈文认为,“新革命史”是“尝试使用新的理念和方法重新审视中共革命史,以揭示中共革命的艰难、曲折与复杂性,进而提出一套符合革命史实际的概念和理论”。但是,传统革命史似乎也做过同样的工作。他举出两个“文化大革命”前的例子。一个是《红旗飘飘》《星火燎原》等回忆录,都是关于红军长征的研究,力图反映中国革命的艰难、曲折与复杂。另一个是1948年陈伯达的《人民公敌蒋介石》,仅人民出版社就发行60余万册,成为1976年前中国大陆具有压倒性影响的著作,这就是那个时代研究蒋介石的标志性作品。因此不能说1978年前没有蒋介石研究,“以前人的努力,就不是找寻真实的蒋介石吗?”每个时代的学者,都有自己的使命与追求。任何一个时代的学术,都受环境因素的影响,都有其局限性,不可以现时的标准苛求前人。

第一个例子是回忆红军长征的资料,还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研究。那个年代出版的回忆录,当然有其价值,但受当时政治环境的强烈影响,多有夸大或缩小之处,即便是描述革命的艰难、曲折和复杂,也有着以“胜利者”的姿态和言说,将失败者变为成功者的故事。这与今天学界所要求的口述、回忆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对所有回忆文字都要慎重对待,但对那个年代的作品要更加小心、谨慎。第二个例子,陈伯达此书很难说是严肃认真的学术著作,出版数量与学术价值不是一回事。陈文还以其他学者的说法对杨天石的《找寻真实的蒋介石》发问:“杨天石找到了没,如果他找到了,今后其他学者还要找吗?”杨天石的研究是否找到了“真实”的蒋介石,笔者不敢肯定,但凡是认真的历史学者包括蒋介石研究专家陈红民本人恐怕也不能不承认,杨天石和他自己的相关研究与陈伯达之作已经是霄壤之别了。在笔者看来,所谓“做过同样的研究工作”,更多指研究对象是一样的,但在研究理念、方法、视角、议题、内容以及学术价值上能说是同样的吗?“文化大革命”前出版的长征回忆录尤其是陈伯达的著作,对其学术价值必须予以鉴别,对具有价值的要素当然要予以继承,但更为重要的是从学术史角度进行研究,对为什么会有如此现象给予合理的分析和解释,而不是以现在的标准认定那个时代的人应该如何或给予苛责。然而,不苛责并不意味着不对其理论、方法、视角和观点依据学术标准进行评判,否则就难有基本的学术共识,更谈不上改革开放以来历史研究的进步了。

就革命史研究而言,如果将传统革命史研究与“新革命史”研究加以比较,就不难发现,除了研究对象一样,其他无论是研究理念、方法、视角、议题和具体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笔者对传统革命史观及其研究的缺陷作过系统梳理,认为主要有四点。一是将革命时期的理论与研究革命史的理念混为一谈。革命时期的理论是当时的革命宣传,当然是有其道理的,但在后来和今天的历史研究中,则已经变为历史学者的研究对象,而不是指导历史研究的理论。历史学者应该用学术的理论和方法对革命史加以研究,才能真正提高理解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二是与上一点相联系,将革命者、现实角色与历史研究者混为一谈,革命史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变成了革命者,变成了革命理论和政治话语的宣传者。革命史学者不是不可以宣传革命理论、革命史的重要性,但不能替代实际的历史研究,历史研究有其必须遵守的学术规范。三是对中共革命的理解简单化。革命时期的领袖本来对中共革命的艰难、曲折和复杂性往往是有深刻认识的,但后来的革命史学者尤其是传统革命史著述没有很好地继承,反而有所忽视了。四是所关注的对象不仅更多地限于“革命”本身,而且主要凸显了政治、党派、主义、阶级、英雄、反帝反封建等维度,而忽略了革命史的其他更为丰富的面相。中共革命本来是一场轰轰烈烈、多姿多彩的运动,革命内容可谓相当丰富,但传统革命史著述总给人一种干瘪枯燥之感。以上这些问题可以说长期存在,迄今仍有极大的影响,较为明显地阻碍了革命史的深化研究。面对这些问题,学界难道不应该予以改进和解决吗?正是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新革命史”的基本理念,即回归历史学轨道,坚持朴素的实事求是精神,力图改进传统革命史观的简单思维模式,重视常识、常情、常理并尝试使用新的理念和方法,对中共革命史进行重新审视,以揭示中共革命的运作形态尤其是艰难、曲折与复杂性,进而提出一套符合革命史实际的问题、概念和理论。以上所持,与传统革命史观相比,其区别是相当明显的。特别是如果对近些年“新革命史”研究的实践有所了解,就更不能否认“新革命史”与传统革命史所做工作的差异了。笔者的研究经历也表明,将运用“新革命史”的理念和方法进行的研究与此前传统革命史观之下的研究加以比较,所做的工作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

第二,陈文认为:如果没有“新革命史”的概念,革命史研究会不会创新与发展?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新革命史”与传统革命史之间存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从研究对象而言,二者都是以中国近代以来的革命历史(当然中共领导的革命史为基本主线)为研究对象。从研究内容而言,传统革命史可能偏重对宏观的、重大的历史事件和重要的历史人物进行研究,“新革命史”则转而注重研究微观的、区域的事件和普通的历史人物。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的延伸与拓展,可以对前者尚未关注或关注不够的领域加以扩展和深化,但不可能否认或者推翻前者对有关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基本结论。就研究方法而言,传统革命史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下,遵循历史学科的基本方法,以史料为依据对革命史相关的制度、事件与人物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新革命史”借鉴了社会史、经济学等学科方法,将原来的农村、农民、土地研究等发展为根据地乡村社会史研究,将原来的经济史研究扩展为根据地社会经济史研究等。

对陈文“继承与发展”的意见,笔者是基本认同的。对于传统革命史,笔者也曾强调过,在学术史谱系中,变革不是造反,不是革命,不是终结,而是改良,是扬弃,是超越。“新革命史”的理念和方法更多的是针对传统革命史观之弊而言的,并不否定其具有解释力的部分。譬如阶级分析方法就依然具有一定的解释力,除了这一方法与中国历史实际有某些吻合之处,也因为中共革命本身就与阶级斗争理论具有密切联系。甚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都依然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它在许多方面与其他理论方法并不存在截然对立的矛盾。然而,如前所述,“新革命史”与传统革命史在理念和方法上的区别是主要的,陈文所说的“发展”,就大多符合了“新革命史”的内涵。不仅如此,对陈文所说的“传统革命史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下,遵循历史学科的基本方法,以史料为依据对革命史相关的制度、事件与人物进行研究”也要进行客观分析。事实上,传统革命史研究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及以史料为依据的历史学科的基本方法之间还是存在不小距离的。

如果没有“新革命史”的概念,革命史研究当然也会如陈文所言,能有创新和发展。然而,创新和发展的速度与深度往往是不一样的,与是否提出了新理念、新方法、新概念有密切关系。最重要的试金石是,“新革命史”的概念自提出以后是否促进了革命史的研究?近些年的学术进展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毋庸赘述。对陈文认为“新革命史”研究不可能否认或者推翻传统革命史“对有关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基本结论”,笔者认为过于绝对了。土地改革与农民参军的关系是不是重大历史事件?“减息废债”算不算重大历史事件?在“新革命史”的视野之下,研究结论不能不说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注]参见李金铮:《“理”、“利”、“力”:农民参军与土地改革关系考(1946—1949)》,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93期,2016年;《革命策略与传统制约:中共民间借贷政策新解》,《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否定这一学术概念的提出呢?

第三,陈文还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提出“新革命史”也谈不上新,认为“新革命史”所提出的五个方法,基本上就是眼光向下,注意长时段、大空间与多角度。这是近些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普遍趋势,各领域的学者均做过不同程度的努力,并非“新革命史”所独有。

的确,笔者所强调的研究方法(后已改为六个方面)不是“新革命史”所独有的,其他学科、领域也在运用。不过,笔者所理解的新方法,恰恰是学习和借鉴相关学科和相关历史领域研究方法的结果。问题是,即便是其他学科和领域已经熟练运用的方法,如果革命史研究还没有或没有大量运用,难道就不叫新方法了吗?况且,这些方法在中国近代史乃至整个中国史学恐怕也不能说普遍运用或者运用得很好了吧。

仍是在研究方法上,陈文还指出:李金铮又提出,这些方法“绝不意味着已包罗殆尽,而应持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所有能够进一步推动革命史研究的视角和方法,皆可视之为‘新革命史’”。问题来了,“新革命史”到底是为了更弄清中国革命的规律,还是就是为了提出新的视角与方法?

笔者倒以为,提出新的视角和方法与弄清中国历史的规律之间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矛盾,为什么不能理解为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呢?笔者对“新革命史”界定中的最后一句话为“提出一套符合革命史实际的问题、概念和理论”,其实就是与“规律”相似的最终目标,只是因为学界对历史演变是否存在规律还有争议,笔者就没有提“规律”而是用的“理论”。必须承认,要实现这个最终目标是非常困难的,但新的理论、方法和视角一定会加速这个进程。

陈文对历史学科借鉴其他学科的方法也提出了质疑,认为“新革命史”的重要创新,是将社会史的方法引入革命史研究,甚至有社会学领域的专家参与到“新革命史”的倡导中。目前史学研究的一种普遍趋势是强调学科交叉,多数历史学的课题申报和论文写作都强调借鉴了其他学科的方法,就是不提历史学的方法。这似乎有一种“学术自卑”。殊不知,历史学的实证研究、考订方法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基础的方法。许多其他学科的学者也在借用历史学的素材与方法,历史学者自己反而不自信,舍近求远。

笔者认为,陈文所批评的现象的确是普遍存在的,但对这一现象如何评价也有再商量的必要。不少历史学的课题申报、论文写作强调借鉴了其他学科的方法而没有提历史学的方法,也许确有人像陈文所说的“学术自卑”“舍近求远”,但笔者相信,凡属认真严谨的历史学者,主要是因为历史学方法本属历史研究的应有之义,无须特别标示学科本位,诸如历史资料的重要性等更是无须特别强调的,这与“学术自卑”“舍近求远”不是一回事。实际上可能恰恰相反,冲破关门主义、敞开胸怀借鉴其他学科,反而彰显了历史学者的自信。仅拘守历史学的方法,史学研究也可以获得进步,但如果不借鉴相关学科的方法,进步就会比较慢。历史学与相关学科的主要区别在于,历史学研究的是过去,相关学科研究的更多是现实,然而二者研究的现象往往是一样的。也正因为此,不同学科之间的理论和方法是能够互用的,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完全可以用于历史研究。事实已经证明,历史学者仅凭历史学自身的理论和方法,是无法特别深入地分析历史现象的。已有不少史家指出,当掌握或基本掌握了历史学方法后,只有从相关学科中才能得到更大的启发,也只有如此才能取得更大的发展。然而,必须承认,大多数历史学者对相关学科理论和方法的运用仍然力不从心。

陈文还指出:所有的理论与方法,都是为了准确地解释历史,深入地研究历史,都是工具,能用就好,没有新旧、高下之分,能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对于具体问题的研究,“新方法”未必比“老方法”更管用。如果不顾实际情况,一味求“新理论”“新方法”,那就是舍本逐末了。

笔者认为,能解决问题的工具不能说没有新旧、高下之分。新的就是新的,旧的就是旧的,“新方法”未必比“老方法”更管用,但总体来说,更管用也是无疑的。譬如,种植农作物的工具有传统农具和现代机器,就最为核心的生产率而言,可以断言新的现代机器比旧的传统农具更优越、更管用。历史研究也是如此,“新革命史”在理念和方法上比传统革命史已经有了明显进步,也起到了更为管用的效果。学界的确存在“不顾实际情况,一味求‘新理论’‘新方法’,那就是舍本逐末了”的现象,但笔者提出“新革命史”,是一个长期积累的、水到渠成的过程,完全没有“唯新而新”的动机。

四、“新革命史”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陈文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指出:重要一点是,“新革命史”概念的提出,对于深化与丰富革命史的研究,在理论上是有积极探索意义的,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果,值得肯定。提出以上问题的主旨,并非要否定“新革命史”,恰恰相反,而是希望使 “新革命史”这一学术概念更完善更科学。

在这里,陈文对“新革命史”概念又给予了肯定,但从前面所讨论的几个方面来看,其对“新革命史”显然是持否定态度的,这就有点前后不一了。

陈文更关心的是,未来的革命史研究如何创新。他认为,除了“新革命史”倡导者提出的五个方面以外,还有四点具体的建议。在时间上,“新革命史”特别强调革命的“延续性”,但目前的成果主要集中在1949年之前,很少关注到1949年之后。新的研究应该注重1949年前后革命史的贯通,考察民主革命时期的革命经验如何影响到中共领导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在空间上,“新革命史”只注意到党在乡村的发展、与农民的关系,较少注意党在城市的发展,党与工人、知识分子、市民的关系。新的研究应避免过度“重农村、轻城市”的倾向,适度注意革命力量在城市的发展。在方法上,“新革命史”主要借鉴社会学的方法,其他方法也可以借鉴,且有成功的经验,如裴宜理的《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安源——发掘中国革命之传统》等著作。借鉴学界研究革命对象的成果,推进革命史的研究。在研究对象上,这些年来,民国史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其成果确实可以为革命史研究提供更广阔的背景与借鉴。在民国时期,几乎中共所有的重大事件、政策与决策,深究其背后,大都能找到国民党的因素。国民党是中共革命的主要对象,要全面认识共产党革命的历史,就必须了解国民党的历史。如果没有国民党及其政权的存在,共产党的革命历程(包括其艰难性和曲折性)肯定会大不相同。比如,如果没有国民党军队的“围剿”,又何来红军的“反围剿”?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的加强,“新革命史”理论会更加完善,成果会更加丰硕。

必须承认,与新时期以来历史学科的其他新领域或新方法相比,“新革命史”更显其初创的稚嫩,其中的不完善乃至错误是必然的。感谢陈文对“新革命史”研究所提出的建议,这些建议很有价值,很有针对性。

首先,将1949年前后的革命史打通,的确很有必要,其实这已经是革命史甚至是中国近现代史学者的共识。笔者更想强调的是,不仅仅是考察民主革命时期的革命经验如何影响到中共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而是将这一进程进行专门的研究。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既是“新革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当代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这一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既可以作为“新革命史”研究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当代史研究的重要成果。笔者对此稍有涉猎,所指导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已有不少就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题目,且非常注重1949年前后的历史联系。

其次,“新革命史”研究的确有“重农村、轻城市”的倾向,这与传统革命史有相似之处,很值得注意和纠正。2017年11月,笔者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作“新革命史研究:‘新’在何处”的讲座,就有学生提出这一问题。在笔者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中,已有学生正在研究抗战时期中共在华北城市的地下工作,就是试图弥补“重农村、轻城市”缺陷的一种尝试,希望今后有更多学者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

再者,“新革命史”很有必要借鉴民国史学者研究革命史的成果,但笔者还要进一步指出,一切古今中外历史的研究、一切相关学科的研究,只要有益,都值得借鉴。

此外,要全面认识共产党革命的历史,就必须了解国民党的历史,这是从对立面的镜像中反观自身历史的有效方法。革命与反革命本来就是难以分割的对立统一体,任何一方的研究都可以促进对方的研究。笔者所提出的“加强区域和层级间关系的研究”,正是提醒这一方法的运用。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国民党的历史不仅仅是共产党的对立面,它也曾有过“革命”的历史,原本就在“新革命史”的范围之内,只是迄今少为人注意罢了。还要强调的是,不仅仅是国民党,一切与中共革命有关系的“他者”都值得研究,都有助于对中共革命史的理解[注]参见李金铮:《寻觅“他者”镜像下的中共革命史》,《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11期。。

20世纪30年代,梁漱溟曾说:“对方即与我方向不同的人,与我主张不同的人……要承认对方之心理也是好的,不应作刻薄的推测。同时,在自己的知识见解上要存疑,怕也不必都对。”[注]《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64页。这一观念对于学术争鸣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颇切合笔者对陈文的答复。笔者以往所谈以及本文所回应的,当然也不一定确切,热诚盼望历史学界继续关注、讨论和发展“新革命史”的理念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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