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精神整体性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2019-01-26徐海峰
徐海峰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 辽宁 沈阳 110004)
理解和把握精神的整体性问题是西方传统哲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尽管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精神的“整体性”术语,但在他的文本著作中有大量对这一相关阐述和发挥的思想,马克思确立了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使之在新的历史发展的前提下,实现了对西方传统哲学精神整体观的现实超越。事实上,马克思指认的对精神整体性的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关涉精神的感性与理性所包含的“知情意”要素及其现实性追求“真善美”统一的超越性指向的“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追求,以及在此基础上构成“现实生活过程”的整体性,它贯注和展现于人与自然界、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等多重关系之中,并成为联结一体的社会基本矛盾整体合理运行的内在精神规定和价值根据。
一、西方传统哲学对于精神整体性的追问
在西方传统哲学的概念范畴中,精神是与物质相对应的哲学范畴,精神的整体性是以抽象化的普遍性、全面性特质和以思辨方式、逻辑的概念编织的网络来表达和展现“真善美”终极理念或绝对精神的整体性规定。应该讲,西方传统哲学对精神的整体性本身的追问一般是借助于超验、先验的概念来实现的。在其看来,从抽象的概念性规定出发,确立求知是人的本质欲望,方能将思维抽象到极致并可达至对世界本体、宇宙理念或绝对精神的理解,它涵盖所有现象领域的一切事物,后者的存在根据、属性内涵于整体性精神之中,世界万物由此才能得到合理性的概念解释和本质说明。研究抽象、普遍的精神规定也成为西方传统哲学把握和探究精神整体性的基本指向和标识。
在希腊哲学形成的早期阶段和古典时期里,哲学关注对称和概念的内在连接,重视“逻各斯”作为规范万物的规律性,分析“数目”的和谐统一性,探求“善”给予万物的秩序性等,皆表达了以内在抽象性规定追求整体性的精神旨趣和总体要旨。依据这样的思路,精神的整体性关涉精神自身的整体性以及精神给予万事万物以秩序原则、系统规律的整体性,精神如理念、实体等以自身的整体性给予各具体领域具体科学以规律,为一切具体科学对象的研究提供基础和前提。在这一方面,突出地体现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构建的外在超验的整体性精神。
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推动外在超验的整体性精神回归人的主体世界,但知性思维方式使人的精神完整性处于内在分割的境地。这一时期,哲学突出精神的各个规定性之间的对立和区别占据主导地位,这是静态的知性思维方式在精神整体性问题上所必然衍生的结果。但知性在客观上对精神的内在要素、层次划分以及各自特点作出的规定,成为精神整体性进一步发展不可逾越的环节。
黑格尔哲学以辩证思维取代了知性思维,扬弃了精神各个规定性之间的对立和区别,建构了辩证的动态的精神整体观,由此确证了精神追求整体的内在的统一性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构造了精神的整体性,既有其完整的逻辑建构形式,也容纳自然界、社会、精神等各个领域、各个阶段联系所依存的整体的完整内容,经过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整体,精神获得全体的真理和实现自身的自由,精神的“辩证”的历史发展方式和“现实性”因素的纳入所构成的整体性,使黑格尔哲学的精神整体观达至西方传统哲学之巅。但其精神整体观中辩证的动态的精神运动,只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1],是脱离现实的精神自身抽象的思辨的运动。这种精神整体观在本质上无法真正植入于真实的现实土壤之中来科学地解释和改造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可以看出,西方传统哲学的精神整体性思想历史地表达了各自的样态和逻辑演进的递进关系:从古希腊的超验精神整体观的最初确立,经由近代思想启蒙而重心下降回归至人主体自身的精神整体观的内在分割、冲突为中介环节,到黑格尔哲学的扬弃这一冲突对立的中介环节的辩证的精神整体观那里得到再次整合,这一逻辑演进中,在总体上精神整体观的特质出现了转换,即从静态的自足性到动态的辩证性,见证着精神由内在的封闭领域转向外部现实世界辩证发展的追求整体性的精神旨趣。但以“绝对精神”为世界本质的整体性建构,终究未能脱离“意识内在性”的先验性桎梏,也预示着真实地面向现实的精神整体观构建的可能。
二、马克思的精神整体性思想
马克思的精神整体性思想与西方传统哲学有本质性区别,它所表达的不是精神静态的自足完满的系统或动态的精神自我追求整体的推移和演进的概念辩证历程,而是在现实的历史的活动中与物质的条件制约里发展的,是立足于实践、面对现实的以“改变现存的事物”和在动态辩证发展的历史性的活动本身中追求“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精神规定为价值取向相统一的精神整体观。
其一,在人与自然界关系层面上,确认社会实践对于人的精神与自然界一体化具有基础地位。人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造成自然界向人的精神的生成和人的精神向自然界的生成,人以两个尺度即“固有尺度”和“物的尺度”生产整个自然界和塑造人自身,社会实践活动使得自然界包括人的自然的存在成为“人的合乎人性的存在”,这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2],也只有“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3],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然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异化条件下,利己主义价值取向支配下的片面占有自然,是人生存和生活的全部意义,实践主体改造和享受自然界的精神状态呈现出异化下的“拥有”“占有”的物化感觉。实践主体不顾及“人的精神的无机界”[4],人的内在尺度与自然界外在尺度相分离,“真善美”不能得到统一,“美的规律”也就无从生成和体现。
其二,在人与自我关系层面上,确认实践构成人自身精神性本质的基础和精神自我实现自由全面的整体性的实践本性。就人的规定来看,人既是自然性存在物,也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5],精神性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特质,而人的精神的感性与理性的“知情意”构成了人的精神要素的完整内容,“人对世界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是通过自己的对象性关系,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对对象的占有”,也即是说,人的感性与理性以有机的总体方式,通过对象性实践活动实现人的整体性精神的扬弃,达到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马克思精神观念与思辨唯心主义的本质不同在于,它“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6],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7]。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陈旧因素的“死灰复燃”必然使得精神生活“陈腐污浊”[8]。而在生产力即使获得较高发展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人的精神的类能力”“变成了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9]。自由自觉的精神本性的异己性,致使“精神的感觉”呈现出“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10],并限定了精神生活的品质,在此阶段,精神表现为外在的感性化,呈现出物化片面性。但这个阶段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既为精神的自由性、全面性的实现奠定了现实的物的基础,同时也为精神由感性部分的自我扬弃达到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完整性创造了条件。主体精神蕴涵着对现存的反思与批判意识、建构未来完美精神图景的形而上本性,并以之观照现实,通过现实的人的实践化为改变异化、分工的物化的现实物质力量,实际地改变人的精神存在的现存境遇,促进人的精神的外在感性化的扬弃并超越人的精神的片面性,最终达到“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11],实现精神追求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12]。处于现存境遇中人的精神反思、透视现存现象而追求无限的整体精神世界,又以无限的完美的整体精神图景,衡量、批判、规约有限精神(如精神的外在感性化)存在的现实条件和状况,并实践地加以改变,这从总体上规定着人的自我精神的整体性生成走向。
其三,在人与人关系层面上,确认建立真正的无私、互助、友爱等非对抗性的人际和谐关系目标。在资本主义社会境遇中,人与人是片面的、异化的、自私的关系,马克思始终要求变革造成扭曲的人际关系的资本奴役的制度根源,以彻底改变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和“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关系[13]。马克思构建的新型人际关系,即“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14],确认“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这样条件下的人际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6],人与人建立真正的友爱、互助、和谐等价值理念的非对抗性的整体关系,这是人际精神的最佳状态和最高境遇。
其四,在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确认精神的整体性对象化为社会关系的全面性与社会关系变革的全面性创造着精神的整体性具有一致性。一切对象化的社会关系是“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17],是人的真理认知、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相统一的本质精神诉求通过实践对象化的表现,“已经生成的社会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性的人,创造着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作为这个社会的恒久的现实”[18]。可见,从本质上来讲,个体与社会关系不是对抗的,而是具有双向互动的内在统一的性质。
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与国家、社会是异己的关系,后者作为人的精神异己的对象化力量统治着人,人的精神的“真善美”内在分裂而相悖,马克思要求对“外部世界”进行扬弃,其实质是通过实践改变社会政治、经济等制度形态,建立以合乎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的具有“真善美”一体性精神特质的“真正的共同体”,使得“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9]。马克思也非常注重以社会空间转变为条件的地域性向世界性社会关系(包括交往)的扩展,以此推进精神整体的丰富和发展。在他看来,在孤立的局部的民族、地域的社会交往实践水平低的条件下,精神“处于地方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20]。为此,必须走向世界和全球交往。在历史成为世界历史的境遇中,“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21],个人精神的现实关系的世界意义上的全面性,也即是经过同整个世界的各个领域发生多面的实践性的具体联系,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性的、普遍的个人所代替,单个民族精神及精神生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得以克服,人类精神的整体性得以实现。
人的存在构成的诸多关系的总和形成了社会有机体的总体性内容,而社会有机体又是通过其内在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处于动态发展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22],社会基本矛盾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内在机制,具体规定社会基本矛盾运行的实践要求,从中映现出这一系统合理运行的内在精神规定和价值根据,并通过人的精神追求整体性的诉求及其实践现实地推动社会有机体的整体向前发展。
作为解决人与自然界矛盾实际能力的物质生产力,其本身不是全然纯粹的外在世界的自然力,作为实践主体的物质力量为人的精神所支配、控制,自在的自然对象也是在人的具有目的性的实践活动中被加以改变成为人化自然,以顺应人的愿望和满足人的需要。“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23],“个人的行动或活动”蕴含着自由自主的精神追求,体现这种精神追求的个人自主活动,与现实有限性条件下的具体的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构成任何时代社会基本矛盾运行的深刻根源。不断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客观机制源于发展着的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是对满足不断“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24]需要的适应性的现实改变。“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25]
从根本上讲,社会基本矛盾存在及其运行是个人自主活动的精神在诸种对象性关系中的自我生成和显现,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范畴之间的相互适应、彼此依存的规律性本质,在于个人自主活动的精神在不同领域中的内在联结及其实现的价值沟通,社会有机体整合的过程也即是人的精神通过实践认知真理、实现价值和获得美感的统一过程,是“完整的人”自由自主精神日趋实现的结果和呈现。精神的超越性也引领着社会基本矛盾的良性发展,体现其全面协调、合理与自由的内在要求,其现实性实现路径要依据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即对抗性或非对抗性而相应的采取革命的或改革的实践方式,由此超越当下的有限的特殊情形而趋向于未来人类美好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人的自由自主活动的价值取向与社会基本矛盾运行趋势的一体之共在特质,是未来人类社会的“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目标设定的内在科学根据,精神的整体性真正、彻底地实现开显于共产主义社会,“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6]。
三、马克思精神整体性思想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关于精神的整体性思想虽然产生于特定的时代,但具有跨越时代的价值,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正处于整体转型升级的全面发展时期,尤其是“要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27],把握好社会基本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联。在此意义上,推进社会基本矛盾良性运转,既要充分关照客观条件,也要重视人的精神整体性的培育和作用发挥。
应该讲,在这一方面是有历史教训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人的精神既创造了支撑“站起来”的重大成就。但在“大跃进”“文革”期间撇离现实的物质基础和发展阶段,以片面的非理性力量超验地割裂“真善美”,造成社会基本矛盾运行严重失衡。同时在“富起来”的进程中人的精神的求富欲望创造了经济奇迹,又遭遇物化境遇,“感性拥有”成为一些人的精神生活的核心指向,在以人为主体的各个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程度上致使社会基本矛盾运行局部表现出某种不适应的情况。在“富起来”的前提下,在“强起来”的新起点上,“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28],“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9],在这一问题上,培育和提升人的内在精神的整体性并发挥作用就尤为重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3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中国进行国家、社会建设与公民培育的整体性精神外显出的价值理念,而归根结底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价值诉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发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社会基本矛盾的合理运行的要求具有内在一致性。
作为新时代中国整体性精神的价值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着推动新时代我国社会基本矛盾向好运行的目标、规范、动力。要注重人的精神的感性和理性统一的精神整体性建构和培育,以自由、民主、法治、公正等目标和规范的理性精神为主导,克服纠缠着人的头脑的不合时宜的思维方式、价值传统和文化障碍,进而破除影响社会基本矛盾进一步发展的思想束缚。同时也要以爱国等情感为理性精神的规范、目标的实现注入动力,要以理性精神面向中国事情本身,不断提升感性并渗透于理性之中而具有“深度”与“品位”,高扬超越物化的形而上意识,确立推动社会基本矛盾运行主体的超越性精神境界,克服物化导致精神感性化的普遍境遇。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其中对精神世界的引领和建构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的精神世界的建构,塑造当代中国人的整体性精神,提升个人自主活动的精神品质,是新时代提出的重要任务,它事关提高人的内在素质、能力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时代新人,自下而上构筑社会基本矛盾向上运行的精神动力,也才能从根基处推进社会基本矛盾的良性运转。同时也需要在制度设计层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尺度、规范和目标,推动新时代社会基本矛盾运行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理念的内在融通,对我国社会基本矛盾存在的一定程度的不协调进行自上而下的调控与变革,提高社会基本矛盾存在及其运行的层次和水平。立足于走进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在追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中,通过对社会基本矛盾的价值确认和意义构建,凝聚当代中国精神,增强对社会基本矛盾的精神控制和价值引导,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不断实现整体性精神的价值,更好推进中国整体转型升级和社会全面发展。
人的精神整体性的培育,需要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文明交流互鉴的宽阔胸怀。“精神的生产”的整体性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客观趋势,也是“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31]进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32]的必然要求。“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33],这种状况在当今各国以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的一体化世界为特质的时代愈加明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格局已然形成。这就要求世界性“精神的生产”,要培育好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34]的态度和方式,在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中提升统一性、追求普遍性,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等精神内涵成为各民族、国家之间多重关系的内在规定。对中国而言,在交往实践中,要充分重视和汲取世界性各民族、国家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行内含的合理性精神因素,积极“吸收外来”“兼收并蓄”“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35],推进自身精神在不断交融互鉴中开放式发展。同时也要以“中国精神”对人类精神的共有文明进行参与、贡献,以“中国智慧”来破解人类共有难题,以“中国力量”为世界各民族、国家的共同发展给予充电、助力。在新时代现实基地上确立具有时代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世界性价值的核心要义,契合世界各国人民要和平、合作、共享、平等的时代潮流和人类未来发展趋向,显现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精神批判与重构中精神本应具有的整体性性质。显然,在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突显马克思精神整体性思想的建设性价值,为世界文明的发展注入具有整体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经过“各国人民同心协力”[36],有助于不断推动人类整体向前向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