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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背景下农村党支部有效运行的对策思考

2019-01-26谌玉洁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7期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生活支部

谌玉洁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09)

脱贫攻坚是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1],党支部这一关键性作用能否发挥取决于其现实运行状态。当前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在党中央顶层设计已经部署完备的情况下,贫困地区农村党支部的有效运行是值得探讨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一、贫困地区农村党支部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公里”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把“建强贫困村党组织”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一环,提出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2]。农村党支部处于党的脱贫攻坚事业的战斗一线,是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导力量,肩负着将党和国家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以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使命。支部及其每个党员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宣传和解释党的扶贫政策,让贫困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并通过知识、技术、思路的输送,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从而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为脱贫攻坚的力量优势。同时,在贫困地区,农村党员干部是也是脱贫的重要参与主体,他们积极作为、敢为人先的奋斗精神,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他们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触角”,通过倾听群众的呼声,感知群众的困难,对贫困群众的思想、生活的难点、痛点的认知,助力党和政府更加精准地聚焦贫困群体,实现精准化、个性化帮扶。因此,农村党支部既是脱贫攻坚的“指挥官”“急先锋”,又是富民政策的“宣传员”“联络员”,在组织领导、引领示范、凝心聚力、服务保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贫困地区农村党组织,由于长期的积贫、积弱,其领导作用被弱化、虚化甚至边缘化,政治职能、社会功能萎缩。近年来,特别是脱贫攻坚以来,面对农村社会改革的深入、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涌现,农村党组织显得手足无措,“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其领导方式、组织体制、活动方式都受到严峻挑战。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根本改善,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支部得不到整顿,势必影响脱贫攻坚的完成进度和质量,削弱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基层组织作为我党连接社会最关键和最基础的环节,其定位越准确,作用发挥越充分,越能扩大我党的执政基础。而“最后一公里”能否打通,关键在于党支部的功能实现与否。从组织行为理论来看,任何一种组织的功能发挥都需要组织的健康运行予以保障。因而,党支部运行方式是否合理有效至关重要。

二、优化要素配置,创新农村党支部的运行方式

党支部运行方式是指党的组织设置、组织活动、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机制等要素的互动联系以及相互作用的方式。党支部的健康运行,是建立在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准确、结构设置合理、制度机制完善、物质保障有力之上,而形成的一个不断完善自身功能、充满生机活力的良性状态。

当前,农村基层党支部运行方式呈现出两种模式:一是“活动推动型”。支部的运行全靠上级党组织布置相关活动来推动,“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处于被动应付上级指示的“空转”状态;党支部形同虚设,党员的管理松懈甚至缺乏教育管理,基本没有常态化的组织活动,少有的组织活动也是流于形式,“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效果”。习近平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中指出,“相当比例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甚至瘫痪,一些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二是“制度驱动型”。党支部依据党内制度规范推动组织的正常运行,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与教育管理规范有序,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谈心谈话等党组织生活制度的坚持来维持党支部的有效运转。在制度驱动下,党的各项工作虽基本能够得以落实,但由于党支部的运行更多的体现为组织的主导,党员的主体意识不强,党支部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不足。

农村党支部不合理的运行方式会降低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热情、减损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进而影响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号召力,难以调动一切力量服务于脱贫攻坚。因此,农村党支部需围绕组织设置、支部活动方式、党员队伍建设、带头人选任等诸多方面优化要素配置,构建“组织主导”与“党员主体”双轮驱动的运行模式,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新时代农村自治的保障者、农村建设的领导者、农村利益的整合者以及社会稳定的推动力量。

(一)创新组织设置,实现与农村社会的内在发展同频共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同时,也规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这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由区域化向功能化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援。

首先,探索将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在脱贫攻坚中,党和政府“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是主要措施,现代产业是多环节相互衔接、制约的利益联结机体。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已有地区进行了“支部建在链上”的探索。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甚至研发各个环节设立党支部或者党小组。

其次,创新流动党支部的设置。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就业扶贫的一个重要方式是“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工有着地域和行业集聚的特点,应根据党员流动的区域分布与从事行业特点,在相对集中的区域,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在以往通过发放“流动党员联系卡”的基础上组建流动党支部,建立与流入地党组织的共建共管机制。

再次,实现对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农村基层的社会组织作为组织化的社会力量,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经济合作组织,如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经济联合体等;一类是社会公益互助组织,如互助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再一类是各种权益保护组织。这些社会组织,有的是农民依照自愿原则、互利互助而成,有的是代表政府行使管理服务功能或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村基层的延伸。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协调群体利益关系。它们在“构建一个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从而形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整体合力”[3]。因而,在社会组织中实现党组织的全覆盖,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和有效的管理”,这既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组织设置规定的准确贯彻,也有助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对农村社会的有效整合。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全覆盖,既可以是建立基层组织,也可以将党员有意识地输入其中,“从理论上讲,政党进入民间组织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只要有党员进入民间组织,政党就能够在民间组织中存在与发展”[4]。

此外,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树立“全域服务”的理念。新时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面对不断孕育的新社会空间以及无行政隶属关系、无资源纽带关系的“两新组织”,需从建立非权力性权威着手来弥补党组织权力性权威的缺失,“而最能让人接受的非权力方式就是服务。强调服务,并非降低了党的领导地位,而是真正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以服务的功能增强群众对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的认同”[5]。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以组织中的党员为触角,准确感知村民、自治组织及社会组织的需求,以精准的服务供给、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以服务凝聚人心。只有依靠“全域服务”,才能够在与其他权力主体互动方式变化的过程中,不再依托于行政权力,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二)创新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方式,提升党支部活力

“支部是党的生活中心,是每个党员生活的中心……每个党员,脱离了支部生活,就等于脱离了党的生活,脱离了党的生活,就等于脱离了党”[6]。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党员的政治生命与组织生活密切相关,党员必须主动关注、参与党的组织生活;而规范化、常态化的组织生活中,不仅让党员产生存在感、归属感,更可以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进而以其主体作用的发挥驱动党支部的有序运行。

严格组织生活,一要坚持“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特别要落实好会议制度,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会上要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在大家畅所欲言的基础上形成统一意见,增强党员在组织中的存在感。二要创新组织生活的内容与方式方法。首先,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使组织活动不仅是“永保初心,砥砺前行”的加油站,也是“扶志”“扶智”的“讲习所”。党支部要围绕脱贫攻坚的阶段性目标,以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和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引导党员平等互动、共同参与组织生活的主题、程序与规范等方面的设计。其次,提高组织生活形式的灵活性、多样性、开放性,扩大参与对象和参与范围。党支部应鼓励党员参与多重组织生活,村域内的党支部可联合开展活动,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再次,以党员的社会志愿活动为基础实现组织生活的社会化,从而既能发挥党员的特长,增强其宗旨意识,也能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组织生活的实效性。

(三)创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方式,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具体到农村基层党支部,由于资源有限、党员个体的能力也相对有限,并非每个党员时刻都能体现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实际情况,农村党支部应加强对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创造各种条件让每一个党员都有能力、有平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一要以定期的思想理论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让党员树立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实现个人发展与组织目标相统一。二要针对脱贫攻坚所需掌握的政策、信息、技术、项目等内容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党员成为致富带富的行家里手。三要创新党员管理方式引导党员发挥主体作用。按照经济发展、农村治理、乡风文明等分别设置多个岗位,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因事、因需、因人设岗,同时结合“定岗定责”“结对帮扶”“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等载体,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此外,可结合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开展以产业振兴、扶贫政策宣传为主题的党建项目工程,吸引本支部以及其他支部党员参加。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应坚持纪律约束与激励关怀相结合。新近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7]。党员对支部的认同感、归属感,推动组织目标实现的积极性、主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在组织中感受到关心关爱、激励帮扶。党支部通过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激励帮扶、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制,将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相结合,内心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权利保障与事业扶助相结合,系牢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良性互动的纽带,从而增强党支部的内生动力与攻坚合力。

(四)打好组合拳,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

“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这句话在脱贫攻坚中极具现实意义。党支部领导班子是支部运行的主导力量与方向引领者,是党员的主心骨。领导班子的结构与能力素养不仅影响着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具体展开,也直接影响着扶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乡村振兴。因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在扶贫攻坚中要“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培养了解国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2]。

一是拓宽选任来源与严格选任标准相结合,选优配强支部领导班子。农村基层由于村域原因,人们在选择人才时大多“就地取材”,但“就地取材”不应限于“就地找才”,既可以在地缘相近、习俗相容的村之间建立人才共同体;也可以从本村流出的能人中,从复员军人、企业工人、经济合作组织、外出务工的农民中储备后备干部。在人才选任中,应结合当前扶贫攻坚的阶段性任务,把实绩作为选任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着力打造结构更为优化、发展功能更强的发展型领导班子;也要注意将政治素质强、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党员培养为支部带头人,推动党建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双赢”。

二是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增强领导班子扶贫工作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致富带富的能力。

三是目标引导与过程管理相结合。上级党委应明确村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岗位职责与履职清单,将扶贫任务细分分解,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在年初与其签订目标责任书,在村民大会和党员大会上进行任职承诺。在此基础上,对扶贫工作的开展进行全程监督,量化考核。对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班子成员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后备人才更多的机会与平台。

四是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相结合。从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前途、退后有所养等方面入手,增强外在激励;从人文关怀、正面宣传等方面入手,调动内在激励。双管齐下,激发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强有力的示范引领带动党员群众一起致力脱贫攻坚。

在农村基层党支部运行的过程中,有许多基础性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与帮助。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从检查、监督变为指导、引导、教育,从人、财、物的保障上体现组织的关心关爱,这是农村党支部有效运行的外部保障。农村基层党支部的运行有效、坚强有力,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就有了领导者和组织者,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就有了可以信赖的“领头羊”,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方能赖以切实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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