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在2018年度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再获殊荣
2019-01-26
日前,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发文对2018年度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评定河南省民政厅2018年度承担脱贫攻坚专项责任考核等次为“好”。这是在荣获“2017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之后,河南省民政厅再次获得脱贫攻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专项责任落实,为助力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脱贫攻坚,着力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一是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紧密衔接。2018年,河南省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3210元提高到不低于3450元,增幅7.5%,高于国家扶贫标准3400元,稳定实现“两线合一”。二是建立特困人员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2018年农村特困人员年人均生活标准从2017年的4095元提高到4485元,增幅9.5%,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2018年下拨困难群众民生实事保障资金110.6亿元,有效保障了535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加大参保资助力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得到不低于30元的参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得到全额参保资助,住院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70%。2018年共资助860多万贫困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五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2018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亿元,救助26.4万人次,救助水平达每人次835.9元。
创新制度机制,着力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河南省民政厅会同扶贫、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河南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6个月至1年以上的低保“渐退”期,将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及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重点保障。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2018年,全省共排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312.4万人,退出30.9万人,新增37.1万人,实现了“有进有出,应保尽保”。河南省民政厅会同14个部门出台《河南省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成立核对结构,指导17个省辖市建立核对平台,159个县(市、区)开展了信息核对工作。建立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28.5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登记备查,提升救助的精准度。
扩大社会参与,着力凝聚兜底保障力量。一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2018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投入 22.9亿元款物,实施100多个公益慈善项目,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开展各类帮扶救助活动,直接受益群众300万人次,直接救助1800户贫困户脱贫。2018年,河南省投入资金980万元,支持51个社会组织对困难群众开展社会服务。二是实施系列帮扶计划。实施“三区”社工人才支持计划,直接受益1.4万余人,间接受益4万余人。2017年至2018年,实施民政部第一批“牵手计划”,遴选10家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10个贫困县,受益困难群众2.8万余人。
强化深度贫困地区帮扶,着力攻克坚中之坚。一是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对4个深度贫困县和3个重点帮扶县,分别制定精准化的帮扶支持方案并专项下达医疗救助支持资金1.4亿元。二是从2018年起,全省民政系统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建设“五大工程”,从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和康复5个方面,对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配备设施设备,新建成农村特困供养机构85所,改扩建753所。三是针对农村敬老院在取暖、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河南省民政部门会同发改、应急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合力研究解决方案。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8亿元,为敬老院配备近1.9万件安全、厨房清洁和洗浴清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