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
2019-01-26乔彬
□ 乔彬
青岛市现有养老机构242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达216家。近年来,青岛市陆续涌现出圣德、福山、阳光、新华锦等一批知名养老品牌。从1999年下岗职工王建霞开办全市首所民办养老机构开始,社会力量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日渐成为青岛市养老服务业的主力军。青岛市聚焦资金政策、营商环境和解困减负,给予社会力量扶持,为青岛市社会化养老服务快速发展插上翅膀、注满能量。
资金政策上大力扶持。青岛市始终把政策扶持当成社会力量进得来、立得住的重要保障。早在2004年,青岛就出台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补贴。此后,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6个文件,制定了完善的扶持政策。一是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达到每张床位1.2万元,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补贴标准提高20%。二是对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助。按每人每月算,对自理老人的补贴为220元,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补贴为350元。三是对养老机构实施星级管理。养老机构被评为三星以上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四是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运营补助。根据日均服务人数等因素,每年给予最高15万元的补助。五是给予护理人员入职和岗位补贴。对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满5年后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对取得职称的护理员给予最高每月160元的岗位补贴。六是给予土地供应和税费减免等优惠。除落实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扶持政策外,青岛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专门享受与医疗机构同等的用地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符合规定的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青岛市政府给予80%的补助。
营商环境上全面扶持。青岛市对民办机构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部分扶持政策甚至优于公办机构,为社会力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青岛市于2015年率先制定《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了机构权益和政策落地。二是市民政局于2012年成立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架起养老机构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三是积极推动公建民营,全市26家公办机构中七成以上委托给民办养老组织运营,拓展了社会力量的发展空间。四是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向社会组织开放。如即墨市与维普养老公司合作,为辖区8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12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套餐等。六是积极支持青岛本地民办机构引进来、走出去。鼓励青岛阳光养老集团引进欧洲、日本等先进理念技术,在提升自身管理服务能力的同时,赢得了10家省内社会福利院的青睐。
解困减负上积极扶持。青岛市政府把社会力量当成自己人,全方位、全过程为民办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减轻经营负担。一是早在1999年,青岛就出台了福利机构水、电、气享受居民价格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大大减轻了民办机构的经营负担。二是早在2012年,青岛成为全国最早将养老机构审批权下放的城市。相关部门主动帮助协调办理消防证明等,有效解决了民办机构“入门难”的问题。三是青岛市目前正在积极落实新建小区养老用房“四同步”政策以及老旧小区回购政策,用房落实后无偿供养老组织使用,解决机构延伸服务缺乏场地支撑的困难。从融合式发展试点的情况看,前期积极参与的都是民办机构。四是下一步将出台政策,鼓励民办品牌养老机构兼并经营困难的小型机构,解决品牌机构发展空间受限、小型机构进退两难的困局。
青岛市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得到市场的积极回应。南京唯老会作为全国知名养老品牌,进入西海岸新区不到半年,便决定将集团80%的资源投向青岛。目前,投资40亿的青岛宏远医养小镇一期工程即将竣工,投资100亿元的国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投资20亿元的泰康医养健康小镇项目已经签约,投资160亿元的丝路国际医养中心生态产业园区项目已签框架协议,投资100亿元的青岛国际华龄城项目正在洽谈。养老服务需求的升级,宜居的自然环境和完善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对国内外社会力量的吸引力。特别是在国家康复大学的引领带动下,康养青岛日益展现出独特的魅力。未来,青岛市将全面落实外资国民待遇等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大海般胸怀欢迎来自海内外的投资人,共同将青岛打造成国际康养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