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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吉州乡风文明建设的思考

2019-01-26成军芳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村规民约乡风农牧民

成军芳

(中共昌吉州委党校 新疆 昌吉 831100)

[内容提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昌吉州乡风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面临营造乡风文明的氛围不足;群众思想观念保守落后;不良的社会风俗还未彻底扭转;缺乏有效全面的机制和人才保障;村容村貌的美化亮化基础工作还未完成等困难和问题。

十九大以来昌吉州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美起来为抓手,积极开展文明乡风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自治区级文明乡镇7个、文明村29个、文明单位241个,州级文明乡镇33个、文明村159个。

一、昌吉州乡风文明建设基本情况

(一)乡风文明阵地建设成效显著,文化阵地覆盖乡村

各乡镇均建有乡镇综合文化体育工作站、文化室、篮球场、文化墙,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东风工程等实现全覆盖,部分村镇还建有文明实践中心、家风家训馆、红白理事大厅、村史馆、小游园、道德模范红黑榜等,为乡风文明建设创造提供了良好的阵地。

(二)广泛开展典型推进评选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文明创建。通过基层推荐、跟踪培养、公众评选、宣传推广,推选出一批自治区道德模范、最美新疆人。以区级文明单位“零基启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二是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大力实施“百名好人、百名榜样、百名创业之星”工程,对劳动模范、村级创业能人、村级文化带头人进行重点培育,引导他们发挥表率作用。

(三)培育家风家训

一是打造家风教训馆。奇台县老奇台镇积极挖掘老奇台镇历史上做出贡献的突出人物、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及保留下来的一些大户家的家规家训,建成了昌吉州首家乡镇级家风家训馆;二是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为主题的晒家训、讲家事、话家教、秀家美、扬家风、过佳节六大实践活动,通过征家风、晒家训、讲家风、评家风等形式,使好家风好家训广为人知;三是将志愿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各村。全州共有农村志愿者1.2万余名,农村公益团体517个,年均开展公益活动2400余次。

(四)制定乡村振兴条例和系列促进乡风文明的规范

一是制定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第三章专门对乡风文明做了规定;二是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乡风文明的管理规定。专门印发了《自治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中共党员及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基层文化带头人管理办法》等;三是发起了移风易俗倡议书。昌吉州各级政府都专门发布了《移风易俗倡议书》《文明祭扫倡议书》;四是惩处了一批违规违纪人员。对于违规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

(五)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积极开展“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常态化开展“农牧区文艺汇演”“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等群众文化活动,各乡镇充分利用文化广场、文化大院、道德讲堂、农家书屋、远程教育等载体,普及科技文化知识。

(六)开展移风易俗,用村规民约促进乡风文明

一是开展系列文明倡导活动,对群众开展移风易俗宣讲。利用各类媒体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等,宣传移风易俗的好典型、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严重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墓地进行认定、治理,整合现有农村公墓。对农牧民的各类活动内容、参加人数、赠送的礼品、礼金额度等进行明确规定;三是全覆盖多样化制定村规民约。全州7县市457个行政村结合各村实际,均制定了村规民约,通过村规民约把群众认可的小政策、土办法合法化;规范了私搭乱建、公路上晾晒农作物、环境卫生等问题,重点整治农村滥办酒席、封建迷信、不赡养老人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昌吉州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针对性的、接地气、多样化的宣传教育少

一是高大上的宣讲多,接地气的宣讲少,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单调,对群众吸引力不足。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足,宣传覆盖面不足,深入到村民之中的宣讲不足。有些固有的评比活动已经对农民失去了吸引力。宣传活动过分依靠乡镇村级,县市级州级的宣传不足。乡风文明建设停留在表面,村民对村规民约知晓率低;二是高质量的乡村文化生活缺乏。基层文艺团队少,村民文艺活动缺乏指导,文化宣传活动质量不高,文化设施发挥作用不明显,农家书屋书目种类少,乡村图书阅览室作用发挥少,缺少新鲜活力和本土文化传承。对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问题未能完全分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认同度不足;三是部分农牧民学习意识不强,国语水平较低。对先进文化知识的认知学习能力较低,学习政策的积极性不足。部分农牧民国语水平不足,学习国语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

(二)群众思想观念保守落后,对乡风文明的认识不高

一是部分少数民族法制观念单薄,导致高利贷、非法集资屡禁不绝。基层农牧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婚姻、签订合同,高利贷等方面涉及的法律常识知晓率低,再加上金融知识缺乏,经营意识差,有的牧民存在盲目攀比心理,借高利贷购车买房、举办赛马和各类聚会等,追求高消费,有些群众为了短期的高利率而将存款放入不明来历的小额贷款公司,或者进行非法集资,造成恶劣影响;二是普遍性的良好家风没有形成。基层农牧民素质层次不齐,思想观念仍没有超越狭隘的小农意识,部分农牧民思想空虚,无事打牌、打麻将、赌博、随地乱扔烟头,公共场所大声说话现象普遍存在,农民总体文明意识,文明行为有待提高;三是封建迷信思想还未彻底肃清。算命、“请神婆”现象依然存在,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还未完全转变;四是集体意识淡薄,自觉意识差。缺乏主人翁意识,只打扫自己家的卫生,房前屋后卫生较差。

(三)不良的社会风俗还未彻底扭转

一是部分群众勤劳致富思想不足,感恩思想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存在坐吃山空的思想,慵懒、散漫、不愿劳动,部分农牧民院子荒废也不愿花时间花劳动打理,宁愿靠借高利贷维持生计,也不愿出去打工,即使打工也频繁改换工作,凡事都想靠政府、工作队和结亲干部,甚至向工作队和结亲干部提无理要求。存在超前享受现象,没有存钱的意识。同时还存在享受了党和国家的的优惠政策而不知感恩的现象;二是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还未养成,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陋习依然存在。婚丧嫁娶及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没有彻底扭转。名目繁多的人情消费依然存在,牧区除了婚嫁、割礼等,还派生出了戴耳环、摇床、认亲家、男方家向女方亲属送大牲畜等礼节,在城镇,不光是红白事请客,像孩子满月、搬新房、买车、开店、孩子上大学、连襟聚会都要发帖子、收礼金;三是文明的餐桌文化没有形成。酒文化盛行,点菜铺张浪费,酒桌劝酒,聚会饮酒、酗酒,光盘行动不足;四是文明祭扫习惯还未养成。市区及乡镇街道巷路口烧纸的现象依然存在,存在火灾隐患。薄养厚葬现象依然存在;五是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现象依然存在。女性地位低,部分家庭还有家暴行为。女性,尤其是农牧区的少数民族女性大多待在家里,不愿意外出务工,社会作用也发挥不足;六是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合理的饮食习惯未能养成。不注重科学养生,饮食结构不科学,主食放在晚上,晚饭太晚加上食盐过重等,导致高血压等疾病较多;七是部分家庭个人家庭卫生还需改善,健康的生活习惯未完全养成。不及时改换家中的生活用品,如,毡和被褥。多人共用一条毛巾,家中做饭切菜切肉都是一个案板。洗澡洗脚较少,房间卫生整洁度不够。牧民定居后仍保持在炕上做饭、吃饭,刺绣及劳作的习惯,坐有沙发、学有书桌、睡觉上床的理念还没有树立;八是不良的婚育习惯还未彻底摒弃。一些地区存在高价彩礼现象,婚礼程序繁琐,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不愿意民汉通婚或者对民汉通婚者存在偏见,存在表亲结婚的现象,离婚率较高,生育观念出现问题,执行计划生育不严格,“泛化清真”思想还未彻底肃清,对子女的教育不重视。

(四)缺乏有效全面的机制和人才保障

一是缺少激励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村党组织对未履行村规民约的群众的教育引导奖惩没有切实管用的抓手,对不良乡风无人制止。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严时管得紧,松时没人管;二是缺乏必要的人才。村上带头人少。常住户逐渐减少,冬城下村人员较多,老龄化严重,年轻人少;三是重视程度不够。对乡村文化事业的投入远低于城市导致城乡基础设施的差距,后续保障不足。村干部抓物质多,抓精神少,重视程度不够,方法举措太少。个别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周围村民影响带动不足;四是乡风文明的具体操作措施不完善。乡风文明具体如何操作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具体方法。村规民约的约束性不强,存在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问题,未能让群众入脑入心,自觉遵守。

(五)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村容村貌的美化亮化基础工作还未完成

一是部分农牧民庭院不整洁,人畜分离没有彻底完成。生活垃圾,污水乱倒。没有上下水,个人及家庭成员洗澡洗漱不方便,污水无专门倾倒地点;二是厕所革命还未完成。有些厕所简陋,环境差,甚至部分没有厕所,上厕所打游击;三是乡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建房无规划、随意选址。部分乡村存在农舍乱搭乱建现象。

三、对进一步推进昌吉州乡风文明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针对农牧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思想道德素质

一是加大对干部和村民的培训力度,提升农牧民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加大对具体开展乡风文明的干部的专门培训,通过一切能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对村民进行培训,使村民从思想上对乡风文明有一定的认识,创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加强劳动技能教育培训。拓宽致富渠道,培养致富思想。利用新科技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引导大家自主创业,组织村民去先进模范乡村实地感受,拓宽视野,增强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三是开展法律宣传,提升农牧民法律素养。定期请法律专业人士对村民开展涉及乡风文明建设相关法律讲座;四是以满足农民文化需求为目标开展各类乡风文明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多创造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乡风文明节目;五是开展全民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州内“阿同汗”等品牌公益服务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医疗保健、文化体育、法律服务以及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二)发展农牧区集体经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投入

一是培育特色乡村产业,夯实乡风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以政府为主导,对各乡村的农业资源进行整合配置,打造不同产业片区,培育特色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旅游文化。打造一批特色乡村文化体验项目,促进乡村文化建设与乡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以乡村文化产业带动乡村文化发展,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庭院经济,种植蔬菜,养殖禽类,栽培果树;二是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解决好村级供排水,天然气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洗浴场所。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在村民居住点安置足够的垃圾箱,按户分配,维护好环境卫生;三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关怀关爱。

(三)加大制度机制法律保障

一是加强对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将乡风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乡风文明建设列入村干部和“访惠聚”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将乡风文明建设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结合起来,以点带面,抓细节、抓微观,有专人做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村干部的作风建设,带动乡风文明的建设。同时为基层减负,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开展乡风文明建设;二是深入落实《昌吉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深入调研,因村施策,配套建立贯彻落实管理机制。组织发动群众,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有效机制约束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定期检测村规民约在村民中的知晓率。让党员领导干部在移风易俗中发挥表率作用,设立奖惩制度,尤其是针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群众的惩治机制,使村规民约真正成为有约束力的规定和制度;三是鼓励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把文化阵地建成村上最美,最有人气的地方。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凝聚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四是制定奖励激励政策,在各种行政资源的配置上,优先倾斜乡风文明的村镇和文明家庭,营造人人争做文明、村村争做文明的氛围。

(四)进一步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良好家风

一是加强对先进经验、先进模范的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二是全面普及家规家训。充分挖掘和吸取优秀传统家规家训的精神内涵,推进每个家庭都建立新时代家规家训;三是注重发挥榜样的导向作用,培养乡贤文化,带动村民的积极性。发挥双联户户长及双联户成员的作用,以红黑榜的形式助推。总结挖掘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四要深化“十个一”文明创建活动。逐步推进一套村规民约、一个村民中心、一支乡贤骨干队伍、一条文明示范街、一支志愿者队伍、一个道德讲堂、一个文化广场、一个红白理事会、一批善行功德榜、每年评选或复验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文明家庭”等“十个一”建设。

(五)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

一是着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卫生习惯、保健常识,大力弘扬新生活理念,引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光荣,大操大办、攀比浪费可耻的鲜明导向。努力遏制大操大办的行为,大力支持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婚礼新时尚;积极开展民间高利借贷、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传承孝老敬老好风尚,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引导群众正确区分风俗习惯和宗教活动,简化治丧仪式、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不乱烧纸钱,积极倡导“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一个家庭追思会”等文明方式祭奠逝者;四是提倡礼轻情意重的社会风气。引导各族群众不以庆生贺寿、买房买车等名目聚众吃请、收受礼金,提倡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句问候等文明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五是鼓励农牧民勤劳致富,坚决摈弃等靠要思想。加强农牧民理财观念培养;六是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思想。帮助农村妇女理解党的政策和科技知识。引导少数民族妇女融入社会,参与建设和劳动,更多的发挥农牧区少数民族妇女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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