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
2019-01-26景晓旭
景晓旭
(广西大学 广西 南宁 530004)
[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反腐败问题阐释了一系列的重要讲话和科学论断,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有效把握国际国内反腐败动态,并与中国历史悠久和博大精深的廉政文化、中国共产党各代重要领导人的反腐败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主要包括反腐败根本任务、依靠力量、战略、政策、举措、方式、方法等几个方面。十九大报告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新时代反腐败的根本任务,在此指引下研析其在理论和现实方面具有中流砥柱的价值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根本任务,在考察、会议、座谈、见面会、会晤中发表了关于反腐败的系列重要讲话和论断,讲话从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国家的兴衰成败之高度阐述了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系统厘正新时代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内容和实践问题,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新局面,凸显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魄力和勇气以及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毅力和决心。新境遇和新形势下,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对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在理论和现实层面有举足轻重的价值和意义。
一、新时代习近平反腐败思想形成渊源与基础
(一)文化渊源:对中国历史悠久廉政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先哲前贤以其深远的智慧对廉政文化和反腐败思想做出的独到见解及其奠基性思考,为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创新发展提供了历史借鉴。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认为:“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荀子认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正法以治官”。墨子主张“俭政”、“尚贤”、“法治”。韩非子提出:“人主者,天下一力以共载之,故安;众同心以共立之,故尊。”“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西汉前期统治者注重道德教化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国时期的曹操、诸葛亮强调重法治、严执法,习近平强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2],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宋初统治者运用行政手段防范、法律手段大力打击官员的贪腐行为、运用经济手段促使官员廉洁自律、躬行节俭,习近平通过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限权于笼,思想道德教育等举措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系;习近平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植根于历史悠久的廉政文化思想,提取精华,积淀源远流长、文化厚重的基因。
(二)理论根基:对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思想的相承和创新
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立足于基本国情提出不同的反腐败主张。毛泽东非常重视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建设和“三大优良作风”“两个务必”的作风建设以及在井冈山时期制定的“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的制度建设;主张让人民监督、完善信访和监督制度等。邓小平指出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党要坚持运用法律进行反腐败斗争,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重点监督高级干部。江泽民强调党要始终从政治的角度看待我国党内的反腐败斗争;明确其指导思想和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奖惩并举的基本原则;坚持完善我国的廉政建设、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上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指出我国党内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思想教育是预防党员干部腐败的重要手段,制度和法制建设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腐败思想并锐意开创反腐新局面,在新时代背景下精准把握“割韭菜”式的腐败规律,阐释如何反腐败、依靠谁反腐败、为了谁反腐败、谁领导反腐败的新理念新主张新观点新思想。
(三)实践之源:习近平反腐实践及探索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可以将其分为孕育、创建、发展阶段。孕育阶段,1983年12月,在习近平同志的带领下严肃处理少数干部利用职权,借支挪用,吃喝挥霍,贪污盗窃等导致的财务混乱问题。[3]并在其主持下,出台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1985年3月6日习近平同志发表《刹住新的不正之风没有气势不行》的讲话,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风的教育;把新的不正之风列入整党的重要内容,对“令不行,禁不止”的问题,也要列入整党中去、抓典型、加强领导。创建阶段,铁腕治吏是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的创建阶段。发展阶段。习近平在浙沪任职将近六年时间,他指出,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提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能形成“唯票”导向,更不要片面引导领导干部当“满票”干部。[4]习近平在客观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的亲身经历审时度势,发展和创新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
二、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的具体内容
(一)反腐败根本任务:“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吸取历史上王朝和执政党灭亡的经验教训,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鲜明政治立场。“……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5]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反腐败对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安全维护以及在“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甚至反腐败对社会和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作用均有清晰认识且能牢牢把握。十九大报告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基础工程,足见党和国家以猛药去疴、重点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二)反腐败依靠力量:“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依靠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
反腐败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由党的宗旨和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就做不到“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习近平指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6]因此,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依靠群众,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这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习近平强调“发挥好纪检、检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7]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若使用不当,则会被权力所支配,产生腐败行为,[8]因此,在我国,反腐败要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公安、检察、外交等专门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反腐败战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
习近平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9]习近平通过修订党章,严明党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构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制度笼子,通过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预防“软骨病”,突出思想道德建设的位置,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强调廉洁自律,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运用惩治和预防两条线,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天罗地网,避免“牛栏关不住猫”。
(四)反腐败政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正如习近平所指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10]反腐要落到实处,要让人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习近平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驱蚊”持续抓。自上而下,从国内到国际,反腐无禁区、全覆盖,任何人,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零容忍”所传达的是一种对待腐败的态度,同时也是反腐需遵循的指导政策,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要坚决依法惩治,无特权。
(五)反腐败举措:“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习近平指出“我们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11]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高压惩腐之利剑,重典遏制之枷锁,制度治腐之震慑牢笼,在五年时间立案审查440余名中管干部,采取断崖式降级和重翻旧账式的处理方式,一些“小官巨贪”典型案例被公开处理。[12]持续保持高压反腐的态势。“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重要举措。”[19]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18年4月底,我国已从九十多个国家与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13]十八大以来,中国同70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基本建成覆盖全球各大洲主要国家的追逃追赃网络,签署《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建立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天网”、“猎狐”行动,发布红色通缉令等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阻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六)反腐败方式:“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重要指示。腐败与权力作为一对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权力一旦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就会相应地产生腐败。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法治是防止腐败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国家立法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推动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驱蚊持续抓的高压反腐态势;秉承依法反腐、全面反腐、高压反腐、制度治腐、彻底反腐、科学反腐、思想防腐的强劲反腐理念和党纪国法面前无特权的基本反腐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理性的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充分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14]的重要反腐败论述。
(七)反腐败方法:“反腐永远在路上、深化标本兼治”
腐败现象易发多变,呈现出家族式、塌方式、抱团式以及腐败年轻化、精英化等新形式和新特点,商品交换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不可避免地渗透到党内生活中,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都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反腐只有经常抓和长期抓,才能切除腐败这颗毒瘤。制度建设是有效治理腐败的根本之策,有效反对腐败,需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惩治是最能见到效果的有效手段,通过高压反腐,遏制腐败现象,为制度建设预留更多的时间,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相结合,制度建设是客观将权力关在笼子里,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通过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教育等手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根本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理论价值
首先,坚持顶层设计、标本兼治原则,精准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腐败问题及其本质;坚持惩治与预防的动态和静态统一,厘清制度治腐与思想防腐的体系与目标;在反腐具体举措上坚持精准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辨证思维、历史思维、系统思维的逻辑方法,精确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脉准反腐败斗争中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强化监督体系和制度建设,软性规约与硬性措施有效结合,确保反腐败的高压性、针对性、遏制性、有效性、全面性,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供范式指导。其次,发现、总结、运用腐败规律,形成其反腐哲学观。精准把握腐败规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和体系,精准把握腐败分子心理、思想腐蚀、堕落规律契合领导干部认知阶段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强力打击形成不敢腐,完善制度约束形成不能腐,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15]最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反腐败斗争鲜活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思想注入新活力、新元素,增加新内容,全面、集中展现党和国家在反腐败领域的新理念新篇章,成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展新时代的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
(二)现实意义
首先,反腐败不仅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时代难题,习近平坚持我国反腐败工作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魄力和勇气以及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毅力和决心依法反腐和惩治腐败分子,呈现出反腐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大国风范,为世界反腐败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其次,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地坚持人民利益为首的立场,凸显了我党的根本宗旨,蕴含着人民主体性,彰显中国梦的伟大力量,“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16],必须紧紧围绕和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领导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惩治腐败,消灭腐败,把各个民族以及每一个中国人的力量都凝聚起来,避免腐败吞噬人民群众参与的信心和热情;最后,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为我国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精准把握我国反腐败工作的目标和根本任务,明确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难点,是我国反腐败理论新主张新论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实践经验科学的理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