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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机关党建问题探析
——以云南省昭通市为例

2019-01-26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党组机关党员干部

李 明

(中共昭通市委党校 教研处,云南 昭通 657000)

机关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前头,做表率”。[1]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新时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重要任务之一,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中共昭通市委党校党建调研组选择了16个机关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和发放问卷等形式。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机关党建的第一手材料,客观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提出了建议。

一、机关党建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当前,昭通市市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政策举措不断出台,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逐步落实,部门党组抓机关党建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以业务带党建、以党建促业务的作用进一步彰显。同时,随着各级党政机关的职能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很多干部反映,要抓好机关党建,党组(党委)书记重视是关键。问卷显示,在影响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问题中,85%的人选择“一把手”不重视。一些机关领导干部在对待行政业务和党建工作上依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认为行政工作是硬指标,是主业,容易出成绩,完不成任务要失面子、挨板子、丢位子;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是“副业”,党务工作就是学习文件、传达精神、发展党员,收缴党费,这些工作抓与不抓、干好干坏都无所谓,抓业务工作热情高,抓党建工作积极性不强。对机关党建工作口头上强调多、实际关心少;开会部署多、检查督查少;制定方案多、严格落实少。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思想认识的模糊,导致机关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思想重视不够、研究思考不深、被动应付、敷衍过关,谈业务头头是道,谈党建支支吾吾。

(二)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规定,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但由于党组(党委)书记思想上不重视,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加之党组(党委)书记一般都由行政“一把手或负责人”兼任,平时承担繁重的行政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使机关党建处于弱化、虚化、边缘化的状况。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

本次随机抽查表明,有70%的党员基本不知道党费缴纳标准,有的甚至不清楚自己每月缴纳多少党费;有61%的党员不清楚党支部多长时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有70%的党员表示参加支部活动积极性不高;有80%的党员不能完整回答“三会一课”制度;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甚至不知道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少部门虽然制定了不少制度,但一些制度形同摆设,落实不好。一些部门热衷于搞墙上党建、展板党建、口号党建,党建载体过多过滥,形式主义多,贯彻落实少。从调研看,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基本制度的落实不够认真严肃规范,组织生活不经常不正常且质量不高、党费收缴不规范不按时、支部超期不换届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并未落实到行动上。

(四)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当前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一些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淡化政治,思想麻痹。一些党员干部淡漠、动摇,甚至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实现共产主义将信将疑,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模糊,面对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立场暧昧,思想麻痹。“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四个自信”不够坚定,政治站位不高。

2.学习不够,本领不强。一些党员长期在机关工作,优越感强,学习动力不足,思想观念、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本领恐慌,能力素质亟待提升。

3.宗旨淡薄,纪律涣散。调研表明,有70%的党员记不清入党誓词,有68%的群众对部分党员干部作风形象不满意。一些党员组织纪律涣散,党员意识不强,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有的对自己要求不严,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宗旨观念淡薄,党性意识淡化。有的党员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待群众诉求敷衍应付、上推下卸;有的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作风不正、办事不公、吃拿卡要、贪污腐化,侵害群众利益。

造成党员干部精神上“缺钙”和理想信念动摇的客观原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思潮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主观原因是一些机关领导干部重经济建设轻思想建设,重业务学习轻教育管理,错误地认为机关党员干部文化素质高,思想政治好,教育管理放松点无关紧要,对党员干部思想建设认识不足,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机关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五)党内监督执行不到位

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所在单位支部组织生活时,有的借口工作业务繁忙逃避缺席组织活动;有的不是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而是自觉不自觉地以部门领导的身份自居,影响和左右组织活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放不下“架子”和“面子”,没有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支部党员因为顾虑领导权威,也不敢提出批评建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组织生活质量。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不能监督;监督意识淡薄,不愿监督;监督信息不对称,不好监督;监督能力较低,不会监督;领导干部民主作风不好,不敢监督。党内监督流于形式,监督力度薄弱。

(六)党务干部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第一,结构不合理。有的单位把快要退居二线、不便提拔、年龄偏高、文化偏低的人员,安排做机关党建工作,党务干部面临后继乏人的现象。第二,党务干部兼职多专职少,能力素质不强。多数党支部没有专职党务干部,从支部书记到支委完全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科室负责人,平时业务工作繁忙,党建工作思考不多,对党务不学习不研究不熟悉,就党建抓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比如,党组织活动方式,经常是简单地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泛泛地讨论、组织捐款捐物、观看电影等。形式单调,内容枯燥,忽视了机关党员干部高学历和多层次的需求,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创新性和生动性不够,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积极性不高,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

(七)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

很多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因为没有专项党建经费,无论是党建阵地建设、党员教育培训,还是组织活动开展、党建目标责任落实,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是上级要求搞活动或者检查时才向行政领导要,行政领导给多少就用多少。由于不同领导对党建重视程度不同,经费申请往往具有随意性,不稳定。造成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的原因,“一些部门领导干部轻视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是把机关党组织当作一级组织,而是当作一般科室,甚至“二等”科室”,[3]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部门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经费也没有列入部门行政经费预算。没有经费保障,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底气不足、动力不足、威信不足,组织生活只能采取简单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读报纸念文件、听报告看电影、泛泛而谈式的形式主义敷衍应付,党员的教育培训更是难以落到实处。

二、新时代加强机关党建的策略

各级党政机关处于特殊的领导管理地位,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是体现党和政府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形象、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对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员干部队伍和建设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党政机关,意义十分重要。

(一)理顺关系,形成合力,着力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理顺体制是关键。由于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和机关党组织这三者关系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1.理顺机关工委与部门党组的关系。机关工委作为受地方党委委托的派出机关,领导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专门负责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组是部门的领导核心,对本单位党的建设负总责。从两者关系看,在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党组在决定机关党建工作的许多问题上,与机关工委相互协调配合不够,使机关工委安排的工作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有些机关工委对各部门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布置工作过多过泛,使部门疲于应付”。[4]因此,机关工委与各部门党组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机关党的建设。

2.理顺部门党组、机关工委与机关党组织的关系。第一,理顺部门党组与机关党组织关系。原《党章》规定,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十九大后,新党章把党组的任务修改为“部门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5]从“指导”到“领导”,是对党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凸显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了党组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第二,理顺机关工委与机关党组织关系。《条例》规定,机关工委和机关党组织之间是领导关系,机关工委领导同级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织直接担负着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工委领导管理机关党组织离得太远,而离得近的部门党组却只是“指导”工作,不具有相应权限,因此,对机关党组织的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出现“有的机关党组织只重视部门党组的指导,不尊重机关工委的领导,甚至把机关工委的领导看成可有可无”[6]的情况。为此,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理顺关系,健全体制,形成合力,明确职责,努力形成机关工委全面领导、部门党组具体领导、机关党组织抓好落实的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落实责任,强化问责,着力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党组(党委) 的主体责任。抓好机关党建,部门党组(党委)重视是关键。各部门党组(党委)是部门的领导核心,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出发,强化抓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每年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严格落实党组(党委) 书记“第一责任”。党建工作再困难,书记真抓就不难,书记作为党组的“一把手”,身居要害、肩负全局,管党治党是党组书记的天职。书记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研究部署、工作指导,决定着机关党建工作成效。为此,必须强化“一把手”抓党建的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主业意识,带头把“第一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担好主责,抓好主业。同时,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既抓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强化机关党建考核问责。第一,要细化党建考核责任清单。机关工委要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制定部门党组(党委) 领导班子、党组(党委) 书记、班子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等主体的考核责任清单,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第二,要强化党建工作问责。要以抓机关党建考核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加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将机关党建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先评优、晋升提拔、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倒逼部门“一把手”增强抓党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增加投入,改善条件,着力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机制

1.按规定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兼职党务干部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顾及机关党建工作,要加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条例》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7]建议党员人数30人以下的部门,党组成员中应明确一名负责党务工作的领导。党员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干部1名,党员在100名以上200人以下的党组织配专职党务干部2名,党员在200人以上的党组织配专职党务干部3名。要着重解决好年龄结构、业务能力和干部素质三大问题。

2.切实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按照《条例》“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8]的规定,建议机关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按人均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行政经费预算;要建立党建经费专户,不再与行政办公经费合并拨出,每年将财政预算直接拨入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有所增加,着力改善机关党建“经费难”问题。

3.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改变机关办公场地兼用党组织活动的现象,建议党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党组织,按照“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原则,以及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电教设备、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规范化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

(四)抓住关键,强化职能,着力发挥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示范作用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组领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是新党章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机关得到落实的关键。从调研来看,部门党组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机关,党建工作成效明显。部门党组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党务干部配备、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具体问题的解决。

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关乎到党组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一把手”。“一把手”要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的位置,当好“班长”而不是“家长”,“总揽”而不“包揽”,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防止独断专行,努力建设民主团结、锐意奋进的坚强有力领导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部门党组领导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是带动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升形象的无声力量。第一,发挥好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示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现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在很多地方变成了‘钝器’,锈迹斑斑,对问题触及不到、触及不深,有的甚至把自我批评变成了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原因固然很多,但党性原则不强,为私心所扰、为人情所困、为关系所累、为利益所惑是主要原因。”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在相互批评时,要带头克服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思想,避免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倾向;在自我批评时,要带头克服面子观念,敢于揭短亮丑,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而不是轻描淡写,评功摆好,明哲保身。要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马克思主义的锐利武器,解决班子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示范效应引领推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第二,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自己在加强机关党建中的特殊重要性和肩负的重大责任,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带头落实“党费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决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机关党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开展。

(五)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着力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选好支委班子。第一,选强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作为机关党组织的“领头羊”,如果综合素质不过硬,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就会影响党组织在党员干部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把“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9]的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发挥好“头雁”作用。第二,配好支委。支部组织、宣传委员也要选拔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能力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的党员担任,明确支委职责分工。只有选优配强支委班子,努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才能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党务培训。党务工作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很多支部书记半路出家,有的是兼职,对党建知识了解不多,而且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一些支委职责不明确或者没有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导致支部很多工作全部压在支部书记一个人身上,支委作用发挥不明显。为此,工委机关要根据党组织的行业、部门、系统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全员轮训,培训重点要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3.强化考核激励。第一,强化考核评议。探索开展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物质奖励、干部交流、提拔晋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引导党组织书记更好地履职尽责。第二,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的经济和政治待遇。比如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职级待遇要与机关中层干部一致,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按副科级领导核予编制,以便更好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六)创新载体,拓宽思路,着力增强机关党建的生机与活力

1.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这一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机关党建工作做什么”及“如何处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为新时代机关党建融入行政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导。当前,一些部门把党建工作同中心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就党建抓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找不准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为此,必须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立足部门工作特点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拓宽党建思路,找准党建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2.把党建工作与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第一,强化党员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机关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历史地位和实践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紧密结合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第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工作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机关承担着组织领导、决策部署、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等重要职能,本质上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要以政治建设引领机关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坚决防止少数机关党员干部忽视政治、淡化政治的倾向。要把党的十九大各项政治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净化政治生态,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本领等内容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把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

第三,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要按照十九大对基层党支部作出的新定位新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好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党员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要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费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制”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让广大党员经受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党性锻炼。要加强党员经常性的培训和思想教育。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心入脑。激励党员干部在新时代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斗志,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

第四,强化党员纪律教育。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铁的纪律和严的作风真正转化为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3.要把党建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结合起来。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机关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对“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府公共服务期待还有差距。

第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当前,一些机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党员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窗口单位党员干部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衙门作风仍然突出;一些执法部门党员干部搞选择性执法、创收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钓鱼式执法和暴力式执法,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官本位”意识和特权思想比较浓厚,以管理者自居,政治担当不够,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拖沓,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严重影响了机关作风形象。机关党建必须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

第二,提升机关服务效能。要立足部门实际和岗位职责,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亮形象、亮职责、亮身份,比党性、比业绩、比作风,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党建工作的内生动力。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等,让广大无职党员时刻不忘自己党员身份,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在履职尽责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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