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建构初探
2019-01-23王夫帅崔滋辰
王夫帅 崔滋辰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120)
若能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方面进行研究,积极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有利于得到应用价值良好的规划实施评估结果,高效地完成其评估工作,且能完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因此,在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方面进行有效评估时,应重视其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并对其构建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促使这类指标体系在实践中可保持良好的应用价值,满足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1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面存在问题的分析
基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面研究工作的开展,应关注这方面评估的存在问题,细化其研究内容。在此期间,相关的存在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1.1 缺少可靠性政策机制
2006 年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2009年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2015 年住建部制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对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提出了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要求等。在这些不同的政策文件支持下,虽然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面提供了科学指导,但由于缺少更多的可靠性政策机制,导致这方面规划实施评估效果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制约着相应评估工作水平的提升。
1.2 缺乏规范性评估实践
实践中,开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时,与之相关的评估实践是否规范,体现着这方面的评估水平,具体表现为:(1) 现阶段通过对规划说明书、评估工作机制等要素的整合利用,一定程度上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效果增强方面带来了保障作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评估体系与方法,致使这方面的评估实践缺乏规范性,间接地降低了相应的评估工作质量及效率;(2) 受到规范性评估实践较为缺乏的影响,会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落实效果不显著,且其实际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致使这方面的评估工作水平下降,
2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理论基础
2.1 城市总体规划评估理论
为了给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开展方面有效地支持,则需要重视城市总体规划评估理论的运用。具体表现为:(1) 在城市总体规划评估理论的作用下,通过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目标的符合性评估、着眼实施前的规划方案评估及实施后的空间一致性评估等要素的充分考虑,可满足这方面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针对性开展方面的要求,且能丰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及工作内涵;(2) 通过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求的考虑,将城市总体规划评估理论融入这方面的评估工作开展中,并通过对这种理论支持下专家评价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的配合使用,可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更加科学、合理。
2.2 风景名胜区规划评估理论
在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过程中,若能对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编制、实施方面的保障措施、规划目标的确定等风景名胜区规划评估理论知识进行合理运用,可使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效果更加明显,丰富这方面的评估成果。同时,在运用风景名胜区规划评估理论的过程中,也需要通过对其所在区域实际情况、规划评估要求等方面的充分考虑,将相应的评估工作落实到位,逐渐拓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方面的工作思路。
3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分析
3.1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目的
为了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提升这类体系的潜在应用价值,则需要对其构建的目的有着必要的了解:(1) 通过对这类评估体系的有效构建,可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的不断完善、科学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等提供参考信息;(2) 构建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可对其规划实施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避免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效果、应用价值等产生不利影响。
3.2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及原则
在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方面的构建工作时,应考虑与之相关的依据及原则。具体包括:(1)政策依据。像2015 年住建部制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可为这方面规划实施评估提供所需的参考依据,确保其构建状况良好性;(2) 自身的特性依据。通过对风景名胜区自身的规划内容较为复杂、功能利益多元等特性依据的充分考虑,可使相应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开展更具针对性;(3) 实践中应通过对适应性、可比性、层次性等原则要求的考虑,高效地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工作,丰富其构建方面的实践经验。
3.3 构建中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
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特性及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求,在健全其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考虑这些指标的合理设置:(1) 将实施效果、实施过程视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方面的一级评估指标,总体目标、综合保护、开发建设、实施绩效、内部机制与外部环境等,视为这方面的二级评估指标;(2) 通过对风景名胜区方面的总体规划实施要求的考虑,也可将其总体目标视为二级评估指标,空间落实与指标落实视为三级评估指标。同时,这方面对应的四级评估指标包括:规划范围落实、游客年度总量、居民人口控制等。实践中注重对这些不同指标的整合利用,可增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的应用效果。
3.4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方面的相关要点
为了使最终构建得到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有着良好的适用性,则需要考虑这方面的相关要点:(1) 明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方面的目标,并从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入手,构建好这方面的评估指标体系;(2) 重视对风景名胜区的综合保护,并通过对风景资源、地理环境、人文设计理念等要素的考虑及利用,积极开展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工作;(3) 注重对风景名胜区所在区域的开发建设,并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对这方面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的相关指标体系构建进行深入思考,从而为后续的作业计划高效实施提供科学指导。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探讨,有利于提高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方面的工作效率,并实现对这方面总体规划中所需的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丰富我国风景名胜区在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因此,未来在落实风景名胜区方面的研究工作时,需要通过对实际情况及形势变化的综合考虑,给予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方面更多的关注,并对这类体系功能特性、应用价值等加以思考,促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能够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