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应用及推广
——以上市银行为例
2019-01-23南昌王丹丹
□ 南昌 王丹丹
一、引言
1.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发展历程。公允价值计量长久以来都是国内外会计界的关注点和研究难点。从20世纪90年代起,会计的内外部环境处于不断的变革和更新换代中,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开始出现各种不适应与不合理的情况,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会计理论界开始出现“公允价值”的概念,其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一直处在研究的前沿,特别是2006年《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布,是公允价值计量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开端,并开始在实务界大范围推广应用。2006年2月15日,在我国财政部公布的新会计准则中,也适度地、谨慎地和小范围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的具体方法。目前,我国普遍使用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就通过其中的《第22号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来规定了企业(包括上市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时的一系列具体操作规则。但这只是在宏观上确定了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大体框架,对于微观上各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在技术和运用上均存在难度和不足,特别是在有关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中的公开报价时,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或估计就显得十分困难,有待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进一步创新与完善。
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应用现状及其影响
1.在我国上市银行中的应用现状。由于受资料收集难度、行业代表性以及现阶段应用水平的限制,本文选择了我国上市银行中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平安银行这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例,并以这四家银行近五年(2013—2017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为主要数据支撑,对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在上市银行中的应用现状及影响进行对比分析。
中国银行将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金融负债。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在表内列示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数据,在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了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计量、具体项目、公允价值计价原则,在会计报表注释中详细列示了本集团和本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工具分类与中国银行相同,描述上强调分类标准,如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债务的目的,把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的类别。估值技术在同中国银行类似的基础上,强调其如果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分析,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将以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为准,而所有的折现率为合同条款及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市场收益率。计价方法为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公允价值披露在同中国银行类似的基础上,报表附注中增加披露了财务担保的公允价值;在“其他负债”中初始确认为递延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工具分类与中国银行相同。估值技术在同中国银行类似的基础上,强调其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将由专业人员进行验证并定期审查,对衍生及其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模型仅使用可观察到的参数。计价方法为衍生金融产品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披露在同中国银行类似的基础上,在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详细说明了本集团套期工具、相关被套期项目或交易、所规避风险的性质。
平安银行金融工具分类与中国银行相同,对其他负债有所补充,如将提供信用证、保函等财务担保的金融工具列入其他负债。估值技术在同中国银行类似的基础上,强调其将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市场信息,当市场信息无法获取时,管理层将对该公司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做出估计。计价方法与中国建设银行相同。公允价值披露在同中国银行类似的基础上,详细披露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金融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变动情况。
2.对主要财务报表的影响。①对上市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2015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0.56%、0.20%、0.17%和0.20%,均值为0.2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5.41%、6.77%、8.10%和6.30%,均值为6.65%;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总资产比分别为9.33%、15.79%、15.47%和5.88%,均值为11.62%;贷款及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占总资产比分别为55.04%、66.31%、67.34%和61.45%,均值为62.54%。
2016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0.54%、0.57%、0.34%和0.31%,均值为0.4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5.05%、6.71%、7.60%和6.89%,均值为6.59%;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总资产比分别为8.72%、15.80%、14.78%和5.76%,均值为11.39%;贷款及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占总资产比分别 为 56.63%、 66.21%、 61.94%和62.31%,均值为61.86%。
2017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0.69%、0.62%、0.29%和0.37%,均值为0.4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4.92%、6.03%、6.85%和7.21%,均值为6.25%;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总资产比分别为9.34%、15.31%、15.43%和5.88%,均值为11.49%;贷款及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占总资产比分别为57.21%、66.01%、66.71%和64.15%,均值为63.52%。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这四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中,贷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均保持在50%以上,故这种类型资产显然对于上市商业银行来说还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因素。另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占的百分比最小。因此,对以上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财务状况影响不容忽视,应加快建立行业内的统一计量标准,以此来增加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公允性。
②对上市银行利润表的影响。2013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净利润比分别为1.20%、0.95%、0.065%和-0.30%;2014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净利润比分别为3.35%、2.13%、3.99%和0.06%;2015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净利润比分别为1.34%、0.08%、1.65%和-0.22%;2016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净利润比分别为1.24%、1.79%、-0.057%和-0.54%;2017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净利润比分别为1.51%、1.33%、0.25%和-0.05%。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知,中国银行建和设银行在最近五年的财务报告披露中显示公允价值变动均为正数,工商银行除了2016年小幅负数变动以外也均为正数变动,说明了对于上市商业银行的净利润来说,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变动对其具有一定影响,值得引起有关管理人员的关注和重视。但平安银行的表现则有点差强人意,最近五年除了2014年以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均为负值,但因其比例较小,所以对净利润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也不是太明显。
3.公允价值计量推广中需要关注的问题。①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性。②公允价值的波动。③收益和税收的确定。④上市银行会计主体计量的一致性。⑤公允价值会计对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影响。⑥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进一步推广的改进建议
1.对于准则制定机构。在积极推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时,也要充分关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水平和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谨慎地引入这一计量模式,制定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公允价值计量运用准则。
2.对于商业银行。应保证其在公布的财务报告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同时,也需保证能在附注或其他公告中按有关要求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做出有关具体详实的解释和说明,尽量做到公开透明。
3.对于金融监管机构。应要求上市银行在附注中加大对相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披露,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来遏制管理层借助公允价值波动性来操纵收益的不法行为。
4.对于外部投资者。应在投资决策时保持清醒,理智地看待各大上市银行公布的财务报告等信息,结合经济大环境的波动以及国家近期的相关政策来考虑有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比较每一方面能否获得利益的风险,据此来对投资方案进行正确地选择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