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的探讨
2019-01-22赵红伟
赵红伟
(邢台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河北 邢台 054000)
2000年以来我国的污染源在线监测得到飞速发展,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全国最大的物联网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从事在线监测终端设备的生产企业由30余家发展至上百家,随着2018年环保税的正式开征,作为收税依据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再次得到关注,本文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设计、生产、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及管理中对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便于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部门加强对在线监测的管理。
1 我国污染源在线监测的现状
目前国内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品牌较多,质量参差不齐,分析仪器及核心器件的国产化水平较低,普遍采用进口分析仪器或进口核心检测器件国内组装和集成,在线监测厂家并未掌握核心技术。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在线检测设备市场需求量增加,国内出现仿造国外、小企业仿造大企业的情况,导致在线监测设备的质量及技术支持无法保障。在恶性价格竞争的环境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虽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了适用性监测,但设备厂家在做认证监测时提供的设备基本为进口质量较好的设备,设备厂家通过各种手段使得低端设备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验收,一旦认证完成,大规模投放市场的在线监测设备多为仿制低端设备。在后续的运行管理中问题较突出,部分设备厂家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运营、运行中发生的选型不当或设备不能适用工况的问题无法解决,易形成数据造假等问题,且该形式的造假不易被环境执法部门发现,导致监测数据无法保证准确性。在线监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线设备厂家较多,大部分不具备核心技术,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未健全。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适用性监测的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厂家110余家,COD、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厂家各60余家,随着在线监测设备应用的增多,还将有大量厂家的设备进行认证并投入市场。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厂家大多拥有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仿制或改造已有的主流在线监测设备,自立规格型号进行装配生产,并取得相关认证手续,但多数企业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已建立相关体系的企业也并未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时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软硬件改动,随意性较强,质量无法保证。
(2)在线监测设备仿制品牌较多,仿制产品多次认证,无实际创新和改进,认证与生产不一致的情况普遍存在。目前我国的主流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多为热湿法和冷干法,仿制国外产品或使用国外核心器件集成的较多,存在同一方法原理及核心器件变换布局或尺寸,以不同的厂家和型号进行认证,甚至部分企业取得的生产许可证、适用性监测报告与实际生产设备不符等问题。
(3)价格和选型安装中的问题影响了在线监测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是排污单位自行出资购买,由于在线监测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排污单位购置设备时多选用低价设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低价设备从材料选取到安装的规范性上受价格因素控制,质量会大打折扣,致使在线监测设备在运行中问题多发。
(4)在线监测第三方的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责任不明确。国家大力推进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部分省市对重点监控企业实行全额补助的第三方运营,但大部分仍采用排污单位出资委托第三方运营,第三方运营的管理考核制度不健全,发生在线监测问题或事故时,排污单位容易与第三方运营单位相互推诿。部分地方采用由设备厂家提供设备及运维,但设备厂家多以销售设备为目的,不利于第三方运营管理。
2 污染源在线监测的意义
(1)污染源在线监测为排污单位治理设备的运行提供数据支持,为工艺控制提供指导。在线监测本身就是自动化监测设备,通过对治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合理调整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通过在线监测可使排污单位做到节能、减排,同时也利于量化排污单位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2)污染源在线监测为环境执法部门提供数据参考和依据。环境执法部门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远程实时监控污染源的排放情况,降低执法过程中手工监测的工作强度,增加了监测批频次,经过审核的数据可作为执法的依据,为污染源超标排放进行实时预警。
(3)污染源在线监测为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持,为环保税的征收提供数据。通过分析各个污染源的排放量并结合气象等参数,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削弱污染程度,环保、税务机关可通过在线监测数据核算排污单位的环保税额。
3 污染源在线监测存在的问题
(1)设计阶段:污染源在线监测设计一般为各集成厂家根据用户需求、环保行业标准、工艺工况及设计人员经验等方面着手进行,由于标准规范对在线监测各个部件的具体要求未予以明确说明,以及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对标准规范理解的不同,如完全抽取式CEMS全程标定或测试未考虑采样探杆的影响,紫外光谱法、红外吸收法气体分析仪未体现气态有机物对污染物浓度的干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设计时普遍未考虑采集混合水样或超标留样功能,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未进行浊度、色度的补偿,产生废液的处理及封缄等问题。
(2)生产阶段:各个厂家的在线监测生产装配均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机械加工、电子电器件多采用外协加工或采购,规模较大的厂家购置的器件有健全的检验检测流程,大部分厂家购置器件的检测流程缺失,器件的精密度和质量均存在隐患,装配工作为劳动密集型工作,从业者普遍无相关职业资格,细节问题较突出。
(3)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选型:在线监测的设备选型直接影响在线监测的数据和运行,在线监测设备的销售人员多为商务人员,主要目的是销售产品,对设备的选型有一定了解,但不专业;多数在线设备分为常规型号和非标型号,一般为销售人员简单介绍工艺工况,普遍采用常规型号设备,由于未对现场工艺工况进行实地查看,造成在线监测设备不能满足工况监测要求的情况时有发生。非标型号因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持,销售人员普遍不选用,同时各设备厂家在线监测的销售制度对设备购置时的选型会产生不利影响。排污单位由于对设备原理及选型的了解较少,多以厂家销售人员的推荐选型为依据,结合价格及商务条款进行考虑,对适合现场的选型配置,则受价格等因素影响不予考虑。
(4)在线监测安装调试:污染源在线监测安装调试标准规范中明确了安装调试工作的具体细节,当前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多为排污单位自行安装、施工单位安装、设备供应商安装或生产厂家指导安装,受施工条件和安装技术水平及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值,安装普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在线监测调试工作一般由设备厂家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调试人员只针对设备正常工作状态进行调试,对数据的准确性及工况适用性则不调试,导致多数安装调试报告中的数据为非实际数据,安装调试报告无实际意义。
(5)在线监测的验收:现阶段的污染源在线监测验收为排污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排污单位组织设备厂家、安装调试、比对监测等单位人员进行验收,都是该工作的实施或参与者,个别在线监测设备在设计、选型、安装调试、比对监测中存在的问题,验收中体现不全面,其验收流于形式。
(6)在线监测的运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鼓励排污单位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进行第三方运营,对采用第三方运营的排污单位予以适当补助,补助资金由各级地方政府解决,在各级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部分地区的重点污染源采用全额财政补贴第三方运营,个别地区的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其余的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自行解决,大部分地区的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自行解决;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全额财政的,由省市级政府招标并委托运营单位运营,涉及在线监测数量较多,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和考核机制,运营工作往往是省市级“管不过来”,区县级“管不了”,运营质量无法保证;排污单位出资委托的第三方运营单位,由于服务主体为排污单位,在整个运营中处于被动状态,往往会出现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弄虚作假的情况,或者排污单位和第三方运营单位勾结作假的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单位是介于排污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之间的组织机构,该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费来源于委托运营费用,运营中出现涉及在线监测的问题较多,如排污单位拒付运营费用,环保管理部门予以处罚,由于在线监测设备为排污单位购置,且购置的设备为生态环境部门认证的设备,并经过验收由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运营只是对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进行维护操作,发生在线问题运营单位往往受牵连,第三方运营处于较尴尬的境地。负责任的第三方运营单位会将在线监测存在的问题告知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整改,但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劣势的地位,造成第三方运营责任风险增加。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无序竞争,导致低价中标运营,中标价格无利润可言,不能保证运营质量,运营风险较大。近几年出现的买设备带运营或者运营带设备的模式,设备质量和运营质量都无法保证,该模式的实质就是销售其低端仿制的设备,一旦占有市场,供应商就占据了主动权,不利于在线监测市场及第三方运营的管理。
4 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发展方向
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以及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尝试,污染源在线监测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1)在线监测设备厂家应根据自己的强项和经验,着重选择一两个行业或者产品进行专业化设计研发和生产销售,立足于专;以产品质量为导向,摒弃根据市场需要或者价格生产相应产品的理念,产品销售高站位,站位于技术和产品满足工艺工况条件,用技术和服务赢得用户。
(2)环境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测适用性监测报告内容公示查询制度,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排污单位对在线监测设备的监测情况了解可查,防止认证和应用中发生“掉包”的情况出现;环保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测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管理系统,对在线监测的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实行终身责任制,并建立严格的责任事故处理制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3)健全在线监测安装调试规范及样板,完善现有的排污单位组织验收程序和人员组成,通过行业协会的形式建立全国在线监测专家库和验收系统,排污单位可委托行业协会进行验收,行业协会随机抽取专家验收,验收信息进行公示。
(4)提高在线监测设备的准入门槛,对无核心技术,仿制改造的在线监测设备不得进行认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政府财政加大对在线监测设备购置和运营的补贴支付力度,实现设备购置和运营的全额财政支付,建立设备管理及运营管理考核制度,保证设备和运营质量。
(5)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营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优胜劣汰的制度,完善在线监测配置,明确在线监测运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