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能更好保障环境正义
2019-01-22蔡华杰
□ 蔡华杰
(蔡华杰,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自由主义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影响及我国对策研究”17CKS030 的阶段性成果)
环境正义,有赖于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良性互动所形成的环境治理体系。笔者在学术调研中,尤为关心的是:政府在何种意义上推动了生态文明和环境正义的实现,企业如何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保护和修复环境,公众如何在这一进程中既实现了环境权益,又履行了环境义务。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必须实行良性互动和协调,“力往一处使”,才能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笔者在山西省岢岚县和右玉县的调研中,深刻感受到政府在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维护环境正义方面,发挥着明显的主导作用。
笔者曾经调研过河北唐县、北京延庆和江西抚州。在这几个地方,政府部门都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愿,但民营企业的作用似乎更为明显。比如致力于打造生物经济和创建宜居生态环境的河北未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生态商品的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润邦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抚州市临川龙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从事抚州名人雕塑园水生态修复工程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监控、惩治破坏抚州市生态环境恶行和奖励抚州公众环境善举提供技术支持的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的企业甚至在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正义实现的可能性,例如,河北未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名集团),志在通过“资本控制世界”的方法,创立生物经济体系,解决“三农”问题。又如,润邦集团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后,成立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作物专业合作社”等,并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农业生产合作,联系农户1000 多人次,助力精准扶贫。
为什么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不同的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作用发挥会不同?笔者认为,与当地的自然生态本底有关。岢岚和右玉,都属于生态环境恶劣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相对较难吸引以利润最大化追求为导向的大型资本集团,也就难以发挥大型企业在修复和保护生态并提供环境正义方面的作用,相应地,政府的主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岢岚县赵家洼村是典型的深度贫困村,位于一条山谷之中。全村只有900 亩贫瘠的、不存水的旱田,仅有一口浅层渗水井勉强维持村民的饮用水供给。右玉县地处毛乌素沙漠的天然风口地带,曾是一片风沙成患、山川贫瘠的不毛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仅有残次林8000 亩,森林覆盖率不足0.3%。要想重塑生态环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政府强势推进的主导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因而,当地政府主导的“绿色扶贫”,成为这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彰显环境正义的理论话语和政策基点。
在岢岚县,“整村搬迁”是政府主导下绿色扶贫的最主要举措。政府主导的搬迁,明显呈现出“有组织、有计划”的特征。在搬迁之前,政府经过大调研,精准识别出115 个深度贫困村,做出了符合岢岚实际、精准特色的整村搬迁决策。随后,形成了1 个县城、8 个中心集镇和41 个中心村“1+8+41”的安置规划。在新村的建设和治理上,又形成了“五个统一”做法:统一拆除复垦修复,统一规划建设新区,统一特色风貌整治,统一整村提升达标,统一跟进社区治理。因此,新建村庄在建筑风貌上呈现出“错落有致”和“整齐划一”的特征。在建房标准方面,以每人20 平方米的标准所建设的265 间移民安置房,都统一装修、统一配置家具。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有中央层面的关心和指导,更有基层党支部的引领、推动、服务和保障。宋家沟村,吸纳搬迁村党员12 名,重新组建了党支部,建立了两个党小组,并在村委会的主导下,组建5 个村民小组,促进搬迁户快速融入新生活。
如果说岢岚县是通过“易地整村搬迁”实现快速脱贫和修复生态环境,那么,右玉县则是迎难而上,就地发展。右玉在历任县委书记的带领下,一年接着一年,一代接着一代,通过造林绿化,硬是将森林覆盖率从不足0.3%提高到54%。这段艰苦奋斗的历史也孕育出了弥足珍惜的“右玉精神”。这一精神所体现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以及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品质,强调的主体是政府,即政府应当在公众所关心的议题上起主导作用并有所作为。右玉县政府主导的绿色扶贫不仅与岢岚县一样,呈现出“有组织、有计划”的特征,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持久性特征。
正因为政府主导下的“有组织、有计划、持久性”,岢岚和右玉的生态修复保护和脱贫攻坚被置放在了同一进程中,“红”与“绿”实现了深度融合。岢岚县115 个整自然村常住1854 户4338 人搬出了大山,65 个村6014户14550 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30.9%下降到8.08%。在搬迁后的产业扶贫中,与有些地区依靠大型资本集团不同的是,当地各种合作社的帮扶起到了重要作用,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搬迁相伴随的是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岢岚县统一组织74 家造林合作社进行生态修复,复垦土地2580 亩,生态修复2500 余亩,实现荒山造林、退耕还林10 多万亩。2017 年还对岚漪河进行河道治理,修建污水处理站和堤坝,在河床放置生态石笼,同时修建垃圾转运站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还对宋家沟全村206 户进行了旱厕改造。
在右玉,当第一任县委书记张荣怀发出“右玉要想富,就得风沙住;要想风沙住,就得多栽树;要想家家富,每人十棵树!”的号召时,当地就已将“脱贫”与“造绿”结合起来,拉开了右玉人近70 年坚持不懈植树绿化和脱贫致富的序幕,展开了一场豪气壮阔的20 多任县委书记“红绿交融”的接力。时至今日,右玉不仅修复了“绿水青山”,还创造了“金山银山”。2017 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7.19 亿元,增长9.1%,财政总收入达到9.55 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17 元,增长7.5%。
岢岚县和右玉县政府主导型的绿色扶贫,使得生态保护和社会主义的环境正义保持了高度的正相关维度,已然展现出了其环境正义维度。
可以说,相比国外生态马克思主义所批判的“生态资本主义”,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环境治理,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设计下,较好地处理了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的公平分配问题。当然,正如前述所指出的,政府主导的绿色扶贫,唯有在与企业、公众的良性互动下才能产生实效。因此,一方面,政府应当认识到其主导下的绿色扶贫等举措倘若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将来都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另一方面,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由基本生计型向生态优美型转化的过程中,伴随而来的将是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的崛起,那时,更需要政府加强管理,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