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需求导向 推进民生工作
2019-01-21王合清
王合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按需分类施策,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把握普遍需求,正确处理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增强民生工作的持续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工作面广量大,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等特点。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一件接着一件办。”因此,推进民生工作,一定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做到“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一是全面把握人民群众的普遍需求。过去有饭吃、有学上、有房住是基本需求,现在人民群眾有更多层次的需求。对老百姓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普遍需求,一定要积极作为、竭力满足,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二是科学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民生改善有一个从低层次向高层次、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党和政府主要是保基本民生,一定要根据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情况,科学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锲而不舍向前行。三是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与民生之间是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既要通过持续发展来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来创造更多有效需求。
把握特殊需求,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增强民生工作的针对性。不同区域、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众在普遍需求的基础上还有特殊需求。推进民生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时顺变,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坚决克服“一刀切”“一锅煮”的工作模式。一是着力解决区域急需。应当准确把握本地人民群众最大最急的特殊需求,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让老百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二是着力关注重点人群。要高度关注和尽力满足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党和政府应当加快构建帮扶弱势群体的长效机制,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让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三是着力完善奖励体系。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既能够满足先进组织、优秀人物的成就需求,又可以引领人民群众向榜样看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规范了各地区、各行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这些决策部署必将有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把握关联需求,正确处理共建与共享的关系,增强民生工作的长效性。在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需求都与民生工作相关联。做好民生工作,必须聚焦统筹推进,聚力共建共享,形成强大合力。一是提升人生境界。要在满足人民群众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上狠下功夫,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利益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把人生理想融入党和国家的事业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二是激发奋斗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自古就明白,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在民生工作中,党和政府既要着眼于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让每个人都有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又要引导人民群众强化“不愿苦熬、宁愿苦干”的理念,用勤劳的双手促进民生愿景变成幸福实景。三是塑造良好心态。做好民生工作,要引导人民群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全面、辩证、发展地看待民生工作,相信党和政府完全有能力解决民生领域的重大问题,树立起科学合理的心理预期。四是依靠法治力量。做好民生工作,一定要从制度层面想办法、从法治建设找出路。注重顶层设计,突出全局统筹,强化功能协同,尽快建立民生工作法律体系,规范人民群众的民生权利与责任,确保民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促进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作者系重庆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