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9-01-21于洋
于 洋
(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 承德 067000)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我国居民用水量增长迅速,生活污水排放量日趋增长,由此造成的环境压力逐渐增大[1]。了解承德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特点及存在问题,然后提出相应对策,可以为今后承德市继续推进全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参考,也可以为全国其他地区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思路和借鉴。
1 承德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部分县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落后
由于部分县区“重地上、轻地下”,污水管网配套不足、建设滞后,导致部分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吃不饱”,无法充分发挥效益。由于过去建设标准低、长期高负荷运转等原因,老旧城区管网出现空洞、渗漏、塌陷等“病害”问题,维修压力较大。此外,伴随近年来各县区管网改造向社区和企业等二、三级管网推进,改造难度逐渐增大。
1.2 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偏低
目前,承德市再生水利用配套政策尚不完善,设施建设尚属起步阶段,污水再生利用尚未全面普及。由于再生水水价尚不统一,地下水资源费定价偏低,导致部分用水户认为使用处理后的再生水与使用自备水源在经济上收益相差不大,难以降低用水成本,从而对再生水的使用缺少积极性,影响了再生水回用的经济效益和再生水的市场需求[2]。
1.3 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为解决乡镇污水处理问题,承德市要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绿色发展的标准和要求。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划设计不够严谨、经费保障比较薄弱、运营管理力量不强等方面。
1.4 农村污水处理推进工作难度大
承德地处环首都贫困带和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生活水平低下,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原始,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不高、积极性不强,加大了工作难度。此外,由于承德市地域广阔,境内丘壑纵横,村庄高度分散,污水收集困难,且一次性投入大、运行费用高,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全域整治,只能优先治理重点区域[3]。经过实践发现,家庭分散式处理方式不适宜承德市广大农村,目前已经建成的家庭分散式处理设施均存在农民舍不得用电、后期无人运维、处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致使处理设施成为渗井,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
2 强化全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对策
2.1 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1.1 科学规划污水处理设施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强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设施统筹,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规模和技术路线,合理布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强化生活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区域的系统布局,注重对近郊地区的延伸辐射。结合各区域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地方实际情况,加强研究论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1.2 升级改造老旧管网
对年久失修、漏损严重、不合格的老旧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进行维修改造,减少管道污泥淤积、超载等现象,保证过流能力,避免因管网破损造成大量地下水等外来水进入而影响排水、治污效能发挥,避免污水渗漏导致管道周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等,确保收集的污水水质、水量稳定。
2.1.3 推进雨污分流
结合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排水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充分考虑降雨量情况及建成区管网现状,加快实施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整治雨污水管网错接、乱接的情况,推进城市新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老城区分流制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设施,实现雨水就地就近收集利用,推进城市积水易涝点治理,控源截污防治水环境污染[4]。启动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合理布局雨水管道和调蓄设施,有效收集初期雨水,统筹运用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处理。
2.1.4 积极推动再生水利用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使用再生水,通过媒体宣传、建立示范工程和样板工程等多种形式,普及污水资源化知识,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再生水。完善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制度,制定和细化再生水工程建设、管理的引导政策、技术规范,指导再生水产业的技术和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发展用户、分质供水”和“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5]。优先在市区推广使用建筑中水回收利用技术,积极推进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和服务业等单位的再生水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逐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
2.2 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2.1 抓紧补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大力提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优先支持应建未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重点流域乡镇的设施建设,着重加快现有处理能力不足的乡镇的设施建设,推进水体污染严重、环境容量较低以及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处理设施发展不均衡问题[6]。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对已有给排水系统地区增加管网铺设力度,提升污水收水能力,提升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快已竣工未投产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调试,尽快达标运行。
2.2.2 灵活设计污水处理工艺
根据乡镇污水碳源低等状况,充分分析不同地区的污水成分特点,在工艺选择方面加大甄选力度,提高污水可生化性。由于乡镇污水水质、水量波动性较大,污水处理设施相对规模不大,因此应研究和采用与各地区相适应的处理工艺,不能沿用和照搬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及设计参数。应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具体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尽量做到设计符合现状、科学合理。
2.2.3 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能力
按照“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科学确定新增污水配套管网规模,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靠近城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乡镇宜优先纳入城区污水收集系统[7]。各乡镇应明确各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负责人及相关管理责任,做好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应与现状经济水平相适应,当地政府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吸引各种民间资本参与,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用得起”,杜绝“晒太阳”和低负荷运行。
2.2.4 提升乡镇污泥综合利用水平
按照“绿色、循环、低碳”要求和“集散结合、适当集中”原则,结合垃圾处理设施布局,统筹规划、建设乡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坚决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地区的污泥处置问题,有条件的乡镇单独建设污泥处置设施,无条件的乡镇以县区为中心,产生的污泥送至县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优先考虑土地资源化利用、建材利用和焚烧发电等利用方式,卫生填埋作为过渡及应急处置方式。
2.3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3.1 及时跟进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分区分类、因地制宜”原则,统筹布局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合理选择处理工艺和技术,推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适当向城郊结合部延伸。按照集中供水、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同步建设原则,采取就近设施依托、集中处置、分片布局等方式,加强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建设[8]。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注意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维护,避免污水随意排放。对于农村新修的道路,根据当地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规划,做好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的建设,避免加重污水处理设施的负担和运行费用。
2.3.2 因地制宜,优选污水处理方式
结合地域特点和气候条件,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全面覆盖。对城镇周边的村庄、重点村和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可采取建设排水管网,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或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有条件的村庄根据实际污水、雨水的排水量,建设集成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污水并集中进行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对洗衣、洗菜、洗澡水和粪便沉淀后的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净化处理;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落,可采取沼气净化池等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排放和处理;对于过于分散不适宜铺设分支管网或建设集成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独立宾馆、饭店,可建设污水储存装置,定期就近抽运至污水集中管网污水井排放;对于土壤和气候条件适宜的地区,对环境不构成威胁的空巢户、独身户、间隙性住户、无畜禽养殖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可采用土地渗漏等自然净化方式[9]。
2.3.3 加强农村污水管网配套建设
按照尽可能覆盖和预留发展空间原则,对农村排水体系进行统一设计,加快区域主管和分支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收水能力。对有条件实现集中给水、排水的居民住宅、学校、企业办公用房、经营商户,同步完成户内给排水管网建设及水冲厕改造。给排水改造应统一标准,确保同区域主管网和分支管网顺畅衔接。
2.3.4 强化农村出水水质管理与再生水利用
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加强对出水水质的监测力度,完善设备配备,优化工艺流程。对运行中脱氮除磷功能欠缺、生物处理能力差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能力。农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污水,要因地制宜回用于山林、农田、草地灌溉,或建设人工湿地、人工湖、草原湿地等景观,予以回用,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确定的标准。
2.3.5 建立可持续的农村污水处理机制
加大财政的扶持力度,并按照处理效果进行补助,同时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多渠道解决费用来源问题[10]。明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责任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增强农民和村集体的参与度,逐步实现“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此外,应在实践中逐步探索适合农村的污水处理模式,重点推广环境友好型、管护“傻瓜型”的处理技术,建立可持续的农村污水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