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美好生活:城市空间生产的新逻辑
2019-01-18谭玉妮
谭玉妮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以面向美好生活来探讨我国城市空间生产,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题中应有之义。从统计数据显示,“美好生活”概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出现十四次之多,而且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中都有提及“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已成为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钥匙之一。“美好生活是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生活,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的人民性与正义性,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观的发展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意蕴。”[1]只有将新时代的美好生活逻辑落实到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才能真正地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扬弃以往城市空间生产在资本与权力双重逻辑主导下的城市片面化发展问题,使人“诗意地栖居”成为可能。
一、超越城市空间生产的旧逻辑
考察新时代城市空间生产应当遵循何种逻辑之前,我们有必要以批判、反思的形式厘清它需要超越的旧逻辑。就空间生产的一般性支配力量而言,既有资本逻辑,也有权力逻辑,两者长期主导着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如所周知,大卫·哈维和福柯都对空间问题给予了长期关注,并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阐释,形成了两种最具代表性的空间生产思想。哈维注重从经济学意义及资本的生产逻辑解释空间生产,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的实质就是资本逻辑的空间化”[2],在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中,空间生产伴随着资本积累逐渐发展起来,对空间生产的研究不能脱离对资本运行的考察。而福柯则主张从“权力—知识—空间”的视角分析空间生产,更多地考察空间生产与权力的内在关联,权力逻辑成为福柯阐释空间生产运作过程的有效理论武器。尽管两者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空间生产研究范式,但都为我们考察城市空间生产的传统支配力量提供了重要的研究视角。
(一)资本逻辑
空间生产作为资本主义的一种生产方式,本身是与资本相联系的。在新马克思主义学者大卫·哈维看来,资本积累并不是纯粹的时间运动,它在时间上连续,在空间上扩张。“资本的伟大本能就是要穿透各种空间障碍,不断寻找新的地盘,不断地将非资本领域资本化,空间自身的固有屏障在资本本能流动之下崩溃了。”[3]所以资本循环和积累不断建构城市空间,开辟新的地理空间,空间并不是资本积累的容器,而是资本积累本身。具体而言,“资本的逻辑即资本的无限积累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细化过程被牢牢固定在资本主义体系普遍的扩张逻辑,即资本的无限积累和永无休止地获取利润占居主导地位的逻辑”[4]。在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城市空间生产,本质上就是资本为适应其生产目的而塑造的城市空间形态。城市空间是资本积累的重要场所,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塑造城市空间,并不断促进城市更新与运动。当空间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就出现了空间隔离、空间碎片化、空间冲突等问题。位于中心区位的城市空间,往往是资本竞逐的焦点,富人凭借优势占据大量的土地、住房等,而普通群众游离在城市边缘,进一步造成城市空间的隔离与分化。所以应该看到,在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城市空间生产所具有的历史狭隘性。一方面,资本能推动空间生产能力的提升和进步,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积累条件;另一方面,资本为实现最大程度的增殖,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使人成为空间生产商品的“附庸”,与空间生产的终极价值背道而驰。
(二)权力逻辑
空间生产不仅仅遵循着资本逻辑,同样也遵循着权力逻辑。福柯主张从微观政治学的角度考察空间是如何按照权力的意志运作的,在他看来,空间是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比如监狱、军营等空间的产生,使权力的拥有者能够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对被训者实施“规训”,从而确保权力的正常运行。如今随着城市空间交换价值的凸显,空间成为多方主体争夺利益的焦点,空间生产与权力的互动日益增多,空间的权力化趋势日渐明显。空间的权力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权力越集中的区域,空间生产资源越丰富,并与其他地区形成鲜明对比,造成了城市空间发展的失衡;二是权力逻辑对空间的重构与配置,实质上会加剧空间隔离与空间分化,影响人们社会关系的稳定。因此,空间生产在权力逻辑的支配下,表现出一种“占有”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空间的占有就等同于权力的占有”[5]。在实际的城市空间生产中,权力逻辑与资本逻辑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并且权力为资本的空间生产呈现了特殊的作用。“权力通过对个人、地方空间的控制,表现出一种强制性,达到控制个人或地方,进而为资本服务的目的。”[6]通常情况下,政策扶持越积极的地方,越会吸引资本加入空间生产,比如经济特区、国家新区、城市群带等。在权力逻辑的运作下,资本能更加顺利地进行空间生产,空间生产成为权力与资本的“共谋”行为。
二、我国城市空间生产的美好生活逻辑
大卫·哈维和福柯的空间思想都根植于西方城市发展的特定社会历史土壤,与我国现实的城市发展情况来说还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将空间生产置于我国的社会历史语境下,有必要对空间生产的逻辑考察进行新的解读。自进入新时代以来,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凸显,这不仅表示出当前我国正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转变,同时也表示出我国人民对于自身全面发展的一种主体追求。向往美好生活,是社会大众的一种普遍心理,同时也是我国城市空间生产的新的逻辑指向。
(一)面向美好生活的认识逻辑
正确认识新时代的美好生活逻辑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新发展,同时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精髓之一,它着重解决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都坚持从人民立场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领人民攻克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个难题,实现了一个个伟大的历史性飞跃,而如今带领人民走向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所要肩负的新的时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都着重论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地位,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所要坚持的基本立场。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将“人民”与“美好生活”相连,这表明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同时也是美好生活的实践者和创造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坚持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而不是一部分群体或个人的独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承认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从现实的人出发,把人当作目的,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将人民中心思想落实到我国城市空间生产中,就是要坚持城市空间生产的人本尺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炒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使人们都能切实解决好住房问题,共享到新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全面提高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二)面向美好生活的价值逻辑
新时代的美好生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本价值取向,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追求。深刻把握和理解美好生活的价值内涵是党和政府制定重大方针政策的关键,同时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布局的关键。无论是在历史发展的向度还是在未来发展的向度,美好生活价值理念都有不可忽略的社会引领作用。以关系理性为价值起点,美好生活构建主要涉及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价值: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价值,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构建美好生活的首要方面,人际冲突和人情冷漠只会降低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满意指数;二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价值,个体的美好生活与美好社会是紧密相连的,构建新时代美好生活,“应着力实现个体美好生活构建与社会良好秩序的良性互动”[7];三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价值,以往的人类中心主义错误地将自然视为工具,而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构建需要将自然视为目的,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人们美好生活追求的内容之一。从我国城市空间生产出发,空间生产关系构建也需要面向美好生活的价值理念引领。这主要是打破资本逻辑与权力逻辑对空间生产关系的主导,回归人的主体性价值,以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的提升为最终目标。近年来,河北雄安新区的建设就是坚持了美好生活的价值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空间生产关系,使居住于此的人们都能生活得更加充实和有保障。
(三)面向美好生活的实践逻辑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切实把握好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由多方面构成的实践前提。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系统,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内容需要。这主要是因为美好生活需要是主观尺度与客观尺度的统一。从主观尺度来说,人作为美好生活需要的实践主体,由于情况的特殊性,不同的人有着各自不同的主观感受。有的主体注重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欲的满足,有的主体注重文化的发展和精神境界的提高,还有的主体注重环境的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等。从客观尺度来说,主要是受制于当时社会阶段的特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就是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带给人民生活的幸福感。那么就当前来说,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层面,这也就说明了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以我国城市空间生产来说,美好城市生活也是人民追求的一个目标之一。如何打造城市美好生活,需要从人民的需要入手。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满足人民城市空间生产的日常生活需要,使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保障人民的居住空间权益,维护城市空间正义;三是提高城市的文化涵养,重塑公民道德;四是构建良好的城市秩序,从管理走向治理;五是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宜居城市。
(四)面向美好生活的发展逻辑
无论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还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都需要牢牢把握住发展这个逻辑主线。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生产落后不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关键在于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是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言,它是指社会供给尚不能满足人民提高了的的生活需求。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创新能力发展不充分、民生保障发展不充分等都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表现。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需要新的理论提供指导,具体来说,就是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同时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目标,一方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个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另一方面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解决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8]。二是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全面、同步、完整地落实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方面面,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到全体人民。将以上两个方面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我国城市空间生产中,就是要“切实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发展战略和政策设计中,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在协调发展中拓宽空间,让城市规划更加合理”[9]。改变以往由资本、权力逻辑主导的空间布局模式,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为规划起点,打造科学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更加人性化地发展。
三、我国城市空间生产新逻辑的实践路径
以面向美好生活为逻辑指向,当代我国城市空间生产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践操作:一是坚持人民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空间生产;二是坚持发展生产力,破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三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面向美好生活;四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包容性城市构建。
(一)坚持人民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空间生产
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以人民为中心是衡量新时代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党在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仅是党和国家制定重要方针政策的基础,也是推进当前城镇化进程的实践导向。人是城市空间生产的主体,要牢牢把握住人民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人的尺度来打造城市空间架构。从空间生产关系来说,必须摒弃以往的资本逻辑导向,不仅仅关注城市经济总量的提高,还应该树立面向人的发展的新型城镇化理念。中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立足于空间生产的人民性原则,实现人的城镇化。实现人的城镇化中的“人”,不单单是指拥有本地户口的居民,也不单单是指生活在城市里的市民,而是指全体常住于此的公民,尊重每一位公民的空间居住权益,保障每一位公民的空间发展权益,创造人人都能够共享到的城市空间。
(二)坚持发展生产力,破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中,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一方面,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人们的需求主要集中于一般性的物质保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取得了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人们对于生活有了“美”和“好”的追求。城市是人们美好生活体验的重要场所,但目前的城市空间生产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例如城市空间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还存在着不协调性、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还较为明显、“城中村”与周围蓬勃发展的城区形成鲜明对比等。针对当前我国空间生产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高起点规划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等”[10]。这是党和政府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新时代条件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所作出的策略安排,表明了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落脚点。总之,以面向美好生活为价值基础,实现更加平衡和充分的发展是当今我国城市空间生产的实质追求,根本目的是为了解放人,促进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面向美好生活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充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创新发展执政理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改变,它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此可以得出,人们对于生活的关注已经不仅仅只是满足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享受,人们开始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对新鲜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干净的水源等方面的生态需求日益强烈。虽然目前我国生态城市建设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已经有上百个不同规模的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从空间分布情况看,这些新区主要集中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和湖南、湖北等中部城市群。值得注意的是,西北、西南等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也开始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实践探索,将生态和环境优势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推动力,绿色生态发展不再是发达地区的专利”[11]。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包容性城市构建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我国在新时代条件下的城市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就当前而言,我国城市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城市活力与社会秩序的张力问题,而要解决这一张力问题,就是要确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发展理念,开创城市发展的新时代。”[12]在城市共建层面,主要的就是改变以往自上而下的权力配置模式,形成市民、规划师、政府、开发商等多个主体之间共同参与的模式,从而构建出和谐的城市共建关系。城市建设不仅包括外化的物质空间建设,同时也包括内化的精神空间建设。物质空间建设需要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精神空间建设需要市民们自身素质和文化涵养的提高。所以城市建设离不开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只有多方主体齐心协力才能走出一条合作共赢的城市共建道路。在城市治理层面,主要的就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靠政府发挥经济、法律、行政等职能,打造出科学合理的城市治理新格局。城市治理不同于以往的城市管理理念,它要将城市治理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社会发展的堵点当作治理工作创新的突破口,寻找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突出城市治理工作的共同参与性。在城市共享层面,主要的就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使社会的不同群体都能共享到城市发展的经济成果,共享到城市提供的基础设施,共享到城市积淀的社会文化,共享到城市保护的绿色环境。共享城市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发展理念,要在解决好共享主体、共享内容、共享方式的基础之上,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为共享城市献力的生动局面,从而更好地推动城市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