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业态演变与共享新业态建构
2019-01-18吴业苗
吴业苗
乡村振兴首先要做大做强乡村产业。乡村产业是乡村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基石,没有兴旺的产业支撑,乡村振兴就无从谈起。当前,城镇化抵牾乡村产业发展,致使乡村人口持续外流和农户非农收入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意从事农业劳动,乡村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尽管国家颁发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兴农政策,现代农业也得到了一定发展,但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业态发生了较大变化,且发展不确定。共享经济是互联网时代全新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模式,乡村建构共享新业态,营造产业发展新高地,对破解乡村当前产业发展困局、促进产业兴旺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村粮食生产业态及其经营
中国乡村传统业态以粮食生产为主导,除少数牧区、渔村外,几乎每一个村庄的绝大多数农民都从事粮食生产及其相关活动。尽管不同时期农业发展方式有所不同,不同地区农林牧副渔的产业结构也有一些差异,但粮食生产始终是传统乡村的主业,乡村俨然是专门从事粮食生产和经营的共同体,人们的日常交往、心理素质、价值理念、文化认同等都源于粮食生产,不同的粮食生产方式形塑出特色各异的村庄及乡土文化。基于此,村庄不同于城市:主要职能是粮食生产并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蔬菜、肉类等主副食品;种田、干农活是多数乡村人相守一生的职业,至死方休。
1949年前,中国乡村粮食生产业态依靠个体小农维系,拥有小块耕地或租种小块耕地的小农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经营主体。他们依赖人力、畜力和简单劳动工具进行粗放型农业生产,劳动效率比较低,生产的粮食除了交税赋、地租外,一般仅够养家糊口。加上乡村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工业和第三产业缺乏,广大农民能够选择的职业极其有限,只能采用“内卷化”方式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注]Geertz,Clifford, Agricultural Involution: The process of Ecological Change in Indonesia,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3,pp.80-82.以至于绝大多数乡村人世代为农,鲜有身份的改变。此外,由于在通常年景里农民生产的粮食难以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需要,几乎每个农户都要从事副业,如饲养家禽家畜、种植经济作物等。农户的副业一方面可以调剂农忙和农闲季节的劳动力,避免农闲时因农事减少而造成劳动力闲置;另一方面,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家庭成员作用,让弱劳动力的老人和小孩有事可做,不至于成为只吃饭不干活的“闲人”。同时,副业生产也是家庭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家庭生产的经济作物、种植的蔬菜和饲养的家禽家畜可以变换为货币,增强家庭经济能力。由此可见,传统农业社会的产业业态不仅仅是粮食生产,副业也是乡村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在风调雨顺年景里,以粮食生产为主、副业为辅的乡村业态大体上尚能让多数农户过上自给自足的安稳日子,但这种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业态严重受制于气候影响,比较脆弱,甚至轻微的旱灾、水灾都可能造成农户生活难以为继。如斯科特所说,农村人口的境况就像一个人长久地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注]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页。
计划经济时期集体组织维系着乡村粮食生产业态。1950年代初期,中国农民在“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改革中当家做主人,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小块土地,不再受地主、土豪的剥削。随后,国家为了让亿万农民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广大农民进行了集体化改造,运用行政手段逐步引导他们加入互助组、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并最终把所有农民改造为人民公社社员。经过合作化、公社化改造后,农民从事农业的生产单位不再是分散农户,而是社队集体组织。虽然“集权的公社体制超越了自然村落,打破了传统的村民生活方式”[注]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5页。,但乡村生产业态仍以粮食生产为主,农民做的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种田打粮的活,而且非农劳动受到了行政的严格限制。尤其是在“以粮为纲”基本方针提出后,种植经济作物、发展副业往往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遭到无情批判和严厉打击,一些“会经营”的农民怕被戴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不得不专心于粮食生产。以社队集体组织经营的农业生产业态因集中管理体制僵化、农民干活“磨洋工”而失去活力,呈现出明显的“病态”,最终因农民“分田单干”被家庭承包经营解构。
改革开放初期乡村业态仍以粮食生产为主,其经营主体是农户家庭。1980年代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期,国家要求农业生产由集体和农户按照“统分结合”双层方式经营。但在现实中,集体经营基本上有名无实,农户才是农业生产真正的经营主体。也就是说,家庭承包制实施后,乡村农业生产业态主要依靠农户家庭维系,集体组织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通常只限于政策和制度层面。尽管如此,乡村生产业态并没有因家庭承包制的实施和粮食不断增产而发生根本改变,粮食生产仍是乡村最主要的业态。准确地说,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间里农业生产发生的变化不是业态——在非市场化的乡村中产业业态基本稳定,少有变化,变化的主要是生产经营方式。中国乡村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业态改变发生在中国推进市场化、城镇化后。
具体地说,中国实施市场化变革前乡村生产业态以粮食生产为主、副业为辅,与之对应的是农户个体和社队集体的经营方式;乡村农业生产业态保持着长期稳定,几乎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即使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将分散农户纳入集体化组织体系内,农业生产实行集中统一经营,乡村生产业态也没有变化,仍旧是粮食生产+副业的业态。其间,虽然副业发展被国家行政严格控制,但因为副业与每一个农民生活密切相关,各地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农村副业,并没有因它涉嫌“姓资”而将其斩尽杀绝。需要说明的是,乡村副业总是乡村生产业态中重要的配角,它与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生产相得益彰,让乡村人不仅有饭吃,还有肉、蛋、油吃,有钱用;再者,凡是副业搞得好的乡村,村民生活都比较富裕,经济也相对发达。人民公社时期乡村生活穷苦,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国家限制社队的经济作物生产和副业发展,反复割农户的“资本主义尾巴”,加深了农户贫穷程度。换言之,粮食生产是硬性任务,不仅要有足够多的粮食种植面积,而且要尽可能地提高粮食亩产量。相比而言,副业生产是软任务,村民可以根据生产情况和生活需要适度生产,但养殖等副业附属于水稻、小麦等主业,无论是产量还是收益都未曾超过主业。乡村这一主业加副业的业态结构与乡村社会形态一样保持长期稳定,即乡村社会的“农业态”。
与乡村“主业+副业”业态对应的是农户个体经营和社队的集体经营没有“共享”。一般而言,农户个体经营是农业生产最有效的形式。对此,有研究指出:“农业生产最好的组织形式不是集体生产,而是家庭经营”[注]吴业苗:《演进与偏离:农民经济合作及其组织化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57页。;中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世界多数国家要一致,即“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农业生产都是以家庭制的形式进行的……即便在土地规模经营机械化程度高的条件下,也依然以家庭生产为主”[注]徐旭初:《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62页。。传统农业生产是不需要劳动力分工的简单劳动,一个农民可以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从事系列劳动,并且,传统农业生产对技术要求不高,劳动力一般不需要专门的技术培训,习得的经验和本领就能够胜任农业生产劳动。这就是说,传统农业生产包括种植粮食、种植经济作物、饲养家禽家畜、编制手工艺产品等都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几乎不需要共同劳动。即使传统社会形态下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合作,如邻里亲戚间的互帮互助、耕畜农具的合伙以及看青防盗等合作,也一般在村庄内进行,不存在与外界“共享”。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组织和集体劳动是国家政治强加给分散农户的,行政权力要求农民大范围、深程度合作,乡村成为集体或整体的单位。然而,这不是共享农业、共享经济,因为与落后生产力和非市场化环境相匹配的农业经营方式是农户家庭,国家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形成的社队农民集体劳动、平均享有劳动成果的生产形态与当时农业生产力不适应,这个“超前”的生产方式甚至破坏了农村生产力,扰乱了乡村“自在”的秩序,从而使乡村社会陷入严重的“全体贫困”状态。
二、乡村业态转变以及城镇化对其的影响
乡村粮食生产主业和家庭副业构成的“农业态”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发生了较大变化。1980年代中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即计划与市场双轨制,乡村经济被“有限市场”激活,非农产业包括工业和商业快速发展。广大乡村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乡村,陆续兴办乡镇企业,一些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或年轻农民纷纷进乡镇企业打工,成为企业职工。1980年代是中国乡镇企业最辉煌的时期,产值占全国GDP的三分之一,[注]王福重:《公平中国:开启未来十年新奇迹的钥匙》,东方出版社,2013年,第24页。每年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1000万人。到1988年,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总数近1亿人,几乎赶上了当时国有企业职工总数。[注]尚全,迟福林:《再上新台阶——中国轨型时期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第175页。至此,虽然粮食生产还是乡村第一大产业,广大农户仍一如既往地进行家庭农业生产和副业劳动,但因为乡村出现了乡镇企业,越来越多的乡村业态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农业(粮食生产业、副业)和非农业(主要为乡镇企业)结构。乡村业态变化带来了乡村劳动力配置的变化:家庭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全国粮食产量逐年提高,粮食生产迎来了黄金十年;家庭年轻劳动力,主要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被家庭安排到乡镇企业打工,从事非农劳动、获取非农收入。
这就是说,改革开放后乡村业态逐渐由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单一农业态转变为了农业和非农产业组合的混合业态。从政策方面看,乡村混合业态的形成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1980年代国家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政策鼓励农民适度向乡镇及其企业转移,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松动,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仍限制农民异地流动,农村多余劳动力只能流动到小城镇的企业中。其次,国家提出乡村经济发展的“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政策,[注]赵建国,刘顺道,黄立等:《中国乡镇企业的实践·理论·发展》,档案出版社,1988年,第92页。要求乡村多业并举发展。这个政策实施的逻辑是:因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有发展好农业,乡村工业增长和商业繁荣才有牢固基础;因为工业是经济的主导产业,只有发展好工业和乡镇企业,农村财政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才能提高;因为商业是经济发展的生气和活力,只有发展好商业,乡村经济发展才能有广阔市场。基于此,20世纪末中国乡村业态不再是农业(粮食生产和副业)单一态,乡村非农产业包括工业和商业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获得了快速发展,甚至与农业发展平分秋色。
乡村业态变化对乡村产业发展具有“革命”意义,其突出表现是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家庭承包制实施后,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农户不需要把家庭所有劳动力配置在有限的责任田上,不仅农闲时农业劳动力可以到城镇或打零工,或做小生意,而且一些家庭安排多余劳动力专职从事非农业生产。乡村非农业发展及其壮大使农业生产不再“内卷化”:小城镇的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的发展带动了乡村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展了农民就业渠道;乡村的农业和非农业共同发展让农民除了从事农业生产外还可以兼做非农业,即农忙时从事农业劳动,农闲时打短工或做小生意;乡村非农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分化,乡村出现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人,以农民身份从事非农职业。
然而,乡村这一混合业态在城镇化进程中却不断式微。乡镇企业、乡村非农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完善了乡村产业结构,促进了乡村生产力发展,提高了乡村生活水平,但城镇化加快发展也冲击了乡村农业生产和乡村经济发展。城镇化这把双刃剑,一方面打开了乡村通往城市的大门,促进了乡村与城市的对接,乡村人可以到城镇寻求工作,获取比农业劳动高得多的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化发展给乡村人带来了更多且收入更高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民“义无反顾”地投入打工大潮中,并且,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改变了劳动力配置结构——不仅将年轻劳动力安排到非农业上,很多家庭还将主要劳动力配置到进城打工中,乡村的农业生产及其副业劳动只能由家庭妇女和老人维持。这导致中国乡村在1990年代中后期特别在21世纪初出现了较多严重问题,如农业劳动力缺乏、土地大量撂荒。
针对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乡村农业劳动力缺失等问题,中央指出“三农”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逐步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费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举措。客观地说,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村问题,但乡村产业发展深层次问题仍旧突出。如:随着外出打工者开始拥有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不少农户不再重视家庭农业生产,更多的家庭把农业仅作为副业;随着打工收入不断提高,几乎每一个农户家庭都安排劳动力外出打工,打工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大;随着孩子长大或丈夫拥有稳定的城镇工作和较高收入,留守妇女也陆续放弃农业劳动进城,将农业生产丢给了留守老人;更为严重的是,随着留守老人逐渐变老,他们无力继续从事繁重的农业劳动,一些乡村出现了无人种田的窘境。
随着乡村人口不断向城镇流动、转移,当前乡村几乎已经没有“完整家庭”。家庭成员被城镇化划分为两部分:主要劳动力常年漂泊在城市,为家庭打工挣钱;家庭其他人留守在乡村,看护着家和承包地。实际上,已经有很多乡村家庭不再把承包地看成命根子,逐渐失去了对农业生产的兴趣,不愿意继续过传统的农民式生活。乡村人弃农、厌农情绪随着城镇化发展愈演愈烈,乡村的农业生产和非农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旧业态正在或面临解体。
没有或缺少稳定产业支撑的乡村社会逐渐丧失“人气”。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国家通过行政强制力让村庄农民形成社队集体,大家共同参加劳动,“平等”享有劳动成果,过着社会主义集体生活。尽管那时粮食产量低,老百姓生活清苦,但乡村还是充满“人气”的共同体,鸡鸣狗吠、鸟语花香。家庭承包制实施后,农业生产回归小农经营方式,一家一户独立地进行农业生产劳动。尽管乡村原子化造成农业生产的“合作”因素减少,一些地方出现了原子化“单干”,每家饲养一头耕牛、拥有一个抽水泵,甚至一些地方抗旱、排涝也不合作,各自打理自家承包地,但乡村社会并没有因生产不合作而出现萧条,粮食产量几乎年年丰收,农业生产业态保持稳定,村庄公共生活不乏“热闹”。城镇化削弱了乡村产业发展,破坏了乡村原有的稳定业态,并使原本充满脉脉温情的熟人社会变成为半熟人社会、或无年轻人的老人社会,广大农民纷纷离乡进城,动摇着农业生产、副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生产的根基,乡村社会逐渐收缩、衰落。
当前,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力度,乡村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下建立了不同类型的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平台,一些农民工也响应国家号召返乡创业,但返乡农民工中的多数人顾忌粮食生产风险高且收益低,不愿意在粮食生产上创业,而将创业重点放在市场价值高的经济作物生产上或创办非农企业上,粮食生产困境并没有因“双创”减轻、消除。
三、乡村共享新业态的诉求与实践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不断加剧乡村社会离散的背景下,乡村亟需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重建新业态,从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客观地说,目前,国家和乡村在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上已经实施了很多新举措,并且取得了较大成就。新农村建设开展后,一方面,国家大力推进乡村道路、水利、电网、通信、环境等有形公共服务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无形公共服务建设,努力改变村容村貌,提高乡村居民居住、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国家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方针下积极探索化解农业生产困境的新办法,颁发了一系列推进农业发展的新政策。如: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支持农户采取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鼓励农业实施规模化、现代化经营;保障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准许进城农民自愿有偿转让“三权”。在乡村层面,一些乡村针对农业生产颓废、土地撂荒、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在积极探索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产业发展新途径,推进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主动化解家庭承包制与人口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矛盾。
然而,从已经实施的政策和实践经验看,虽然国家陆续颁布了促进新时代农业发展新政策,但这些政策基本上还是实施层面上的,即国家支持怎么做、允许怎么做,没有对乡村产业发展及其业态做出全局性、制度性安排;虽然一些乡村根据中央精神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尽可能地减轻城镇化发展对乡村产业的冲击,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存在侵害小农户利益、发展非农产业造成乡村环境污染、扩大经济作物作物种植和水产品养殖导致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减少等问题。也就是说,乡村旧业态虽然已经被打破,但新业态的建构还面临诸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
现如今,共享经济已经成为城市互联网时代的新型业态。学界对共享经济有比较详尽的诠释,并对共享经济发展抱有极大希望。代表性看法有:共享经济借助共享平台将过剩产能与有需求的个人连接起来,在资源稀缺的世界里创造富足;[注]罗宾·蔡斯:《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王芮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7-23页。共享经济是激活现实经济的点火器,[注]Bolton G., Greiner B., Ockenfels A., Engineering Trust: Reciprocity in the Production of Reputa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cience, 2013,Vol.2, pp.265-285.它能真正实现多赢,从而使共享社会的建设成为可能;共享经济是“300年来第一次对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范式的一次颠覆”,它将改变人类生活方式,并将形成经济生活的全新组织方式;[注]③杰里米·里夫金:《零成本边际社会》,赛迪研究院专家组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7页,第23-26页。共享经济将给人们的生产、消费带来革命性的影响;[注]管克江:《“共享经济”悄然改变消费模式》,《人民日报》2013年3月28日。共享经济以低成本的优势,打破原有的商业模式以及产业生态,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甚至有学者将共享经济视为“共产主义精神”的体现,并将共享经济社会等同于共产主义社会。③从这些学者的论述中不难推演:共享经济的共享特性更契合现代社会、后工业社会本性,发展共享经济对产业的职能转换、服务升级、市场竞争、生产变革、交易诚信和人员就业等都有普遍意义;中国乡村处于后工业化、后城镇化阶段,其产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突破传统的家户生产方式,让共享经济在乡村产业发展中散发光芒。
其实,近年来共享农业在乡村已经悄然兴起,并正在引领乡村产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城市的共享经济目前主要侧重于消费领域的共享,如共享单车、共享图书、共享房屋、共享餐饮、共享物流、共享金融等。而农村共享经济与城市有所不同,更侧重于生产方面。历史上,乡村生产的共享形态曾表现为不同类型的交换与合作,如人力合作、耕畜合伙、农具合伙,并且这些人工与人工交换、人工与畜力交换、人工与农具交换,以及畜力与农具交换等类似于现在的“共享”。但新时代乡村产业共享将不再是村民小规模的简单合作,体现“我的就是你的”(What is mine is yours)和“不买那些不必要的、不急用的东西”,“能租借则租借,能共享则共享”。[注]三浦展:《第4消费时代》,马奈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98页。自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发展共享理念以来,各行各业包括农业都在向共享转变,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以及订单农业、都市农业、旅游农业等都是共享经济的形式。乡村产业已经出现共享形态,乡村产业发展已经离不开共享,没有共享,也就没有乡村现代农业发展。
在受城镇化深度影响的现代农业中,或因农业劳动力缺乏,或因农业生产利润偏低,小农难以独立完成农业生产,共享经济的发展或将成为农户不丢弃农业、国家维持农业稳定的切实有效的途径。尽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小农户仍占全国2.07亿农业经营户的98.1%,尽管仍有一些学者对小农从事农业生产抱有信心,但毋庸置疑,小农户以家庭承包形式从事农业生产已经愈发艰难。实践中,更多的农户(超过90%的农户)已经选择了兼业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即农业与非农业兼顾、城市与乡村兼顾维持农业生产。不仅如此,由于留守的乡村居民因年老或离农等方面原因,越来越无力或无心从事农业劳动,他们正在寻求更广泛合作,采用共享方式进行农业生产。目前乡村农业生产已出现的共享形式有以下几种:农田共享,即农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使用者;农机共享,农业机械化推广,农业生产需要旋耕机、播种机、收割机、烘干机等,共享可以降低农机的使用成本,发挥农机最大效率;资金共享,通过农户担保、承包地抵押等共享农业生产资金;劳务共享,盘活农村劳动力资源,让劳动力在地域内和地域间配置;等等。乡村共享业态已经为乡村产业振兴释放出可能性,不仅显示了乡村产业和经济发展无限潜力,激发起家庭承包制的活力,还“丰富了共享模式的内涵”[注]王石川:《共享业态,多聆听用户心跳》,《人民日报》2017年8月15日,第5版。,引领农民走上共同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幸福之路。
乡村产业由于需要共享而形成的新业态,正在成为乡村产业发展新趋势。有学者说:“所谓发展新业态,最主要的是发展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注]贺雪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就当前乡村产业发展及其业态情势看,将乡村新业态仅仅归结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对乡村新业态“狭隘的”理解,将丰富的乡村新业态简单化了。乡村新业态相比于传统的单一农业、分散经营而言,拥有“共享”特征。从不同视角看,乡村新业态具体表现为:就产业结构来看,乡村仍以农业为主导,粮食生产在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位置,但非农产业包括工业和服务业在乡村产业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乡村不再是农业生产的特定地域,农产品加工、网店、旅游、餐饮、养老等产业在一些乡村快速发展,呈现出多元产业并存、共享的样态。就经营主体来看,虽然小农在中国乡村仍有顽强生命力,有可能长期存在,但小农经营的范围和作用已经大不如前,正在严重收缩,农业生产甚至几乎所有的乡村产业经营,都表现出多主体合作、共享的情况。即谢志刚所说的,共享经济的核心特征“在于人类社会经济中‘合作’的扩展”[注]谢志刚:《“共享经济”的知识经济学分析——基于哈耶克知识与秋序理论的一个创新合作框架》,《经济学动态》2015年第12期。。就乡村居民就业来看,目前乡村罕见小农家庭成员独立完成整个农业生产环节,耕地、育苗、栽插、管护、收割、出售都有专业人员或相关服务机构参与,并且,越来越多的生产活动有明确的劳动分工,劳动者共同进行生产活动,共享劳动成果。
四、乡村新业态建构途径
无论是从乡村产业发展遭遇的城镇化困境还是从乡村不断涌现的共享经济形态来看,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乡村振兴任务,都不仅需要面对城镇化发展对乡村老业态冲击的现实以及乡村农业和非农产业存在的严重问题,而且需要看到乡村在产业发展中的“农民创造”和越来越多乡村出现的共享新业态。乡村共享产业、共享经济的新业态出现是新时代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新趋势。实现乡村振兴,急需建构、完善乡村这一全新业态。
1. 主体多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传统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是小农户,虽然一些学者认为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最有效方式,例如,家庭能自觉主动地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需要劳动监督;家庭成员从事农业生产不需要专业培训,习得的经验就能胜任几乎所有的农业劳动;家庭运作效率高,能高效配置劳动力,并能让每一个家庭成员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最大作用;家庭能依据家庭生活的需要和市场情况调整生产结构,较好地实现劳动价值,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乡村新业态已经不再仅有粮食生产和家庭副业,还有非农产业,其经营者也不仅仅是家庭劳动者——多数乡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已经不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为适应乡村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段时间以来,各地乡村都出现了一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他们在农业生产中发展规模农业、科技农业、都市农业、绿色农业、旅游农业。然而,尽管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小农户更能胜任现代农业生产活动,也能更好地对接城镇化、市场化发展要求,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农村的总体力量还比较小,运行也不够规范,成长遇到的阻力大,还不能成为经营新业态的主要主体。因此,出于培育现代农业新业态的需要,也出于化解乡村农户生产功能萎缩的现实困境,国家需要在政策上支持、在资金上扶持、在管理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
2. 经营多样,鼓励农业生产多种方式经营。改革开放后,家庭承包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方式。但后城镇化时期的农业生产家庭承包经营已经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有很大的不同,甚至与21世纪初也有一定区别。在后城镇化时期,农户仅靠农业生产已经不能获得平均利润,也不能致富、实现小康,因而,越来越多的小农已经无心、无力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家庭承包经营不断式微。我们必须承认,家庭承包制的分田单干对解决乡村居民的温饱问题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正视,经过40年的市场化改革和发展,该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乡村人口大规模流动条件下乡村农业发展的现实,乡村经济发展需要有新的经济体制规制和引导。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已经针对新形势下表现出来的家庭承包经营的不足进行探索并形成了新的经营方式,如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超市以及订单农业等。这些新的经营方式,一方面弥补了家庭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的困境,有助于农户利用社会、市场力量维持农户生产经营;另一方面,新的经营方式没有抛开农户,无论是合作社、企业还是超市,都选择与农户合作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既将分散农户组织起来,避免农户因收益低而放弃农业生产,又节省了管理成本,提高了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可以看出,中国乡村共享业态的经营者不可能仍旧是分散农户,也不可能完全采用大农场、大企业经营,最有效的经营方式应该多主体合作经营方式,即“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对接”。
3. 利益共享,重点保障土地经营者权益。乡村产业共享形态很多,如:以民宿、菜地、果园等形式共享的村庄,打造与城市人分享乡村文化交流、乡村农事劳动和乡村生活体验的新业态;以农田、农机、资金、劳务等形式共享农业,打造与社会、市场分享的农业生产劳动的新业态;快递、网购、网店等形式的共享消费模式,打造乡村与城市甚至与世界各地分享文明生活新业态。如今的乡村由于开放,已经没有保护村庄不受外界侵扰的防火墙,也因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而没有阻碍乡村通向城市的沟壑,乡村农业甚至在乡村进行其他产业,都有多个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依靠,利益与共,如果产业发展,就会一荣俱荣;如果产业运行出现问题,就会一损俱损。然而,乡村毕竟是农业发展重地,乡村建设得好不好,关系的不仅是乡村居民生活,更涉及国民经济发展基础是否牢固,国家粮食是否安全。无论乡村新业态中有多少新型产业,乡村粮食生产始终都是乡村的根本。因此,虽然乡村非农业快速发展,乡村的林牧副渔业有比粮食生产更多收益,但国家务必保护土地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尤其要维护粮食生产者能获得不低于其它行业的平均利润。近几年,一些种田大户由于土地租金大幅度提升,种田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了多年亏损,经营难以持续。针对种田存在多方面的困境,国家除了限制承包户的租金、提高粮食生产的经营者补贴外,还要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包括社会资本支持农业生产,为农业经营者和粮食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4. 服务全面,健全乡村产业发展保障体系。乡村新业态尚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和发展困境,需要国家、政府、市场、社会为其提供全方面保障。一是要深化改革,为乡村新业态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当前乡村涉及产业发展的主要制度、法规和政策大都是改革开放初期形成的,这些制度、法规和政策曾经对促进小农户发展农业生产、乡村兴办乡村企业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它们已经明显不适应乡村人口大流动、产业多元发展和城乡关系变化的现实,需要进行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二是各级政府在推动乡村新业态发展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乡村农业发展。自“三农”问题提出以来,各级政府都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在发展乡村产业上下了不少功夫,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够重视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在新业态下,政府要把扶持粮食生产放在各业发展之首,从保护基本农田入手,确保粮食生产以及经济作物生产稳定增长。三是要加快社会服务发展。无论是小农户的小规模生产还是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规模化经营,都需要为农服务组织或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虽然乡镇政府在机构改革中将一些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改制为市场化单位,要求他们为农业生产提供经营性服务,但目前总体来看,乡村服务机构少且服务质量不高,不能有效地从金融、保险、技术等方面保障农业生产需求。四是在市场方面,要促进农业生产与大市场对接。小新业态下农业发展要如何面向市场做功课,如:加大订单农业发展,开拓农企业对接、农超对接渠道,保障农产品有稳定销路;发展网络销售,通过开网店的方式,减少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让农产品直接进入亿万家庭;发展乡村旅游市场,通过吸引城市人到乡村旅游、观光、采购的方式,直接推销农副产品;发展乡村养老产业,利用乡村自然环境、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吸引城市老人到乡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