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创作三不宜
2019-01-17星汉
星汉
不宜,是“最好不要”的意思。不宜只是一个建议而已,具体到底要不要实施,行为人自己决定。笔者诗词创作有年,所谓“诗词创作三不宜”,只是自己的体会,至于读者以为然否,那就看读者的体会了。
一是不宜用诗词写日记。那就是不分主次天天写,突出数量,忽视质量,以发表过多少诗词为荣。这样的作品,当然不会成为精品。苏轼就有过类似日记的诗。《壬寅二月诏令……》一诗,是89字的长题,500字的正文,句后注10处,凡471字,最长的一处是190字。写这首诗的目的,苏轼在诗题的最后一句说得明白,就是“凡所经历者寄子由”。这首诗是26岁的苏轼的“日记”。苏轼当官不久,首次“出差”,用“诗”的方式把所见所闻告诉弟弟苏辙。当时的苏轼恐怕无意将此诗“发表”,读者只是苏辙一人。这还有情可原。我们今天有的“诗人”,事无巨细,皆形之于诗,动辄就来个“梅花诗百首”“胡杨诗百首”。我就纳了闷了,哪来的那么多话要说?这就好比把一瓶好好的果汁,掺上白水,最后弄得没有味道了。
二是不宜把诗词当玩具。所谓玩具,我指的是有的“诗人”喜欢折腾一些“杂体诗”,借以炫耀自己的能耐。上网查,杂体诗近250种。杂体诗,虽表现出一定的巧思和驾驭文字的能力,但“终非诗体之正”,多为文字游戏。当今常见的有集句诗、藏头诗、辘轳体、回文诗、宝塔诗等。以集句诗为例,宋代的王安石就喜欢這种形式,如《送张明甫》一绝,第一第三句来自唐代杜牧,第四句来自唐代的崔护,第二句来自宋代的晏殊。再“精致”一些,就是专门“集唐”“集宋”,或是集某位大诗人的作品。文天祥在燕京的囚室里,完成《集杜诗》一卷200首。王安石是在“逞才”,而文天祥除了表示对杜甫为人的崇拜外,也有天地狭小的无奈。集句诗必须是博闻强识。这种形式“难能”,但不“可贵”。今天再玩这种形式,既不“可贵”,也不“难能”。因为,只要需要某个词汇,输进电子版的《四库全书》,就能得到自己比较理想的诗句。
三是不宜用诗词泻私愤。诗词无非“美”“刺”两途,可以歌颂世间的美好,也可以批评人间的丑陋,但是,绝不可以用来作为骂人的工具。如果把自己心中的愤懑,化为不堪入目的语言对准某一个人,那就不是诗了,充其量是骂人的有韵文字。黄庭坚说“东坡文章妙天下,其短处在好骂”。苏轼所“骂”,多为国家,为朝廷,为君王,为黎民。如果苏轼为了私利去“骂”,那他的诗是不会流传下来的。一般来说,讽刺和谩骂的区别在于:讽刺为公,谩骂为私;讽刺的对象是社会现象,谩骂的对象是个人。
(作者系新疆师范大学教授、中华诗词学会顾问、新疆诗词学会执行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