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台养老产业合作发展的研究
2019-01-16刘明辉林刚陈玉慧刘英伟
刘明辉林刚陈玉慧刘英伟
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多年来,厦门市养老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相对养老事业,厦门市养老产业发展明显滞后,规模较小、层次不高,存在明显短板,这无疑将影响全市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课题组成员采用走访调查法、专家咨询法以及趋势研究法等综合研究方法。于2017年3~9月多次到厦门市民政局、老龄委、规划局及统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调研,把握领导层对厦门市养老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认识及厦门市养老产业发展现实基础。通过对厦门市爱心护理院,市爱欣老年公寓等相关企业机构的访谈,了解企业机构层面对养老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现存困难以及对政府部门的期望。面访了10多名市、区政府分管养老工作的负责同志,了解了基层单位对老龄产业的发展设想。最后,全面分析了厦门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借鉴比较成熟的台湾经验,提出厦门与台湾先进养老产业进行合作发展的对策思路,为厦门市相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厦门市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
1.人口老龄化状况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全市户籍人口225.1790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2.0266万人,老龄化水平为14.22%,其中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由3.89万人上升到4.17万人,其中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5468人。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从78.91岁提高到 80.17岁,其中男性77.54岁,女性83.20岁[1]。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76岁的平均期望寿命水平,超过73.7岁的全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水平。这表明,厦门市人口老龄化严重。[1]
2.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1)养老机构及床位数
全市的养老服务机构有了较大的发展,截至2017年7月31日,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7家,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数10951张(其中34家养老机构床位计9074张、农村幸福院93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50张、居家养老服务站497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4.2张(接近国家2020年千名老人35~40张的标准)。[2]
(2)居家养老服务业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全市共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66个、其中,思明区100个,湖里区52个,集美区60个,海沧区26个,同安区45个,翔安区83个。日间照料中心15个、农村幸福院93个、村老年活动中心(室)61个,实现了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覆盖。[2]
2016年市、区两级政府投入购买服务资金8507.78万元,惠及老年人数108261人,其中发放高龄津贴5497.07万元,惠及老年人数42231人;养老服务补贴3010.71万元,惠及老年人数66030人(各区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707.65万元,为“三无”、特困、空巢及失独等老年人群体购买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项,服务项目涉及爱心餐桌、家政保洁、医疗巡诊及心理慰藉等,受惠人群17201 人)。[3]
(3)养老金融保险业
“十二五”期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4.8万人,14.6万名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9.51%,社区管理率达到100%。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到3118元,被征地人员月人均退养金达1332元,年满60周岁以上但未享受任何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每月可领取245元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全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年可报销额度为50万元,城乡居民为45万元。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80.68%[3]。实行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制,方便老年人就医。
从2015年组织实施了“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提高了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全市30万户籍老年人免费获得保障。2015年10月1日生效至2016年9月25日,共计接到报案2553起,已提交索赔资料案件2075起,结案1967起,赔款金额共计2376.95万元。[3]
(4)老年医疗机构
截至2017年7月31日,22家养老机构内设有医疗机构(其中19家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服务范围),占养老机构的66.67%,共有护理型床位7450张,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83.5%(超出国家2020年不低于30%的标准);有3家养老机构获准设立护理院(莲花长寿村护理院、爱欣老年公寓、鼓浪屿爱心护理院)。实现医保刷卡服务,支付范围涵盖养老人员的入住床位费及在医务室看病就医的费用。[2]
医疗卫生机构也是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不可或缺。截至2016年底,厦门市卫生机构登记注册数为1578个,其中医院4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26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4939张,其中医院1369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32张。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数为27500人,其中执业医师10450人,执业助理医师714人,注册护士11975人。另外,厦门市现有2所院校开设了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4]
(5)老年用品产业
厦门市专门生产老年人专用产品、用品和康复器械的企业开始出现,如厦门恒安集团生产的成人纸尿裤、开边裤、移位板、上下楼抬人带、起身软梯、座便椅、助行器、全躺座便轮椅、电动座便轮椅、老人代步车(双人)、座椅电梯、爬楼车、上下肢被动训练、老人防摔垫、起身垫及防褥疮充气床垫等;厦门旭日宏老年用品有限公司则经营老年医疗器械;厦门霓虹堂健康养老集团。虽然经营的门类多,但科技含量低。
(6)老年旅游业
养老旅游业已成为老年产业中发展较快、效益较好、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支柱型产业。厦门拥有十分丰富的旅游资源,拥有一大批影响日益扩大的旅游品牌,如鼓浪屿、环岛路、南普陀寺、曾厝垵、中山路步行街、胡里山炮台、陈嘉庚纪念胜地、战地观光园、大嶝小镇、小嶝休闲渔村及海上看金门等一大批风景名胜区。全市10个A级旅游景区中有4个向老年人实行首道门免票优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厦门市老年旅游人数已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5%以上。2016年厦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已经突破6770.1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968.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3%。[2]
(7)老年地产业
基础养老地产在厦门市仍然处于起步发展的阶段。以养老服务机构为例,尽管全市已建立起由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园、居家养老服务站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组成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已有31所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部分健康养老基地、养生园区等项目在推进中:由厦门永同昌集团投资经营温馨家园养老中心,是厦门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大型民办高端养老机构;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集团、太平人寿等保险公司正在研究在厦门、武夷山等地投资建设养老社区的可行性。厦门按照高端养老功能需求定位已初选五个地块 (①同安新城通福路两侧地块,用地面积4.9公顷;②同安汀溪西路东侧地块,用地面积6.5公顷;③翔安新店溪尾村南侧地块,用地面积为2.7公顷;④集美后溪中学西侧地块,用地面积2.4公顷;⑤海沧东孚地块,用地面积6.9公顷)用于发展高端养老机构建设。[5]
(8)智慧养老业
2015年4月30日,厦门市养老信息化平台暨12349养老服务热线在全省率先开通并投入使用。开通以来,共呼入11499次,日均呼入40次;共呼出41953次,日均呼出180次;总共订单1914单,每月平均订单150单,已签约加盟商1088多家,致力打造15分钟为老服务圈,实现养老服务“一号通、一键通、一卡通”,为厦门市老年人打造了一个信息化养老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全年为厦门市8000多名政府特定养老对象支付养老信息服务费总计324万元。[3]
(9)老年教育产业
老年文化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各区、街(镇)、村(居)建立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室)。全市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379所,在校老年学员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8%。市、区两级老年活动中心用地面积7.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4]
厦门养老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总体上,厦门市养老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养老产业的内容虽然涉及老年服务业、老年文化教育业、老年用品业、老年金融保险业及养老地产业等方面,但除养老服务业、老年金融保险业和老年教育业之外,其余行业的发展均是刚开始起步。此外,政府相关的保障政策和制度建设也较不完善,存在投入不足、服务单一、运营效率低、市场运作不佳,供需失衡、养老金融产品有待开发、养老消费水平低、专业人员缺乏等诸多问题。
1.养老机构数量少、养老床位收费高、养老护理人员匮乏
目前,厦门市养老机构数量(37家)较少,床位(10951张)缺口大;[2]无法满足下个阶段厦门市人口老龄化加剧对养老服务的增长需求;其次,养老机构整体收费偏高,导致机构入住率较低,使得养老机构资金运转困难,容易陷入经营困境;再次,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滞后,年龄普遍偏大而且学历、专业技能较低,工作十分辛苦,工资待遇、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较低。严重影响养老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制约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2.养老产业市场供给不足、定位不当、结构失衡
一是供给不足。老年人的许多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没有相应的市场供给来对接。如养老服务机构等设施,由于投资回收期较长,且面临启动资金、土地、人力资源等投入的问题,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和员工队伍的稳定。民办养老机构由于在建设用地、资金投入等方面受多种条件制约,大多数机构只能满足住养老人简单的食宿需要,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再如老年专业护理产品、用品、康复器械,对质量与品种有更高要求。厦门市相关老年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瓶颈依然突出,资金供需缺口巨大,导致许多企业或机构缺乏特色和核心技术。二是定位不当。目前,全市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定位在“低端”,养老机构用房不达标(以租赁的居民用房,商业、企业用房等为主),内部设施简陋,服务水平低下,接收的大多是低收入老年人。定位在“中端”“高端”,以接收中高等收入老年人的机构为数不多。从养老市场发展的前景来看,在老年服务业中,中等收入群体特别是城市中等收入老年群体才是未来老年产业发展的主要消费力量。三是结构失衡。从厦门市老年产品和相关服务来看,不仅品种单一,许多地带还存在空白领域。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和企业关注最多的是老年服务业,而轻老年用品业,更加淡漠老年金融业等,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3.养老金融产品有待进一步开发
在有关部门和保险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针对老年人的金融保险开始推出。厦门市部分养老机构在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面有所突破。厦门市老龄办于2015年牵头组织实施了“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提高了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但老年金融保险业中具有指标作用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尚在探索中。目前厦门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开发的理财产品、信贷、商业保险等产品还很少,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养老基金产品、养老信托产品基本没有。
4.老年地产建设缺乏相关的政策且尚未形成有规模的产业
厦门市养老事业发展出台很多政策,但在老年地产建设方面仍缺乏相关的政策激励和法规建设,如税收优惠、政策奖励、权益保障机制等均尚未明确;另外,由于投资周期较长,回报率较低,养老房地产的项目总数较少,私人和机构投资者不敢轻易进入,使得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此外,政府部门也对老年地产的发展缺乏必要的重视和专业的规划,基本采取放任市场自由发展的态势,没有起到应有的扶持和保障作用。
可以说,厦门市对养老事业始终比较重视,对养老院的建设也有一定的投入。但就供给与潜在的需求分析,厦门市的养老机构、设施远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目前厦门老人包括非户籍老人已达32万,如果按国内通行的5%的人托率换算,全市约有16000名潜在人托老人,其潜在的需求量是可供给容量的多倍。[7]加上周边市县的老人、台湾同胞等来厦门安度晚年的需求考虑在内,则潜在的需求与实际供给的缺口就更大。
5.厦台养老产业合作不尽人意
目前,台湾养老产业的机构式服务模式趋于成熟,而大陆养老产业的机构式服务仍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厦门市生态环境优越,具备发展养老产业的良好条件。同时毗邻台湾,在扩大两岸养老产业链各领域的分工协作中优势明显,有利于承接台湾养老产业转移,促进双向投资,有助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聚集,增强产业辐射力。但是,由于台湾当局的大陆政策,造成厦台养老产业合作不多,发展缓慢,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据了解,目前,厦门市还没有台资参与投资、管理的养老院。因此,厦台养老产业的合作还需要在一些政策和法规问题上进一步研究与合作,以推动厦台养老服务业互助互长的共同发展。
6.老年用品业品种单一技术含量低
老年用品业存在着技术含量低、产品单一,缺乏创新、缺乏整体布局和系统性规划的问题,从而制约了整个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企业对老年人的需求仍然把握不细致,产品开发针对性不强以及智能型产品开发(如多功能拐杖等针对老年人特殊设计的产品)严重短缺,加之营销力度不足,产品服务不配套。[8]
7.政策法规相对滞后,措施落实不到位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为养老产业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 (2016年厦门市共出台涉老政策文件3份)[2],本意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为政府、社会、家庭分忧,但是有关政策多属指导性文件,操作性不强,进入门槛过高,税费减免、财政补助、土地供应等保障措施缺乏力度,导致运作成本高,实施效率低下,没有形成规模效益。特别是在资金和用地等关键环节上,扶持力度小、可操作性差。由于目前养老产业是微利甚至无利,现有的老年公寓都在艰难地维持,很多民间资本不愿投入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
8.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不够
目前,厦门市众多民营养老机构均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政府关注不够的困境。政府对公立养老机构往往会关注较多,但对民营机构却不甚重视,影响了企业或私人对民营养老产业的投资积极性,使得民办养老机构在政府和社会资金来源严重不足的情形下,经营举步维艰。部分已有的民办机构在外源短缺的情形下,只能通过聘请价格低廉的非专业人员,以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日常管理运行等方式来降低服务成本,引发了各类问题的出现,恶化了养老产业的发展环境。[9]
9.老年人收入低养老消费水平有限
根据经济学的一般规律,人的消费是以收入为前提条件。许多老年人退休后,收入骤减,调查显示,厦门市51.9%的老年人月收低于1000元;60%女性老年人月收低于1000元。[2]尽管最近几年离退休金都有增长,但是增长的速度远比在职人员收入增长的速度慢。受传统的“养儿防老”和“储蓄养老”观念的影响,厦门市老年人多年养成的“重储蓄,轻消费”观念,普遍存在不愿消费、不知消费、不敢消费等三种心理,于是消费观念偏保守,购买力低。因此,要加强对老年人传统消费观念宣传引导。
台湾养老产业的成功模式与经验
随着中国老龄化问题日渐凸显,养老产业正成为中国养老市场上最诱人的概念之一。而潜在的巨大养老市场需求与养老施设供应不足现状之间的矛盾正日益凸显。在海峡对岸的台湾地区自1993年步入老龄化社会,2017年7月的户口统计表明,台湾总人口2336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26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比率为13.55%,年增速0.4%。[10]经过20多年养老服务、养老社区、养老产业等方面发展,目前已在养老、安老、助老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构建起较为成熟和完备的制度模式。逐步将欧美、澳洲、日本等养老产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本土化,建立起多层级的长期照顾体系。由于台湾与大陆同根同源,两岸在文化传统、社会风俗、养老诉求等方面具有高度一致性。台湾地区过去几十年经历的人口快速老化和出生率快速下降、需照顾人口急速增加,高龄老人规模大,家庭结构改变和家庭照顾功能弱化、劳动人口的负担日益加重等变化和趋势,现在正在大陆地区发生。台湾地区应对老龄化、培育养老产业的经验和教训,对大陆养老产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参照性。因此,学习和借鉴台湾地区养老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推动两岸养老产业合作,对探索大陆养老保健产业发展道路具有不可替代的启示作用,对推进两岸经济与社会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人口老龄化促使“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制度的出台
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5年台湾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0%以上。[10]台湾地区的一份老年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正在逐年下降,老人夫妇同住及独居的比例不断升高,更加肯定了社会照顾网络与社会服务提供的重要性。建立一个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照护制度,对于一个老龄化社会是至关重要的。为此,2007年开始实施覆盖全社会的“长期照顾十年计划”之后,完成了对长期照顾政策的逐步整合,构建了比较完整的长期照顾服务体系,实现了在地老化、活力老化、乐学老化、智慧老化和健康老化的有机结合,贯穿了金融业、房地产业、保险业、教育产业、家政服务业、旅游娱乐业、咨询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及卫生健康服务业等相关行业,形成了强有力的养老产业链,成为亚洲养老产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2.力推“在地老化”
结合多数老人不愿意离开家庭的养老心理,台湾明确“在地老化”的政策导向,大力支持鼓励家庭照顾和居家护理服务,并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投入,逐渐形成了以家庭照顾、居家服务和社区照顾为主的长期照顾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初,台湾地区共有居家服务机构906家,社区式服务机构233家,住宿式服务养老机构1536家,并有社区关怀据点2528处,55个日间托老服务据点,以及241所多元日照服务单位。[10]因此,二十年来,台湾当局以经济安全、健康维护、生活照料三大规划方向为主轴,对养老服务作出了一系列政策安排,构建起一个社区照顾和机构安养并重的养老服务体系。
3.保持养老产业链的完整性
台湾地区的养老产业分工较细,主要有医、食、住、行、育、乐六个方面,涉及金融、房地产、保险、教育、家政服务、旅游娱乐、咨询服务、社区服务及卫生健康服务等多个行业,整体上竞争比较充分,行业发展比较成熟,有利可图但并非暴利行业。特别是台湾地区养老服务产业的产学研互动频繁良好。医护专业深入细分,为老龄养护护理提供了专业技术和人才保障;产业研究具有前瞻性和实效性,为政策出台提供高质量的充分论证;多数养老机构有专门的设施研发部门或单位,研用结合、以用促研、以研利用,为科学养护护理创造更便利的条件。此外,台湾地区的社工体系和志愿者服务体系也成为养老服务产业链中很重要的一环。
4.台湾适老化管理精细化
在养老机构设计上,着重考虑老年人的行动不便、内心孤独等因素,如在电梯中设计有给老人坐的椅子,电梯的门装有透视玻璃,以减少老人在电梯运行中产生的恐惧感和孤独感。在服务上,着重考虑老人身心需求,如在老人床头放置有纪念意义的家人照片,在展览室里开辟“风采依旧”专栏,让老人们回忆和思念美好往事。
5.养老模式在传承
台湾地区养老服务与设施建设中充分体现人性化养老理念,推行“身心灵”全方位照顾,不仅重视老年人的身体照顾,也强调关爱老年人的心灵;还有建成的分层照顾体系,他们以此提供精准化养老服务;志愿者团队和相关社团组织的活跃程度也比较高,不同服务主体和服务内容之间均可实现无缝衔接、信息互通。据了解,台湾地区的养老服务产业已经步入了第二代接班阶段。父辈们在五十年前开创了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的代代传递,多数保留了原有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机构运行和收入也基本保持了稳定。
6.注重保障及服务创新
针对护理人员紧缺的问题,台湾在2002年6月发布了《护理员法》,就从业人员如何执业、承担的业务与责任、违规惩处的方式、护理机构的设置与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机构中的社工、护理员、护工等专业人才给予适当津贴,鼓励养老机构雇佣外籍人员从事护理工作,工资待遇比厦门高2倍 (内地各省养老护理员的平均月薪为人民币3000元,台湾为人民币6000元)。同时,有30多个大专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有70多个科系针对护理专业,学术方面分类详细,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得到保证。护理人员与护养老人的比例为1:8,人员配备充足合理。[10]
厦台养老产业合作发展的途径
厦台养老产业发展交流合作、互为拉动,两者既能深度融合,又可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其融合发展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把厦门市打造成闽台养老产业合作开发示范基地,既可以有效解决厦门市养老产业不足的难题,又可以拉动养老产业的发展,同时又能促进两岸养老产业发展交流合作,带动厦门市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跨越发展。
1.加强厦台养老产业发展合作,推动养老产业共同发展
台湾在养老产业方面有先行发展的优势起步早于厦门市。目前,有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和规范的服务流程、标准。大陆则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当前,两岸养老产业正处于合作的战略机遇期。充分发挥厦门市在两岸交流中的优势,可促进厦门市养老产业实现跨越发展。一是承接台湾养老产业转移,促进双向投资,打造优质品牌,扩大两岸在养老产业链各个领域的分工与协作,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聚集,增强产业辐射力。二是借鉴台湾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根据衣食住行、乐、医、健等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方面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养老制造业、养老地产、养老金融与保险业等理财、信贷、保险产品等领域的发展,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养老产业链条。三是吸取台湾长期照护产业运营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创设护理之家、失智失能型日间照护中心等。打造厦门版“长庚养生文化村”,承接台湾一部分市场并辐射省内外市场。四是引进台湾医疗产业项目,建立养老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基地,把厦门打造成国内先进的老年人医疗器械、康复辅具、运动娱乐设备、健康保健食品等产品研发生产基地。五是打造厦台养老产业合作开发示范基地,开发老年用品用具(康复辅具、日用保健、服装服饰、食品等)和老年休闲旅游和养生保健项目,建立海峡两岸养老康复护理技术培训交流基地,推动厦台养老服务业互助互长的共同发展。[15]
2.借鉴台湾成熟的养老产业模式,促进厦台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借鉴台湾经验合作发展养老服务业独具 “五缘”优势。血缘相亲、语言相通、民情风俗相近,为两岸养老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天然纽带。一是鼓励台资机构合资或独资来厦兴办养老院,鼓励台胞来厦养老。事实上,引进台资养老机构更多的是学习他们的经验与服务、软件的配套与打造。无论是主打养生健康还是医养结合,只有提升老人的养老舒适度,让老人在养老院比在家里更自在和快乐,才能转变现在传统的养老观念,得到老人家人的支持以及社会的鼓励,让“在养老院养老”真正成为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常态选择。二是贯彻落实厦门市出台的 《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允许台胞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厦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允许台胞参与公建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鼓励台胞来厦养老。对台资在厦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优惠政策,由其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床位建设、床位运营、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和水、电、管道燃气的价格优惠。
3.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要多方面给予台资的支持和鼓励,为台资入厦提供良好的软环境。一是提出有关部门在保障土地供给,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土地供应不拖后腿。鼓励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和闲置的乡村学校、粮库等国有(集体)房产,兴办养老机构。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厦门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开发适应养老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研究探索适合企业的融资授信形式,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鼓励社会资金特别是本地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及参股等方式兴办社会化养老机构,在注册资本、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及业务范围等方面放宽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减轻企业负担。可以按照建设规模、床位数量等,给予企业补助,减免相关行政性收费;建立专项发展资金,对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开办补助,对养老服务机构代养的城市老人每月给予一定标准的专项补助。出台政府资金统筹使用办法,统筹使用养老产业所涉及行业的政府扶持资金,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最大效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