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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区水土保持规划的思考以嘉善县为例

2019-01-16王兵华

浙江水利科技 2019年5期
关键词:嘉善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王兵华

(嘉善县太浦河管理所,浙江 嘉善 314100)

1 问题的提出

平原区的水土流失情况与山区、丘陵区相比较轻,但由于平原面积大,地貌类型多,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平原区水土流失带来的危害日益严重[1]。

嘉善县位于浙江、上海、江苏三省交界之处,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是全国唯一一个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和改革备受瞩目。未来是嘉善县推进经济、城乡、社会转型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时期,水土保持作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为优化经济发展、建设生态嘉善提供重要的支撑。面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经济转型的巨大压力,嘉善县的水土保持工作必须结合自身的自然条件、社会发展特点,探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水土保持之路。因此,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做好水土保持发展、改革的顶层设计,对于推动嘉善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区域概况

嘉善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土地总面积506.6 km2。县境内地势低平,地形由东南向西北缓缓倾斜,高差不足2.00 m。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境内河湖串联,湖、荡、漾、港密布,属运河水系。其植被类型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地带,现存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主要分布在城市绿地、农田防护林、道路及河道防护林带等处。

按土壤侵蚀类型区划分,嘉善县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本区地势平坦,从土壤侵蚀强度分级,全境均属无明显侵蚀。但水土流失现象和危害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①受降雨、风浪和船行波影响,河岸边坡和堤顶面极易引起水土流失,导致河岸坍塌,河道淤积,影响区域防汛排涝、农业灌溉和内河水运;②以水土流失为载体的面源污染,成为影响水环境的重要因素,进而引起人居环境恶化,城市地下管网及河流湖荡淤积、水质变差等。

3 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从土地利用、水资源、生态等方面分析,耕地在嘉善县分布广泛,现状农村居民点多依水而建,并沿河呈带状分布,较为分散;饮用水源地沿岸农业用地分布比重较高,水源地的保护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护的压力依然存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以及大规模生产建设项目导致地表和植被破坏、水土资源损失;农田密集、水网纵横交错,土壤中养分流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水质问题依然不容小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要求迫切。从外部环境分析,进入新时代,全国上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和配套文件,各地亟需结合自身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深层挖掘本地的水土保持内涵,规划工作发展思路,提升工作效能。

4 规划总体布局

4.1 水土流失区域划分与措施

4.1.1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告,并设立标志。嘉善县县域范围内地势平坦,从土壤侵蚀强度分级上来看,全境均属于无明显侵蚀。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嘉善县未涉及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但嘉善县域北部水网密集,是杭嘉湖乃至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湿地分布区,是饮用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生态及社会地位十分重要。另外,该区域还具备通过自然修复、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维护其水土保持生态功能的条件。因此,针对嘉善县域北部水网地区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预防区边界处理尽量以自然地貌、行政边界为参考进行修正,以利后期管理。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按照嘉善县实际情况不做划定。

4.1.2 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划定

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以下简称“易发区”)的划定主要针对山区、丘陵区以外的区域,通过易发区的划定,可以明确水土保持的日常监管范围与职责。

《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八条规定:“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具体范围,由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第十三条提出:“在浙北平原人居环境维护水质维护区内,确定以县级以上河道生态保护范围(河道两侧各200 m)连接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坡度3°以上区域、规划重点建设区域等区块作为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

嘉善县地处平原,按照嘉善县实际,境内划定易发区面积264.41 km2,约占国土面积的52%。

4.1.3 措施总体布局

嘉善县全部位于平原地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大,主要河道、交通干线两侧均已实施或规划实施绿化工程,因此借鉴城市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的相关经验,本区水土保持项目布局思路,是由传统的水土保持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水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改善方向转变。

(1)发展与水源保护相适应的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绿色产业。

(2)由点线的分散治理向网络化治理模式转变,结合河道堤岸生态治理、农田防护,建设缓冲带及防护林体系,对于现有林草措施,进一步提升林下植被质量。

(3)致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着重对农村垃圾、污水进行处理,对村旁、路旁、宅旁、渠旁环境进行整治,实现治理措施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

4.2 预防规划

根据嘉善县区域特征与水土流失特点,水土流失防治以预防保护为主,主要针对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的河道湖荡湿地沿岸、农用地、农村“四旁”、城市生产建设项目区(集中建设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区),兼顾全县其他范围进行水土流失预防规划。预防规划布局如下:

(1)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加强对农田面源污染的控制,提高对现有植被、水土保持设施的养护和管理质量。

(2)将水土流失治理与河道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安全、水源地安全保障紧密联系起来,以此促进全县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的推进。

(3)加强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沿河两岸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结合河道堤岸生态治理建设缓冲带及防护林体系等。

(4)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小型污水净化处理等措施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体系,结合农村“四旁”绿化建设美丽乡村、美丽庭院。

(5)加强农田防护林、防护带建设。

(6)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4.3 监测监管规划

4.3.1 监测规划

以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为主,对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或重大生产建设项目,采用资料收集、高分遥感影像解译、无人机遥测等技术手段,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扰动情况、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及防治措施情况等。涉及易发区的生产建设项目还需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域及湖荡周边植物保护带等区域开展监测工作,保障植物保护带生态功能不降低。利用水文站监测水文泥沙情况,利用河道清淤工程等掌握土壤侵蚀、水土保持措施和河流水沙变化情况,为区域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4.3.2 监管规划

建立部门联动和协调监管机制。加强易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情况监管。构建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监察、督导、检查和处理等各项环节工作,细化现场监督检查制度、罚责程序和标准。对于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利用政务系统、企业征信系统等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和信息;研究制定生产建设项目表土、弃土统一管理的办法,将建设工程钻渣泥浆、弃土专用处置场地的建设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河道清淤方处置方案和水土保持监管方案。

5 结 语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流失防治的抓手,也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从上位规划的角度,地处平原区的县级行政区虽然没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但是仍有必要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在综合分析区域的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现状的基础上,依据水土保持功能定位,完善水土流失预防、监管体系等,明确水土保持工作方向和重点,以持续推进平原区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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