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补短板 行业强监管奋力开创新时代水利事业新局面
——在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9-01-15水利部部长鄂竟平
水利部部长 鄂竟平
(2019年1月15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18年水利工作,分析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形势,理清今后一个时期管水治水思路,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转变作风,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一、2018年水利工作总结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水利事业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国务院三峡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并入水利部,水利部机构职能得到优化调整,水利事业开启了新的征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一年来,各级水利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真抓实干、迎难而上,推动各项水利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穿了一条主线
坚持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统领水利工作。
把握住 “一个前提”,就是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处理好“三个关系”,就是处理好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真正落实以水定需的要求;处理好水与生态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统筹考虑治水和治山治林治田治草;处理好在解决水问题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要牢牢掌控水资源,既不能缺位,更不能手软,同时要通过价格杠杆,发挥市场作用。
(二)强抓了两件大事
1.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水利部认真贯彻中央深化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按时完成职责划转、人员转隶、“三定”起草报批等工作,统筹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水利部在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河湖管理、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利工程移民、重大水利工程及调水工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2.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明显。按中央要求,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仍由水利部负责。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胡春华副总理等领导同志要求,会同流域防总、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军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责任,采取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措施,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三)实现了三大突破
1.在河湖管理上有新突破
一是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
2018年6月底,提前半年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任务;2018年年底,如期完成全面建立湖长制任务。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四级湖长2.4万名,设立村级河长93万多名,实现了河长、湖长“有名”。
二是针对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四乱”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三是组织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全国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日常巡查力度。
四是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核查出涉河违法违规项目,正在开展清理整治。
2.在行业监管上有新突破
一是首次在全国水利行业大范围采取 “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小型水库暗访督查。基本摸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情况。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稽察。组织开展两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和河道防洪专项督查、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水试点督查、淤地坝安全度汛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暗访督查,对重大水利工程和面上水利工程开展7批次稽察。
三是推进河湖执法。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四是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项目稽察力度。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向好。
3.在地下水超采治理上有新突破
一是编制完成《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首次实施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按照“清”“补”“管”“测”任务,利用南水北调水、引黄水和当地水源,向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三条试点河段补水,试点河流重现生机,沿线地下水水位逐步回升。
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首次向受水区30条河流进行生态补水,相关河湖水量明显增加,水质明显提升,河流生态明显好转。
(四)推进了七项重点工作
1.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加大
一是联合发展改革委起草《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完成2017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二是批复太湖流域、松花江干流等1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实施黄河、黑河、塔里木河、汉江等流域水量统一调度。
三是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站。
四是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完成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五是首次实现全国国土面积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年度全覆盖。对6 300多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00余起。会同六部委联合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14个省份出台省级政府对市县级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成5.4万km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
六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印发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建设,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新突破。
2.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一是全国水利建设投资继续保持较高水平,新开工11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加快实施,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 158万亩(1亩=1/15 hm2,下同),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任务。
三是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面推进。
3.水利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一是大力推进行业扶贫。启动实施水利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指导“三区三州”省区编制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水利扶贫方案,从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二是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实施水利行业倾斜支持、贫困户产业帮扶、贫困户技能培训等“八大工程”,助力巫溪、城口、郧阳脱贫攻坚,帮助万州、武隆、丰都巩固脱贫成果。
三是积极开展片区联系。加快实施片区水利扶贫总体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委加大对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倾斜支持力度。
四是统筹做好水利移民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移民安置工作,加快推进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程、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和移民增收计划,深入开展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和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帮助30万贫困移民脱贫。
4.三峡工程综合效益显著发挥
一是通过科学调度三峡水库等水库群,有效抵御了长江上游型大洪水;扎实做好水库枯水期为下游补水工作;完成两次生态调度试验。
二是连续第9年圆满完成175 m试验性蓄水任务;三峡电站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 000亿kWh;三峡船闸和升船机年通过货运量达1.44亿t。
三是开展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及风险评估,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是完成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预可研,并向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建议书,扎实推进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完成三峡升船机技术预验收。
5.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平稳向好
一是强化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了工程平稳运行和供水安全。
二是加快实施尾工项目和配套工程建设,建立尾工项目台账,严把投资关口,开展督导检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实施方案和东线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完成。
三是积极推进工程验收。
四是加快合同结算进度,推进完工财务决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五是超额完成年度水量调度计划。
6.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补贴政策和节水奖补机制等方面涌现一批改革典型。
三是联合印发 《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全国水权试点全面通过评估验收,积极培育水市场。
四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部直属工程管养分离有序推进。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和管理考核。
五是10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全部通过验收,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
六是联合财政部在9个省份18个县开展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工作,进一步压实政府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7.水利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长江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一类项目,提出《水法》《防洪法》等12部法律法规修改工作方案,配合做好《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修订完善《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出《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条例》《珠江水量调度条例》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等立法建议。
二是积极推进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审查、印发实施工作,完成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保障国家水安全顶层设计,制定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总体方案,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
三是组织修订《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四是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明确安全实用总要求,编制完成《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技术支撑河湖“清四乱”、水利监管等工作。细化实化水利网络安全任务,提升了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五是跨界河流涉外工作稳步推进,中欧水资源交流、澜湄水资源合作进一步深化,水利“一带一路”建设全力推进。
六是实施新时代水利人才创新行动计划;加强贫困、民族地区水利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水利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强专业能力培训。
(五)强化了一个保证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接受中央第九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围绕十八届中央巡视对原“一部两办”的反馈意见,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抓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整改落实工作。
2.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党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部署管党治党重大问题。结合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开展直属事业单位、水利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提升组织力专题调研,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深化巩固“灯下黑”整治成果,总结提炼严格组织生活支部工作法,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强部风行风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注意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深化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水利资金、资产、预算和国有企业监管;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不断深化。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水利事业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安全中的老问题仍有待解决,新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突出强调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我国国情水情、针对我国水安全严峻形势提出的治本之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治水领域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水利工作内涵,指明了水利发展方向。
推进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准确把握当前水利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清醒认识治水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将工作重心转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上来。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
(一)深刻认识补短板、强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思路决定出路,方向决定成败。随着社会主要矛盾、治水主要矛盾、水利改革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治水思路必须随之加以调整和转变。全国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关键要求,深刻认识加快转变治水思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就是部党组为什么要求将工作重心转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上来。
第一,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必须补短板、强监管。从老问题看,我国历史上的水问题主要是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带来的洪涝干旱灾害,自然地理和气候特征决定了水旱灾害将长期存在,并伴有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等特点。与之相比,水利工程体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通过“水利工程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国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从新问题看,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对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生态规律认识不够,发展中没有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造成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的问题不断累积、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常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水利行业强监管”来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二,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必须补短板、强监管。当前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就水利而言,过去,人们对水的需求主要集中在防洪、饮水、灌溉;现阶段,人们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
相较于人民群众对水利新的更高需求,水利事业发展还存在四个不平衡和四个不充分的问题。四个不平衡: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供给能力不平衡,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二是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平衡,水资源需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其他生态要素保护不平衡,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四是水利基础设施区域、城乡布局不平衡,东中西部和城乡水利矛盾突出。四个不充分:一是水资源节约利用不充分;二是水资源配置不充分;三是水量调度不充分;四是水市场发育不充分。
这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既有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制约等方面的原因,需要继续完善水利工程体系,提高防洪、供水、生态等综合保障能力;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人们认识水平、观念偏差和行为错误等方面的原因,水利监管失之于宽松软,用水浪费、过度开发、超标排放、侵占河湖等错误行为未被及时叫停,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扭转这一被动局面,需要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真正成为刚性约束。
综上,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其中,前一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并将长期存在,而后一矛盾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第三,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必须补短板、强监管。“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字字千钧,每一句话都有丰富内涵和明确要求,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要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具体到治水工作中,就是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
节水优先,不是简单地减少用水量,必须搞清楚什么叫节水、优谁的先、怎么做到优先。体现节水,就是要建立科学的节水标准和定额指标体系,对是否充分节水作出判断,并通过完备的计量监测体系,严格用水总量和计划用水管理,对用水浪费的行为进行约束。体现优先,就是要建立完备的节水评价制度,使节水真正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条件。因此,落实节水优先,既要采取必要的节水工程措施,更要全面加强对水资源取、用、耗、排行为的动态监管,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空间均衡,核心就是要坚持以水定需,根据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和规模。落实空间均衡,必须搞清楚当地都有哪些水可以利用;必须搞清楚对水的需求是什么,哪些是合理的需求、刚性的需求要予以保证,哪些是不合理的需求要予以遏制。因此,既要从国家区域发展的大战略出发,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在充分节水的前提下,兴建必要的蓄引提调工程,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更要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严格监管,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倒逼发展规模、发展结构、发展布局优化,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不超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系统治理,就是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草结合起来,不能单打独斗、顾此失彼。落实系统治理,既要实施一些必要的工程措施,强化流域综合整治,促进生态系统修复;更要通过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系统监管,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调度时统筹考虑其他生态要素,确保不造成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也依靠监管,推动在治山、治林、治田、治草过程中落实治水要求,促进生态系统各要素和谐共生。
两手发力,就是要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在解决水问题上的协同作用。水是公共产品,政府该管的要管严管好,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落实两手发力,无论是依靠政府的法规、政策、制度、税收等手段,还是利用市场的价格、竞争等机制,都要通过监管来引导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确保人们依照政府规则和市场规律办事。
第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补短板、强监管。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奔着解决问题去。当前,水利工作的现状或者说问题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即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形成,还有短板要补;水利行业监管整体薄弱,必须全面加强。
从工程体系看,我国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江河防洪、农田灌溉、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体系。但同时要看到,我国部分区域、领域防洪减灾和供水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大江大河控制性工程不足、堤防不达标,近2万座水库存在病险问题,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尚有7万多km未经治理,西南等地区工程型缺水严重,水利工程补短板的任务仍然繁重。
从行业监管看,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四个“不适应”:一是监管的思想认识不适应,重建轻管的观念在不少地方还没有根本扭转;二是监管的制度标准不适应;三是监管的能力手段不适应;四是监管的机构队伍不适应。
(二)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
当务之急是抓好落实,制定好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
第一,关于水利工程补短板
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补齐当前水利工程体系的突出短板。整体而言,重点要补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短板。
一是防洪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大江大河河势控制,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等建设,提升水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二是供水工程。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尤其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加快实施《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保按期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配套改造任务,积极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加快补齐灌排设施短板。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东中线二期和西线一期等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在满足节水优先的基础上开工一批引调水、重点水源、大型灌区等重大节水供水工程,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和配置能力。
三是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长江、黄河上中游和东北黑土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坡耕地整治、侵蚀沟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贫困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洞庭湖、鄱阳湖等重点湖泊生态修复,实施好长江等流域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科学实施清淤疏浚,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修复河流生态。逐步恢复北方河流基本形态和行洪功能,扩大河湖生态空间。综合采取“一减”“一增”措施,大力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有效压减超采量,逐步实现采补平衡,示范推动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
四是信息化工程。加强水文监测站网、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水利信息网络安全建设,推动建立水利遥感和视频综合监测网,提升监测、监视、监控覆盖率和精准度,建设水利大数据中心,整合提升各类应用系统,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以水利信息化驱动水利现代化。
第二,关于水利行业强监管
加强行业监管,是新形势新任务赋予水利工作的历史使命,也是一项涉及面广、触及矛盾深、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
1.关于“监管什么”
推动水利行业监管从“整体弱”到“全面强”,既要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链条的监管,也要突出抓好关键环节的监管;既要对人们涉水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也要集中用力重点领域的监管。
一是对江河湖泊的监管。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以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为目标,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在对“盆”的监管上,以“清四乱”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打造基本干净、整洁的河湖。在对“水”的监管上,压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建章立制、科学施策、靶向治理,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二是对水资源的监管。全面监管水资源的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工作。要抓紧制定完善水资源监管标准,推进跨省和跨地市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监管指标,建立节水标准定额管理体系,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控,整治水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水平开发等各种现象。
三是对水利工程的监管。要在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以点多面广的中小水库、农村饮水等工程为重点,加大对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的监管。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健全水利市场监管机制。抓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管,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管。
四是对水土保持的监管。要全面监管水土流失状况,全面监管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情况。要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开展监测,实现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及时掌握并发布全国及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治理成效,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五是对水利资金的监管。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实行对水利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要加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力度,跟踪掌握水利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通过监管,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各项支出有制度、有标准、有程序。扩大引入第三方、运用信息化手段等,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严厉打击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得到安全高效利用。
六是对行政事务工作的监管。将需要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全面纳入监管范围,逐一细化任务分工,明晰责任边界,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引导广大水利干部职工想担当、敢担当、会担当,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2.关于“如何监管”
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以问责为抓手,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从根本上改变水利行业不敢管不会管、管不了管不好的被动局面。
从法制入手,建立完善水利监管制度体系,明确监管内容、监管人员、监管方式、监管责任、处置措施等,使水利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根据实践发展对相应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条件成熟时启动立法程序,使水利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
从体制入手,明确水利监管的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建立统一领导、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监管队伍。水利部成立了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督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在各流域机构设立监督局(处),组建督查队伍,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承担片区内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各省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队伍,形成完整统一、上下联动的督查体系。
从机制入手,建立内部运行规章制度,确保监管队伍能够认真履职尽责,顺利开展工作。要搭建一个覆盖水利各业务领域的信息互通平台。要为监管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设备、经费保障。要注重选拔勤勉敬业、高度负责、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同志参与监管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负面警示。
(三)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改革发展的总基调,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是管总的,具体到不同地方,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补短板、强监管始终是水利工作的主要脉络。各级水利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确保补短板到位、强监管有力。
第一,处理好“补”与“强”的关系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是解决新老水问题的“两翼”,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补充。没有必要的工程措施和有效的科技手段,监管就强不起来;没有强有力的监管,补短板的任务也不可能完成,已经补齐的短板还会坏掉。
这里强调两点:一是不能因为一些地方的补短板任务重,就忽视强监管。强监管是针对当前治水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提出来的,是总基调里的主旋律,必须在补短板的同时更加重视强监管,把强监管作为首要任务,下大气力抓实抓好,尽快扭转行业监管薄弱的被动局面。
二是不能因为一些地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问题尚不突出,就忽视强监管。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问题具有潜藏性、累积性、转化性,发展演变需要一定时间,但如果现在听之任之,一旦问题表现出来就会积重难返,治理起来付出的代价就会大得多。无论南方北方,都要从现在开始就把监管强起来,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
第二,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
水利行业强监管,其目的是要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因此监管的对象就是人的涉水涉河涉湖行为。各级水利部门都肩负着强监管的责任,需要全行业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地方特别是基层水利部门守着水源、守着河湖、守着工程,依法履行管理保护职责,必须挺起腰杆、瞪大眼睛,决不能对眼皮底下的各种问题不闻不问甚至绿灯放行。水利部、各流域机构的监管,既是对涉水涉河涉湖行为的监管,也是对基层水利部门监管工作的再监管。基层依法监管,水利部就是坚强后盾;基层监管不力,水利部就会对其追责问责。
水利部开展监管,主要采取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绝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各级各部门也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确保水利监管务实管用。
第三,处理好“总”与“分”的关系
总基调就要牵头管总,并不是只关系到监督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各部门、各领域工作都要聚焦聚力,按照总基调来调整思路、安排工作。
如水文监测站网体系建设,要从水文在水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出发,考虑水文行业体系的整体性特点,理顺水文管理体制,优化水文队伍力量,保证水文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规划设计、投资安排、人才培养等基础工作中,也都要适应强监管的形势需要,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
第四,处理好“标”与“本”的关系
水利行业强监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既治标也治本。
治标,就是要着眼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对非法取水、无序用水、河湖“四乱”等问题全面宣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治本,就是要着眼调整人的行为,通过严格的制度体系、有力的监管手段,让节约用水、保护河湖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水利行业强监管,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真正把强监管当成水利行业的重点内容,落实在日常工作之中,建立起促进人水和谐的长效机制,实现水问题的标本兼治。
三、2019年水利工作安排
(一)打好水利工作攻坚战
1.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
一是打好一个基础,制定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力争通过2年努力,建立起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服务行业的用水定额体系,区域和行业节水评价、主要用水产品水效评价以及节水基础管理标准体系;通过3年左右努力,建立健全门类齐全、指标科学、动态更新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
二是建立一项机制,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在出台节水评价指导意见、规划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编制指南的基础上,编制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从严叫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三是打造一个亮点,实施高校合同节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颁布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通过合同节水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尽快建成节水型高校。
四是树立一个标杆,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从水利部机关做起,从各级水利部门机关做起,建成一批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节水单位,带动全社会节水。
2.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
一是把“清四乱”作为第一抓手。集中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建立“四乱”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到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是把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重要支撑。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三是把系统治理“盆”和“水”作为核心任务。通过编制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系统治理河湖水域岸线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科学制定并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清淤疏浚方案,按治理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四是把长江大保护作为重点区域。按照“超常规手段、超常规措施、超常规成效”要求,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
五是把编制岸线保护和采砂管理规划作为重要基础。完成珠江-西江经济带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启动重要江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制定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六是把河湖执法督查作为重要手段。抓好河湖执法3年工作方案实施,健全水利部河湖执法核查和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水政执法走向“严紧硬”。
3.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一是狠抓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加快推进尚未批复的26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对已批复的33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落实监管措施,加强省界断面水文监测,并有序推进水量调度工作。全面梳理其他跨省河流的基本情况,新启动一批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抓好内蒙古“量水而行”试点工作。各地要抓好跨地市县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明晰流域区域用水权益,落实空间均衡要求。
二是狠抓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确定开展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的河湖名单,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流量(水量)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机制,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下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三是狠抓取用水管控。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取水许可限批管理办法,健全取水计量和取用水统计制度,在长江流域先行组织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
四是狠抓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置换超采的地下水,做好压采评估考核工作。抓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实施。
五是狠抓小水电清理整改与小水电绿色改造。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专项行动。限期清理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水电站,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加强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
六是狠抓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建立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清单,制定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与责任追究办法,出台水土保持诚信与信用评价制度。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开展全国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抓好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七是狠抓水源地保护。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问题通报和整改销号机制。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及时通报水源地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八是打造一批水生态文明建设样板。继续实施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结推广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经验,推进美丽河湖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明确水利风景区功能定位和目标内容,发挥综合效益,维护河湖健康。
4.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运行管护攻坚战
一是聚焦“建得好”,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监管,梯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到2019年年底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6%,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
二是聚焦“改得好”,按照到2020年年底基本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的目标要求,抓紧制定上报省级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解决路径和资金筹措方案,保障改水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聚焦“管得好”,按照省负总责的原则,6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利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 “三个责任”,以县为单元,年底前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运行机制和维护经费“三项制度”。
5.打好水利脱贫攻坚战
一是推进贫困地区水利支撑保障项目建设。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抓好农村饮水、防洪抗旱减灾、灌溉排水、水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农村水电扶贫等项目建设。特别贫困地区饮水安全要摸清底数,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2019年基本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抓实定点扶贫和片区联系工作。督促指导定点扶贫县(区)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抓好定点扶贫“八大工程”任务落实。发挥滇桂黔石漠化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推动片区脱贫攻坚规划实施。
三是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督促地方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移民安置制度办法,加强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编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力度。继续抓好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程、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和移民增收计划实施,统筹推进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和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
(二)狠抓重点领域提档升级
1.在工程建设水平上提档升级
一是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加快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等重大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继续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进度,创造条件推动其他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初设项目审批及后续项目前期论证,做好项目储备。
二是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方面,加强大江大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控制性枢纽、蓄滞洪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等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在农村水利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十三五”规划实施,全面完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任务,启动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加快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新增200座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50座绿色小水电站和30座农村水电扶贫电站。
四是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抓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水土保持以奖代补政策落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 万 km2。
五是在工程建设现代化方面,推动水利工程定额修编与造价管理,加快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水平。
2.在依法治水管水上提档升级
一是健全水法制体系。配合做好《地下水管理条例》审查修改工作,争取2019年颁布实施。推进《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加大《节约用水条例》协调力度并尽快上报国务院,修订《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建立综合性和重大水利政策项目库。
二是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启动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制定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进重要河流和主要支流综合规划编制审批,编制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等重点专项规划,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各项任务落实。推进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
三是抓好执法能力建设。提前完成《全国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13—2020年)》目标任务,编制新一轮规划,推进水政监察队伍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健全党委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河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装备及监管能力。
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3.在水利信息化建设上提档升级
一是抓好智慧水利顶层设计。出台《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和《智慧水利总体方案》,构建安全实用、智慧高效的水利信息大系统。
二是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进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期运用,逐步构建覆盖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的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推进水利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建立水利工程档案电子签章制度,实施水利部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信息支撑。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河湖长制管理系统、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为基础,以一张图为抓手,初步建立覆盖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财务资金等领域的综合监管平台。
4.在行业基础支撑能力上提档升级
一是提升水文水资源基础支撑能力。编制《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加快《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年)》后续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国家水文数据库工程,全面完成53条跨省江河水量监测省界断面监测站点和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任务,加强水质监测分析能力建设。完善水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依法规范取用水统计管理。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项目一期验收和二期项目建设,推动大中型灌区、工业和生活服务业领域取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步伐。优化现有水利技术标准,加速推动强制性水利技术标准研编和制定。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的创新基地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共建一批创新基地。开展10个左右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推广转化100项左右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成果。积极做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涉水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设立“长江科学研究联合基金”,做好“十四五”流域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前期准备工作。强化水利国际合作,推进水利“一带一路”建设,扎实做好跨界河流涉外工作,用好世界水理事会等多双边交流平台,讲好中国水故事。
三是强化投资计划执行管理。积极争取增加中央水利投资,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充分利用金融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发挥水利投资拉动重要作用。优化投资结构,重点保障补短板强监管项目投资需求,向中西部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建立投资计划执行全过程监管系统,及时跟踪掌握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工程建设进展、资金到位、投资完成、竣工验收等情况。
5.在三峡工程管理上提档升级
一是实施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紧紧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风险评估成果为基础,突出三峡移民安稳致富、保障三峡库区水安全和地质安全、妥善处理长江中下游影响等目标任务,优化完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的措施内容,修改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动态监管。
二是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推进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建立健全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综合监测系统,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和岸线管理,强化对三峡枢纽、三峡库区及长江中下游影响区安全情况的持续监管,保障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运行。继续实施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三是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三峡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有关前期工作,促进早日开工建设。
6.在南水北调建设运行上提档升级
一是保障工程运行安全、供水安全。落实工程管理单位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做好工程安全防范工作。
二是持续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推进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打造南水北调工程品牌。
三是做好水量调度工作。全力做好东线一期工程供水5.22亿m3、中线一期工程供水59.11亿m3的年度水量计划执行。开展丹江口水库洪水资源化利用,在满足年度供水任务的前提下加强科学调度,充分发挥工程能力,为受水区实施生态补水。
四是加快工程验收和配套工程建设。完成38个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以及36个水土保持、37个环境保护、1个消防设施、21个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12个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核准30个设计单元工程完工财务决算,确保验收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开展后续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研究,做好工程建设技术需求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为后续工程建设做好技术储备。
五是推动东线一期北延向京津冀应急供水工程建设,抓紧开展东线二期工程、中线引江补汉水源工程和沿线调蓄工程前期工作,持续深化西线工程前期论证,为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三)守住水利发展底线任务
1.守住水利工程安全底线
一是除险加固要盯紧。推进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评价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新出现的1万余座病险水库安全鉴定结论进行抽查复核,全面掌握水库大坝、大中型水闸和重点堤防险工险段安全状况。推广福建等地“病库及时治、险库坚决停”的经验,分类实施除险加固和降等报废,尽快消除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抓好已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分类研究解决项目遗留问题。完成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750座。
二是运行管理要盯住。实施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三年行动,坚决落实“三个责任人”,努力开创职责明确、机制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新局面。完善水利工程基础数据库,推动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水闸安全鉴定、堤防安全评价工作。完善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认定)、调度规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水闸堤防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落实小型水库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经费和人员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管理模式试点工作,分级组织万名基层水库巡查管护人员技术培训。
三是监督检查要盯实。完成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一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和自动化监测系统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完善小型水库雨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开发推广水库大坝安全智能巡检系统。开展2018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全年完成6 000座小型水库和1 000座水闸专项督查,组织开展部分重大水利工程和面上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巡视和部直属项目站监督项目质量监督专项巡查。
2.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一是抓好汛前准备。抓紧修复水毁灾损工程,尽快恢复防洪抗旱功能。提早开展汛前检查,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修订完善方案预案,检修监测预警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调度演练。
二是抓好监测预警。修订完善北方江河洪水预报方案,开展北方地区近年来暴雨洪水规律分析,加快升级完善雨水情会商、洪水预报预警等业务系统,启动全国洪水预报方案修编,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
三是抓好工程调度。开展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系统调度研究,建立流域统一调度平台,依法依规实施江河湖泊和水库、水电站、蓄滞洪区等工程防御洪水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减灾兴利效益。
四是抓好风险管理。开展洪水风险图编制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现代化防洪抢险技术装备研究与应用推广。提前开展重大洪涝灾害研判,完善抢险技术方案。
(四)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1.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
做好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摸底清理、论证及取消或下放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做好已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围绕政务服务全国“一网通办”,加快完成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2.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展计量设施建设,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基层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工程管护机制。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革。
3.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工作
培育发展水市场,充分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重要平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和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做好水流产权确权、水资源税等领域改革攻坚,推动已出台水利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整改落实,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实际行动之中。
2.完善体制机制,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谋划、推动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尽其责,全面参与党建工作的决策、指导、督促、落实。全面发挥党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深入贯彻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合力。建立健全对流域机构和京外直属单位党组织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制定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相关制度。明确机关、事业、企业、社团、离退休等不同类型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制定出台水利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建立直达基层支部和党员的党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3.打牢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分类指导,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有效覆盖,强化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促进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为导向,组织开展水利先锋党支部创先争优,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党支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支部落实。
4.用好“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配合,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贯彻执行力度,深入查找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坚持既抓水利业务,又抓行风建设,强化对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和指导。全面对标中央巡视要求,落实部党组巡视工作五年规划,配齐配强专兼职巡视工作人员,加大巡视巡察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巡视工作质量。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扯袖子、敲戒尺”,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5.坚持党管干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完善日常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人事管理各项制度改革,实施新时代水利人才创新行动计划,加大院士、勘察设计大师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对基层水利人才的培训和帮扶。
6.强化党建融合,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充分发挥党建带动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精心组织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展览展陈工作,抓好出版传媒、水利文博、水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塑造一批基层文明单位创建品牌,拓展“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高度重视水利移民和信访工作,妥善化解风险矛盾。加强各类学会协会、群团组织管理,扎实做好机关建设、保密、档案、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1.全面查找突出问题
各地水利部门要按照“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就是形式主义,脱离基层群众的表现就是官僚主义”的标准,结合上级点、自己查、下级提,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本单位、本领域的集中表现,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
2.着力抓好问题整改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逐一剖析原因,分析这些问题是思想认识方面的,还是体制机制方面的;是顶层设计层面的,还是具体执行层面的;是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还是个别地方个别单位特有的问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做到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些复杂问题要明确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不推不拖、一抓到底。查摆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抓细抓常抓长,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目的,以回应群众关切为重点,修改完善政策制定、调查研究、办文办会、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倡导讲管用的话、开有用的会、发能用的文、出务实的招。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完善激励约束、容错免责等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把时间精力放在攻坚克难、谋划发展、干事创业上,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水利事业的新发展。
(三)大力弘扬水利行业精神
1.把握核心要义
力争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好“最美同心圆”,形成既符合实际、又精辟合宜的水利行业精神,树起引领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精神旗帜。
2.深化认知认同
充分利用研讨座谈、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文艺创作等形式和载体,深入解读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丰富内涵,大力宣传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重要意义,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热情参与,使行业精神成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
3.注重实践养成
把弘扬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与加强水利系统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水利职业道德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水文化创作、传播、推广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选树践行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先进典型,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标杆。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出一份优异的时代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