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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改革发展总基调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
——访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司长祖雷鸣

2019-01-15张瑜洪,王佳怡

中国水利 2019年24期
关键词:长制采砂水利部

2019年,河湖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聚焦“盆”和“水”,把“清四乱”作为第一抓手,把河长履职、岸线保护和采砂管理作为重点任务,以河湖划界、法规制度建设、规划编制为重要支撑,以长江经济带、黄河生态保护、大运河文化带、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作为重点区域,以信息化和暗访督查为重要手段,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日前,本刊记者专访了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司长祖雷鸣。

中国水利:2019年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元年,根据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统一部署,2019年年底要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目前河湖“清四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祖雷鸣:按照鄂竟平部长将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作为行业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的指示要求,水利部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是高位推动。鄂竟平部长多次研究部署“清四乱”工作,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暗访督查,督办问题整改,向全行业发出了强烈的强监管信号,表明“清四乱”的坚定决心。魏山忠副部长主持召开“清四乱”工作经验交流会、多次视频调度会商,多次赴基层调研督导,督促清理整治进度和质量。各地党委政府高位推动,14个省份专门签发总河长令部署“清四乱”行动,多省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作出专门批示、召开河长会议督办落实,有力推进“清四乱”工作。

二是出台标准。制定印发河湖“清四乱”问题认定和清理整治标准,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是跟踪督办。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跟踪整改。定期在水利部官网公告各地“清四乱”进展情况、未完成清理整治问题及其责任人名单,组织派出多批次工作组赴进展滞后地区跟踪督导检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督促进度。

四是销号管理。指导地方实行省级复核销号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四乱”台账问题整治进展,并将各地已整改销号问题逐项在部官网、官微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暗访核查。组织开展多轮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一省一单”督促整改。会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组成10个工作组,对20个省份开展重点核查。规模以上河湖台账内5.6万个“四乱”问题,要求省级每县必到,各省实际抽查复核45%,纳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整治台账的2108个“四乱”问题,部、省两级分别进行全覆盖复核。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国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3.4万个。纳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台账的2108个“四乱”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931个,剩余177个问题中58个经省级政府或河长同意,均明确了整改方案、完成时限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正在抓紧推进清理整治。据各地上报数据统计,全国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936万m2,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2.5万km,清除河道内垃圾3500多万t,清除围堤9800多km,打击非法采砂船只9100多艘,整治非法采砂点1万多个、非法砂石2100多万m3,清除非法围网养殖近13万亩(1亩=1/15hm2)。通过“清四乱”行动,损害河湖行为得到遏制,河湖行蓄洪能力得到提高,自然岸线逐步恢复,河湖水质逐步向好,干净整洁的河湖面貌日益显现,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氛围逐步形成。

中国水利:2019年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开局之年,请问目前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如何?

祖雷鸣:2019年,水利部与有关部门和地方一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从制度建设、统筹协调、监督问责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一是加强协调指导。组织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印发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按照中央办公厅要求,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了河长制湖长制年度综合报告。召开全国河湖管理工作会议,对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开展总结评估。会同生态环境部组织指导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开展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为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政策措施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制定《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对河长制湖长制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等提出要求。通过督查暗访、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各地问责河长湖长和有关部门责任人3961人次。

四是加强正向激励。完成国务院督查激励有关工作,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浙江、福建、广东、贵州、宁夏等5个省份分别给予5000万元资金奖励。会同财务司协调财政部落实中西部贫困地区河长制湖长制补助资金2.5亿元。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举办全面建立湖长制新闻通气会,通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进展成效;举行“清四乱”新闻发布会、“美丽河湖”网络主题宣传、“守护美丽河湖”微视频公益大赛等活动,加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宣传力度。承办中组部河长制湖长制专题研究班,培训市、县级河长54名;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中西部河长制湖长制培训班,培训中西部深度贫困地区基层河长和河长办干部68名。

六是组织开展示范河湖建设。在东、西、南、北、中部地区遴选出17条河湖开展示范河湖建设。

中国水利:2019年在全力打好长江岸线保卫战、扎实推进河湖采砂管理持久战等相关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

祖雷鸣:在长江岸线保护方面:一是大力推进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2441个长江干流岸线疑似违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先后在武汉召开2次座谈会,叶建春、魏山忠副部长分别出席。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沿江9省(直辖市)密切联系,逐项目公布市县级责任人,定期网上通报。通过“一省一单”通报进度、暗访督查等方式,跟踪督促356个已认定拆除取缔类项目的整治进展,同时督促沿江各地加快整改规范类项目的清理整治。截至2019年12月25日,排查出的涉嫌违法违规项目中应拆除取缔的783个项目,已拆除取缔710个;需整改规范的1658个项目,已整改规范1410个。二是完成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水利部持续跟踪督办各地对1376处固体废物的清理整治进展,建立月报和调度制度;印发“一省一单”督促地方加快清理整治进度;通过暗访抽查、现场督查、遥感监控等方式,组织对长江经济带各省(直辖市)固体废物清理整治进行督查督办,1376处固体废物全部完成清理整治。

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以长江为重点,建立完善采砂管理责任制,强化部门合作和指导检查,依法严打非法采砂活动,疏堵结合,推动河道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2019年,全国河道采砂形势总体稳定,大江大河基本平稳。一是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2019年4月底公告全国河道采砂管理2339个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4个责任人名单,首次全面落实全国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同时,对长江干流各河段河长和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及行政执法责任人予以公告。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确保责任制落实落地。二是加强长江等大江大河采砂管理。2019年共组织对长江干流进行暗访巡江6次。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清江行动。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长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砂违法案件1391件,发现清理和查处涉砂船舶1482艘次,办理涉砂刑事案件36起。2019年9月下旬,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开展为期10天的长江干流河道采砂清江行动。深化水利部、交通运输部长江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长江河道砂石采运“四联单”制度,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黄河、淮河、珠江等大江大河采砂管理,指导地方强化支流及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全国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平稳。三是疏堵结合加强综合整治。印发《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指导督促各流域机构、各地加快规划编制,依法实施采砂许可,开展疏浚砂、水库淤积砂综合利用试点,推进采砂与河道治理结合,实现河道治理和资源利用双赢。

中国水利:河湖管理保护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内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2019年在加强河湖强监管方面有哪些突破?

祖雷鸣:2019年,按照“务实、高效、管用”要求,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督查制度,建立以“查、认、改、罚”为流程、以“面上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群众举报”为方式、以“一张图+遥感影像+APP+无人机”为手段的河湖督查体系,河湖强监管取得较大突破。

一是开展面上河湖暗访督查。联合监督司组织各流域机构开展两轮暗访督查,派出233个暗访组935人次,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设区市6679个河段和1612个湖泊进行督查,发现问题3506个,截至2019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销号3004个,整改完成率86%。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组织河湖保护中心重点对黄河干流、大运河沿线、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沿线、华北地下水超采区、南四湖、骆马湖等重点区域进行靶向式、暗访为主的专项督查,发现158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19个。

三是加强问题举报曝光。设立河长监督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受理处理群众涉河湖各类举报事项236件。设立河湖突出问题曝光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曝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河湖违法违规案件41件。

中国水利:请您谈谈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

祖雷鸣: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继续坚持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完善强监管制度措施,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河湖面貌根本好转,重点是抓好“三大攻坚”、补齐“四项短板”、用好“两个抓手”。

抓好“三大攻坚”。一是加快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好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开展示范河湖建设。开展“优秀河长湖长表彰”“寻找最美河湖卫士”“逐梦幸福河湖”等活动。二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清理整治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借鉴巡视的经验做法,对重点区域、重要河湖开展进驻式专项督查。深入研究“清四乱”中的深层次问题,出台有关政策。三是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加快规划编制,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制砂推广应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制定配套办法,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长江等大江大河非法采砂,防止反弹;指导督促地方对支流及中小河流非法采砂问题及时查处,做到露头就打。

补齐“四项短板”。一是加快推进河湖划界。指导地方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划界工作,明确河湖管控边界,利用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河湖遥感本底数据库,加快推进划界成果上图。二是加快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基本完成大江大河大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和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约束,实行分区管理,落实河湖空间管控要求。三是加快完善相关制度。针对“清四乱”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清理整治政策标准。配合做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制修订工作。四是探索健康河湖评价。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背景下的河湖健康评价体系研究,起草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的文件,为河湖管理和河长湖长决策提供依据。

用好“两个抓手”。一是用好河长制湖长制这个抓手。推动建立高规格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协调平台。指导跨界河湖地区建立沟通协调和联防联控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二是用好河湖暗访督查这个抓手。联合监督司组织流域机构开展中小河湖暗访督查,重点查处虚假履职、虚假整改、久拖不改、新增问题。针对重点河湖、重点地区,借鉴巡视的做法实行靶向式、进驻式暗访督查。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河湖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彻底整改、责任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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