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衔接自考本科学分互认和转换方法的研究与展望
2019-01-15张明兵
张明兵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 40133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教育部推进关于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见意》,畅通终身学习通道,着力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实现学历教育之间、学历教育与各类非学历教育之间相互融通,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具有重庆特色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和服务体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要是需要学历的自学者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教育考试,是自学形式和助学形式(专科衔接自考本科)进行区分的,无论哪种主要都是用来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进修,从而获得由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和主考学校盖章的毕业证书。
一、现行的免考和转考的政策制度
在20世纪80年代时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所有功能基本是被”文革”时代哪代人耽误后所提供补偿的继续教育机会,[1]自学考试的学生与各普通高校学生进行比较的话学生源是最复杂的,且流动性比较大。开始就实行免考和转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学分互认和之间转换的相关形式,这个相关制度的成立与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源有密切关系。转免考主要是为了解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跨省学习的学分互认的问题,原国家教委先后在1989年出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相关政策文件,从而进一步明确免考课程标准、对象和相关办理过程的程序,从而初步形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和课程相互转换之间的框架。
二、专科衔接自考本科的学分互认和相互转换也面临一定的问题
首先是国家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文件中所提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的规定。这政策出台基本阻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它形式教育方式的课程衔接和学分互认,从根本上都不利于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学习搭建“立交桥”。从另一种形式上看,这一政策削弱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吸引力。尽管后面教育部又颁发《推进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课程转换工作意见》里提出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可以在各高等学校教学课程里面的学分进行认可,但作为学生的课程学分和非学历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成果都没有明确的互认和转转换更细的办法,完全希望后期仍需在政策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加大力度。
三、专科衔接自考本科分互认和转换方法的展望
首先应建立专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咨询机构,充公发挥机构所在的职能和作用,编写相关转换制度、方法和专门的学习教材。并开展学分互认和转换方法整个过程中的质量评估,并赋予新机构名称。然后就是建立两个部门的工作机构,并经常进行讨论,科学的把握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标准进行量化[2]。其次应该合理科学的出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办法,在整个办法中明确包含自学考试里所学本科课程直接认定到专科教育相同课程里面去,从而让学生免去同门课程反复学习,这样也可以大大减轻学校对教学资源的浪费。也可以实行学生在高等教育学习中通过的本科课程成绩暂存到学分银行库里面,后期学生在进行第二学历或者其经学习过程中进行学分银行库的调用来进行直接进行学分互认和课程的转换。在整个相互学分互认和转换过程中也应该制订符合专科衔接自考本科学分互认、转换的标准。切实改变现行的相关制度,从而大大利用好学分银行这个政策,在整个标准方案转换过程中我们完全应多多借鉴和学习国内外的相关机制合理转换,并且应该认真学习现有国家开放大学所研究的学分银行成果,通过多方面如个人技能、所学知识、个人能力方面的成果来进行有利描述,[3]从而实行终生学习“立交桥”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