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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主义与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关系的探讨

2019-01-14刘宁宁

高教探索 2019年12期
关键词:适龄保护主义入学

刘宁宁

摘 要:近年来,高水平大学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省际分化的影响备受关注。通过对2013年至2018年相关数据的分析发现,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较为严重的省际分化,且五年间未有明显改善之势,而在此期间,大部分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有所下滑。同时,地方保护主义与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大小并不存在明显的线性关系。通过面板回归分析发现,地方保护主义对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并未产生明显影响,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和外省相对分配名额才是造成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省际分化的“元凶”。为此,政府在抑制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非均衡发展的同时,要注重不同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负担的均衡以及“责任分担和机会分享”的均衡。

关键词:地方保护主义;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影响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地方保护主义的来源可追溯到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保护主义,即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利用关税、补贴或进口配额限制等方式保护本国工业免受外国竞争。[1]我国经济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时出现的。因此有学者将地方保护主义定义为“地方政府在由高度集权体制下的非利益主体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有较大自主性的利益主体转化过程中,在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时,为了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错误倾向”[2]。

在高等教育领域关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讨论也是由来已久,而优质高等教育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更是近年来政府、社会和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自2006年起教育部要求部属高校属地招生计划按每年2%的比例减少,并逐步控制在30%以内。到2010年,教育部进一步要求将部属高校的属地招生比例限制在25%以内。尽管如此,学术界大部分学者依然认为目前我国高水平大学的招生名额分配存在着“浓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而这种倾向不仅对于外地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是一种极大的侵害[3],而且对高水平大学入学机会分布的地域失衡造成了直接影响[4]。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形成实质上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高校三者核心利益相互交织、分化、结合的必然结果[5],因而在地域差异之下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现出了明显的地域歧视和地域特权[6]。从以上的观点中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共识性的结论,即地方保护主义是一种歧视性的招生政策,是造成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公平的“元凶”。

尽管多数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但更多的是停留在理论分析上,实证研究相对缺乏。与此同时,大多数研究带有一定的价值偏好色彩,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研究结果的偏差。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问题:(1)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发展现状如何?(2)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同的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3)地方保护主义是否是造成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不公的“元凶”?如果不是,那么影响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不公的“元凶”是什么?希冀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回答进一步明确地方保护主义与地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关系。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数据来源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原则,研究将时间选定在2013年至2018年之间。之所以选择2013年作为起始年份,主要是由于随着高校招生官方网站数据的不断更新,部分高校2013年前的数据已被覆盖,无法获得,而2018年的高校招生数据为最新数据。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下文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和地方保护主义关系的描述分析和差异分析使用的是2013年和2018年的截面数据,回归分析使用的是2013年至2018年的面板数据。在研究对象上,根据张小萍等人的研究[7],本文选取“211工程”高校作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代表,并根据数据可获取性原则选取其中的107所高校作为研究对象。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不同地区的招生计划数主要来源于各个高校的招生官网及主流媒体报道,不同地区的适龄人口数则来源于《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2-2007年)》。

(二)相关指标的测量方法

1.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测量。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测度的方法主要有单指标法和综合指标法。单指标法一般包括高考录取率[8]、高考录取分数线[9]、地区每十万人口大学生数[10]和适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11]。其中单独以高考招生录取率作为衡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指标,不仅忽略了各地区适龄人口的差异,而且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出各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2003年我国各省开始推行“独立命题,自主招生”的政策,高考录取以各省、市为单位,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必然造成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差异,基于此,高考分数线也不具有作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评价指标的效力。每十万人口大学生数则是官方统计的全国各地区的学生在本省上学的人数,并不能有效体现本地人口基数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适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则有效克服了以上之不足,但存在的困难之一在于对各地适龄人口数的估计,已有研究通常以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予以推断。但人口普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記的原则,以常住人口替代户籍适龄人口的做法具有明显的测量偏差。综合指标法一般是学者们通过构建相应指标体系的方式测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以曹妍[12]、李佳和常桐善[13]等学者为代表。综合指标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相应指标的选取,如李佳和常桐善对省际差距二级指标的选择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将“本地生源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视为“省市普通本科、专科在校生数”存在较大测量偏差;其二,各地区18-22岁适龄人口数来源于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即用常住适龄人口替代户籍适龄人口,测量结果无疑存在信效度问题。曹妍等学者将地区招生外溢水平视为地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重要指标这一做法有待商榷,招生外溢水平反映的是地区高等教育招生能力,与地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更多的表现为因果关系,而这种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以及表现如何等均有待证明。为此,本研究采用地区优质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来反映不同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大小,其中地区适龄人口数选用十二年前的小学入学人数作为替代指标。与初中和高中阶段相比,小学阶段发生区域流动的概率最低,因此选用小学入学人数作为地区适龄人口数具有较好的效度。公式如下:

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地区的招生数地区适龄人口数

2.地方保护主义(E)的测量。地方保护主义主要表现为本地优质高等教育招录本地区学生的比例,即本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区的招生计划数与本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在全国的招生计划数之比,比例越大,说明该省份优质高等教育招生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越明显。

3.建立入学机会与地方保护主义(E)的关系。REPSAP=REPS*E+ASAP=REPSSAP*E+ASAP,其中A指外地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投放的招生计划数;REPS表示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在全国的招生计划数;SAP表示本地适龄人口数;REP表示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计划数;E表示属地化招生比例,即地方保护主义;REPSSAP表示本地优质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与本地适龄人口数的比值,可以看做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最大能够满足本地考生的可能性,与人均GDP和每十万人口中大学生数等指标具有异曲同工之意,本研究将此比例命名为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ASAP表示外地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规模与本地适龄人口的比值,本研究将此比例命名为外地相对分配名额。由上述公式分析可知,地区适龄人口获得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大小与本地优质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地区适龄人口数、外地优质高等教育在地区的招生规模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有关,实质上是与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外地相对分配名额和地方保护主义三个变量相关。

三、2013年和2018年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与地方保护主义的描述分析

(一)2013年和2018年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描述统计分析

图1统计了2013年和2018年我国不同省、市、自治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大小及变化。2013年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最大的五个地区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青海和宁夏,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别为12.28%、9.06%、6.90%、5.42%和5.26%。到2018年上述五个地区仍是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最大的五个地区,只是其内部的具体排名有所变化。2013年甘肃、广西、安徽、云南和广东五个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最低,平均比例仅为1.58%,即100个适龄人口中上“211工程”高校的学生数不足2个。到2018年湖南、广西、河南、云南和广东五省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最低,排名最后五位,平均比例较2013年有所增加,为1.82%。而广西、云南和广东三省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较低的现状在五年间并未得到明显好转。从2013年至2018年不同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变化来看,大部分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有不同幅度的增加,仅有北京、天津、上海、青海、湖南和河南等六个地区有所减小。具体而言,宁夏、海南、重庆、山西和内蒙古等地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增幅最大,其中宁夏地区五年间适龄人口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比例增加了2.04%,其他四个地区的增幅在1.06%-1.50%间徘徊。而河南、天津、湖南、上海和北京等地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升反降,其中北京地区减少幅度最大,由2013年的12.28%减少至2018年的9.06%,减少了3.22%,上海地区五年间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也下降了1.47%,河南和湖南两地也分别减少了0.2%和0.47%。因此,2013年至2018年间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省际分化的趋势虽有所改善,但优势省份的特殊地位仍难以撼动。

(二)2013年和2018年地方保护主义的描述性分析

2013年至2018年,各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在招生中均对本地区予以地域倾斜,本省招生名额占总体名额的比例(地方保护主义:E)从2013年的45.35%下降到2018年的42.82%,下降了2.53%。同时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地方保护主义都有所下滑。具体而言,2013年贵州、内蒙古和河南三个地区的属地化招生比例最高,均在70%以上,宁夏、广西、新疆、西藏和青海等地区的属地化招生比例的均值也高达65.54%,远远高出了教育部规定的30%的标准。属地化招生比例在30%以内的省、市共有八个,分别为湖北、天津、甘肃、湖南、上海、重庆、北京和海南。其中北京和海南的属地化招生比例最低,分别为14.30%和10.82%。到2018年,贵州、宁夏、内蒙古和广西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均值高达74.95%,西藏、广东和青海等地的属地化招生比例也在60%-64%之间徘徊。2018年属地化招生比例低于30%的省、市、自治区由2013年的八个增加到十个,辽宁和陕西两省的属地化招生比例下降到30%以内。从不同地区属地化招生比例的变化幅度来看,海南、河北两个省份属地化招生比例增加幅度最大,其中海南省属地化招生比例由2013年的10.82%增加至2018年的20.27%,增加了9.45%,河北省则由2013年的38.99%增加至51.20%。在此期间,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属地化招生比例有所下滑,其中新疆、云南和河南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减小幅度较大。河南五年间属地化招生比例下降幅度达到13.01%,云南减少幅度也达到11.72%。

(三)省际层面地方保护主义和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比较

从2013年不同省区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关系来看,北京市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最大,相应地属地化招生比例却非常之低,在全国仅高于海南省,位居第20位。天津和上海两地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别排在全国第2、第3位,但其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排在第25位和第28位。广东省作为2013年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學机会最低的省份,其相应地属地化招生比例却高达59%,排在全国第9位。同样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处于全国倒数的河南省,其属地化招生比例高达70.39%,排在全国第3位。贵州省作为当年属地化招生比例最高的省份,其相应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仅排在全国第26位。当然也存在属地化招生比例和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相似的地区,如宁夏地区,2013年其优质高等教育的适龄人口入学率排在全国第5位,相应地属地化招生比例也排在全国第4位,西藏和新疆两地也存在类似情形,其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别位于全国第7、第8位,属地化招生比例则分别排在全国第6和第7位。到2018年,这种情形仍然存在,而且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完全占有优势的地区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在不断下降,如天津市属地化招生比例从2013年的27.64%下降到2018年的17.74%,优化了35.82%;上海市属地化招生比例则从2013年的22.95%减小至2018年的17.84%。因此从省级层面来看,研究似乎并没有观察到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完全占优势的地区在地方保护主义方面占有相应的优势,也没有观察到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处于劣势的地区在地方保护主义方面处于相应的劣势地位。但这种观察是否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我们仍不得而知,需要进一步验证分析。

四、2013年和2018年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同的地区的入学机会的差异分析

由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近五年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有所提高,而地方保护主义有所下滑。同时,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较大的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较小,且有减小趋势,而以贵州、内蒙古等为代表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较小的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较大,且有增加之势,这是否意味着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越明显的地区的入学机会越小,而地方保护主义越有限的地区的入学机会越大呢?以下研究将围绕此问题进行展开。

为研究方便起见,依据指标数据的特征,利用聚类的概念,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聚类分析。研究主要通过2013年和2018年各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两个指标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聚类分析。采用SPSS16.0中的系统聚类法,以逐次聚类的方式,通过欧几里得距离平方法观察不同地区间的相似性(见表1)。

根据表1区域等级划分的结果,利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同的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结果见表2。

表2统计了2013年和2018年我国地方保护主义不同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从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值来看,2013年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明显的地区的适龄人口入学率均值最高,为7.46%,其次为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较弱的地区,为4.38%,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较为明显的地区的适龄人口入学率均值最低,为2.55%。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同的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到2018年,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明显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均值仍最高,为6.86%,其次为地方保护主义明显的地区,其适龄人口入学率均值为3.99%。从不同区域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值的变化来看,地方保护主义明显区域及较明显区域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值均有所增加,而地方保护主义一般区域、较弱区域及不明显区域的入学机会均值有不同幅度的下滑。通过方差分析发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明显区域的适龄人口入学率均值与其他四个等级区域间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其他四个区域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因此从优质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均值来看,并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越强,其入学机会越大或越小的简单的线性关系。

综合上述分析,研究并未发现地方保护主义占优势的地区,其优质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占有相应的优势。因此,人们将地方保护主义视为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省际分化的重要原因似乎并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五、地方保护主义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影响的面板回归分析

从上述2013年和2018年的描述分析和差异分析很难发现地方保护主义与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有着明确的关联。那么地方保护主义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究竟有没有影响?如果没有,真正的影响因素是什么?以下研究将利用2013年至2018年几年间的面板数据,围绕此问题展开。

自变量:2013年至2018年的地方保护主义(E)、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REPSSAP)和地区外省相对分配名额(ASAP)。

因变量: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省际分布,即优质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的省际分布。

控制变量: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计划数(REP)、本地的优质高等教育在全国的招生计划数(REPS)、本地的适龄人口数(SAP)以及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省际分布(G),为消除不同量纲级别间的差异,控制变量一律采取对数的形式。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对包括控制变量和自变量在内的七个变量进行共线性检验,发现本地适龄人口数与部分变量间存在共线性问题,将适龄人口变量剔除后,问题得到解决。因此本研究的控制变量仅包括REP、REPS和G。

借助eviews 8.0软件对面板数据进行研究时,首先要对数据的平稳性和协整性进行检验。采用LLC、ADF-Fisher和PP-Fisher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发现所有省、市、自治区的不同变量均为一阶单整(1%水平下显著),说明数据序列是平稳的。用KAO检验法对数据序列变量间的协整性进行检验,结果显示ADF统计值在5%水平下显著,表明变量存在协整关系,可进行面板数据分析。面板数据分析一般包括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在选取模型之前,对数据进行Hausman-test检验,发现P=0.0108,小于0.05,拒绝接受随机效应模型。此外,随机效应模型假设误差性对解释变量不产生影响与事实不符,因此本研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在eviews面板数据分析中,固定效应模型又包括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时点固定效应模型和双固定效应模型,需要通过相应的协方差检验确定最终模型形式,主要假设如下:

表3统计了2013年至2018年近五年时间段内地方保护主义、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和地区获得外省相对分配名额对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影响。首先,当模型1中只包括三个控制变量时,本地优质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和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规模两个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分别为0.015和0.026。这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条件下,地区优质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和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地区的招生规模每增加1%,则相应地地区适龄人口接受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别增加0.015和0.021。将地方保护主义变量纳入模型,模型2显示本地优质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和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规模两个变量的回归系数仍然显著,且变化较小。但地方保护主义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说明在控制本地招生计划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分布的条件下,地方保护主义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省际分布并不具有明显的影响。在控制三个控制变量的前提下,研究将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容量这一变量纳入模型,模型3显示本地优质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和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规模两個变量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仍具有显著性影响。与此同时,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容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0.027,说明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对本地适龄人口获得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容量每提高1个百分点,适龄人口入学率将会提高0.027个单位。在控制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地区获得外省相对分配名额纳入模型,本地优质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和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规模的影响仍然显著。同时,外省相对分配名额对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影响的回归系数高达1.805,且在0.001水平上显著,说明外省相对分配名额对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当外省相对分配名额提高一个百分点,地区适龄人口获得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将提高1.805个单位。最后,研究将地方保护主义、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和外省相对分配名额均纳入模型,模型5显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分布和地方保护主义两个变量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没有显著性影响,而本地优质高等教育的招生计划数、全国优质高等教育在本地的招生规模、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和外省相对分配名额四个变量对本地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具有显著性影响。结合变量的回归系数和t统计量来看,外省相对分配名额的回归系数和t统计量最大,说明其对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影响最大,其次为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

因此,从2013年至2018年的面板回归分析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地方保护主义对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布并没有明显影响,而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和外省相对分配名额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区域分布产生了重要影响,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的提高和外省相对分配名额的增加无疑会有效降低本地区适龄人口获得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难度。

六、研究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2013年至2018年间,我国地方保护主义有所下滑。其中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较大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较为有限,且有减小趋势,而以贵州、内蒙古等为代表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较小的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较明显,且有增加之势。(2)从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同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看,并未发现地方保护主义占优势的地区,其相应的优质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占有优势。(3)回归分析发现,地方保护主义对我国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并未产生明显影响,而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容量和外省相对分配名额才是真正影响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多寡的重要因素。

从统计分析结果追溯到已有相关理论可知,将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地区分配的不公平强加于地方保护主义,至少在统计学上是没有意义的。同时在优质高等教育招生普遍倾向于本地的背景下,将矛头指向北京、上海和天津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更是缺乏理性。此外,不少学者所持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对揭示入学机会的省际分化的内在机理也较为有限。而对于真正影响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省际分化的地区自身优质高等教育发展能力和省外优质高等教育招生名额的分配机制的相关探讨较少,从而易使对该主题的研究陷入盲区。首先,部分省、市、自治区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少,自身发展能力弱,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中央政府实行的基于“地域标签”的无条件约束性的政策补偿机制。与教育大革命时期基于“身份标签”取才相似,高等教育地域特权与其有异曲同工之处,都具有不劳而获的高等教育权利。这种教育特权的蔓延只会使这些省份不断丧失其自我发展能力而不得不依赖于其他省份的“救济”。因此中央政府在追求表面入学机会均衡的同时,更要注重不同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负担的均衡。换句话说,各地区的经济实力和高等教育资源作为能力发展的基础,其效能的发挥直接关乎地区优质高等教育的招生能力。对于部分入学机会小、负担能力弱的省份应通过改善效能机制来提高本地区优质高等教育的发展能力。唯有在各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负担均衡的前提下,政府为追求表面的入学机会均衡,可适当采取政策补偿措施。其次,对省外优质高等教育招生名额分配机制的探讨涉及不同地区间责任分担和机会分享的核心议题。责任分担是指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要承担外省生源的入学责任,主要表现为地区优质高等教育在外省的招生计划数;机会分享是指地区向外省输送生源,共享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表现为外省在地区的招生计划数。政府在追求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衡时,在对优质高等教育招生名额进行倾斜性分配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已经承担的入学责任和享受到的机会份额,在承担外省生源和向外省输送生源间确立基本的均衡。否则过重的责任分担会有损部分地区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性,而过度的机会分享表面看似增加了本地区的入学机会,实质上会不断加重地区对政策的依赖性,不仅不利于本地区资源效能的发挥,而且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身高等教育的发展能力。因此对外省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享要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条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搭便车”状况的发生。但如何确立不同地区“责任分担和机会分享”的均衡点,则是政府急需攻克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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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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