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监管 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01-14吴宗宇江苏省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吴宗宇 缪 明/江苏省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江苏省南通市年平均蔬菜播种总面积为203.77千公顷,其中设施蔬菜播种面积为67.23千公顷,占蔬菜播种面积的33%;蔬菜总产量为598.66万吨,其中设施蔬菜产量为239.30万吨,占蔬菜总产量的40%,总量保持稳定。截至2018年底,所辖区域内无论是农产品还是农业投入品市场抽检优等品率及合格率达到98.4%。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优等品率及合格率,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建立起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为主导,市级检测机构为支撑,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体、监测信息平台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市每个乡镇配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监管专职人员1名以上,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每个村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协管人员,稳定基层监管队伍。将市、县、乡、村农产品(速)检测结果通过网络即时汇总传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指导科学用药。一是发挥现有植保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的作用,在蔬菜生产基地开展病虫害监测,及时准确地提供病虫害信息预报,适时开展病虫害防治,降低单位面积上的农药使用量。二是加强生产者的技术培训,依托科技下乡、农民培训等各种形式,现场指导病虫害防治方法,适时向农民公布农药产品的禁用范围及其替代品种。三是开展综防技术指导培训,配合利用生物防治技术“以虫治虫”、利用物理防治技术防虫网阻隔防虫等技术科学防治病虫害的发生。
严格农药市场监管。对进入蔬菜生产基地的农药实行市场准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时,在经营范围一栏,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不准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经常性的、不定期对农药经营单位或门市部和流动小商贩开展综合执法。凡是在蔬菜检测中有问题的基地、农户一律实行倒查机制,实行追究查处、进入信用平台征信名单。
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省或设区市可出台地方法规(或规章)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责任加以明确,赋于农业部门监管职能,对于进入本地区销售的外地蔬菜,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设立的检测机构,对外地蔬菜产品应当加强检测,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允许进入本地市场。同时将检测到的不合格产品(含用户信息)通过地区网络平台上传给监管部门和相关批发市场、超市,必要时对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依法查封、扣押,并进行销毁。对冒用、滥用、乱用、盗用绿色和有机食品标志图案、字样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公开曝光,树立标志农产品良好的市场形象,严守准入关。
全面实行“产地准出”。一是在全市规模蔬菜基地建立农药残留速测室,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制定速测室制度、岗位职责制和检测流程等,添置必备的速测仪器、试剂,配备1~2名专(兼)职监测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基地产品在上市前实行批批检测,检测合格的经监管机构审核后发放“准出”卡。二是小规模蔬菜基地、零星农户(含电商、网络销售等以新模式出现的生产销售户),可在乡镇免费接受“产地准出”检测,持有绿色“准出”卡在“市场准入”环节可享受免检,直接进入市场销售。三是推动建立“从农田到市场”的追溯体系,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推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费透明放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蔬菜种植户(含电商、网络销售户),实行严格的二维码或条形码管理制度,一户一码。每批产品上市,除加贴编码外,还应加贴本批产品采收日期、种植者名称和电话号码,如有同一采收日期的其他产品,注明为同一个批次。对经检验部门检验的,还应附带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一方面是发现质量问题,便于该批次产品的召回而不影响其他批次产品;另一方面可以根据编码溯源找到生产者,有利于责任追究,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衔接。
强化品牌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已经成为大众消费的基本目标,“两品”成了安全优质的代名词,大力推进“两品”认证和管理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强认证管理。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要求和规定程序,组织持证检查员开展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品牌申报。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两品一标”农产品生产标准,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二是加强“两品一标”的审验,对已通过认证取得“两品一标”标识的产品,实行跟踪管理,绿色食品突出全程控制,有机农产品坚持因地制宜和生态安全,地标农产品立足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依照程序报请原认(评)定机构予以取消。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两品一标”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农产品认证证书;用标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规范使用标志;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标志,是否存在转让、买卖农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
控制企业污染排放。一是严格执行企业项目环境评价的“一票否决”制。对重污染企业要铁拳治理,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不合格的全面实施“关停并转”。二是完善畜禽饲料和有机肥重金属含量的相关标准,让畜禽饲料精准配比有标准可循。控制畜禽饲料和有机肥的重金属含量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努力杜绝因此而导致的农产品重金属超标。三是防控农田周边污染。在工业区和农业区之间,要设置严格的安全距离,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禁止蔬菜和苗木的近邻混杂和套种,并充分重视同地块苗木蔬菜轮种时,苗木用高毒农药的安全分解间隔期,防止因苗木地施用农药导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