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虚构对象是否相同?
2019-01-13程然
摘要:在虚构对象的形上学中,虚构对象的同一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虚构对象无法被同一化,那么我们将无法对虚构对象进行区分、计数或评价。内部主义和外部主义为虚构对象的同一化条件提供了各自的方案,但也都面临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这些困难一方面由形上学的方法论决定;另一方面,虚构对象的同一性还可以被区分为量的同一性和质的同一性。
关键词:虚构对象 同一性 内部主义 外部主义
在阅读虚构的文学作品时,我们经常会思考此类问题:《红楼梦》曹雪芹原作和高鹗续作中的贾宝玉是完全相同的吗?《金瓶梅》描写的潘金莲和《水浒传》描写的潘金莲是同一个人吗?希腊神话中的宙斯和罗马神话中的朱庇特有何关系?此类问题统称为虚构对象的同一化问题,对它们的回应将影响我们有关虚构对象的判断和评价,进而影响我们对文学作品的分析和理解。张爱玲有言,“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把宝玉的应制诗‘绿蜡春犹卷斗胆对上一句‘红楼梦未完[1]。”在她看来,《红楼梦》的原作和续作,其人物的性格差异巨大,其故事的内涵亦不相同。由此观之,同一化问题对我们分析、理解虚构对象至关重要,那么究竟该如何判断两个虚构对象是否相同呢?
一、虚构对象同一化的内部主义路径
虚构对象的同一化可以遵循两条路径:内部主义和外部主义。其中,内部主义主张我们根据虚构作品文本所构造的内部语境来判断两个虚构对象是否相同。该路径以帕森斯(T. Parsons)和扎尔塔(E. N. Zalta)的理论为代表。
帕森斯关于虚构对象的理论被称为“对象理论”,他认为,任何对象都存在特定的核内属性集[2]与该对象对应。而两个对象相同,当且仅当,它们具有完全相同的核内属性集[3]。因为虚构对象属于对象范畴,所以判断两个虚构对象是否相同也遵循该法则。以宙斯和朱庇特为例,如果他们具有完全相同的核内属性集,比如两者都是众神之王并且都以闪电为武器,那么他们就是相同的;如果在他们之间有至少一个不同的核内属性,那么他们就是不同的虚构对象。至此,对象理论给出了虚构对象的同一化条件方案,但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原因有二:第一,在面对基于双向关系的核内属性时,对象理论会牵涉循环[4]。比如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和秦钟是好友,所以贾宝玉具有“和秦钟是好友”的属性,并且因为该属性不会与贾宝玉的其他属性相矛盾,所以它是一个核内属性。为确定该属性,我们必须将秦钟从小说众多的虚构人物中区分出来,这就要求我们确定秦钟的同一性。相应地,秦钟也具有“和贾宝玉是好友”的属性,为了确定该属性,我们必须确定贾宝玉的同一性……如此循环往复将导致对象理论提供的同一性判断法则没有实际可操作性。第二,核内属性与核外属性的区分也会牵涉循环。在“金山悖论”中,“是真实的”通常被视为“金山”的核外属性而被排除在属性集之外,所以“核内属性/核外属性”的区分预设了“真实对象/非真实对象”的区分,然而为了确定何谓非真实对象,我们又必须依据其他标准区分“核内属性/核外属性”……
为避免“金山悖论”带来的困难,扎尔塔在对象理论的基础上构造出“抽象对象(abstract object)理论”[5]。不同于帕森斯将对象与属性之间的关系描述为“对应”,扎尔塔认为,对象与属性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编码(code)和例示(instantiate),全部对象被区分为抽象对象和具体对象两类:抽象对象编码属性,而具体对象例示属性。“金山悖论”中的“金山”是抽象对象,因为“金山”并不在现实中例示,它仅仅编码了“由金子构成”等属性。关于虚构对象的同一化条件,扎尔塔指出,和“金山”类似,虚构对象是抽象对象。而两个虚构对象相同,当且仅当,它们编码完全相同的属性。这样,抽象对象理论就避免了因“核内属性/核外属性”的区分而带来的循环。然而,与我们反驳对象理论的第一条理由类似,该方案依然面临着双向关系作为一种属性的困难。因此,扎尔塔的抽象对象理论也无法让人满意。
二、虚构对象同一化的外部主义路径及其改进
与内部主义主张根据文本的内部语境来判断虚构对象的同一性不同,外部主义主张,既然虚构对象是由作者创造的,那么判断两个虚构对象是否相同理應考察其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行为和心理状态等外部因素。该路径以汤姆逊(A. Thomasson)的理论为代表。
关于虚构对象同一化,汤姆逊的理论可以简述为以下两个原则:(P1)如果虚构对象A和B出现在同一部作品Z中,那么A和B相同,当且仅当,Z赋予A和B完全相同的属性[6];(P2)如果虚构对象A和B出现在不同的作品Z和Z*中,那么A和B相同,当且仅当,Z*的作者有把Z中的A作为B引入Z*中来的意图(intention)[7]。以《红楼梦》为例,如果我们将曹雪芹的原作和高鹗的续作视为同一部作品,那么原作和续作中的贾宝玉是否相同,取决于它们是否赋予贾宝玉完全相同的属性;如果我们将原作和续作视为两部不同的作品,那么原作和续作中的贾宝玉是否相同,取决于高鹗是否有将原作中的贾宝玉引入续作中的意图。该判断法则虽然简单,然而其缺点也十分明显。如果我们认为《红楼梦》的原作和续作是同一部作品,那么出于创作者风格不同的原因,他们笔下的贾宝玉将不可避免地存在至少一个属性上的差异,根据(P1),原作和续作中的贾宝玉就是两个不同的虚构对象;然而,如果我们认为续作和原作是两部不同的作品,并且高鹗有续写原作的意图,根据(P2),原作和续作中的贾宝玉就是相同的。两个虚构对象是否相同,取决于我们的主观信念而不是客观条件,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为了避免由主观性带来的困难,徐敏教授在以上外部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合取创造主义”的概念。顾名思义,合取创造主义主张每个虚构对象都是被合取创造的[8]。比如贾宝玉出自曹雪芹原作、高鹗续作的《红楼梦》,那么曹雪芹和高鹗就是贾宝玉的“合取创造者”。关于同一化问题,合取创造主义提出了“虚构属性”(fictional properties)的概念,虚构属性是将“虚构地”(fictionally)作为算子,作用于非虚构属性而合成的属性。以“虚构地有一块玉”为例,该属性由算子“虚构地”和非虚构属性“有一块玉”合成。虚构属性的同一性由对应的非虚构属性决定:两个虚构属性相同,当且仅当,它们对应的非虚构属性相同。而虚构对象的同一性则由它们对应的虚构属性集决定:两个虚构对象相同,当且仅当,它们具有完全相同的虚构属性集[9]。合取创造主义很好地回避了来自主观性的挑战,因为只要我们承认曹雪芹和高鹗是贾宝玉的“合取创造者”,那么《红楼梦》原作和续作中的贾宝玉就是同一个虚构对象。然而,尽管合取创造主义解释或回避了此前虚构对象理论所遭遇的困难,但它的适用范围仍然有限。合取创造主义的同一化法则仅仅适用于纯粹虚构对象,对非纯粹虚构对象则无能为力[10],因为非纯粹虚构对象除了具有虚构属性外,还具有非虚构属性。以《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为例,根据合取创造主义,诸葛亮具有“虚构地是蜀汉丞相”的虚构属性,然而诸葛亮真实地“是蜀汉丞相”,该虚构属性与我们的历史常识相违背。换言之,因为虚构属性由虚构算子和特定的非虚构属性合成,这就要求我们在构造虚构属性时对虚构属性和非虚构属性作出区分,然而仅仅依靠虚构作品文本所构造的内部语境,我们无法判断虚构对象的哪些属性属于虚构属性,而哪些属性属于非虚构属性。对虚构或非虚构属性的判断只可能依据某些外部因素,比如学校的历史课教育或者电视播放的历史纪录片[11]。
三、质与量:无法确定的同一性
综上所述,无论是虚构对象同一化的外部主义路径或内部主义路径,它们为虚构对象谋划的同一化方案都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方面,这些困难是由形上学的方法论所决定的。严肃的形上学要求人们在众多可能的理论中寻找对关键问题最合理的解决方案,而非“绝对正确”的解决方案,所以某一理论可能对A问题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而对同一领域中的B问题解释力较弱,在特定的情形下,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这是为了解决相对更关键的A问题,而必须承担的合理代价。另一方面,关于任何对象(包括虚构对象)的同一性,一直以来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即质的同一性和量的同一性[12]。质的同一性要求两个对象在属性上无法作出区分,而量的同一性要求两个对象在时空中的轨迹是连续的。比如幼年的我和成年的我有量的同一性,却没有质的同一性,虽然两者之间展现出巨大的属性差异,但是我依然是我,因为我在时空之中是连续的;与此相反,生理属性完全一致的我和我的克隆人,有质的同一性,却没有量的同一性。类似地,在对虚构对象的讨论中,内部主义主张两个虚构对象相同,当且仅当,它们对应或编码了相同属性,此时的同一性是质的同一性;而外部主义主张两个虚构对象相同,当且仅当,创作者有延续原作的意图,此时的同一性是量的同一性。因此,无论内部主义或外部主义,当它们尝试为虚构对象谋划同一化方案时,都注定只能将重心放在同一性的某一方面,而给可能的反驳留下空间,而至于如何弥合由同一性的区分造成的裂痕,将是未来虚构对象形上学必须努力突破的方向。
注释:
[1]张爱玲:《红楼梦魇》,北京:北京出版集团公司·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6-7页。
[2]“核内属性/核外属性”是帕森斯为了避免“金山悖论”而引入的概念,目的是为了避免属性集内部出现语义矛盾。比如,金山这一对象对应属性集——{由金子構成,是一座山,是真实的,……},然而现实中并不存在金山。因此,有必要将诸如“是真实的”这样的属性规定为“核外属性”并将之排除在属性集之外。
[3]T.Parsons, Nonexistent Object,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0, p. 19
[4]徐敏:《虚构对象的形上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09页。
[5]E. N. Zalta, Abstract Objects: An Introduction to Axiomatic Metaphysics, Dordrecht: 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83, p. 34
[6]A. Thomasson, Fiction and Metaphys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63
[7]A. Thomasson, Fiction and Metaphys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67
[8]徐敏:《虚构对象的形上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216-217页。
[9]徐敏:《虚构对象的形上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236页。
[10]合取创造主义曾试图给出纯粹虚构对象与历史虚构对象的区分方法,即“纯粹虚构对象是不在时空中的虚构对象;历史虚构对象是在时空中的虚构对象。”(徐敏, 《虚构对象的形上学》,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8, P. 250-252)然而该方法有混淆“纯粹虚构/非纯粹虚构”“抽象/具体”两对范畴的嫌疑:纯粹虚构对象的所有属性都是虚构属性,非纯粹虚构对象有至少一个非虚构属性;历史虚构对象在时空中,抽象虚构对象不在时空中。非纯粹虚构对象也可以是抽象对象,比如福尔摩斯可能以某一个真实存在的侦探为原型,因此具有至少一个非虚构属性,但福尔摩斯不在时空中,因此是抽象对象。
[11]对此的反驳认为,“区分虚构属性与非虚构属性非常简单,几乎是透明的,即有Fly(虚构地)算子约束的属性就是虚构属性,否则就是非虚构属性。”(徐敏, 《虚构对象的形上学》,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8, P. 235)然而,该标准是对虚构属性概念的定义,而非可操作的判断法则。类似地,一般我们可以将数学中的无理数定义为“非有理数”,它由“非”算子和“有理数”这一概念结合而成。然而“非”算子不能作为我们判断一个数是否是无理数的根据(数学中还存在非实数、非素数等)。判断一个数是否是无理数还必须通过其他途径,比如“该数能否被表示为两整数之比”。
[12]德里克·帕菲特:《理与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第293页。
(作者简介:程然,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分析形而上学、心灵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