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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与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结合建设的探讨

2019-01-13邱晓锋

中华建设 2019年2期
关键词:人防防空场所

邱晓锋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与应急避难场所有诸多相似之处,两者结合建设是我们提倡和努力的方向,下面从两者的基本要求、选址原则、建设标准、功能要素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及概念

自2008年以来,汶川、玉树等重特大地震相继发生,国家对于“防震防灾”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2016年,国家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的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不断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努力建设平安中国。

作为防震减灾及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也逐渐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所谓应急避难场所,是指用于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城镇居民防灾避险、临时安置的场所,分为室内、室外两类。

二、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基本情况及概念

近几年随着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迅猛发展,人防工程防护体系趋于完善,各种人防工程类型均有建设,而作为空袭主要防护措施之一的城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则还处于探索及研究阶段,2015年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编制了《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所谓人民防空疏散基地,是指设置在城市人口疏散方向上,用于保障一个或多个疏散地域的场地及设施,战时作为城市人口疏散的指挥中心及保障中心,平时作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防护技能训练场地;城市重大灾害状态下,也可作为城市防灾避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是战时顺利进行城市人口、物资和工业设施疏散的基本保证,是政府防空减灾工作未雨绸缪的主要举措,更是“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思想的体现,是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疏散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建设的特点跟人防工程一样,主要是以战时功能为主的项目,缺乏社会资金的支持,缺少建设渠道,因此,必须借鉴人防工程建设的经验,以平战结合为主要原则,战时作为城市人口疏散的指挥中心及保障中心,平时作为城市防灾避难的主要场所。在建设上资源共享、优劣互补,采取适当的转换措施,实现平战两用。

三、选址原则及开发模式分析

1. 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原则

(1)避开板块运动、地震次生危险源;避开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源。

(2)避开危化设施、易燃易爆设施、高压走廊等危险源。

(3)位于水域蓝线危险控制范围外,避免越浪、倒灌等危险情况。

(4)根据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不同要求,选址应距离服务区域不大于500米、3公里及10公里等。

(5)选址附近应有必要的水、电、交通等市政配套设施。

2.应急避难场所开发模式

(1)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结合城市内部及周边的公园、绿地、广场、体育馆、文化管、展览馆、地下室、学校、福利院等公共设施建设。

(2)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考虑与宾馆、度假村、会所、训练基地、养殖基地等私人物业合作建设。

3.人民防空疏散基地所选址原则

(1)避开重要政治、军事、经济目标,避开自然危险源。

(2)避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工厂、仓库及有严重污染源、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

(3)应建设在人口疏散方向上,处于周围建筑物倒塌影响范围以外,与城区的距离宜为10~50公里。

(4)地面平坦、地势较高、交通便利,且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基础设施的区域。

4.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开发模式

(1)结合城市周边的公园、绿地、广场、体育馆、文化管、展览馆、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

(2)考虑与城市周边的宾馆、度假村、会所、训练基地、养殖基地等私人物业合作建设。

根据以上描述,应急避难场所与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在选址原则上基本一致,只有在与服务区域的距离上有所不同,人民防空疏散基地考虑的是在整个城市陷入战争状态的情况下,所有城市居民的疏散需求,因为城市中心为空袭主要目标,疏散基地必须设置在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域,服务半径在500米以内的紧急应急避难场所不适合兼做人防疏散基地,因为此类型的避难场所规模较小,只有2000平方米左右,一般设置在城市中心区,位于空袭打击范围;服务半径在3公里以内的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可考虑做为临时小型人防疏散基地,因为仍存在一定的空袭威胁,疏散人员只能在这里做临时避护,应配备交通中转站,将城市人口逐步转移至较远较安全的疏散地域,或疏散至未遭空袭的其他城市投亲靠友;服务半径在10公里左右的中心应急避难场所非常适合兼做中、小型人防疏散基地,在建设标准及功能配置上宜互相兼顾,综合利用。

四、建设标准及功能要素分析

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及功能要素

应急避难场所按行政级别划分为三类:紧急应急避难场所(乡镇、街道级),规模约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500米;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县、区级),规模约1万平方米,服务半径3公里;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市级或多个县、区联合体),规模约10万平方米,服务半径10公里或以上。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置有:指挥场所、供水设施、环卫设施、供电设施、人员临时安置场所、物资储备场所、交通设施及指引、通信宣传设施、消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交通工具停放场所等。

2.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标准及功能要素

人防疏散基地按所保障的人口规模划分为三类:小型疏散基地(5万人以内),规模约3-5万平方米;中型疏散基地(5-20万人),规模约5-20万平方米;大型疏散基地(20万人以上),规模约20万平方米以上。

人防疏散基地功能要素分战时及平时,战时应配置有:疏散指挥区、临时安置区、工勤物资储备区、医疗保障区、交通中转区等;平时应配置有:人防宣传教育区、人防技能训练区等。

根据以上描述,应急避难场所与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在建设标准上,中心应急避难场所与小型疏散基地的规模及服务半径较接近,适合兼顾建设;紧急应急避难场所、固定应急避难场所规模较小,功能设置不完善,且与城区距离过近,不宜兼顾疏散基地建设,可考虑作为人防疏散临时指挥中转站及信息咨询点。应急避难场所与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在功能配置上基本一致,只要在指挥通信方面做到互联互通,即可实现功能整合兼顾,一套体系,两种用途。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人民防空疏散基地作为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的,要确保交通顺畅可行,避难人员能及时到达;而应急避难场所兼顾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则要尽量位于空袭范围以外。

正因为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及应急避难场所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才有兼顾整合的必要,我们应该认清共性,区别特点,坚持两者结合建设的原则,实际上关于结合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多需要探讨的内容,比如两者的服务对象、服务时限、服务范围、针对的特定灾害类型等,结合建设的内容,除了两者结合建设,还能与其他平时功能的项目相结合建设等,这些都是有待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不断探索研究,逐步完善及明确的,现阶段因为缺少必要的指引及规范,也缺少实例,只能以有限的经验做一些浅议及探讨,希望对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有一定的帮助。

五、结语

城市安全是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基础,是最大的民生,我们应该聚焦实战、创新驱动、集约高效、军民融合、资源整合、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规划的资源,促进防灾、减灾及人民防空工作的发展及完善,建设现代城市、和谐社会、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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