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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丑陋代言

2019-01-12王琳琳插画曲径

世界环境 2018年6期
关键词:扬子鳄金丝猴大熊猫

■文 / 王琳琳 插画 / 曲径

十几年前,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聘请几位知名作家做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代言人。作家陈建功被公务纠缠,忙得一塌糊涂,就在这忙碌中,他的朋友纷纷选定为大熊猫、大象、金丝猴代言,而他自己,因主办方四处寻人无着,最后把扬子鳄分配给了他。

闻知此事的朋友都忍不住笑,陈建功知道他们笑什么。代言大熊猫、金丝猴、大象,要么萌感十足、憨态可掬,要么威风凛凛、智慧超群,而为扬子鳄代言,则有种“为丑陋代言”的味道。

但是,利用这个机会,陈建功打开了了解扬子鳄、认识扬子鳄的窗口——扬子鳄,国家一级保护珍稀动物,目前野外种群仅存150多条,远远少于野生大熊猫的数量,并且由于孵化成活率低(只有2%),扬子鳄野外种群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是需要人类关心并为之奔走呼号的濒危物种”。

后来,陈建功写了一篇《代言扬子鳄》的文章,并在文中深刻地反思道:“人类是否应该根据自己的好恶,决定一个物种的存亡。”

不管承认与否,人类的好恶确实事关动物的命运,这是一个无奈的现实。那些漂亮、可爱、富有魅力的明星物种,保护和研究资金自然就多,而那些“不太讨喜”的物种,能获得的资源就很有限,甚至是已有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最近有条刷屏的关于扬子鳄的新闻。安徽省宣城从2003年到2018年,当地开发区200多家企业和机构侵占了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3平方公里,相当于400多个标准足球场面积。面对反对意见,当地党委、政府竟然振振有词地表示“这土地是他们的,为什么不能用”“不搞也得搞,如果上面追究责任,他们出来顶”。

短短一段话,真实准确地描摹了对法律的无视和权力乱用的乱象。对于扬子鳄,最大的委屈已不是“鳄鱼的眼泪”“长相丑陋”这些代名词,而是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它们(扬子鳄)再也没有栖息地了。它们在一片又一片的耕地中徘徊,去寻找一块可以生活的地方,但它们自始自终都没找到过” (著名动物保护学家约翰·瑟布贾森纳语)。

当年,陈建功在了解扬子鳄的生存环境与命运状态后说“愿继续代言扬子鳄,将心比心,多留一些湿地给扬子鳄,让它们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十几年后,扬子鳄的命运依然面临着重重危机。看来,这份代言还要持续下去,以唤醒人类的良知,换来法律的归位——因为只有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野生扬子鳄才能守住它最后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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