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及措施研究——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
2019-01-1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石建平
■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石建平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大政策对发展新型建造方式的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9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从政府工作层面把大力推进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及分析
1.1 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
2006年,我国首先在部分城市的住宅开发、建设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先后批准建立了21个产业化示范基地。此后,全国各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犹如雨后春笋。例如,2013年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当年就落实装配式住宅项目约170万平方米;第二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任务落实量达到300万平方米。
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北京市列入“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累计超过600万平方米。2015年,浙江省全面推行建筑工业化,保障房项目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并在全省开展装配式建筑构件基地建设,形成与区域相适应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能力;到2016年,浙江省每年新开工建设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已达300万平方米以上,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每年增加比例不低于10%。
截至2018年,全国已有31个省(市)、自治区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工作,其中26个省(市)、自治区已出台财政补助及奖励、优先保障用地、容积率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工程报建绿色通道、加分企业诚信评价、优化工程招投标等支持政策。例如,深圳市率先提出,自2015年起全市新出让住宅用地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全部使用产业化方式建造,并对存量土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3%的建筑面积奖励和放宽预售要求等优惠政策,以促进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
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
早在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开始启动装配式建筑的研发和推广工作,其结构形式主要以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为主,广泛应用于市政基础、道路桥梁、异地搬迁、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富民)等工程项目。
1.2.1 设计、生产及施工安装能力
(1)设计能力。目前,全区具有装配式建筑设计资质的企业84家,其中设计能力较为突出的企业6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等2家设计院同时具备PC 及钢结构设计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院等4家设计院具备钢结构设计能力。
(2)生产能力。全区现有装配式建材规模化生产企业19家,其中,北新建材等两家企业同时具备钢结构及墙板生产能力;远大华美等两家企业具备PC 部件生产能力;光正钢构等11家企业具备钢结构生产及加工能力;西营海华等4家企业具备内外墙板生产能力。全区装配式混凝土年产能约250万立方米、钢结构年产能约91万吨、内墙板年产能约265万平方米、外墙板年产能约408万平方米,但因缺少项目依托,全区装配式混凝土、内外墙板生产线处于半停产状态。2017年,新疆德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住建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疆石河子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被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批准为“绿色建筑产业化基地”。
(3)施工安装能力。目前,全区有4家企业同时具备钢结构总承包能力,并有7家企业具备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能力,拥有技术工人约1万人。
1.2.2 消费者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
目前,新疆装配式建筑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多数消费者对装配式建筑认识不足,对新技术、新材料不太了解,对装配式建筑的优势也无切身体验。长期以来,消费者对装配式建筑持有怀疑态度,这将不利于装配式建筑的长远发展。另外,由于受装配式建筑初期投入大、项目资源不足、规模化发展难以实现、建造成本高等因素的制约,房地产企业现阶段对装配式建筑开发的积极性也不高。
1.2.3 装配式建筑建造专业人员匮乏
传统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发商为追求经济利益,更愿意使用劳动力廉价的农民工来降低成本,对施工人员培训不足。另外,施工人员多数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这也导致新型装配式建筑建造的专业施工人员严重匮乏。
1.2.4 现行设计管理体制不适应新型装配式建筑发展
现行工程管理体制缺乏装配式建筑的定额和清单,制约了新型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开展,其中包括装配式建筑统一的模数系统不完善,预制混凝土设计规范不全面,标准化预制构件目录不健全,工业化体系下的构件质量验收标准还存在缺失,构件材料的认证、淘汰制度不完善,标准化、通用化的建筑部品生产无法跟上建筑体系集成的要求,质量认证体系不健全等。
1.2.5 推广应用情况
截至2018年,全区已建成混凝土装配式建筑约15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约240万平方米、装配式综合管廊120米。伊犁、塔城等地(州)在异地搬迁、干部周转房、便民警务站、安居富民房等项目中使用钢丝网架混凝土复合板式结构共计20万平方米。全区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相比上年增长2%。
文登市大时家银金矿区20世纪80年代开始小规模的民采。1991年,矿区开始由大侯家镇镇办企业开采,后期出现乱采、盗采现象,1999年停采后盗采情况仍时有发生,开采过程中没有留下任何文字与图纸资料。据调查,镇办企业时期开采规模最大,采用竖井开采,通过巷道挖掘进入矿体,矿体内采用崩落法,沿矿体上山方向开采至设计预留矿体底面标高。竖井设计在矿体下盘,井口距矿体露头走向垂直距离约5m。竖井深度80m,共2个中段开采矿石。所有采空区均未进行充填,开采顶板也未进行防护。
综上所述,装配式建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发展与全国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
1.3 相关政策及科研状况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颁发《关于大力发展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筑业升级改造,确保完成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的工作目标。
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发展装配式建筑初期将“设计标准化”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先后编制发布了《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要点(试行)》《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钢结构住宅施工质量安全规程》《真空挤出水泥空心墙板应用技术规程》《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应用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并启动《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培训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
2.装配式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发展装配式建筑初期,项目建设成本颇高,相关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大、周期长、回报慢,因此,需要政府的全面引导与扶持,及时制定颁布各类政策与措施进行支持,调动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另外,各级政府在装配式建筑发展方面决心不足、重视不到位,未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地建筑业发展规划,也未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整体支持力度不够,都将影响全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2.2 装配式建筑市场培育力度不足
装配式建筑的生产企业、施工企业积极性比较高,但市场推广还需有试点项目进行支撑和示范。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实际上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例如,预制构件生产规模并没有真正形成,相关产业技术人员还有待接受专业的培训,以至于装配式建筑推进进度较为缓慢。另外,目前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还没有形成与传统建筑项目一样的产业化优势,加之造价成本较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设单位的成本,影响其经济收益与建设积极性。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条较长,而且上下游企业比较多,地方如果缺乏装配式建筑的龙头企业,就难以发挥其引领作用。因此,还需要培育集部品构件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大型装配式建筑企业。
2.3 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虽然已经出台了有关装配式建筑标准的规范,但是实际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为装配式建筑在各地的推广与应用提供保障。另外,相关企业对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与施工方法不够重视,这些因素的存在都将制约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规模化、社会化、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2.4 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发展装配式建筑必须要有人才的支撑。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配式建筑方面的设计、施工、生产、监理等人才较为缺乏,人才匮乏必然会影响装配式建筑在当地的推广与发展。另外,装配式建筑管理也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而现阶段的项目经理在管理理念、知识结构以及专业能力方面还需要接受重新培训,唯有此才能满足装配式建筑的管理需求。
3.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举措
3.1 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支持
结合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为确保完成2020年和2025年装配建筑发展目标,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需要尽快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明确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年度工作任务和举措,研究确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布局、技术体系,以及各区域、各类新建项目的装配式建筑比例和住宅全装修要求等内容,合理确定装配式建筑产业生产布局,建立以发展钢结构为主、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的装配式建筑发展体系;二是研究出台财政补助及奖励、优先保障用地、容积率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工程报建绿色通道、加分企业诚信评价、优化工程招投标等支持政策;三是研究出台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差异化政策。
3.2 把握时代机遇,加快推广BIM、EPC 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模式
开展BIM 课题研究,在装配式建筑中积极推广使用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管理等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各阶段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缩短工期、减少风险。深入调研全区建筑企业的EPC 总承包能力,建立健全EPC 相关制度,如招投标、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等。鼓励重点企业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采用EPC 模式,从重点企业、示范工程做起,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培育一批具有现代装配式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主体结构与管线相分离等技术体系;推广菜单式装修模式,推出不同档次、不同风格的装修清单,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开展装配化建筑装修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升全装修综合水平;开展降低成本的装修模式研究,提高市场认可度,在装配式建筑中稳步推广全装修。
3.3 做好标准编制、材料和技术研发工作
进一步补充完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技术标准体系,编制《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评价细则(标准)》,确保国家和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落地,争取绿色金融支持;加快编制《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新疆轻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新疆多高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以及《新疆装配式建筑施工标准图集》《装配式建筑大样图集》《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规程》《民用建筑BIM 实施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装配式建筑主材和部品、部件政府指导价和装配式(钢结构)指标指数体系;修改装配式建筑设计图审查要点及《钢结构工程质量安全规程》;启动外维护材料、垂直运输和吊装技术研发工作,同时研发能够适应寒冷地区的施工技术、材料和结构,开发适合当地技术工人现状的技术体系。
3.4 引导传统建筑建材企业向装配式产业转型
整合现有资源,以工程示范、技术、产品为纽带,引导装配式建筑企业从生产装配式楼梯向研发内外层板、竖向构件等技术含量较高部件转变,提高企业装配式建造技术水平;扶持传统建筑企业向装配式建筑及配套产业转型,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安装骨干企业;引导传统建材企业向新型建材企业转型,积极发展与装配式配套的节能环保新型和绿色建筑材料。
3.5 积极培育培训基地和产业基地
到2019年底,建立新疆大学、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3个装配式建筑培训基地,乌鲁木齐市等3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等3个装配式建筑研发基地,并加快培育自治区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和劳务队伍。
4.结语
本文通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现阶段装配式建筑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宏观政策,提出了解决现有问题、把握时代机遇及应对发展挑战的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