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女性在家庭和工作间的抉择
2019-01-10包雨婷马龙云
包雨婷 马龙云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关于妇女事宜以及妇女工作做了相关讲话,在此背景下,家庭責任和社会担当在新时期女性生活所占比例发生了变化,但矛盾也随之产生。女性只有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提高生活和工作质量。本文主要简要阐释了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之间进行抉择的原因,并分析新时期女性如何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
【关键词】新时期妇女;家庭;社会
中图分类号: D442.6;D66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9)36-0203-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36.095
1 社会背景
中国对女性的要求正应了一句俗语“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即要求女性既可以在家务上做得完美,又可在工作上独当一面。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既能主内又能主外的女性只是少部分。大多数女性在进入婚姻后,依然会保留自己的工作,可是当家庭责任越来越重时,矛盾就会随之出现:有些女性会选择家庭责任,相夫教子成为她们生活的常态,久而久之便失去了经济独立;有些女性则会选择自己打拼下来的工作,离婚便成为她们的首选。近年来,中国离婚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17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的离婚率位列前四名,而北上广深拥有丰富的经济基础,是中国大陆地区经济最发达的几座城市,北京是经济与金融的管理决策中心,上海的经济贸易十分发达,广州和深圳均是国际商贸城市。可见,经济在快速发展,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在提高,从某种程度上促使离婚率呈增长趋势。
2 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之间进行抉择的原因
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之间进行抉择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受儒学礼教所尊崇的“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约束[1]。中国妇女长期处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下,而一般情况下,她们组建家庭的原则就是男主内、女主外。一般我们所说的“三从”要求女子未嫁之前要听从父亲,嫁人后要顺从丈夫,丈夫去世之后要遵从儿子;而“四德”要求女子的品德高尚、言谈举止得体、容态端庄贤淑以及女工精美。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家庭用来约束妇女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这种儒家礼教沿袭了几千年,对当今社会已然造成了深远影响。一些男性认为,女性在结婚后应该选择相夫教子,不能抛头露面,此为不雅。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性选择顺从这种不平等思想,久而久之,她们需要放弃自己原有的追求和奋斗目标。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思想在当今社会已经不被大众所接受,但不可置否的是,这种儒家礼教依旧在多方面影响着我国女性。
二是社会对女性就业保障不足。很多企业在招聘时,考虑到各方面因素,会优先选择男性,女性在求职时容易受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正规就业门槛低、形式灵活的特点,使我国女性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人数增加,非正规就业女性化及女性就业非正规化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2]。即使非正规就业可以缓解就业压力,但同时它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我国非正规就业人员大多数是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缺乏一技之长,如此一来,这种非正规就业所产生的劳动关系是极其不稳定的,很容易失业;其次,就业环境恶劣,工资待遇低,没有正式的合同,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最后,非正规就业人员的文化和技术水平低,没有良好的职业培训[3]。在这种环境下,纵使女性选择了非正规就业,也难以维持长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们宁愿选择待在家中照顾孩子和老人。
3 家庭和工作是否可以兼而有之
尽管在上述矛盾的社会环境下,新时期妇女面临着艰难的选择,但艰难并不代表无路可走。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快速发展,女性在新时期完全可以做到家庭和工作兼得,家庭和工作对她们来说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鱼和熊掌之抉择。
3.1 大环境的改变为女性对家庭、工作兼而有之提供了可能
2011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发,它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优化了妇女发展环境,提高了妇女社会地位等,强调要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4]。据2017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纲要》在各个领域的实施取得了实质性进步,如女性参政比重提高: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是女性比例历年最高的一届;妇女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提高;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提高:2017年,女性有842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比重为43.7%,比2010年增加3061万人[5]。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四十年里,女性发展问题受到了各面关注。以上文件纲要、数据报告表明女性在政治方面、经济方面、受教育水平方面、民生方面的地位都得到了明显提升[6]。同时,生活保障也在跟进,国家对妇幼健康领域加大重视,不断完善机制,提供健康保障;通过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保障农村妇女权益;颁布发条法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通过各种渠道提供法律援助。所以,新时期妇女完全有条件平衡好家庭和工作。
3.2 新时期女性有独立的思想意识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一方面,新时期女性在婚姻的选择上更理智,更愿意对其负责任并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改革开放之前,很多地区仍旧是包办婚姻,女性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改革开放之后,很多地区的封建习俗改变很多,如女性在婚姻的选择上,受外界文化的影响,她们对未来的另一半有不同的标准,对日后的生活有清晰的规划;她们崇尚自由恋爱,对家庭责任有着更深层次的认识。
另一方面,新时期女性愿意同时承担家庭和社会双重责任。尽管我们一直提倡生儿育女并非是女性的唯一天职,但对于大部分女性而言,她们依旧把孕育下一代当成自己最主要的家庭责任,同时,她们也没有将工作彻底抛之脑后,在慢慢摸索一个合适的生活工作模式。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并不能完全支撑中国人口老龄化,所以养老责任依旧主要由家庭承担[7],而女性通常是照顾他们的主体。与此同时,新时期女性还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经营自己的职场生活,在适合的岗位上为社会创造价值,不仅彰显了自己的魅力,还真正做到了经济独立。
4 新时期女性如何做到家庭和工作兼而有之
4.1 維持家庭和谐——家和万事兴
“家和万事兴”在中国流传已久,意思是家庭和睦,事事才能兴旺。家庭是一个小团体,女性则是家庭的纽带,如果想要营造一个相互团结、友爱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氛围,让家庭成员之间相处融洽,家庭生活中女性一定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在处理家庭关系时,新时期女性要时刻谨记以诚相待、以礼相待,尊重为上。在解决家庭矛盾时尊重就像缓冲剂。没有任何一方在争吵时希望被对方贬低,在尊重对方的前提下,有理有据的争吵才有可能解决问题。没有矛盾时,尊重更是可以给家庭关系锦上添花。另外,平等的男女关系也是家庭和谐的催化剂,主要体现为夫妻双方在权利、经济以及知识能力上的平等关系。因而,女性在营造幸福家庭时,要学会看清家庭的真实现状,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
4.2 提高夫妻双方的教育水平,共同承担子女教育责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子女教育成为许多家庭的重中之重。古有孟母三迁的故事,现代社会更比比皆是,但是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之一,女性需要把主动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转变为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的教育水平也需要提高。在印度电影《起跑线》中,一对夫妇想要通过自己的人脉和金钱将女儿送到名校上学。他们买昂贵的学区房,付钱参加面试培训,装扮成穷人获取贫困生名额,住在贫民窟蒙混学校的检查等行为,都是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片中,培训机构的老师曾对这对夫妇说:“你们的孩子没问题,学校不想录用店铺老板的孩子。学校认为,如果孩子的父母所受到的教育并不好,那父母必然也不会过多注重其孩子的教育”。我们可以看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的教育水平对家庭环境以及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此外,夫妻共同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能够从很大意义上解决把女性内囿于家庭的问题,为女性走向社会提供支持。
4.3 学会逆境重生——困难是最好的老师
人的一生中遇到困难在所难免,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尤其是在工作方面。新时期女性要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在生活和工作中逆流而上,做回自我,实现社会价值,同时带给他人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如科学家屠呦呦在寻找治疗疟疾的药物时,不断尝试,最后选择以身试药,她不惜牺牲自己也要拯救他人,终于她和她的团队获得了成功。青蒿素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而由疟疾引发的死亡人数也直线下降。BBC纪录片《面孔:20世纪传奇人物》中一共提及12名女性,屠呦呦就是其中一位。这些女性在自己生命历程中都遇到了巨大困难,她们选择努力去克服这些困难,并在逆境中重生。
总之,新的历史时期为女性走出家庭、走进社会提供了优越条件,成就了她们建立和谐家庭、创造美好社会的愿景。女性在家庭方面做得出色,家庭生活幸福,会给自己带来工作上的自信,促使她们顺利实现自我价值,甚至在她们所擅长的领域之外发光、出彩。同样,她们工作上的成功,也会为幸福的家庭生活提供保障。当然,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挫折是在所难免的,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新时期女性已经逐步学会在男女平等方面收放自如、在家庭与工作之间找到平衡点,她们正在以自己独特的魅力和不凡的能力,为家庭和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何静之.儒学礼教的发展与中国妇女相夫教子的作用[J].中国典籍与文化,1994(3):88-96.
[2]张宁.中国女性非正规就业群体就业保障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8.
[3]严志华.促进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6):96-98,23.
[4]本刊编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摘要[J].妇女研究论丛,2011(5):115.
[5]国家统计局.2017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N].中国信息报,2018-11-12(001).
[6]张再生,裴桐.改革开放40年的女性发展与女性发展研究:回顾与展望[J].理论与现代化,2018(6):12-17.
[7]杨菊华.新时代家庭面临的新问题及未来研究方向[J].妇女研究论丛,2018(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