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新时代上海民主立法新篇章
2019-01-10丁伟
丁伟
今年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工作时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作了重要讲话,这既是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殷切嘱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近距离、多视角、多维度观察新时代上海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践创新、制度建设状况的重要窗口。2016年7月,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推动下,本市设立了古北市民中心、江宁路街道等首批十個基层立法联系点。三年多时间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顺畅,其工作范围贯穿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这一民主立法的新形式丰富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
值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之际,作为一名立法第一线的老兵,我汇报一下自己参与民主立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不忘初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体现民意、维护人民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印象很深的是,面对争议不断的校园意外人身伤害纠纷,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直面难题,通过了国内首部有关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地方性法规。2003年在“非典”疫情肆虐之时,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果断决策,在20天内召开两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2010年,900多位市民联名致信市人大,呼吁尽快制定养犬管理法。95.5%的市人大代表同样认为有立法必要。回应这一关切,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完成了这一社会关注的立法项目。为守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十四届市人大常委会打造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条例,积极推动将“长护险”等惠民制度纳入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并即将审议通过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同志来上海专题调研上海地方立法工作,给予上海人大40年立法工作成绩以高度评价。我想,正是心系人民群众,把人民的“小事”放在心上,把人民的“福祉”作为担当,上海人大立法工作才有今天的成绩。
二、善作善成,不断拓宽市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公平、开放、多向度的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并积极在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博弈中作出睿智的立法决策。上海是立法听证开展最早、次数最多、公开度、透明度最高的地区。2013年常委会就轨交条例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首次由东广新闻台、网络、微博进行现场全程直播。2014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全程直播。这是上海市举办立法听证会以来的首次电视直播,在全国尚属首例。十四届、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进一步夯实民意基础,两次向全体市民公开征求意见,三次听取全体人大代表的意见,提高了立法选项质量。近年来,常委会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民主立法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立法组织工作的规定》《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以制度保障民主立法。值得一提的是,在迄今为止进行过的2016年、2017年两次全国地方立法指数测评中,上海在31个省市区中均名列第一,其中立法信息公开和立法参与两项得分全国最高。
三、任重道远,切实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制度优势在于其民意“直通车”作用,便于市民全程参与立法过程。立法过程的民主性、公开性、回应性能有效激发普通市民参与立法的热情,消除公众对法律的陌生感,增强了对法律的认同感。公众在了解和通晓法律的同时,必将牢固树立法律信仰,自觉地将法律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性将越来越强,国家治理体系的社会基础将越来越坚实,治理效能将不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后,我们要提高站位,进一步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认识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当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修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优化完善功能,并适度增设联系点,使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够覆盖16个区。我们将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为重要载体,继续深耕基层、心系群众,努力谱写新时代上海民主立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