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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工程人工造林成效特点分析与提升建议

2019-01-10

自然保护地 2019年4期
关键词:林地浙江省造林

吴 昊

浙江省重点工程人工造林成效特点分析与提升建议

吴 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 浙江杭州 310019)

通过对近五年浙江省重点工程人工造林结果的综合核查,总结分析了浙江省重点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效特点,指出其当前造林存在的符合工程造林的地块较难落实、工程建设规模逐年萎缩,造林资金缺口大、投入机制不健全,非规划林地造林比重大、后期管理较为困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高水平推进绿化美化、积极开拓绿色生态空间,规范造林作业设计、提升工程成果质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的提升建议。

人工造林;成效;特点;建议

1 浙江省林业概况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陆域面积10.55万平方公里,是面积较小的省份之一。浙江山多水好、山清水秀,是个“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份。全省现有林地面积660.95万公顷,森林面积607.82万公顷,其中乔木林430.21万公顷(其中乔木经济林10.54万公顷),灌木经济林84.91万公顷,竹林92.7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3.67亿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3.30亿立方米;毛竹总株数31.34亿株。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76.79立方米/公顷,乔木林分平均郁闭度0.62。森林覆盖率为61.17%,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2 浙江省重点工程人工造林成效特点

2.1 人工造林区域由规划林地向非规划林地拓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浙江省前些年大规模造林绿化,使得规划造林地空间逐渐变小,山地造林趋于饱和,人工造林区域由规划林地向非规划林地拓展。为改善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沿海平原区域生态脆弱现状,近年来浙江省以全面推进平原绿化造林建设作为践行“两山”理论的具体实践。2010年启动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以加快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把人口集聚区和绿化薄弱区作为重点区域,将城市城镇、公路铁路、江河渠堤和村庄的绿化,及农田林网和基干林带建设为主要任务。截止2018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429亿元,新增平原林地面积258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0.01%,比2010年增加了5.21个百分点。“1818”平原绿化、“四边三化”行动、“美丽乡村”绿化、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等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更加注重通道、河道、农田林网等平原绿化建设,乡村道路林网日趋完善,主要道路、河道绿化率明显提高。从2016年度核查的数据来看,浙江省非规划林地造林占抽查小班实施面积的55.3%。各工程县非规划林地造林比例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如建德市从2012年的26.4%上升到2015年的50.0%;江山市重点工程人工造林2012年全部为山地造林,而从2013年开始,逐步以农田林带林网为主要的造林模式,2015年非规划林地造林比例占50.1%。

平原地区是非规划林地造林的主要地区。地处杭嘉湖平原的湖州市南浔区规划林地造林用地资源匮乏,近四年重点工程造林地均是非规划林地,其中主要通道绿化、机耕路绿化占70%以上。自防护林工程实施以来,平原区新增林木绿化面积207万亩,林木覆盖率提高4.7个百分点。从2018年人工造林核查的结果来看,非规划林地区域人工成林面积2667.1亩,成林率99.3%,高于规划林地造林,成林效果显著。通过平原绿化建设,浙江省森林资源连续多年实现“三增长”,城乡绿色美景明显增多,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2.2 推进珍贵阔叶化造林,提升森林质量

自重点防护林人工造林工程开展以来,针对乔木林平均蓄积较全国水平低、乔木林林层结构单一、抗病虫害能力差和生态防护功能偏低等现状,为加快提升整体森林资源的质量,浙江省林业厅要求各地在工程建设的同时,适当增加珍贵阔叶树种种植比例,积极发展南方红豆杉、浙江楠、光皮桦等乡土珍贵树种,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持续推动林相改造工程。近几年,浙江省先后启动“千万珍贵树木发展行动”“珍贵树种进万村行动”,提高工程造林经济效益,调动农户参与积极性,截至2016年累计营造珍贵树种42万亩。从近5年的人工造林树种分析,主要树种以阔叶树为主,占70%以上,力推珍贵树种为主要的造林树种,且以阔叶混交为基本造林模式。例如,遂昌县重点工程人工造林增加珍贵树种种植比例,大力推进浙江楠、光皮桦等乡土珍贵树种造林,以生态保护为主的阔叶树占近几年重点工程造林面积的50%以上。通过推广珍贵树种造林,既优化了原有单一的林分结构,森林质量稳步提高,又增加了储备和培育大径材珍贵木材的森林资源,推动地方发展优势明显、具有特色的区域林业。作为浙江省林业重点县的淳安县,近几年及时转变林业发展方向,实现了从增量向提质的转变。针对千岛湖湖区及其周边树种单一、林分结构不合理、森林景观单调、易发松材线虫病的现状,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千岛湖万顷森林景观改造工程,通过“造、补、改、疏、育”等综合生态经营措施,全面推进千岛湖“一湖五线”林相改造工程。全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奋斗目标,启动实施千万亩彩色健康森林工程,为提升全省森林资源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扎实推进生态高效林业,加快实现浙江林业现代化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状况和林业产业特点,全省以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为载体,以大径材、珍贵用材、特色经济林、竹产业、木本粮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森林旅游等产业为重点,发展生态高效林业,积极推进产业化、合作化、标准化经营,不断丰富复合经营模式,推动多元化组合发展,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浙江林业现代化,提高经营水平和效益。一是深化现代林业园区建设,2014年公布第五批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创建点74个,其中示范区16个、精品园58个。二是扎实推进生态高效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加快油茶、香榧、山核桃等产业基地建设。三是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推进“森林浙江”建设和林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山区经济发展。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符合工程造林的地块较难落实,工程建设规模逐年萎缩

随着工程造林的逐年实施,全省符合重点工程造林要求的规划林地逐年减少,重点工程人工造林规模逐年萎缩,各工程县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也逐年下降,从2008年96万亩、2009年28万亩跌至2015年4.1万亩,2015年之后已经没有县(市、区)向省级林业部门主动申报重点工程。目前,剩余的大部分荒山荒地多为困难造林地或石质山地,立地条件十分差,且分布散、面积小、造林成本高、难以成活,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荒芜状态。为完成每年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大部分县作业设计时选择的造林地地类难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例如,根据2013年遂昌县林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该县有宜林荒山荒地面积1961亩,但实际上这些统计出来的宜林荒山荒地现地多为裸岩或土壤贫瘠的区域,难以完成重点工程造林。因此,为顺利完成重点工程的实施工作,近几年主要以采伐迹地人工更新为主要造林模式,该县2012-2015年度核查迹地更新小班面积2238亩,占抽查小班面积的93.8%。

3.2 造林资金缺口大,投入机制不健全

长期以来,林业项目一直延续补助性质的政策,而对于一些公益性质的项目,各级财政共同投入的机制仍不健全。全省现行重点工程扶持政策为2008年制定,补助平原林带林网造林800元/亩、山地营造林200元/亩,实施以来未进行调整。中央财政已提高补助标准3次,对人工造林补助从2008年的100元/亩提高至2016年500元/亩。从全省实际投入看,平原林带林网造林4077元/亩,山地一般造林819元/亩,涉及到土壤客土改良的基干林带、平原林带林网造林等投入成本更高,补助标准与实际投入相差甚远,由于重点工程属于公益性质项目,地方政府特别是财力不足的山区县更难以承受资金配套压力。多数工程县采取补助形式落实任务,建设程序无法落实到位,阻碍今后重点工程建设发展,从而影响地方造林积极性。

3.3 非规划林地造林比重大,后期管理较为困难

由于自然条件的制约,全省规划林地造林面积减少,非规划林地造林面积逐渐增大,2014年核查小班中非规划林地造林占18.1%,2016年该比例提高至55.3%。大部分非规划林地造林小班在耕地、旱地上实施,由于具体需要根据农户意愿落实造林小班,所以小班面积普遍较小,且零星分散。从现地实施情况来看,非规划林地造林后期管理较为困难,主要原因一是农田林网成林后,出现林粮水、肥、光等的竞争时,农民毁林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非规划林地造林后无法确权发证,因此林业主管部门难以按照现有的林业政策法规进行管理;三是非规划林地大多靠近城市建设区,人为活动频繁,被征占用的可能性相对较大,由于耕地的补偿比林地高得多,农民都愿意按耕地获取补偿,林业主管部门难以介入管理。

4 提升建议

4.1 高水平推进绿化美化,积极开拓绿色生态空间

结合浙江省“大花园建设”“森林城镇”“一村万树”“珍贵树种造林”等各种造林途径,解决造林空间问题,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一是实施“一村万树”千村示范万村推进行动,通过“四旁”植树、补植培育和绿化基地建设,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步伐。二是以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城市群建设为平台,整体提升四大都市区中心城市绿化面貌,加强城市、城镇国土绿化空间的均衡利用协调发展,为“大花园建设”打造完善的森林生态基础。三是实行规模发展与分散培育相结合、人工造林与补植改造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珍贵树种成片规模造林,有效提升绿色生态空间。为保障高水平绿化美化行动稳步推进,各地要加大对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抚育、管护资金,制定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提高营造林建设投资补助标准的同时,将其中的抚育、管护等建设内容经费项目单列,保障造林后续管护工作的经费来源。此外,以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契机,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投融资方式。积极组建或引入国有(国有控股)担保公司,引导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林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4.2 规范造林作业设计,提升工程成果质量

营造林作业设计是提升营造林质量的前提,只有做好作业设计才能保证营造林工作的成效。各县要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实际情况,加强规划设计管理,科学规划县域森林生态功能布局,确立造林生态林区和经济林区分布区域,制定营造林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每年度的造林作业设计应以总体规划为基础,严格落实造林树种和区域,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作业设计,提高营造林作业设计质量。平原区防护林营造需注重防护林带和片林相结合,合理选择造林地点和树种,减少机械和人为损坏。施工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图纸进行,对于施工中遇到不符合实际的地方,应通过实地二次查看后及时修正。规范完善作业设计审批程序,作业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提出申请,作业设计修改完善后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切实提高营造林作业设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4.3 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要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营造林工作首位,明确建设目标,牢牢把握规划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投资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等要求,坚持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建设质量。加强营造林工程实施的过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和总体控制。明确造林质量验收标准,严格实施造林检查验收工作,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实施县级检查验收,县级检查验收实行全面检查。积极推行第三方验收和监督评价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做好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检查验收要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把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及时解决。未保存、面积损失等需变更的小班,要严格做好相应的变更作业设计,上报市林业局审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达要求的,及时进行补植补造,并再次组织验收,确保造林成果巩固。

[1] 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 2083-2013)[S].2013.

[2] 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营造林综合核查报告(2014/2015/2016/2018年)[R].

[3] 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森林资源及其生态功能价值公告(2018年)[N].浙江日报,2019-01-27.

[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8-2022 年)(浙政办发〔2018〕82号)[R].2018.

2019-08-03

S754.3

B

1004-7743(2019)04-0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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