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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十大法治人物

2019-01-10王健

民主与法制 2019年1期
关键词:法治

本社记者 王健

2018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历史性突破的一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公益诉讼启动,执行难基本解决,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这一切成绩的背后,离不开长久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砥砺前行的探索和尝试,更凝结着无数普通而平凡的法治工作者恪尽职守、孜孜不倦的坚守和奉献。

为此,我们从2018年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中撷取10朵小浪花,作为2018年十大法治人物。这些来自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领域的小人物的法治故事,为新时代法治中国作了最好的注脚。

①刘剑文:税收法定原则的践行者

刘剑文,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中共北京市委法律顾问、财政部法律顾问等职。

他是新时代财税法治道路的建设者。深度参与近年来重要的财税立法活动,担任十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组组长或者顾问,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最坚定的宣导者、论证者和推进者。无论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还是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无论是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还是“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无论是预算法的修改,还是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都有他的智慧和汗水。同时,他重视学术与实践相结合,为国家财税法治事业上下奔走:2006年10月和2017年9月,两次走上共和国的最高讲坛,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2015年,成功推动“税率的确定”等税收要素写入立法法第八条第六项,为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者。坚持担当社会责任,关注社情民生,善于发挥社会影响力。长期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访谈,就法治中国建设的突破口、原则和重点问题进行论证和解读,其中大量访谈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等权威网站全文转载。

②吴小红:公益诉讼“破冰人”

吴小红,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2015年12月18日,经最高检审批,常州市检察院就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一案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成为试点后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为办好该案,她带领办案组多次到污染现场勘查,围绕侵权构成要件,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围绕证据难点疑点,深入进行细节核查;围绕专业技术问题,创新引入专家辅助;围绕庭审流程,详细制作出庭预案。

开庭当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到庭观摩,对庭审过程给予高度评价,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均得到支持。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监督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

公益诉讼两年试点期间,吴小红带领团队摸排案件线索1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6起案件开庭审理,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挽回国有资产损失7280余万元,常州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2017年9月,时任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常州调研时评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了显著成效,也经历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常州创造了非常好的经验。”

在她带领下,常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已经成为一个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集体,全国各地40多家检察机关来常州交流学习,常州检察院民行处俨然成为常州检察一张亮丽的名片。吴小红也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③洪彦伟:新时代“智慧型”执行法官

洪彦伟,福建省石狮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图1∶刘剑文

>>图2∶吴小红

>>图3∶洪彦伟

>>图4∶徐德祥

>>图5∶张国君

>>图6∶潘珂

>>图7∶姚石玉

>>图8∶李川

>>图9∶李建成

>>图10∶李水全

2016年6月,洪彦伟调任石狮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并主持工作。上任不久,他就对该院现有执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进行升级改革——推行“流水线执行模式”,在执行庭设立执行综合、执行实施、执行处置、执行裁决、执行警务等5个团队,定岗定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的执行工作。同时,他在石狮法院领导的鼓励和支持下,凭借着法律人坚强的意志和永不言弃的精神,编写出20万个编程代码,执行财产信息管理系统、强制执行措施信息管理系统、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执行文书随案生成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执行沟通公开系统……这些系统实现了执行案件管理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了执行案件信息全程公开、留痕、可视、监控,亦成功构建了石狮法院“智慧执行”大数据。

这种流水线执行流程辅之以信息化的创新管理新模式,在石狮市法院成效非常显著。

2016年6月以来,洪彦伟所在执行综合团队办结首轮查控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4263件,实际执结完毕率为33.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13.39%,法官年均结案数位居全省前列。

2018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到石狮法院调研执行工作时指出,洪彦伟同志自主研发的“石狮法院执行信息化系统”,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石狮模式”“福建样本”。同时,邀请洪彦伟到国家法官学院去讲课。

洪彦伟也因此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石狮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获“泉州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④徐德祥:身经百战的“警营白领”

徐德祥,现任江苏盱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从警20多年来,他本着对警察事业的无比热爱、对公安工作的不懈追求,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带领全体经侦民警不断攻克大要案件,先后侦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20余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40余人,追回非法所得5700余万元;摧毁5个假冒注册商标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6名;破获非法传销案12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境外逃犯7人,涉案资金8亿元。

“徐大队长身经百战、经验丰富,有他在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没有抓不住的违法犯罪人!”这是战友们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也是对他工作能力的最高评价。

2015年下半年,盱眙县公安局成功捣毁一传销窝点,经过初步审查,发现该传销案涉及面广、人员多,主要头目均潜逃境外。徐德祥带队,经过40小时不眠不休的奋战,最终在马来西亚警方的配合下,抓捕组成功抓获陈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5000余万元。

案件侦破后,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相继发来贺电褒奖,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同志专门对县局“猎狐”行动取得的突出成绩作出批示予以表扬肯定。该案也成功入选公安部“猎狐”行动二十大经典案例。

因为屡破大案建功勋,徐德祥先后获得县级以上表彰20余次,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2015年,被淮安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7年6月,被淮安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⑤张国君:“普法达人”

他不是诗人,堪称诗人,他作词的《法治乌兰牧骑之歌》《宁城司法行政之歌》响彻老哈河畔。

他不是导演,堪称导演,自编自导的法治微电影《罪孽》荣获内蒙古赤峰市“五个一工程奖”。

他不是设计师,堪称设计师。“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等“六个一”工程记录着他的心血、汗水和激情。

他就是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国君。近年来,他和他的法治文化创作团队,顺应信息化时代潮流,大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在宁城——这片厚植了8000年人类文明的中京大地上,挥洒下滴滴汗水,收获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累累硕果……

2013年,吹响法治文化创建“五新工程”号角。2014年,法治文化“六个一”项目落地生根。2015年,获得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实绩突出单位”的殊荣。2016年,捧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的金杯。2017年,他被推荐为“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候选人。2016年以来,他先后被评为全区“十佳法治宣传员”和“十佳法治人物”。

⑥潘珂:“背篓检察官”

黔江,地处武陵山区,聚集着土家族等少数民族。背背篓是当地流传几百年的习惯。在这片大山深处,有一群背着背篓的检察官,远离都市的繁华,与寂静的山岭为伴,奔走在田间地头,把法治与正义送进大山每个角落。

他们是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派驻濯水检察室主任潘珂带领的一群80后、90后检察官。

三年来,潘珂背着背篓,带着几名80后、90后,走遍了辖区全部219个村居,将检察工作延伸到大山深处,帮助村民们破解了许多难题,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让他们过上了幸福和谐的生活。2017年以来,“背篓检察官”进村入户12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60余次。

其间,由潘珂牵头自主研发的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在全市检察机关及扶贫系统推广,被最高检列为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典型事例,得到最高检领导和全国人大代表观摩团的高度肯定。

“背篓检察官”以及他们身上承载的“枫桥经验”和为民情怀,正在从黔江走向全市。

以潘珂为代表的“背篓检察官”的故事在重庆引起强烈反响。被认为是全市检察机关学习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被誉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楷模。

如今,背篓已经成为连接潘珂等检察官与老百姓的“连心篓”。“背篓检察官”潘珂也因此被评为“最美巴渝感动重庆”人物和第二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

⑦姚石玉:把群众的事当家事

姚石玉,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信访局局长。

虽不到50岁,他已经满头白发。从事信访工作26年,他始终奋战在一线,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寒冬,但凡有信访群众求助或投诉,他都坚持前往实地调查,利用夜晚休息时间上门家访,与群众拉家常、问冷暖;26年的栉风沐雨,他“舍小家顾大家”,搭建“百姓说事”平台,为群众解决了两万件民生实事。

2016年8月,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舒晓琴一行到周路口街道实地考察了珠山区“百姓说事”中心。同时,“百姓说事”在《人民信访》2017年第一期有专题报道,并在2016年全国政法会议上作为经验交流。

姚石玉搭建的“百姓说事”平台对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但有效破解了信访困局,而且转变了干部作风,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较为及时、大量地解决了百姓之忧、群众诉求,其中不少问题已超出信访部门职能所为,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亲民之举,使党群关系的“最后一公里”有望畅通无阻。

由于信访工作突出,珠山区连续七年被评为“三无”县(市、区);2017年,姚石玉被评为“全国优秀信访局长”。

⑧李川:信息化强警的先行者

16年,人生最美丽的年华,他坚守法制岗位,视执法正义为己任;16年,他耕耘法制天地,为执法信息化锐意创新;16年,他服务一线战友,对执法疑难百问不倒。他是巴州公安民警的骄傲——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分局党委委员李川。

早在2008年,李川就在全市公安系统率先创建了“法制网页”。在日常工作的繁忙与担负家庭重责的夹缝中,他不仅系统掌握了网页的编辑、制作技术,更成功地为全局民警执法打造了一个学习、交流、指导的网上平台。网页及时推出最新的法制动态、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同时开设“在线指导”栏目,指导一线民警规范执法,从而实现信息化“传帮带”。

2014年,公安改革浪潮袭来。李川顺势而为,主导研发了“执法风险管理系统”,获得了市级、省厅领导充分肯定。同年,他自学计算机软件知识,查阅法律典籍,花了一年时间整理归纳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确定的151项处罚事项,并细化至3276项具体裁量情形等资料,于2016年8月研制成功“公安行政处罚自动裁量应用系统”。

“自动裁量系统”的应用,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行政案件处罚机制,开创了行政裁量的巴中模式,引领行政处罚进入一个标准化、智能化时代。分局近2000件治安案件使用系统量罚,没有一例引发质疑,公安行政处罚的质效和公信力大幅度提升,全国多个公安机关到分局观摩学习。2016年,公安行政处罚自动裁量系统入选公安部公安改革创新大赛公示目录;2017年,自动裁量系统入选四川依法治省《法治蓝皮书》。

五年来,甘肃省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7万人,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稳步保持在98%、95%、90%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低于0.1%,未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无一人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

⑨李建成:社区矫正战线上的排头兵

五年来,甘肃省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7万人,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稳步保持在98%、95%、90%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低于0.1%,未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无一人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成绩的背后是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付出与汗水,李建成无疑是他们中的排头兵。

李建成是甘肃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甘肃省特殊人群专项组联络员。多年来他一直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综治维稳工作,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一名司法行政干部的神圣职责,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忘初心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勤于学习,精通业务,严格要求,公正执法,勇于担当,工作认真,忠诚奉献,矢志报国,圆满完成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李建成参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主编《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书籍,在国家级和省级报刊刊登40余篇特殊人群管理类理论文章。他起草了甘肃省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实行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的意见》,明确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法律强制执行效力,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最终被写入人民调解法,为老百姓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新的纠纷解决机制。

李建成着力完善特殊人群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特殊人群的专项救助保障力度,对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刑满释放等特殊人群,指导协调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他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被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他所在的甘肃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连续五年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成员单位。

2017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仅有三个单位3名个人受到表彰,李建成榜上有名。

⑩李水全:为职工争取利益为己任

李水全,河北省邯郸市天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邯郸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站副站长。

李水全曾是峰峰集团公司的一名煤矿井下矿工,通过勤奋自学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数年的矿工经历,李水全见过许多职工因伤致残、家庭随之瞬间贫困的悲剧,也深知基层职工维权的艰难。怀有平民情结的李水全,执业八年来,累计代理职工维权案件400余件,其中半数以上为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至今保持着“零投诉”纪录。

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因为收费低,又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许多律师把法律援助案件当作烫手的“山芋”,能推则推,实在推不了就敷衍了事。然而,李水全却以为职工争取利益为己任。2012年,李水全创造了一项业内累计金额高达225万元的最高工伤赔偿纪录。

八年来,李水全平均每年代理案件50余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超过50%,累计为工伤职工追讨赔偿款超过千万元。有律师朋友曾给他算过一笔账,如果把做法律援助案件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普通案件上,李水全至少能多代理200个案件,按每个案件收费5000元计算,八年时间少挣了100万元。李水全却说:“账不能这么算!能帮到更多的工人兄弟,我得到的快乐和满足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

为此,李水全先后荣获邯郸市“青年拔尖律师”、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称号。2017年又被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联合授予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誉称号。

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者、践行者,他们保一方平安、筑正义防线、守百姓幸福。我们的岁月静好,是他们在负重前行。

我们为他们点赞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法治中国建设任重而道远。法治中国的建设不仅需要像徐德祥等法治人物不懈奋斗、久久为功,更需要你我倾情参与、共同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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