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业 状 况
2019-01-09
【就业总量】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就业总量4757.8万人,较上年末增加1.58万人。自2010年以来,全省就业总量一直在4755万~4760万人之间波动;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呈明显下降态势,从2010年的60.42%下降到2017年的59.26%。由于省外流入人口增量大幅减少(中西部大发展),和本省进入劳动力年龄段的人数低于退出的,导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大幅减少,就业压力有所减缓,就业需求总量没有出现大幅变动。在供给侧改革、转型升级下,就业结构转换优化的步伐在加快。人才集聚初显成果,2017年,江苏积极实施“外专百人计划”“六大人才高峰”“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等各项人才重点工程项目,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1.38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1.66万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3520人次,新增留学回国人员11413人,9名外国专家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人才强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就业结构】2017年,全省第三产业就业比重继续提高,就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协同性不断增强。从三次产业的就业增长看,第三产业承担着吸纳就业的重要职能。年末,第一产业就业人数799.31万人,较上年减少42.54万人,就业比重由17.7%下降到16.8%,下降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人数2041.1万人,较上年减少4.07万人,就业比重由43.0%下降到42.9%,下降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数1917.39万人,较上年增加48.19万人,就业比重由39.9%上升到40.3%,上升1个百分点。
江苏省年末就业人员情况单位:万人
2017年江苏省分三次产业就业人数统计
分产业就业变化显示,第一产业继续呈挤出效应,就业人数保持较大规模的缩减。在劳动力资源的缩减、供给侧改革的双重压力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同时,再就业帮扶行动和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有效解决了去产能释放的劳动力就业问题,稳定了就业形势。第三产业内部传统行业的分工进一步细化、深化,新型行业不断涌现,也是就业人数增加的主要因素;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快,针对老年人口的服务行业增加迅速。
【城镇就业】2017年末,全省城镇地区就业人数达到3179.4万人,占全省总就业人口的66.83%,较上年增加 53.14万人,占全省总就业人口的比重提高1.1个百分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8.56万人,较上年增加5.34万人、增长3.7%,再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位运行。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总体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省统计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困难人员就业】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围绕“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51946户,登记认定未就业困难人员17618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2099人,去产能职工人数296人;帮助21531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262人、去产能职工人217人;认定“零就业”家庭107户,帮助144户“零就业”家庭190人实现就业;帮助175853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及时为6721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企业落实扶持政策,企业招用登记认定困难人员21674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数2197人。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数据,确保信息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做到家庭情况清、人员状况清、技能状况清、培训意愿清、就业意向清。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项援助措施,综合运用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以援助协议方式实施“一人一策”重点帮扶。
【高校毕业生就业】2017年,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7.2%,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月和就业促进月”活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动集中举办“2017年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全省性巡回招聘会和各类行业性专场招聘会。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500余场,组织2万余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近43万个次,洽谈毕业生40余万人次,现场达成就业意向6万余人次。举办全省校园巡回招聘会,共组织500余家次单位,提供岗位14000余个次,达成就业意向3805人次,现场签约375人。开展“就业援疆”活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50余家企事业单位,赴乌鲁木齐、伊宁举办招聘活动,现场提供1200余个就业岗位,达成初步意向116人次。开展“人社厅局长进校园”、政策宣传、政策解答等活动,全省印发政策宣传资料30余万份,组织就业政策宣传和指导活动200余场,服务毕业生20余万人。做优就业见习,截至年末,全省建有就业见习基地3443家,全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4.22万个,较上年增加0.63万个,完成省政府确定全年目标任务的211%,组织3.1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96万人通过见习实现就业,2.35万人见习期满留岗就业。招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88名,其中,支教96名、支农64名、支医26名、扶贫188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供给侧改革企业职工分流安置】2017年,开展“四个一批(即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化工企业、钢铁行业“僵尸”企业调查摸底,“一企一策”做细做实职工安置方案,开展再就业帮扶行动和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督促指导各地和企业妥善安置去产能职工。全省10家去产能企业调查入库职工2318人,分流安置2318人,分流安置率达100%。省总工会跟踪全省化解过剩产能进程,重点关注煤炭、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帮助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制定下发《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省设立150万元的资金,列入促进职工创业创新富民增收行动计划,补贴设区市总工会职工安置工作,用于分流职工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截至年末,全省工会为关停并转迁企业职工提供转岗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生活帮扶7200余人次。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建立档案,将其纳入长效救助范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钮友宁)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平等就业体系,强化政策、服务、市场等方面联动对接,组织开展援企稳岗、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二、三产业就业。坚持就地转移、异地输出、精准扶贫三策并举,2017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27万人,累计转移总量达1927.86万人,转移率达74.3%。全年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48.64万人。对25.15万名新生代农民工针对性地开展岗前、提升和转岗培训。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2017年7月1日起,全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90元、1720元和1520元,同比分别增长6.8%、7.5%和8.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元、15.5元和13.5元。全省13个设区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11个设区市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涉及工种岗位318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