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资源保护
2019-01-09
【湿地资源保护概况】2017年,全省湿地总面积为282.2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94.6万公顷,人工湿地87.6万公顷。修复湿地0.36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8.2%。全省湿地保护法规制度更加完善。1月1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施行。8月和9月,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江苏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苏政办发〔2017〕114号)和《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121号),湿地保护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湿地全面保护,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维持全省国土空间湿地保有量,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到2020年,全省湿地总面积不低于282万公顷,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194.67万公顷,新建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或湿地农业野生生物原生境保护区16个、各级湿地公园14个、湿地保护小区40个,全省自然湿地保护面积达97.33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全省将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面积减少、生态功能退化及受污染的湿地要采取措施予以恢复、修复,每年修复3333.33公顷。对长江、淮河、黄河故道、太湖、洪泽湖、石臼湖、白马湖、高邮湖、滨海滩涂及河口等区域退化湿地开展生态修复。到2020年,全省修复湿地1.33万公顷,重要江河湖海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以上。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全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库。组织开展省级湿地名录认定,提出首批省级湿地名录建议名单,利用高清遥感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范围、边界划定,并启动湿地标识系统制定工作。开展全省湿地管理与生态监测平台建设,建立湿地实时监测站点27处。10月30~31日,召开全省湿地保护工作会议。湿地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全年完成徐州九里湖、句容赤山湖、扬州凤凰岛3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新建启东圆陀角、宿豫杉荷园、扬州三江营、无锡宛山荡、昆山阳澄东湖5处省级湿地公园,新建南京滁河、宜兴丁蜀太湖、泗阳淮沭河等湿地保护小区35处。
(李 祥 苏 鉴)
2017年江苏省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名录(共64家)
(续表)
(续表)
【湿地资源调查评估】10月12日,由南京大学承担的《江苏长江沿江湿地资源调查》项目南京师范大学承担的《江苏南部沿海重要湿地现状调查及生态状况评估》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与会专家认为项目成果可为江苏沿江和南部沿海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重要基础资料。